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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来说,就是无数的火,好多的火球,好多的火烧!
他得使劲控制自己搓火球的欲望,毕竟他是注定要开创一个伟大王朝的,他不希望后世的历史学家都把他们的开国皇帝称之为——大魔导师董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想让自己的竞争对手太早就知道他的秘密底牌。
万一此刻的战场上就有几个潜龙对手呢?大招还是要留待三日后正式开局吧!
秃头岭要塞是看不到的,蜃族魔兵的阵地上一片漆黑,在和大魏王朝打了上千年的战争,这些异族军事谋略那是一点都不差。
“死士营统领董成以下,八十七人全部克期抵达,请大将军示下!”
火光摇曳中,张扬对着一座巨大的要塞城墙喊道,这是距离秃头岭要塞最近也是最主要的要塞——黑岩要塞。
如果把黑岩要塞比做爸爸,那么围绕着黑岩要塞周边的二十七个小要塞就是儿子。
至于秃头岭要塞,那就是干儿子的干儿子的抹布,连干孙子的位置都混不上,随用随丢。
很快,城墙上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大将军有令,死士营在城外驻扎,天明时分阵列在前,以先登夺取秃头岭要塞,不得有误。”
“死士营统领董成愿立军令状,一炷香内夺下秃头岭要塞,只请求死士营中妇孺在后压阵!”
张扬再喊,现在死士营里面八十六个老少每一个都是珍贵的,所以他要尽可能的确保他们不会伤亡,明天一早的激战,妇孺上去就是送死,所以他希望能把他们留在后面。
不一会儿,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再次响起,
“大将军问,董成,你敢抗令?”
“末将不敢。”
抗令,就是杀头,军令一下,没有通融的余地。
张扬抬头,看着那黝黑的城墙和繁星点点的夜空,久久不语,假若他真的是董成,现在大概也想造反了。
回转身,乔家的一大家子都沉默的站在那里,张扬想说什么,但最后也只能下达一个简单的命令。
“原地扎营,明日一早,攻下秃头岭!”
“这已经不错了,没有让我们立刻发起进攻。”老头子忽然笑了起来,“我猜,是有贵人想亲眼看到我们一家人齐齐整整的死掉吧。”
张扬没说话。
老头子继续笑,“我以为你立刻又要和我打赌来着,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哪里来的底气,不过贤侄啊,老头子我其实还认了个干闺女——”
——
天色微明,死士营已经全员列阵。
五辆大车居中,所有妇孺跟在大车后面,外围是十个手持大盾的老汉,他们虽然残废,但持盾护卫是没问题的。
所有二十三具重弩被分配到所有年轻人手里。
老头子站在最前面,硬要抢了张扬的风头。
在他们这一小撮死士营的后方五十米外,是整整三万名精锐的大魏士兵,他们将在这狭窄的战场与魔兵鏖战,直到夺下正前方1200米外的那坐孤峰,秃头岭要塞。
这样的场面,每个十几天其实就会发生一次,鲜血已经把这片土地染成了黑色。
而后方两百米外,黑岩要塞的高大城墙上,已经出现了几个黑色巨伞,下面有人在指指点点。
“咚咚咚!”
战鼓被敲响,一通鼓之后,死士营必须率先出击。
“贤侄啊,一会儿,你就和叔至他们往上冲就好,阵型不能乱,魔兵的弓箭手很厉害,但应该不会为了我们这一小撮而发动箭雨,这就是我们唯一的生路,只要冲进魔兵军阵,你们就不用管其他了,一直往前冲,老头子们会在后面给你们扫尾,其他都不用管,哪怕是妇孺,明白吗?”
“我们今日,死是死定了的,但老夫希望你们能够冲上秃头岭要塞,哪怕战死到最后一人,老夫戎马一生,杀敌无数,今日能死于敌手,痛快!”
“换阵型。”
张扬忽然开口,打断了正陶醉于豪情壮志之中的老头子。
“什么?”
“没有人会死!”
张扬面无表情地道。
“把大盾交给十个力量最强,速度最快,战技最高超的人,我会带着他们冲阵,把魔兵的阵型冲开,老头子你带人在后面用重弩支援,妇孺在最后面赶着大车,切记,这上面的木头粮草一点也不能丢!”
“什么?”
老头子很懵逼。
张扬就笑了起来,“伯父,把过往的一切都丢了吧,不管是荣耀还是忠诚,你们不欠谁的,我也不欠谁的,从此刻起,我们要为我们自己而战!这秃头岭要塞,我要它在未来九百年,都要因我们而名震天下!”
(今天有些事情,先更一章,后两章下午)
张扬来说,就是无数的火,好多的火球,好多的火烧!
他得使劲控制自己搓火球的欲望,毕竟他是注定要开创一个伟大王朝的,他不希望后世的历史学家都把他们的开国皇帝称之为——大魔导师董成!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想让自己的竞争对手太早就知道他的秘密底牌。
万一此刻的战场上就有几个潜龙对手呢?大招还是要留待三日后正式开局吧!
秃头岭要塞是看不到的,蜃族魔兵的阵地上一片漆黑,在和大魏王朝打了上千年的战争,这些异族军事谋略那是一点都不差。
“死士营统领董成以下,八十七人全部克期抵达,请大将军示下!”
火光摇曳中,张扬对着一座巨大的要塞城墙喊道,这是距离秃头岭要塞最近也是最主要的要塞——黑岩要塞。
如果把黑岩要塞比做爸爸,那么围绕着黑岩要塞周边的二十七个小要塞就是儿子。
至于秃头岭要塞,那就是干儿子的干儿子的抹布,连干孙子的位置都混不上,随用随丢。
很快,城墙上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大将军有令,死士营在城外驻扎,天明时分阵列在前,以先登夺取秃头岭要塞,不得有误。”
“死士营统领董成愿立军令状,一炷香内夺下秃头岭要塞,只请求死士营中妇孺在后压阵!”
张扬再喊,现在死士营里面八十六个老少每一个都是珍贵的,所以他要尽可能的确保他们不会伤亡,明天一早的激战,妇孺上去就是送死,所以他希望能把他们留在后面。
不一会儿,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再次响起,
“大将军问,董成,你敢抗令?”
“末将不敢。”
抗令,就是杀头,军令一下,没有通融的余地。
张扬抬头,看着那黝黑的城墙和繁星点点的夜空,久久不语,假若他真的是董成,现在大概也想造反了。
回转身,乔家的一大家子都沉默的站在那里,张扬想说什么,但最后也只能下达一个简单的命令。
“原地扎营,明日一早,攻下秃头岭!”
“这已经不错了,没有让我们立刻发起进攻。”老头子忽然笑了起来,“我猜,是有贵人想亲眼看到我们一家人齐齐整整的死掉吧。”
张扬没说话。
老头子继续笑,“我以为你立刻又要和我打赌来着,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哪里来的底气,不过贤侄啊,老头子我其实还认了个干闺女——”
——
天色微明,死士营已经全员列阵。
五辆大车居中,所有妇孺跟在大车后面,外围是十个手持大盾的老汉,他们虽然残废,但持盾护卫是没问题的。
所有二十三具重弩被分配到所有年轻人手里。
老头子站在最前面,硬要抢了张扬的风头。
在他们这一小撮死士营的后方五十米外,是整整三万名精锐的大魏士兵,他们将在这狭窄的战场与魔兵鏖战,直到夺下正前方1200米外的那坐孤峰,秃头岭要塞。
这样的场面,每个十几天其实就会发生一次,鲜血已经把这片土地染成了黑色。
而后方两百米外,黑岩要塞的高大城墙上,已经出现了几个黑色巨伞,下面有人在指指点点。
“咚咚咚!”
战鼓被敲响,一通鼓之后,死士营必须率先出击。
“贤侄啊,一会儿,你就和叔至他们往上冲就好,阵型不能乱,魔兵的弓箭手很厉害,但应该不会为了我们这一小撮而发动箭雨,这就是我们唯一的生路,只要冲进魔兵军阵,你们就不用管其他了,一直往前冲,老头子们会在后面给你们扫尾,其他都不用管,哪怕是妇孺,明白吗?”
“我们今日,死是死定了的,但老夫希望你们能够冲上秃头岭要塞,哪怕战死到最后一人,老夫戎马一生,杀敌无数,今日能死于敌手,痛快!”
“换阵型。”
张扬忽然开口,打断了正陶醉于豪情壮志之中的老头子。
“什么?”
“没有人会死!”
张扬面无表情地道。
“把大盾交给十个力量最强,速度最快,战技最高超的人,我会带着他们冲阵,把魔兵的阵型冲开,老头子你带人在后面用重弩支援,妇孺在最后面赶着大车,切记,这上面的木头粮草一点也不能丢!”
“什么?”
老头子很懵逼。
张扬就笑了起来,“伯父,把过往的一切都丢了吧,不管是荣耀还是忠诚,你们不欠谁的,我也不欠谁的,从此刻起,我们要为我们自己而战!这秃头岭要塞,我要它在未来九百年,都要因我们而名震天下!”
(今天有些事情,先更一章,后两章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