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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下酒液后,霍不凡没有立刻发表评价,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倾斜观察了一下,这才道:“色泽和口感都很均衡,不过这也说明了没有什么特点。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没有蓝、红、琥珀这些判断年份的颜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红色,说明已经酒质受损。所以,这款酒应该是密封或者存放环境不对,导致酒质下降,建议尽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听到他说的话,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尝试着倾斜观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点道:“要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与杯壁结合部的那层水状体了吗?它越宽则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能出现不同的颜色,显示出酒的酒龄。蓝色和淡紫色为三到五年酒龄。红砖色为五到六年。琥珀色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红色,按照霍不凡的说法,这代表酒质受损。
她握着酒瓶的手微微发紧,一肚子的怒气。
这瓶酒,是她回国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庄买的,根据卖家所说,品质极高。如果运回国内售卖,起码三四万起步。
现在看来,什么狗屁品质极高!
酒质受损,说明瓶体密封的不够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问题,什么都白搭。
“那个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没有怀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为这些知识都太专业了,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么吹。
霍不凡没听清她的什么,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点喝完吧,省的酒质越来越差。来,庆你的专业!”
“我倒算不上专业,之前认识一位品酒师,看一眼,闻一闻,就知道这酒是哪家酒庄产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记硬背的书呆子罢了。”霍不凡谦虚的说道。
“如果每个男人都是像你一样的书呆子,那我觉得,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可能就是你这种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叹气道:“可惜我的好闺蜜已经嫁给你了,不然的话,真想和她争一争呢。”
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话题,霍不凡通常都不会搭茬,举杯示意后,喝了一口酒。
“对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学?”潘思米随口问道。
想要让一个人犯错,有两种方法。
要么把他捧的很高,让他得意忘形,自以为是。
要么和他关系拉的很近,引诱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选择的是第二种方式,因为她和宁雪晴是大学同学,这些话题聊起来更接地气,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然而,她这个问题问出去后,霍不凡却是一愣。
因为当他想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却感觉脑袋发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无论他怎么回想,都记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学。
不,不光是上大学,如果再继续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脑袋就越觉得难受。
这让霍不凡有些迷茫,为什么想不起来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从重生开始,竟然从来没有思考过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宁雪晴身上。
唯一能记清楚的,就是和宁雪晴在医院认识,然后相恋,最后结婚。
再之前呢?
别说在哪上大学了,就连家里人是谁,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儿出身这个讯息,还是听宁雪晴说的,究竟是不是个孤儿,或者说父母怎么去世的,同样记不得。
至于亲戚朋友,那就更是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即便自己是个书呆子,即便自己是个孤儿,可是也不该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
咽下酒液后,霍不凡没有立刻发表评价,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倾斜观察了一下,这才道:“色泽和口感都很均衡,不过这也说明了没有什么特点。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没有蓝、红、琥珀这些判断年份的颜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红色,说明已经酒质受损。所以,这款酒应该是密封或者存放环境不对,导致酒质下降,建议尽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听到他说的话,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尝试着倾斜观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点道:“要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与杯壁结合部的那层水状体了吗?它越宽则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状体与酒体结合部能出现不同的颜色,显示出酒的酒龄。蓝色和淡紫色为三到五年酒龄。红砖色为五到六年。琥珀色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红色,按照霍不凡的说法,这代表酒质受损。
她握着酒瓶的手微微发紧,一肚子的怒气。
这瓶酒,是她回国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庄买的,根据卖家所说,品质极高。如果运回国内售卖,起码三四万起步。
现在看来,什么狗屁品质极高!
酒质受损,说明瓶体密封的不够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问题,什么都白搭。
“那个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没有怀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为这些知识都太专业了,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么吹。
霍不凡没听清她的什么,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点喝完吧,省的酒质越来越差。来,庆你的专业!”
“我倒算不上专业,之前认识一位品酒师,看一眼,闻一闻,就知道这酒是哪家酒庄产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记硬背的书呆子罢了。”霍不凡谦虚的说道。
“如果每个男人都是像你一样的书呆子,那我觉得,全世界最受欢迎的可能就是你这种男人了。”潘思米和他碰了碰杯子,叹气道:“可惜我的好闺蜜已经嫁给你了,不然的话,真想和她争一争呢。”
这种容易引起歧义的话题,霍不凡通常都不会搭茬,举杯示意后,喝了一口酒。
“对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学?”潘思米随口问道。
想要让一个人犯错,有两种方法。
要么把他捧的很高,让他得意忘形,自以为是。
要么和他关系拉的很近,引诱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选择的是第二种方式,因为她和宁雪晴是大学同学,这些话题聊起来更接地气,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然而,她这个问题问出去后,霍不凡却是一愣。
因为当他想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却感觉脑袋发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无论他怎么回想,都记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学。
不,不光是上大学,如果再继续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脑袋就越觉得难受。
这让霍不凡有些迷茫,为什么想不起来了?
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从重生开始,竟然从来没有思考过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宁雪晴身上。
唯一能记清楚的,就是和宁雪晴在医院认识,然后相恋,最后结婚。
再之前呢?
别说在哪上大学了,就连家里人是谁,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儿出身这个讯息,还是听宁雪晴说的,究竟是不是个孤儿,或者说父母怎么去世的,同样记不得。
至于亲戚朋友,那就更是连个影子都看不着。
即便自己是个书呆子,即便自己是个孤儿,可是也不该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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