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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来了,几把黄土遮掩一下而已。
再之后,传来消息,林荣棠的证据越查越多,肯定要坐牢了。
消息传来,大家唏嘘不已,有人就暗地里传,说这是因为刘铁柱挖了林荣棠祖坟,破了林家的运势,偏偏林荣阳那天回来上坟,不小心被车撞到,估计要休养好些天,大家更觉得他家以后都是倒霉事了。
“祖坟被人家刘铁柱挖了,刘铁柱当时还在他家坟头撒了一泡尿,以后他家子孙世世代代被人家尿熏。”
“得,他家就一绝户,老大林荣辉家不就一闺女嘛,林荣阳家倒是儿子,但他媳妇带着儿子离婚了,不跟着他过了,他家这不是已经绝了。”
大家想想也是,又觉得这是风水不好才绝户,反正农村人,总是有一套自己的逻辑。
而发疯离开的刘铁柱不知道这些,他离开后,闷头去了戒毒所,开始漫长而痛苦的戒毒。
他只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民,当年老实巴交的,被孙红霞勾搭了,好上了,大庭广众之下戳穿了林荣棠的秘密,他回想过去,也曾经后悔过,觉得对林荣棠太狠了。
林荣棠报复自己,把自己害成这样,自己又把林荣棠的祖坟给扒了。
现在林荣棠进监狱了,一切的恩怨也许可以结束了,不管谁对谁错,他都不想再管了。
他要去戒毒,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他还要活着,活着才能挣钱照顾自己那可怜的儿子。
至于他儿子刘建强也要去戒毒了,刘铁柱到底是大人,自己可以凭着意志克服,但是刘建强是个孩子,又有心脏病,这其中自然是许多痛苦和艰难。
孙红霞开始在市里打零工,不过后来发现市里工资比陵城也高不了,而且日常消费高,于是便回来了陵城,靠着给陵城的羊绒户梳绒来挣钱。
眼下的羊绒户是别人介绍给孙红霞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很富裕的人家,刚刚起步开始做,给的价格也不高,不过人家答应让她周日请假一天过去市里,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谁能想到,等过去干的时候才发现,这家的当家女人竟然是王瓜月。
原来当初没了胳膊的王瓜月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那鳏夫儿子最大的其实也十二三岁了,王瓜月嫁过来十一年,生了一个闺女,日子虽然过得穷,但也好歹把孩子拉扯大了。
上了梳绒机做这买卖的正是王瓜月的继子,今年二十三岁了,从信用社贷了款,矢志要做羊绒脱贫致富。
王瓜月看到孙红霞一愣,孙红霞看到王瓜月更是一愣,之后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本打算转头走人,不过想想,真是走投无路,也没别的好去处,到底是尴尬地赔笑了一声。
王瓜月最后也没说什么,到底是让孙红霞留下来了。
昔日的雇主和梳绒女,变为了今日的雇主和梳绒妇女,彼此都在小心地试探观察着,王瓜月发现孙红霞还算老实,孙红霞发现王瓜月并没有报复的意思,这才放心了。
只不过,偶尔间,彼此看到对方,多少能看到彼此脸上的痕迹。
一个失去了胳膊,辛苦操劳十几年为丈夫家养大继子,未来先衰前额不少白发了,另一个却是憔悴麻木到不堪一击,背负着担子负重前行。
十年的光阴,大家好像谁也没沾到便宜。
孙红霞在王瓜月家安顿下来后,兢兢业业地梳绒,一天梳绒十几个小时,每到了周六,就蒸好馒头带了煮好的牛肉搭乘公共汽车过去市里戒毒所,给自己的男人,给自己的儿子。
匆忙见一面,眼泪哗啦啦地流,回来后继续打工挣钱。
她很小心,不敢出事,用风油精擦在太阳穴上让自己保持清醒。
梳绒的时候,她经常能听到大家讨论起来沈烈,说他多能耐,说现在公司越做越大,她听到后,连头都不抬。
如果说之前还有羡慕和嫉妒,现在的她是彻底麻木了。
她只想挣钱,给儿子攒钱,儿子得戒毒,儿子得治病,儿子太需要钱了。
她也听到别人讨论王瓜月那失去的胳膊,年纪大的会神秘兮兮地说起曾经,孙红霞更是闷声不吭。
曾经王瓜月在她家干十几个小时没了胳膊,现在她在王瓜月家也是干十几个小时,她心甘情愿的。
为了挣钱,什么都可以不怕。
其实许多事,她并不敢多想,怕一想多了,悔恨会像刀子一样割着心,所以她总是忽略。
当然了,偶尔结束了一天疲惫的动作,她躺在床上,享受着临睡前属于自己的那点时间,会想起一些。
这一生其实很有意思,一觉醒来,莫名地记得一些事,不知道是上辈子还是梦,她信了,却就这么耽误了一辈子。
其实就算当年她不和沈烈离婚,她也不可能成为那个陪着沈烈走向成功的人吧。
她发现自己必须承认,冬麦陪着沈烈走过的那一条路,如果是自己,早就放弃了,她比冬麦精明太多了,吃不了太多苦头,遇到麻烦,也就赶紧撤了。
所以陪着沈烈一起走到今天的人,怎么也不是自己。
这么一想,好像也就释然了。
有一次,王瓜月儿子拉着货过去沈烈的工厂,恰好那天沈烈带着冬麦开车经过,王瓜月儿子赶紧过来点头哈腰地套近乎。
沈烈自己是从私营个体户走过来的,没什么架子,又因为王瓜月当年的惨状,特意给底下人嘱咐过,好歹照顾下她家生意。
如今沈烈和王瓜月说着话,冬麦一抬头,便看到了拎着沉重的羊绒袋子站在那里的孙红霞。
看到后,也是意外。
才三十五岁,孙红霞已经不少白头发了,人枯瘦枯瘦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傲气或者不甘,她就像是一棵入了冬的老树,干枯褐黄,麻木地随风而动,自己没有半分生气。
甚至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反应了。
冬麦想着,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归宿,尽管经济条件并不算好了,但好歹有个奔头,等那父子俩戒毒出来后,好好过日子,未必不是幸福的一家。
虽然这个代价有些大了。
其实除了孙红霞,冬麦还见过一次孟雪柔,不得不说孟雷东做事确实很能狠得下心,给了孟雪柔一套房子,孟雪柔和孟颖搬过去后,是再也不给她们任何接济了。
孟雪柔开始的时候还能变卖自己的名牌包以及首饰为生,后来坐吃山空,看孟雷东真得狠心,就只好去找了一份工作,好像是在一个商场柜台卖衣服,日子自然过得辛苦,也就勉强能维持生活。
以前孟颖在学校里都是名牌衣服鞋子,现在穿不起了,为了这个,没少哭闹,还闹着不去上学了,又和几个男生经常逃学,去看录像什么的。
冬麦听着,开始还有些替孟颖惋惜,觉得到底是一个孩子,不过想到之前听女儿提起的一些事,这个孟颖以前有钱,会联合一些女同学在厕所欺负别的女同学,这孩子好像早就长歪了,也就不再去想了。
这几天沈烈忙着找合作服装商,已经谈了好几家,都不是特别满意,这个时候那位瑞士的纺织设备生产商代表封先生恰好认识一位做服装生产的法国朋友,说是可以帮着引荐。
沈烈谢过人家后,就和那位法国服装商通了越洋电话,考虑到对方说法语,沈烈专门找了一位法语翻译。
谁知道对方英语也很流畅,于是没用翻译,直接用英语沟通,沟通过程中彼此都很欣赏对方,也对彼此的项目很感兴趣,这么一来,这位法国服装生产商便想过来中国和沈烈进一步细谈。
而那位瑞士的封先生,也恰好想回国一趟,便也打算一起回来中国,回来陵城看看如今陵城的发展。
冬麦之前偶尔试探过,又让沈烈特意打听了,知道了对方的一些信息,其实心里多少感觉,这可能真就是了。
这天,沈杼想吃火锅,外面天不是太冷,干脆就在天台凉棚下吃火锅,一家子吃得尽兴,吃的时候,冬麦开了红酒,这红酒还是之前一位法国服装商送的,苏彦均也喝了半杯。
吃完后,保姆收拾了,苏彦均回去自己房间,冬麦跟过去,说想和苏彦均谈谈。
苏彦均听了:“冬麦,你是有什么事吗?”
冬麦:“妈,有一个问题,你不提,我也一直没问。”
苏彦均睫毛轻轻抖了下,望向自己女儿:“你是不是想问你爸爸的事。”
冬麦点头:“是的,妈,你知道的,沈烈这次在瑞士认识的那位封先生,他就是我们中国人,还曾经来过陵城。”
苏彦均默了好一会,终于道:“沈烈和他合影了是不是?”
冬麦:“嗯,我洗了照片。”
说着,冬麦把之前洗的照片递给了苏彦均。
照片上是一个清隽的男子,瘦高文雅,五十岁出头,望着镜头的时候含着淡淡的笑。
苏彦均接过来照片,怔怔地看着,半响,突然一个叹息。
冬麦看着母亲眸中闪过的哀伤,心里明白,这果然就是了,照片上那个儒雅的中年人,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了。
苏彦均放下照片,轻叹了口气:“你父亲从小长在首都,那个时候我经常在寒暑假去伯父家,和他们家是邻居,一来二去就熟了,我们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到了十岁我回来陵城,也经常通信,我们是笔友,互相鼓励学习进步。”
冬麦隐约知道一些,但是从来没听母亲提过,如今听着,这才知道,原来父亲和母亲竟然是很早就认识了。
她一直以为是下乡时候认识的。
苏彦均继续道:“我下乡那时候,乡下条件比较艰苦,当时给他写信说了这事,他竟然二话不说,写了请愿书,也要下乡,而且是指定要过来陵城,他要来陪我。”
“我心里自然感动,那个时候也就十八岁,年轻,不懂事,我们谈了对象,之后就偷尝了禁果,有了你。”
回忆着过去,苏彦均的神情有些恍惚了,她望着窗外花园里的灯火,黑眸氤氲,仿佛透过那灯,看到了遥远的岁月。
“有了你以后,他和我说了一些规划,说等年龄到了马上就结婚,说一起回去首都,还说他家里想让他申请公费留学,他的舅父就是首都一个学校的副校长,比较了解情况,知道怎么申请公费留学。”
提起这个,苏彦均苦笑一声:“当时你才出生没多久,他去首都了,商量这件事去了,可是,他没回来,再也没有回来啊!他就这么消失了,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远渡重洋,听说是去了英国。”
冬麦没想到故事竟然是这样,她望着母亲眼底的哀伤,提醒到:“妈妈,你从那之后就没见过他,会不会里面有什么误会?听你这意思,他是很好的人,既然很好,怎么会不说一声就这么离开?”
苏彦均唇边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我当时虽然伤心绝望,但我心里也抱着一丝希望,想着再见见他,看看他是什么意思,就算是分手,好歹也给个理由。只是当时,我被你外公叫到城里参加培训,之后你就被换了,我以为你去世了,当时我太难过太伤心了,对于他,也死心了。”
于当时的苏彦均来说,无论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想法,她都不在乎了,女儿没了,她是一个罪人,她不想见到封越涵,两个人之间,不是他对不起自己,就是自己对不起他。
是以从此后,再不想联系。
反倒是七十年代的时候,封越涵曾经给她写过一封信,说了自己的情况,在瑞士,工作了,又问候她,她只淡淡地回了八个字:“各自安好,再不相见”。
之后,自然就没联系了。
冬麦听着,叹道:“妈,既然这次他会过来陵城,可能也是对过去的事念念不忘,如果有机会,可以开诚布公地说说当年的事,如果有什么误会,解开,也算是了却了心里一个疙瘩。”
苏彦均沉默了半响,才道:“罢了,都过去了。”
其实未尝不后悔,当年她应该去问的,可冬麦出了事,没了,她不想见到封越涵,也就不再问了,那段感情,那个女儿,她一起埋葬在心里。
上天有眼,她的女儿还活在人世,只是造化弄人,过去的时光不会回来,时过境迁,她也没有了再和封越涵联系的心情。
冬麦:“妈,我可是听沈烈说,人家这位封先生这么多年一直单身,没结婚,孩子也没有,如果真得是他,我可不觉得人家是什么薄情寡义的。”
苏彦均微诧:“他没结婚?为什么?”
冬麦摊手:“妈,我哪知道,你如果想知道,是不是应该等人家来了,你自己去问人家?”
苏彦均听了,却不再说话了。
冬麦见此,也就没说什么,毕竟这件事都过去三十多年了,时过境迁,昔日的那些心境再也不会有,她在这里逼紧了,也不过是给母亲压力罢了,母亲最需要的是时间,慢慢地想清楚这一些,做出一个决断。
当然了,于她来说,她知道妈妈心里一直存着遗憾,知道她心里应该还是牵挂着那个人,哪怕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这次封先生回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不起来了,几把黄土遮掩一下而已。
再之后,传来消息,林荣棠的证据越查越多,肯定要坐牢了。
消息传来,大家唏嘘不已,有人就暗地里传,说这是因为刘铁柱挖了林荣棠祖坟,破了林家的运势,偏偏林荣阳那天回来上坟,不小心被车撞到,估计要休养好些天,大家更觉得他家以后都是倒霉事了。
“祖坟被人家刘铁柱挖了,刘铁柱当时还在他家坟头撒了一泡尿,以后他家子孙世世代代被人家尿熏。”
“得,他家就一绝户,老大林荣辉家不就一闺女嘛,林荣阳家倒是儿子,但他媳妇带着儿子离婚了,不跟着他过了,他家这不是已经绝了。”
大家想想也是,又觉得这是风水不好才绝户,反正农村人,总是有一套自己的逻辑。
而发疯离开的刘铁柱不知道这些,他离开后,闷头去了戒毒所,开始漫长而痛苦的戒毒。
他只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民,当年老实巴交的,被孙红霞勾搭了,好上了,大庭广众之下戳穿了林荣棠的秘密,他回想过去,也曾经后悔过,觉得对林荣棠太狠了。
林荣棠报复自己,把自己害成这样,自己又把林荣棠的祖坟给扒了。
现在林荣棠进监狱了,一切的恩怨也许可以结束了,不管谁对谁错,他都不想再管了。
他要去戒毒,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他还要活着,活着才能挣钱照顾自己那可怜的儿子。
至于他儿子刘建强也要去戒毒了,刘铁柱到底是大人,自己可以凭着意志克服,但是刘建强是个孩子,又有心脏病,这其中自然是许多痛苦和艰难。
孙红霞开始在市里打零工,不过后来发现市里工资比陵城也高不了,而且日常消费高,于是便回来了陵城,靠着给陵城的羊绒户梳绒来挣钱。
眼下的羊绒户是别人介绍给孙红霞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很富裕的人家,刚刚起步开始做,给的价格也不高,不过人家答应让她周日请假一天过去市里,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谁能想到,等过去干的时候才发现,这家的当家女人竟然是王瓜月。
原来当初没了胳膊的王瓜月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那鳏夫儿子最大的其实也十二三岁了,王瓜月嫁过来十一年,生了一个闺女,日子虽然过得穷,但也好歹把孩子拉扯大了。
上了梳绒机做这买卖的正是王瓜月的继子,今年二十三岁了,从信用社贷了款,矢志要做羊绒脱贫致富。
王瓜月看到孙红霞一愣,孙红霞看到王瓜月更是一愣,之后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本打算转头走人,不过想想,真是走投无路,也没别的好去处,到底是尴尬地赔笑了一声。
王瓜月最后也没说什么,到底是让孙红霞留下来了。
昔日的雇主和梳绒女,变为了今日的雇主和梳绒妇女,彼此都在小心地试探观察着,王瓜月发现孙红霞还算老实,孙红霞发现王瓜月并没有报复的意思,这才放心了。
只不过,偶尔间,彼此看到对方,多少能看到彼此脸上的痕迹。
一个失去了胳膊,辛苦操劳十几年为丈夫家养大继子,未来先衰前额不少白发了,另一个却是憔悴麻木到不堪一击,背负着担子负重前行。
十年的光阴,大家好像谁也没沾到便宜。
孙红霞在王瓜月家安顿下来后,兢兢业业地梳绒,一天梳绒十几个小时,每到了周六,就蒸好馒头带了煮好的牛肉搭乘公共汽车过去市里戒毒所,给自己的男人,给自己的儿子。
匆忙见一面,眼泪哗啦啦地流,回来后继续打工挣钱。
她很小心,不敢出事,用风油精擦在太阳穴上让自己保持清醒。
梳绒的时候,她经常能听到大家讨论起来沈烈,说他多能耐,说现在公司越做越大,她听到后,连头都不抬。
如果说之前还有羡慕和嫉妒,现在的她是彻底麻木了。
她只想挣钱,给儿子攒钱,儿子得戒毒,儿子得治病,儿子太需要钱了。
她也听到别人讨论王瓜月那失去的胳膊,年纪大的会神秘兮兮地说起曾经,孙红霞更是闷声不吭。
曾经王瓜月在她家干十几个小时没了胳膊,现在她在王瓜月家也是干十几个小时,她心甘情愿的。
为了挣钱,什么都可以不怕。
其实许多事,她并不敢多想,怕一想多了,悔恨会像刀子一样割着心,所以她总是忽略。
当然了,偶尔结束了一天疲惫的动作,她躺在床上,享受着临睡前属于自己的那点时间,会想起一些。
这一生其实很有意思,一觉醒来,莫名地记得一些事,不知道是上辈子还是梦,她信了,却就这么耽误了一辈子。
其实就算当年她不和沈烈离婚,她也不可能成为那个陪着沈烈走向成功的人吧。
她发现自己必须承认,冬麦陪着沈烈走过的那一条路,如果是自己,早就放弃了,她比冬麦精明太多了,吃不了太多苦头,遇到麻烦,也就赶紧撤了。
所以陪着沈烈一起走到今天的人,怎么也不是自己。
这么一想,好像也就释然了。
有一次,王瓜月儿子拉着货过去沈烈的工厂,恰好那天沈烈带着冬麦开车经过,王瓜月儿子赶紧过来点头哈腰地套近乎。
沈烈自己是从私营个体户走过来的,没什么架子,又因为王瓜月当年的惨状,特意给底下人嘱咐过,好歹照顾下她家生意。
如今沈烈和王瓜月说着话,冬麦一抬头,便看到了拎着沉重的羊绒袋子站在那里的孙红霞。
看到后,也是意外。
才三十五岁,孙红霞已经不少白头发了,人枯瘦枯瘦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傲气或者不甘,她就像是一棵入了冬的老树,干枯褐黄,麻木地随风而动,自己没有半分生气。
甚至看到沈烈和冬麦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反应了。
冬麦想着,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归宿,尽管经济条件并不算好了,但好歹有个奔头,等那父子俩戒毒出来后,好好过日子,未必不是幸福的一家。
虽然这个代价有些大了。
其实除了孙红霞,冬麦还见过一次孟雪柔,不得不说孟雷东做事确实很能狠得下心,给了孟雪柔一套房子,孟雪柔和孟颖搬过去后,是再也不给她们任何接济了。
孟雪柔开始的时候还能变卖自己的名牌包以及首饰为生,后来坐吃山空,看孟雷东真得狠心,就只好去找了一份工作,好像是在一个商场柜台卖衣服,日子自然过得辛苦,也就勉强能维持生活。
以前孟颖在学校里都是名牌衣服鞋子,现在穿不起了,为了这个,没少哭闹,还闹着不去上学了,又和几个男生经常逃学,去看录像什么的。
冬麦听着,开始还有些替孟颖惋惜,觉得到底是一个孩子,不过想到之前听女儿提起的一些事,这个孟颖以前有钱,会联合一些女同学在厕所欺负别的女同学,这孩子好像早就长歪了,也就不再去想了。
这几天沈烈忙着找合作服装商,已经谈了好几家,都不是特别满意,这个时候那位瑞士的纺织设备生产商代表封先生恰好认识一位做服装生产的法国朋友,说是可以帮着引荐。
沈烈谢过人家后,就和那位法国服装商通了越洋电话,考虑到对方说法语,沈烈专门找了一位法语翻译。
谁知道对方英语也很流畅,于是没用翻译,直接用英语沟通,沟通过程中彼此都很欣赏对方,也对彼此的项目很感兴趣,这么一来,这位法国服装生产商便想过来中国和沈烈进一步细谈。
而那位瑞士的封先生,也恰好想回国一趟,便也打算一起回来中国,回来陵城看看如今陵城的发展。
冬麦之前偶尔试探过,又让沈烈特意打听了,知道了对方的一些信息,其实心里多少感觉,这可能真就是了。
这天,沈杼想吃火锅,外面天不是太冷,干脆就在天台凉棚下吃火锅,一家子吃得尽兴,吃的时候,冬麦开了红酒,这红酒还是之前一位法国服装商送的,苏彦均也喝了半杯。
吃完后,保姆收拾了,苏彦均回去自己房间,冬麦跟过去,说想和苏彦均谈谈。
苏彦均听了:“冬麦,你是有什么事吗?”
冬麦:“妈,有一个问题,你不提,我也一直没问。”
苏彦均睫毛轻轻抖了下,望向自己女儿:“你是不是想问你爸爸的事。”
冬麦点头:“是的,妈,你知道的,沈烈这次在瑞士认识的那位封先生,他就是我们中国人,还曾经来过陵城。”
苏彦均默了好一会,终于道:“沈烈和他合影了是不是?”
冬麦:“嗯,我洗了照片。”
说着,冬麦把之前洗的照片递给了苏彦均。
照片上是一个清隽的男子,瘦高文雅,五十岁出头,望着镜头的时候含着淡淡的笑。
苏彦均接过来照片,怔怔地看着,半响,突然一个叹息。
冬麦看着母亲眸中闪过的哀伤,心里明白,这果然就是了,照片上那个儒雅的中年人,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了。
苏彦均放下照片,轻叹了口气:“你父亲从小长在首都,那个时候我经常在寒暑假去伯父家,和他们家是邻居,一来二去就熟了,我们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到了十岁我回来陵城,也经常通信,我们是笔友,互相鼓励学习进步。”
冬麦隐约知道一些,但是从来没听母亲提过,如今听着,这才知道,原来父亲和母亲竟然是很早就认识了。
她一直以为是下乡时候认识的。
苏彦均继续道:“我下乡那时候,乡下条件比较艰苦,当时给他写信说了这事,他竟然二话不说,写了请愿书,也要下乡,而且是指定要过来陵城,他要来陪我。”
“我心里自然感动,那个时候也就十八岁,年轻,不懂事,我们谈了对象,之后就偷尝了禁果,有了你。”
回忆着过去,苏彦均的神情有些恍惚了,她望着窗外花园里的灯火,黑眸氤氲,仿佛透过那灯,看到了遥远的岁月。
“有了你以后,他和我说了一些规划,说等年龄到了马上就结婚,说一起回去首都,还说他家里想让他申请公费留学,他的舅父就是首都一个学校的副校长,比较了解情况,知道怎么申请公费留学。”
提起这个,苏彦均苦笑一声:“当时你才出生没多久,他去首都了,商量这件事去了,可是,他没回来,再也没有回来啊!他就这么消失了,不负责任地离开了,远渡重洋,听说是去了英国。”
冬麦没想到故事竟然是这样,她望着母亲眼底的哀伤,提醒到:“妈妈,你从那之后就没见过他,会不会里面有什么误会?听你这意思,他是很好的人,既然很好,怎么会不说一声就这么离开?”
苏彦均唇边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我当时虽然伤心绝望,但我心里也抱着一丝希望,想着再见见他,看看他是什么意思,就算是分手,好歹也给个理由。只是当时,我被你外公叫到城里参加培训,之后你就被换了,我以为你去世了,当时我太难过太伤心了,对于他,也死心了。”
于当时的苏彦均来说,无论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想法,她都不在乎了,女儿没了,她是一个罪人,她不想见到封越涵,两个人之间,不是他对不起自己,就是自己对不起他。
是以从此后,再不想联系。
反倒是七十年代的时候,封越涵曾经给她写过一封信,说了自己的情况,在瑞士,工作了,又问候她,她只淡淡地回了八个字:“各自安好,再不相见”。
之后,自然就没联系了。
冬麦听着,叹道:“妈,既然这次他会过来陵城,可能也是对过去的事念念不忘,如果有机会,可以开诚布公地说说当年的事,如果有什么误会,解开,也算是了却了心里一个疙瘩。”
苏彦均沉默了半响,才道:“罢了,都过去了。”
其实未尝不后悔,当年她应该去问的,可冬麦出了事,没了,她不想见到封越涵,也就不再问了,那段感情,那个女儿,她一起埋葬在心里。
上天有眼,她的女儿还活在人世,只是造化弄人,过去的时光不会回来,时过境迁,她也没有了再和封越涵联系的心情。
冬麦:“妈,我可是听沈烈说,人家这位封先生这么多年一直单身,没结婚,孩子也没有,如果真得是他,我可不觉得人家是什么薄情寡义的。”
苏彦均微诧:“他没结婚?为什么?”
冬麦摊手:“妈,我哪知道,你如果想知道,是不是应该等人家来了,你自己去问人家?”
苏彦均听了,却不再说话了。
冬麦见此,也就没说什么,毕竟这件事都过去三十多年了,时过境迁,昔日的那些心境再也不会有,她在这里逼紧了,也不过是给母亲压力罢了,母亲最需要的是时间,慢慢地想清楚这一些,做出一个决断。
当然了,于她来说,她知道妈妈心里一直存着遗憾,知道她心里应该还是牵挂着那个人,哪怕她自己都没意识到。
这次封先生回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