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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筝是之元进入大学后遇到的第一个老乡,不是被用的泛滥意义上的老乡,而是足以闻到家乡味,亲切到泪眼汪汪的老乡。
在开学第一天的自我介绍中,当之元听到清筝的生源地时有些激动,一反常态地对身边一个未来可能是好朋友的陌生同学说:“我跟她一个市的。”陌生同学有些惊讶,因为自打坐下到现在,之元还没主动跟他说过一句话。出于某种原因,他反馈给之元一个表示我听到了的眼神,还捎带了一句话:“难得!”
经交流,之元得知和清筝不仅来自同一个市,而且一个县,曾在同一所高中就读三年,稍显遗憾的是他们并不相识,不过这对于一个在外省读书的孩子而言已经足够了,更何况还有四年时间。
军训之后的大学生活步入常规化,也意味着步入闲淡化。每天除了上课与复习之外,之元把一部分时间打发给课外书,还有一部分用来玩乐。以前偶尔接触电脑和手机的农村孩子之元开始享受电子产品带来的便利。他最感兴趣的是画着企鹅的聊天工具,它让他与老同学保持交流,当然也有新同学,比如清筝。
清筝长得很清秀,一头乌黑的长发拉得笔直,性格开朗,总是爱笑。关于清筝的一切似乎总是能引起之元的兴趣。
是之元主动加清筝为好友的,这很正常,无可非议,并且之元还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我们是老乡。依靠着企鹅这个高妙的聊天工具他们加强了彼此的了解。之元发觉自己对清筝除了老乡的亲切感之外,又多了些说不清的东西,他没有深究,也不敢深究。除此之外,他觉得清筝对自己也有些说不清的东西,但每次一想到此,他就告诫自己:自恋的不要。
之元和清筝都觉得有对方陪伴的归途平添了许多乐趣。随后为期一个半月的寒假对于一个无所事事的大学生而言着实无聊,之元也不例外,不过和清筝的聊天多少给了他些安慰。之元认为自己除了和清筝聊天之外还应做些什么,比如见上一面。然而当他再往下想时,思维卡壳了:找个什么理由呢?该说些什么呢?他不得不丢掉这个他迫切想要实现的愿望。
有一天,之元读到一首名叫去见你想见的人吧的现代诗。诗的最后写道:“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还活着,为自己疯狂一次,就一次。”之元觉得很赞,同时又想到聊天时清筝的一句话“人家是女生嘛!你都不说,我怎么好意思?”于是之元取出了思维的卡壳,开始超常运转起来。他用打电话代替了发短信的想法,因为他已经好久没听到清筝的声音了。
见面或者干脆称之为约会预期而至,地点是在高中校园。之元是提前到的,他需要准备。在之元的焦躁中清筝飘然而至,依旧那么迷人,当然此时的人专指之元。他之前想好了几句话,此刻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是他索性抡起拳头砸倒了胆敢逼近舌尖的每一句话。在夯实了它们之后,之元终于开口了:“来了。”两个字?对,是两个字!他就是用这两个字来迎接冒着严寒前来见面的清筝的。之元在愤恨自己的同时也暗自钦佩清筝听到这两个连自己后来想起都感到崩溃的字时的平静。慢慢的之元笨如猪脚的嘴终于找到了一些上得了台面的话题。
冬天并没有因为之元这一具有纪念意义的约会而丝毫懈怠它作为冬天应该履行的职责:干冷永远是她的主旋律。
清筝在搓手。
“冷吗?”
“有点。”
“要不去操场跑两圈?”
话刚一出口,之元就意识到它的不合时宜。他遗憾于自己的病入膏肓,惊叹于自己无可救药的二。于是抡起了拳头,再次以凌厉之势狂虐了自己一把,不过这念头只能让他自己知道。
“冷吗”
之元又一次重复着刚才把自己抛向尴尬境地的话。清筝似乎嗯了一声。之元终于调动了他作为男人呵护弱小的本能拉住了清筝的手。清筝颇感意外,但她没有缩手。不要问为什么,因为她也不知道,何况现在不是发扬“不懂就问”品质的时机。之元的心跳得惊人,这是他第一次拉女生的手。他极力掩饰自己的激动,但谁又在意呢?惟一让他有掩饰欲望的人同样也在忙于掩饰自己的激动。
接下来的第二学期,二人成了同学八卦中的情侣。不过之元除了自己之外对所有人关于“清筝是不是自己女友”的问题都不作回答;清筝除了自己之外对所有人关于“之元是不是自己男友”的问题也不作回答。这没什么,只要心里惦念着就够了。
他们一起自习、轧操场、看电影、吃饭等等。在众多事情之中,有一件小事不得不提,这件小事中的某些因素将最终决定二人的关系。当然,这是后话。
小事发生在食堂,之元看到地上有五元钱,捡起来放在餐桌上,似乎是在等候失主。大学食堂人来人往,无人认领是必须的。临走时钱依旧放在桌上。
“为什么不带走?”清筝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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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筝是之元进入大学后遇到的第一个老乡,不是被用的泛滥意义上的老乡,而是足以闻到家乡味,亲切到泪眼汪汪的老乡。
在开学第一天的自我介绍中,当之元听到清筝的生源地时有些激动,一反常态地对身边一个未来可能是好朋友的陌生同学说:“我跟她一个市的。”陌生同学有些惊讶,因为自打坐下到现在,之元还没主动跟他说过一句话。出于某种原因,他反馈给之元一个表示我听到了的眼神,还捎带了一句话:“难得!”
经交流,之元得知和清筝不仅来自同一个市,而且一个县,曾在同一所高中就读三年,稍显遗憾的是他们并不相识,不过这对于一个在外省读书的孩子而言已经足够了,更何况还有四年时间。
军训之后的大学生活步入常规化,也意味着步入闲淡化。每天除了上课与复习之外,之元把一部分时间打发给课外书,还有一部分用来玩乐。以前偶尔接触电脑和手机的农村孩子之元开始享受电子产品带来的便利。他最感兴趣的是画着企鹅的聊天工具,它让他与老同学保持交流,当然也有新同学,比如清筝。
清筝长得很清秀,一头乌黑的长发拉得笔直,性格开朗,总是爱笑。关于清筝的一切似乎总是能引起之元的兴趣。
是之元主动加清筝为好友的,这很正常,无可非议,并且之元还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我们是老乡。依靠着企鹅这个高妙的聊天工具他们加强了彼此的了解。之元发觉自己对清筝除了老乡的亲切感之外,又多了些说不清的东西,他没有深究,也不敢深究。除此之外,他觉得清筝对自己也有些说不清的东西,但每次一想到此,他就告诫自己:自恋的不要。
之元和清筝都觉得有对方陪伴的归途平添了许多乐趣。随后为期一个半月的寒假对于一个无所事事的大学生而言着实无聊,之元也不例外,不过和清筝的聊天多少给了他些安慰。之元认为自己除了和清筝聊天之外还应做些什么,比如见上一面。然而当他再往下想时,思维卡壳了:找个什么理由呢?该说些什么呢?他不得不丢掉这个他迫切想要实现的愿望。
有一天,之元读到一首名叫去见你想见的人吧的现代诗。诗的最后写道:“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还活着,为自己疯狂一次,就一次。”之元觉得很赞,同时又想到聊天时清筝的一句话“人家是女生嘛!你都不说,我怎么好意思?”于是之元取出了思维的卡壳,开始超常运转起来。他用打电话代替了发短信的想法,因为他已经好久没听到清筝的声音了。
见面或者干脆称之为约会预期而至,地点是在高中校园。之元是提前到的,他需要准备。在之元的焦躁中清筝飘然而至,依旧那么迷人,当然此时的人专指之元。他之前想好了几句话,此刻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于是他索性抡起拳头砸倒了胆敢逼近舌尖的每一句话。在夯实了它们之后,之元终于开口了:“来了。”两个字?对,是两个字!他就是用这两个字来迎接冒着严寒前来见面的清筝的。之元在愤恨自己的同时也暗自钦佩清筝听到这两个连自己后来想起都感到崩溃的字时的平静。慢慢的之元笨如猪脚的嘴终于找到了一些上得了台面的话题。
冬天并没有因为之元这一具有纪念意义的约会而丝毫懈怠它作为冬天应该履行的职责:干冷永远是她的主旋律。
清筝在搓手。
“冷吗?”
“有点。”
“要不去操场跑两圈?”
话刚一出口,之元就意识到它的不合时宜。他遗憾于自己的病入膏肓,惊叹于自己无可救药的二。于是抡起了拳头,再次以凌厉之势狂虐了自己一把,不过这念头只能让他自己知道。
“冷吗”
之元又一次重复着刚才把自己抛向尴尬境地的话。清筝似乎嗯了一声。之元终于调动了他作为男人呵护弱小的本能拉住了清筝的手。清筝颇感意外,但她没有缩手。不要问为什么,因为她也不知道,何况现在不是发扬“不懂就问”品质的时机。之元的心跳得惊人,这是他第一次拉女生的手。他极力掩饰自己的激动,但谁又在意呢?惟一让他有掩饰欲望的人同样也在忙于掩饰自己的激动。
接下来的第二学期,二人成了同学八卦中的情侣。不过之元除了自己之外对所有人关于“清筝是不是自己女友”的问题都不作回答;清筝除了自己之外对所有人关于“之元是不是自己男友”的问题也不作回答。这没什么,只要心里惦念着就够了。
他们一起自习、轧操场、看电影、吃饭等等。在众多事情之中,有一件小事不得不提,这件小事中的某些因素将最终决定二人的关系。当然,这是后话。
小事发生在食堂,之元看到地上有五元钱,捡起来放在餐桌上,似乎是在等候失主。大学食堂人来人往,无人认领是必须的。临走时钱依旧放在桌上。
“为什么不带走?”清筝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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