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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不知不觉中又到了阳春三月的季节。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杨柳抽青,大河解冻。烂漫的野花开的满山遍野都是,色彩斑斓,不知想撩拨那家少女的春心。
雪龙寨不以农作为生,自然也不必理会什么时节。每日里该喝酒就喝酒,该出门打劫就出门打劫,丝毫不为天时所动。只是和往年不同的是,那个年轻的账房掌柜出人意料地给、在寨子里办了一个学堂。众人都笑这孙秀才读书读愚了,都是一群马贼,读那闲书有什么用,难不成还能进京考状元不成?众人都把这当成一个笑话,没当真。
可孙浩却一点也不觉的好笑。当日他苏醒后,差点就去找龙在天妥协,幸好被小刘向的一句儿语惊醒。当时刘向守在他的床榻前,认认真真的对他说:“师傅,小向错了,小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再也不敢惹师傅生气了。等小向将来上京考状元,一定好好孝顺师傅。”
孙浩听到这句话,如雷贯耳,陷入了沉思。记得自己小的时候,父亲有一次上山打猎受了伤,躺在病榻上,自己也如同刘向一样,跪在床边,向父亲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一定好好读书,出人头地。可是自己如今在干什么,在干什么!自己竟想在一个小小的山寨里当一个马贼,一个被人唾骂的马贼!
想起当日的场景,孙浩不禁有些眼湿,坚持信念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生存之道。若是为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和诱惑就放弃自己的信念,那么自己还有什么脸去面对父母。他下定决心,即便是死,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心,向龙在天妥协。即便自己一辈子都困在寨子里,自己的本心也绝不会改变。所以当他病好后,并没有去找龙在天归降。
奇怪的是,龙在天也没有再来找他,似乎遗忘了和他之间的约定,每日里都不见人影,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孙浩落得自在,倒也不去管他,所性在自己的小院中办了一个小学堂。每日里忙完帐房的事情,就教刘向和几个来凑热闹的小孩读书,日子过得倒也是清闲。
这一日,天高气爽,孙浩早早的就来到账房内,清算着昨日里一队出任务的马贼带回来的收入。他现在对龙在天的安排来者不拒,只等着龙在天有一日一命呜呼,自己好能逃离这个山寨。
正盘算间,他的手不由自主的触到了脖子上挂的一块眼泪状的蓝水晶,有些疑惑的皱了皱眉头。这块蓝水晶是当日龙在天随意抓给他的一把珠宝里的一件,原本在光彩耀人的珠宝里毫不起眼,可是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自己在昏迷中,一堆珠宝都散落在地上,这块水晶却奇怪跑到了他怀里。刘大胆在给他脱衣服施救时看到它,以为是孙浩的珍贵之物,就找了个囊带包起来,挂在孙浩的脖子上,被孙浩一直带到现在。
更让孙浩奇怪的是,自从带了这块水晶,自己就感到神清气爽,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有一次自己半夜起来如厕,跑的有点急,没披衣服。直到发泄完后才发现自己赤着上身,可在冷冽的二月寒风中,自己竟丝毫感不到一丝寒冷。他这才知道这块水晶是个宝贝,每日都贴身佩戴,不让他人发现。
他有些愤愤的捏了捏水晶,心里狠狠的想着,龙在天这个老匹夫,一个多月都没来账房,该不是死在哪里了吧。可他却不知道,自己一直在诅咒的龙在天今日却早早的率着十几个手下在寨门口等候,不知要迎接哪里的贵客。
龙在天最近心情很好,好到连眼角的皱纹都淡了几分。就在正月十五那一天,他应邀去参加九寨十八乡的花灯节。在酒桌上,柳镇江透漏了一个消息,山里有神仙要出山来寨子里招徒弟。在座的各寨当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是何意思,龙在天却心中咯噔了一下,他知道这件事背后的意义。
岭北靠近十万大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地方。平日里山里猛兽横行,自然是没人敢深入。但是岭北世代都流传着一个传说,在十万大山深处住着一群仙人,他们每一个都能飞天入地,移山倒海,一个人就能对付一个国家。但这群仙人不屑于涉足人间,每一个都深居简出,过着隐士一样的生活。据一些老人讲,山里的神仙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山,挑一些有灵性的凡人当徒弟。但是年代久远,老人们也都是听更老一辈人说的,没亲眼所见,久而久之,就被人们当成了传说。
但是龙在天却亲眼见过老人们口中的神仙。那时他还年轻,犯了事,一路狼狈的逃到岭北,迷了路,正趴在河边饮水,突然发现远处的大树顶上好像两个人。他以为自己眼花,就凑到跟前,才发现确实是两个人,一个少年,一个老者。两人离着树梢还有一两尺的距离,脚下不知踩得什么,飘在空中,正对峙着。龙在天光能看见两人张口,却听不到声音。他便想在靠近一点,听听两人说些什么,没料想两人却突然打了起来。
仙人打架,自然不像凡人一样,帖脸肉搏。老者不知从那里拿出一些奇形怪状的法器,嘴中咒语连连,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葫芦就涨到了磨盘大小,突出熊熊烟火。另一人也不甘示弱,祭出数柄说书先生嘴中常说的飞剑,如电光火石般的刺向对方。一时间,烟火滚滚,剑光四射。龙在天那里还敢再看,忙抱头鼠窜。两个仙人估计是没把他放在眼里,谁也没理会他,只是自顾自的打着,把个龙在天吓得几近昏厥。直到过了近一炷香的时间,那个少年才收回飞剑,有些愤慨的抛下一句话:“宋老怪,你今日劫我灵药,抢我灵石,我总有一天会找回这个场子。”
老者也是嘎嘎一笑:“老夫随时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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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不知不觉中又到了阳春三月的季节。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杨柳抽青,大河解冻。烂漫的野花开的满山遍野都是,色彩斑斓,不知想撩拨那家少女的春心。
雪龙寨不以农作为生,自然也不必理会什么时节。每日里该喝酒就喝酒,该出门打劫就出门打劫,丝毫不为天时所动。只是和往年不同的是,那个年轻的账房掌柜出人意料地给、在寨子里办了一个学堂。众人都笑这孙秀才读书读愚了,都是一群马贼,读那闲书有什么用,难不成还能进京考状元不成?众人都把这当成一个笑话,没当真。
可孙浩却一点也不觉的好笑。当日他苏醒后,差点就去找龙在天妥协,幸好被小刘向的一句儿语惊醒。当时刘向守在他的床榻前,认认真真的对他说:“师傅,小向错了,小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再也不敢惹师傅生气了。等小向将来上京考状元,一定好好孝顺师傅。”
孙浩听到这句话,如雷贯耳,陷入了沉思。记得自己小的时候,父亲有一次上山打猎受了伤,躺在病榻上,自己也如同刘向一样,跪在床边,向父亲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一定好好读书,出人头地。可是自己如今在干什么,在干什么!自己竟想在一个小小的山寨里当一个马贼,一个被人唾骂的马贼!
想起当日的场景,孙浩不禁有些眼湿,坚持信念才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生存之道。若是为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和诱惑就放弃自己的信念,那么自己还有什么脸去面对父母。他下定决心,即便是死,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初心,向龙在天妥协。即便自己一辈子都困在寨子里,自己的本心也绝不会改变。所以当他病好后,并没有去找龙在天归降。
奇怪的是,龙在天也没有再来找他,似乎遗忘了和他之间的约定,每日里都不见人影,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孙浩落得自在,倒也不去管他,所性在自己的小院中办了一个小学堂。每日里忙完帐房的事情,就教刘向和几个来凑热闹的小孩读书,日子过得倒也是清闲。
这一日,天高气爽,孙浩早早的就来到账房内,清算着昨日里一队出任务的马贼带回来的收入。他现在对龙在天的安排来者不拒,只等着龙在天有一日一命呜呼,自己好能逃离这个山寨。
正盘算间,他的手不由自主的触到了脖子上挂的一块眼泪状的蓝水晶,有些疑惑的皱了皱眉头。这块蓝水晶是当日龙在天随意抓给他的一把珠宝里的一件,原本在光彩耀人的珠宝里毫不起眼,可是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自己在昏迷中,一堆珠宝都散落在地上,这块水晶却奇怪跑到了他怀里。刘大胆在给他脱衣服施救时看到它,以为是孙浩的珍贵之物,就找了个囊带包起来,挂在孙浩的脖子上,被孙浩一直带到现在。
更让孙浩奇怪的是,自从带了这块水晶,自己就感到神清气爽,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有一次自己半夜起来如厕,跑的有点急,没披衣服。直到发泄完后才发现自己赤着上身,可在冷冽的二月寒风中,自己竟丝毫感不到一丝寒冷。他这才知道这块水晶是个宝贝,每日都贴身佩戴,不让他人发现。
他有些愤愤的捏了捏水晶,心里狠狠的想着,龙在天这个老匹夫,一个多月都没来账房,该不是死在哪里了吧。可他却不知道,自己一直在诅咒的龙在天今日却早早的率着十几个手下在寨门口等候,不知要迎接哪里的贵客。
龙在天最近心情很好,好到连眼角的皱纹都淡了几分。就在正月十五那一天,他应邀去参加九寨十八乡的花灯节。在酒桌上,柳镇江透漏了一个消息,山里有神仙要出山来寨子里招徒弟。在座的各寨当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是何意思,龙在天却心中咯噔了一下,他知道这件事背后的意义。
岭北靠近十万大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地方。平日里山里猛兽横行,自然是没人敢深入。但是岭北世代都流传着一个传说,在十万大山深处住着一群仙人,他们每一个都能飞天入地,移山倒海,一个人就能对付一个国家。但这群仙人不屑于涉足人间,每一个都深居简出,过着隐士一样的生活。据一些老人讲,山里的神仙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山,挑一些有灵性的凡人当徒弟。但是年代久远,老人们也都是听更老一辈人说的,没亲眼所见,久而久之,就被人们当成了传说。
但是龙在天却亲眼见过老人们口中的神仙。那时他还年轻,犯了事,一路狼狈的逃到岭北,迷了路,正趴在河边饮水,突然发现远处的大树顶上好像两个人。他以为自己眼花,就凑到跟前,才发现确实是两个人,一个少年,一个老者。两人离着树梢还有一两尺的距离,脚下不知踩得什么,飘在空中,正对峙着。龙在天光能看见两人张口,却听不到声音。他便想在靠近一点,听听两人说些什么,没料想两人却突然打了起来。
仙人打架,自然不像凡人一样,帖脸肉搏。老者不知从那里拿出一些奇形怪状的法器,嘴中咒语连连,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葫芦就涨到了磨盘大小,突出熊熊烟火。另一人也不甘示弱,祭出数柄说书先生嘴中常说的飞剑,如电光火石般的刺向对方。一时间,烟火滚滚,剑光四射。龙在天那里还敢再看,忙抱头鼠窜。两个仙人估计是没把他放在眼里,谁也没理会他,只是自顾自的打着,把个龙在天吓得几近昏厥。直到过了近一炷香的时间,那个少年才收回飞剑,有些愤慨的抛下一句话:“宋老怪,你今日劫我灵药,抢我灵石,我总有一天会找回这个场子。”
老者也是嘎嘎一笑:“老夫随时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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