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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起,我可是一个寡妇了。
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了。
我们这个社会,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的看法,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比对白发老妇还要残酷。
尤其特别的,是我拥有数亿遗产,一幢大洋楼,一处海滨别墅,二辆名贵轿车,一些珠宝,此外便是五六个仆人和二只纯种狼犬。
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他们在冷眼旁观,看我如何了却残生,逍遥到几时?
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在我五十岁以前,只能动用年息一五0万的利息,如果期前改嫁,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
只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才会想出这样“缺德”的条件!
他不想想,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
他酷爱酒杯和酒瓶,胜过我的柳腰红辱,而我的妩媚眼波,在他看来,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
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么捱得过去啊?
恨起来,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什么李夫人”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
可是,仔细想想又如何舍得?
“钱!钱!钱!”是这世界上,最重要、最必需的东西!如果缺少它,那我的青春、热情、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
假使我想开些,聪明一点,放弃了形式主义,求实际效益,那样,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
买与卖、主动与被动,这两者的差异,实在相距太远了,我为什么不选择前者呢?
啊!我不该如此猴急的!
无论如何,死鬼和我夫妻一场,总得为他守满三年孝,不!三年太长了!
一年罢!百日罢──至少也得满了“七七”才好。唉!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吧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真是标准的死亡气氛。
即使如此,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
所以,我只好独自躲在房里,看看毛毛细雨飘呀飘。
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大概仆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
想起独处在这么一座大楼里,不免有点害怕。
但是,反过来说,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
又来了!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
虽然只是想像而已,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梁?
在这四十九天里,最好连想也不要想,否则,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
雨势骤然大了,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渐渐地要浸湿地毯。
我掀开棉被,从床上跳下,跑过去关上长窗,裸着足感到一阵湿冷,身上亦然。
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让她们把地板抹干。
视线隔着满水珠的窗户望出去,四周都笼罩烟雾濛濛的境界里,这景致吸住了我的注意力。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才回转身来。
“李夫人!”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进退失据,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神态非常特殊。
“你跑进来做什么?”
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有些不快。
“李夫人…”
“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用不着提名带性的!”
“是。”
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
“夫人不是按过铃?他们都去了殡仪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想,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所以…”
“我不去那里…你把这些水渍抹干!”
“是。李…夫人!”
“去拿干布呀!为什么这样看我?”
“是…”
他仍然不走,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
我低头向自己打量,那知不看犹可,乍看之下,禁不住面红耳热,心中如小鹿乱撞。
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
平常除了两只狼狗,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尴尬的场面。
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被他看了一个饱。
我又怒、又羞、又──愉快。
男人的眼光真特别,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爬到那里,热到那里。
它停下来时,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像立刻要熔化似的。
这种奇异的感觉,使我既不能动,也不敢出声,阿财也是这样。
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大胆,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
不知道几秒、几分,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后果真不堪设想。
因为,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冲破这藩篱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儿,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刹车声。
我向阿财瞟了一眼,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一面喃喃低语:“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我去看看!”
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我才觉得心安,但也感到怅惘,啊!人总是这般矛盾的。
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看到从新型“卡迪拉克”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
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向我微笑挥手。
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胸,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但我以为这动作是应该的。
他已冒雨冲上石阶,看不到了,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觉得丰姿焕发,就满意地走到楼下。
利民在客厅里站着,看到我迎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悄声说:“我很难过…”
他的声调悦耳极了,低低地、细细地,直钻到我的心底里。
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奥龙”,正好作为丧服。
配上漆黑的头发与眼珠,更显得那脸、颈和双手洁白如玉。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使我舍不得抽回。
更要命的是,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捕捉我的眼光,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
而我的心,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
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拥抱着我。
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什么大事都可以抛开,什么后果都不必考虑,甚至死了也无所谓。
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却解释为:白天得到爱情,晚上死掉也值得!
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他突然间松开手,双眼下垂。老于世故的说:“老嫂,你应该节哀顺变,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再把丧事办好…他们叫我来接你到殡仪馆去,说一切都得由你拿个主张。”
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定定神说:“我当然要去的,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
“他们什么都办好,就等着你去过目一下,因为你作主。表嫂,我们就去罢!”
“好的,我去换衣服,委屈你一下。”
“请。”
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
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黝黑的脸上有失望、寂寞,甚至妒嫉。
我替他难过。
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
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不敢靠近他。
但周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巴望他更能勇敢些,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
不知不觉间,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我辨认一下,不像市区,忍不住叫道:“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
“是呀!... -->>
从今日起,我可是一个寡妇了。
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了。
我们这个社会,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的看法,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比对白发老妇还要残酷。
尤其特别的,是我拥有数亿遗产,一幢大洋楼,一处海滨别墅,二辆名贵轿车,一些珠宝,此外便是五六个仆人和二只纯种狼犬。
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他们在冷眼旁观,看我如何了却残生,逍遥到几时?
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在我五十岁以前,只能动用年息一五0万的利息,如果期前改嫁,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
只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才会想出这样“缺德”的条件!
他不想想,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
他酷爱酒杯和酒瓶,胜过我的柳腰红辱,而我的妩媚眼波,在他看来,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
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么捱得过去啊?
恨起来,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什么李夫人”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
可是,仔细想想又如何舍得?
“钱!钱!钱!”是这世界上,最重要、最必需的东西!如果缺少它,那我的青春、热情、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
假使我想开些,聪明一点,放弃了形式主义,求实际效益,那样,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
买与卖、主动与被动,这两者的差异,实在相距太远了,我为什么不选择前者呢?
啊!我不该如此猴急的!
无论如何,死鬼和我夫妻一场,总得为他守满三年孝,不!三年太长了!
一年罢!百日罢──至少也得满了“七七”才好。唉!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吧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真是标准的死亡气氛。
即使如此,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
所以,我只好独自躲在房里,看看毛毛细雨飘呀飘。
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大概仆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
想起独处在这么一座大楼里,不免有点害怕。
但是,反过来说,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
又来了!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
虽然只是想像而已,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梁?
在这四十九天里,最好连想也不要想,否则,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
雨势骤然大了,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渐渐地要浸湿地毯。
我掀开棉被,从床上跳下,跑过去关上长窗,裸着足感到一阵湿冷,身上亦然。
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让她们把地板抹干。
视线隔着满水珠的窗户望出去,四周都笼罩烟雾濛濛的境界里,这景致吸住了我的注意力。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才回转身来。
“李夫人!”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进退失据,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神态非常特殊。
“你跑进来做什么?”
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有些不快。
“李夫人…”
“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用不着提名带性的!”
“是。”
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
“夫人不是按过铃?他们都去了殡仪馆,只留下我一个人。我想,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所以…”
“我不去那里…你把这些水渍抹干!”
“是。李…夫人!”
“去拿干布呀!为什么这样看我?”
“是…”
他仍然不走,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
我低头向自己打量,那知不看犹可,乍看之下,禁不住面红耳热,心中如小鹿乱撞。
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
平常除了两只狼狗,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尴尬的场面。
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被他看了一个饱。
我又怒、又羞、又──愉快。
男人的眼光真特别,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爬到那里,热到那里。
它停下来时,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像立刻要熔化似的。
这种奇异的感觉,使我既不能动,也不敢出声,阿财也是这样。
是什么力量,使他这样大胆,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
不知道几秒、几分,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后果真不堪设想。
因为,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冲破这藩篱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儿,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刹车声。
我向阿财瞟了一眼,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一面喃喃低语:“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我去看看!”
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我才觉得心安,但也感到怅惘,啊!人总是这般矛盾的。
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看到从新型“卡迪拉克”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
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向我微笑挥手。
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胸,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但我以为这动作是应该的。
他已冒雨冲上石阶,看不到了,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觉得丰姿焕发,就满意地走到楼下。
利民在客厅里站着,看到我迎了上来,握住我的双手悄声说:“我很难过…”
他的声调悦耳极了,低低地、细细地,直钻到我的心底里。
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奥龙”,正好作为丧服。
配上漆黑的头发与眼珠,更显得那脸、颈和双手洁白如玉。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使我舍不得抽回。
更要命的是,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捕捉我的眼光,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
而我的心,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
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拥抱着我。
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什么大事都可以抛开,什么后果都不必考虑,甚至死了也无所谓。
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却解释为:白天得到爱情,晚上死掉也值得!
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他突然间松开手,双眼下垂。老于世故的说:“老嫂,你应该节哀顺变,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再把丧事办好…他们叫我来接你到殡仪馆去,说一切都得由你拿个主张。”
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定定神说:“我当然要去的,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
“他们什么都办好,就等着你去过目一下,因为你作主。表嫂,我们就去罢!”
“好的,我去换衣服,委屈你一下。”
“请。”
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
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黝黑的脸上有失望、寂寞,甚至妒嫉。
我替他难过。
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
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不敢靠近他。
但周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巴望他更能勇敢些,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
不知不觉间,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我辨认一下,不像市区,忍不住叫道:“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
“是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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