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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黄昏市场人声鼎沸,四处充斥著顾客的询问、杀价声以及摊贩老板的叫卖声,这就是特有的菜市场文化。
陶明发的蔬菜摊位一如往常,生意相当兴隆,顾客源源不绝。平常在女儿的帮忙之下,他绝对是游刀有余,甚至还有时间坐到一旁喝茶偷闲。
只是,今天女儿实在太不寻常了,一脸心事重重,注意力也似乎没有摆在“卖菜’这件事上,他真担心等会儿算总帐时,不赚还赔哩!陶明发一面应付著前来买菜的客人,一面分心偷瞄宝贝女儿。
才刚想着,状况就发生了。
“妹仔,我买了这么多,你就送我一把葱好了。’说话的是老顾客阿美姨,她的贪小便宜可是远近驰名,
“喔,好。”陶子绫心不在焉地回应。
正当阿美姨兴高采烈地要将战利品——一大把葱收进菜篮时,陶明发赶快出声阻止。“阿美,等一下啦。”
“干嘛,葱可是你家的子绫说好要送的,不能赖皮喔。”阿美姨紧紧守护菜篮里的葱。
“送是可以啦,不过一向都只送两三根,哪有人像你这样一次抓一大把的,那我不是赔死了。”陶明发好说歹说,总算救回阿美姨手上那一大把待卖的青葱。见阿美娆喃喃嘀咕走掉之后,他赶紧关心陶子绫的情况。“丫头,你今天怎么了,有心事?说出来让老爸听听。”
“嗄?没没有啦。”陶子绫骤地回过神,摇摇头不想多谈。
快要丘点了,叶湘岚就要到“维凡”去见制作人,或许没多久之后市面上就会推出她的新专辑,接著她就能站上舞台唱歌给全台湾的人听。
她能说什么呢?雷毅恺指定的人是叶湘岚,再说,她也不能违背诚信,将代唱的事情说出来。
算了,还是专心帮老爸卖菜吧!
才刚这么想,就见到彭英翔朝她这里狂奔,口中还大喊她的名字。
“子绫——”来到她面前,彭英翔上气不接下气地大口喘息。“快快点,时间快来不及了!’他焦急地说。
“什么时间来不及?”陶明发抢在女儿开口前先提问。
“伯父您好。五点的时候,子绫要到‘维凡音乐’试唱,已经快要迟到了。”
“试唱?!哎,丫头,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没告诉老爸。快去、快去!”陶明发催促著女儿,
他知道女儿从小就很喜欢唱歌,一心想要站上舞台演唱,现在有这么一个大好机会,身为老爸的他比谁都还要开心。
“该去试唱的人不是我!是叶湘岚”她低垂螓首,低缓的语气夹杂著浓浓的沮丧与无奈。
“别这么说,那天唱歌的人确实是你,就算雷毅恺要叶湘岚去‘维凡’,但还是改变不了他欣赏你的歌声的事实。我感觉得出你真的很爱唱歌,你千万不要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可是我答应你不把事情说出来的,要是我去了,校庆的事情不就曝光了?这样会害你们摇研社颜面尽失的。”倘若不是碍于这件事,邵该有多好呀!
“别管那件事了,那是在学校里我不希望被别人知道,现在又不是在学校、有什么关系!更何况等一下会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雷毅恺和阿升学长,他们才不会无聊地跑到学校散播哩!
能够受到顶尖制作人的赏识,是多么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别白白拱手让给叶湘岚那个骄傲的女人。”哼,叶湘岚还真够无耻的,明知道雷毅恺欣赏的不是她的歌声,还不私下向他澄清。
听著他们俩的对话,陶明发感到一头雾水。“你们在说什么?‘那件事’是哪件事?”他打岔问道。
闻言,彭英翔将校庆时找陶子绫代唱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陶明发。
“哈,我家丫头真不是盖的,那个制作人有眼光,知道丫头的歌声好听。”陶明发的言谈间流露著身为父亲的骄傲。“丫头,代唱又怎么样呢?歌声好听就是事实。去吧,去实现你的心愿,有老爸给你当后盾,什么都不用怕!”他揽著陶子绫纤荏的肩,慈爱地说。
“老爸”她扬眸,感动地睇望父亲。
“好啦,快去吧。”陶明发快步走进摊位后,拿出陶子绫的背包交到她手上,然后对彭英翔说:“小子,我家的丫头就拜托你了。”
“嗯,伯父你尽管放心!”语毕,彭荚翔便拉著陶子绫迅速往外奔去。
“老爸-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一边跑著,陶子绫转头对父亲大喊。
品絮老是把“怀抱梦想,闪耀明天’这句话挂在嘴边,尽管一开始认为梦想难以实现,但她却勇于去追求自己的梦,瞧,她现在的日子不就很“璀璨光明”?
所以,她也要不落人后,勇敢去追寻自己的梦、自己的璀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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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凡音乐”位于台北信义区一栋新落成的高级办公大楼里,由于正值下班尖峰时刻,四周的交通相当壅塞。
而彭英翔骑乘重型机车载著陶子绫,在这样拥挤堵塞的情形下,抓到空档便不要命似的一路狂飘。
到达“维凡音乐”的办公大楼时,已经是五点十五分了。由于迟到了,彭英翔不敢再拖延时间,冒著被交通警察开罚单的危险,随便将机车停放在路边。
“彭英翔,都超过十五分钟了耶”陶子绫看看手表,轻轻拉了f正在停车的彭英翔。
这栋大楼一看就知道门禁森严,他们又没有事先预约,肯定会被挡在门外。该怎么办呢?难道她跟舞台无缘?不,她才不想轻易放弃
才这么胡思乱想着,彭英翔便开口了——
“都来到这了,要是转头就走,不就枉费我刚刚冒著生命危险一路狂飘?”他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往办公大楼走去。
然而,两人在一楼大厅正巧遇见姗姗来迟的叶湘岚。
“哟——这不是我们摇研社的社长?怎么,来听找试唱的吗?呵,看在你这么捧场的份上,我出道后,绝不会忘了给你点好处的。”她那骄傲的神情却在看到彭英翔身边的陶子绫时,骤然丕变。“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能来,子绫为什么不能来?你要搞清楚,雷先生欣赏的是子绫的歌声,而不是你的。今天该来试唱的人,本来就应该是子绫!”他斩钉截铁地道。
“哼,那天是因为我感冒喉咙沙哑,否则我的歌声哪会输给她!况且,别以为光靠声音就能获得赏识,瞧她那副穷酸样,想当偶像歌手还差点远哩!”叶湘岚走到陶子绫面前,睥睨地斜视她。“你还是早点滚回家去,别作白日梦了!”
瞧陶子绫长相普通,头发一点造型也没有,寒酸的素面t恤,破牛仔裤以及沾满泥污的烂布鞋,怎么跟高贵又漂亮的她相比?
听完叶湘岚这一席话,反倒让原本有些不确定的陶子绫激起了潜藏心底、与生俱来的不服输。
“穷酸又怎样?妨碍到你了吗?难道像我这样的人就不能有梦想?告诉你,我就是爱唱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站在舞台上,唱歌给大家听!”她仰起下巴,澄眸闪烁著坚定的光芒,语气中充满自信,正巧被刚从电梯走出的雷毅恺收入眼底。
“做什么?”他低沉厚重的嗓音,打断了正处于对峙状态的他们。
“雷先生,你怎么亲自到大厅来了。”叶湘岚一见到他,表情立刻从骄傲自负转变成巧笑倩号,并且欢喜地迎上去。
“你迟到了。”他冶沉著脸,淡淡一语。
其实他根本用不著特地到大厅来,她人一到,管理处自然会立刻通知。只是,不知怎地,他就是心急地想要听到那缭绕耳畔、令人难以忘怀的柔醇嗓音。多等一刻也不行!
“对不起嘛,人家刚好在大厅遇见来找我的同学,他们一直缠著我说话,所以担搁到时间”叶湘岚无耻地将自己的迟到归咎到他们身上,只是话还没说完便被雷毅恺冶冶打断。
“迟到就是迟到,别找借口!”旋即,他转头正欲离去,见到彭英翔握住陶子绫的手,直觉地说:“这里不是约会的地点,要约会就找别的地方!”他的语气威沉,目光不经意地瞥过陶子绫。
她看来有些面熟噢,对了,他那天似乎在后台见过她。对于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自己却能如此清楚地记忆,他感到有些讶异。
思及方才她说自己喜欢唱歌,-像她这样自信满满,想成为歌手的女生他看得够多了,到头来却没有人能符合他的期望,当然,他也不可能对她抱任何幻想。
当务之急,他只想快点听到校庆当天那美妙的歌声。
于是,他毫不迟疑地朝电梯方向走去,然而彭英翔更快地上前阻止他的前进。
“雷先生,请等一等,我们是来找你的。”
“找我?”他停下脚步,盯著眼前的男孩。
“彭英翔,你快走啦,不要在这里乱说话。”叶湘岚慌张地挡在雷毅恺前面。
乱说话?他什么都还没说,为何她这么紧张?这点引起了雷毅恺的兴趣。“什么事?”他拉开叶湘岚,沉声问道。
“其实你那天听到的声音不是她,而是子绫。”他将陶子绫推到雷毅恺面前。
“她?”他眯起黑眸梭巡审视。
女孩的头发有些凌乱,恰巧遮住了她部分脸庞,她的打扮柏当筒单,更贴切地说,已近乎不修边幅。整体而言,她一点特别之处也没有,相当不起眼。
“没错,校庆那天,子绫就站在舞台后拿著麦克风唱歌。”
舞台后拿著麦克风雷毅恺突然想起那天他相阿升进到后台时,她正拿著麦克风坐在接近舞台的地方,难道那些歌真的是她唱的?... -->>
永乐黄昏市场人声鼎沸,四处充斥著顾客的询问、杀价声以及摊贩老板的叫卖声,这就是特有的菜市场文化。
陶明发的蔬菜摊位一如往常,生意相当兴隆,顾客源源不绝。平常在女儿的帮忙之下,他绝对是游刀有余,甚至还有时间坐到一旁喝茶偷闲。
只是,今天女儿实在太不寻常了,一脸心事重重,注意力也似乎没有摆在“卖菜’这件事上,他真担心等会儿算总帐时,不赚还赔哩!陶明发一面应付著前来买菜的客人,一面分心偷瞄宝贝女儿。
才刚想着,状况就发生了。
“妹仔,我买了这么多,你就送我一把葱好了。’说话的是老顾客阿美姨,她的贪小便宜可是远近驰名,
“喔,好。”陶子绫心不在焉地回应。
正当阿美姨兴高采烈地要将战利品——一大把葱收进菜篮时,陶明发赶快出声阻止。“阿美,等一下啦。”
“干嘛,葱可是你家的子绫说好要送的,不能赖皮喔。”阿美姨紧紧守护菜篮里的葱。
“送是可以啦,不过一向都只送两三根,哪有人像你这样一次抓一大把的,那我不是赔死了。”陶明发好说歹说,总算救回阿美姨手上那一大把待卖的青葱。见阿美娆喃喃嘀咕走掉之后,他赶紧关心陶子绫的情况。“丫头,你今天怎么了,有心事?说出来让老爸听听。”
“嗄?没没有啦。”陶子绫骤地回过神,摇摇头不想多谈。
快要丘点了,叶湘岚就要到“维凡”去见制作人,或许没多久之后市面上就会推出她的新专辑,接著她就能站上舞台唱歌给全台湾的人听。
她能说什么呢?雷毅恺指定的人是叶湘岚,再说,她也不能违背诚信,将代唱的事情说出来。
算了,还是专心帮老爸卖菜吧!
才刚这么想,就见到彭英翔朝她这里狂奔,口中还大喊她的名字。
“子绫——”来到她面前,彭英翔上气不接下气地大口喘息。“快快点,时间快来不及了!’他焦急地说。
“什么时间来不及?”陶明发抢在女儿开口前先提问。
“伯父您好。五点的时候,子绫要到‘维凡音乐’试唱,已经快要迟到了。”
“试唱?!哎,丫头,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没告诉老爸。快去、快去!”陶明发催促著女儿,
他知道女儿从小就很喜欢唱歌,一心想要站上舞台演唱,现在有这么一个大好机会,身为老爸的他比谁都还要开心。
“该去试唱的人不是我!是叶湘岚”她低垂螓首,低缓的语气夹杂著浓浓的沮丧与无奈。
“别这么说,那天唱歌的人确实是你,就算雷毅恺要叶湘岚去‘维凡’,但还是改变不了他欣赏你的歌声的事实。我感觉得出你真的很爱唱歌,你千万不要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可是我答应你不把事情说出来的,要是我去了,校庆的事情不就曝光了?这样会害你们摇研社颜面尽失的。”倘若不是碍于这件事,邵该有多好呀!
“别管那件事了,那是在学校里我不希望被别人知道,现在又不是在学校、有什么关系!更何况等一下会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雷毅恺和阿升学长,他们才不会无聊地跑到学校散播哩!
能够受到顶尖制作人的赏识,是多么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别白白拱手让给叶湘岚那个骄傲的女人。”哼,叶湘岚还真够无耻的,明知道雷毅恺欣赏的不是她的歌声,还不私下向他澄清。
听著他们俩的对话,陶明发感到一头雾水。“你们在说什么?‘那件事’是哪件事?”他打岔问道。
闻言,彭英翔将校庆时找陶子绫代唱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陶明发。
“哈,我家丫头真不是盖的,那个制作人有眼光,知道丫头的歌声好听。”陶明发的言谈间流露著身为父亲的骄傲。“丫头,代唱又怎么样呢?歌声好听就是事实。去吧,去实现你的心愿,有老爸给你当后盾,什么都不用怕!”他揽著陶子绫纤荏的肩,慈爱地说。
“老爸”她扬眸,感动地睇望父亲。
“好啦,快去吧。”陶明发快步走进摊位后,拿出陶子绫的背包交到她手上,然后对彭英翔说:“小子,我家的丫头就拜托你了。”
“嗯,伯父你尽管放心!”语毕,彭荚翔便拉著陶子绫迅速往外奔去。
“老爸-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一边跑著,陶子绫转头对父亲大喊。
品絮老是把“怀抱梦想,闪耀明天’这句话挂在嘴边,尽管一开始认为梦想难以实现,但她却勇于去追求自己的梦,瞧,她现在的日子不就很“璀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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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凡音乐”位于台北信义区一栋新落成的高级办公大楼里,由于正值下班尖峰时刻,四周的交通相当壅塞。
而彭英翔骑乘重型机车载著陶子绫,在这样拥挤堵塞的情形下,抓到空档便不要命似的一路狂飘。
到达“维凡音乐”的办公大楼时,已经是五点十五分了。由于迟到了,彭英翔不敢再拖延时间,冒著被交通警察开罚单的危险,随便将机车停放在路边。
“彭英翔,都超过十五分钟了耶”陶子绫看看手表,轻轻拉了f正在停车的彭英翔。
这栋大楼一看就知道门禁森严,他们又没有事先预约,肯定会被挡在门外。该怎么办呢?难道她跟舞台无缘?不,她才不想轻易放弃
才这么胡思乱想着,彭英翔便开口了——
“都来到这了,要是转头就走,不就枉费我刚刚冒著生命危险一路狂飘?”他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往办公大楼走去。
然而,两人在一楼大厅正巧遇见姗姗来迟的叶湘岚。
“哟——这不是我们摇研社的社长?怎么,来听找试唱的吗?呵,看在你这么捧场的份上,我出道后,绝不会忘了给你点好处的。”她那骄傲的神情却在看到彭英翔身边的陶子绫时,骤然丕变。“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能来,子绫为什么不能来?你要搞清楚,雷先生欣赏的是子绫的歌声,而不是你的。今天该来试唱的人,本来就应该是子绫!”他斩钉截铁地道。
“哼,那天是因为我感冒喉咙沙哑,否则我的歌声哪会输给她!况且,别以为光靠声音就能获得赏识,瞧她那副穷酸样,想当偶像歌手还差点远哩!”叶湘岚走到陶子绫面前,睥睨地斜视她。“你还是早点滚回家去,别作白日梦了!”
瞧陶子绫长相普通,头发一点造型也没有,寒酸的素面t恤,破牛仔裤以及沾满泥污的烂布鞋,怎么跟高贵又漂亮的她相比?
听完叶湘岚这一席话,反倒让原本有些不确定的陶子绫激起了潜藏心底、与生俱来的不服输。
“穷酸又怎样?妨碍到你了吗?难道像我这样的人就不能有梦想?告诉你,我就是爱唱歌,总有一天我一定会站在舞台上,唱歌给大家听!”她仰起下巴,澄眸闪烁著坚定的光芒,语气中充满自信,正巧被刚从电梯走出的雷毅恺收入眼底。
“做什么?”他低沉厚重的嗓音,打断了正处于对峙状态的他们。
“雷先生,你怎么亲自到大厅来了。”叶湘岚一见到他,表情立刻从骄傲自负转变成巧笑倩号,并且欢喜地迎上去。
“你迟到了。”他冶沉著脸,淡淡一语。
其实他根本用不著特地到大厅来,她人一到,管理处自然会立刻通知。只是,不知怎地,他就是心急地想要听到那缭绕耳畔、令人难以忘怀的柔醇嗓音。多等一刻也不行!
“对不起嘛,人家刚好在大厅遇见来找我的同学,他们一直缠著我说话,所以担搁到时间”叶湘岚无耻地将自己的迟到归咎到他们身上,只是话还没说完便被雷毅恺冶冶打断。
“迟到就是迟到,别找借口!”旋即,他转头正欲离去,见到彭英翔握住陶子绫的手,直觉地说:“这里不是约会的地点,要约会就找别的地方!”他的语气威沉,目光不经意地瞥过陶子绫。
她看来有些面熟噢,对了,他那天似乎在后台见过她。对于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自己却能如此清楚地记忆,他感到有些讶异。
思及方才她说自己喜欢唱歌,-像她这样自信满满,想成为歌手的女生他看得够多了,到头来却没有人能符合他的期望,当然,他也不可能对她抱任何幻想。
当务之急,他只想快点听到校庆当天那美妙的歌声。
于是,他毫不迟疑地朝电梯方向走去,然而彭英翔更快地上前阻止他的前进。
“雷先生,请等一等,我们是来找你的。”
“找我?”他停下脚步,盯著眼前的男孩。
“彭英翔,你快走啦,不要在这里乱说话。”叶湘岚慌张地挡在雷毅恺前面。
乱说话?他什么都还没说,为何她这么紧张?这点引起了雷毅恺的兴趣。“什么事?”他拉开叶湘岚,沉声问道。
“其实你那天听到的声音不是她,而是子绫。”他将陶子绫推到雷毅恺面前。
“她?”他眯起黑眸梭巡审视。
女孩的头发有些凌乱,恰巧遮住了她部分脸庞,她的打扮柏当筒单,更贴切地说,已近乎不修边幅。整体而言,她一点特别之处也没有,相当不起眼。
“没错,校庆那天,子绫就站在舞台后拿著麦克风唱歌。”
舞台后拿著麦克风雷毅恺突然想起那天他相阿升进到后台时,她正拿著麦克风坐在接近舞台的地方,难道那些歌真的是她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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