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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三十六岁,我依然涂鲜红鲜红的脚趾甲,然后光着脚穿凉鞋。我依然喜欢大红大紫的衣裙,胜过那些小女孩子。年轻的女孩子是不喜欢花花绿绿的,因为她们需要素清来弥补花样的心灵。而年龄大了,心渐渐淡了,淡得灰沉沉的,花枝招展并不过分。免得一颗心,老旧得无人问津。
我喜欢把手上、脖子上、手腕上缀满饰物,只要能戴的,尽量戴上,不怕被说俗。俗就俗吧,试问,烟火红尘,哪个不是俗人呢?
喜欢高跟鞋,个头不很高是一方面,情结是另一方面,个子矮不穿高跟鞋的大有人在。我不,我常年穿,而且都不是一般的高。我一不怕累,二不怕遭罪,还有什么不可以。
女友看到我的一双白色高跟鞋后,啧啧连声“震惊”不已,她说,她一辈子都不会碰这么高的高跟鞋。那是一双鞋跟超过十厘米的鞋。时尚、前卫,买了三年,依然不过时。只所以买,是因为喜欢那高度,张扬得让人生畏了。这样的鞋,穿起来才摇曳多姿。
女人,活得浓墨重彩不好吗?何必素得像没加盐的菜,寡淡无味呢。有一颗素心,还不够吗?够了,在这红尘中,一颗素心足矣。莲般地不被污染,多好。
浓墨重彩、鲜衣怒马,哪怕人老珠黄,不把这烟火气进行到底,绝不罢休。
贰
女儿,竟然迷上了小沈阳,大到他拍的剧目,小到生辰八字,无一不知。爱屋及乌,就连小沈阳的亲戚、朋友、老婆、孩子,也都成了女儿眼里喜欢的人。
女儿常常幻想,是一名二人转演员,和小沈阳同台演出,不知道,她十一岁的小脑瓜里,是怎样的一场盛大演出。
九月即将升入五年级了,女儿还是一贯的自由自在,没有多少压力。因为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压力。
如果一个小孩,从来没有一段无拘无束的时光,那该有多遗憾。
女儿的小脑瓜里,时不时会冒出一些希奇古怪的想法,有时让人生气,有时又让人忍俊不禁。哪个父母不曾是小孩,哪个小孩没有一件、两件甚至无数件遥不可及的梦想呢。
女儿的快乐和幸福,在她纤尘不染的心灵里。在她,无忧无虑的童年里。
叁
老公向来喜欢古旧的事物,即便不值钱,他也一件件地抱回来,家里仅仿制的青花瓷器就有十多件。还有他喜欢的那些书法字帖、笔墨砚台、雕刻原料跟随了他二十几年了,依然舍不得扔,珍贵得宝贝似的,一有闲暇,就摆弄个不停。
在我看来,那些东西都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可他依然不离不弃,真是难得。也痴痴地喜欢着,因为他的喜欢。这喜欢,还用说么,一个痴字已经淋漓尽致。
念旧,总是好的。
光阴荏苒,就连眼前的人,也慢慢地旧了。旧有什么不好,那旧,是光阴的味道,岁月的痕迹,亦是心智的成熟。如果有一天,我们彼此,都像老古董一样珍贵着、呵护着,那么很好。
挑落灯花,蓦然回首,是天天围绕在身边,烦得不能再烦,腻得不能再腻,却依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那个人,却依然是磕磕绊绊也从不言悔的小冤家。
那才叫喜悦,真真正正的喜悦。
旧日欢颜,今尚在。可真好!
【壹
三十六岁,我依然涂鲜红鲜红的脚趾甲,然后光着脚穿凉鞋。我依然喜欢大红大紫的衣裙,胜过那些小女孩子。年轻的女孩子是不喜欢花花绿绿的,因为她们需要素清来弥补花样的心灵。而年龄大了,心渐渐淡了,淡得灰沉沉的,花枝招展并不过分。免得一颗心,老旧得无人问津。
我喜欢把手上、脖子上、手腕上缀满饰物,只要能戴的,尽量戴上,不怕被说俗。俗就俗吧,试问,烟火红尘,哪个不是俗人呢?
喜欢高跟鞋,个头不很高是一方面,情结是另一方面,个子矮不穿高跟鞋的大有人在。我不,我常年穿,而且都不是一般的高。我一不怕累,二不怕遭罪,还有什么不可以。
女友看到我的一双白色高跟鞋后,啧啧连声“震惊”不已,她说,她一辈子都不会碰这么高的高跟鞋。那是一双鞋跟超过十厘米的鞋。时尚、前卫,买了三年,依然不过时。只所以买,是因为喜欢那高度,张扬得让人生畏了。这样的鞋,穿起来才摇曳多姿。
女人,活得浓墨重彩不好吗?何必素得像没加盐的菜,寡淡无味呢。有一颗素心,还不够吗?够了,在这红尘中,一颗素心足矣。莲般地不被污染,多好。
浓墨重彩、鲜衣怒马,哪怕人老珠黄,不把这烟火气进行到底,绝不罢休。
贰
女儿,竟然迷上了小沈阳,大到他拍的剧目,小到生辰八字,无一不知。爱屋及乌,就连小沈阳的亲戚、朋友、老婆、孩子,也都成了女儿眼里喜欢的人。
女儿常常幻想,是一名二人转演员,和小沈阳同台演出,不知道,她十一岁的小脑瓜里,是怎样的一场盛大演出。
九月即将升入五年级了,女儿还是一贯的自由自在,没有多少压力。因为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压力。
如果一个小孩,从来没有一段无拘无束的时光,那该有多遗憾。
女儿的小脑瓜里,时不时会冒出一些希奇古怪的想法,有时让人生气,有时又让人忍俊不禁。哪个父母不曾是小孩,哪个小孩没有一件、两件甚至无数件遥不可及的梦想呢。
女儿的快乐和幸福,在她纤尘不染的心灵里。在她,无忧无虑的童年里。
叁
老公向来喜欢古旧的事物,即便不值钱,他也一件件地抱回来,家里仅仿制的青花瓷器就有十多件。还有他喜欢的那些书法字帖、笔墨砚台、雕刻原料跟随了他二十几年了,依然舍不得扔,珍贵得宝贝似的,一有闲暇,就摆弄个不停。
在我看来,那些东西都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可他依然不离不弃,真是难得。也痴痴地喜欢着,因为他的喜欢。这喜欢,还用说么,一个痴字已经淋漓尽致。
念旧,总是好的。
光阴荏苒,就连眼前的人,也慢慢地旧了。旧有什么不好,那旧,是光阴的味道,岁月的痕迹,亦是心智的成熟。如果有一天,我们彼此,都像老古董一样珍贵着、呵护着,那么很好。
挑落灯花,蓦然回首,是天天围绕在身边,烦得不能再烦,腻得不能再腻,却依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那个人,却依然是磕磕绊绊也从不言悔的小冤家。
那才叫喜悦,真真正正的喜悦。
旧日欢颜,今尚在。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