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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瞬间泪流满面,呃呜呜呜呜地哭泣着,这是他曾经在这繁华而又喧嚣的城市中,在这所有人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所有所有幸福中,唯一无限渴求的存在,现在,它竟然是如此毫无声息地就来到了他的世界里,带着它这身足以照亮灵魂的亮光,带着它这看似脆弱,却又锋芒毕露的闪耀,它来了……
它就在这里,就在这个世界中,它叫:英雄!此刻,它就像是每个人心目中渴望着的那位盖世英雄一样,令人心脏与灵魂感到窒息般的颤抖。
疯子不知道他自己哭了多久,真的不知道,只是明白,这一刻他竟然不需要酒精的麻醉,也不需要香烟,为什么?不知道,一支钢笔,它的魔力竟然是如此之大,为什么?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此刻的他或许是哭累了吧?然后像一位最为最为纯洁,那最为最为虔诚的三岁小孩一样,捧着手中的无上至宝,用尽所有的虔诚,为它吸了墨水,当在笔记本上写下第一笔之时,他觉得,自己的生命从这刻又开始了……
对的,繁华喧嚣的城市,很是残酷,但依旧没有任何办法来淹没这支钢笔的光亮!这个世界确实也挺残酷的,令人绝望,可这完全无法吞噬这支钢笔的锋芒!酒精?确实厉害,能淹死人的梦想,可却无法淹死心之所向的真理!
这是一支钢笔,它是英雄!是无比闪耀的信仰!是无比疯癫的锋利!它?不是一只在温暖壁炉前酣睡的狗,它,是一只在凛冽寒风的暴雪中疾奔的狼,狼心所向,永不回头,哪怕声嘶力竭!它,是飞蛾扑火时,那至死不渝的精神!
丽丽?对的,它完美无暇地写出了这两个字,疯子为之而欣慰,点燃一支香烟,看着笔记本上的这两个字,确实不怎么好看,而且锋芒毕露的笔尖,弹性太过完美,这字,似乎都有了笔锋一般,可是?疯子他可从不曾记得,曾经的自己字有所谓的笔锋,那真的就像是乱涂乱画一样。
哦?不对,丽丽还在这座城市里,甚至还偷偷看过他呢,而现在自己却在做些什么呢?像一条在壁炉前酣睡的狗?不是吧?壁炉都没有吧?不对,他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是停止的,而现在,生命又重新踏上了该去的方向。
他又哭了,抿嘴中,轻咬嘴唇,泪流满面,开始记录,决定要书写智慧,不!要书写真理!或许,这将是一句天大的玩笑,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智慧与真理,不就在自己眼前吗?不就在自己的手中所握着吗?无限渴望的英雄,它就在自己的眼前,不住中闪耀着。
他忘我地开始记录,记录曾经生命停止时那所发生过的一切的一切,哪怕是一抹毫无任何意义的阳光,都将虔诚地记录,忘我般地记录,或许这是新钢笔吧?供墨系统不好,所以有时候断墨,没有关系,笔尖蘸着墨水写,挺好。
这就是生命的开始,疯子他从不曾这般忘我过,这一夜,哪怕隔壁的徒弟们吵闹声震天,哪怕又诉说着所谓那伟大至极的梦想,可他?这里只有笔和纸,不,甚至连笔都不存在了一样,剩下的,唯有出现在纸上的字迹,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横,小小的一竖、一瞥、都似如此空灵一般。
他脸上挂着的,全是微笑,不知不觉,天竟然大亮?他这才满意地盖上笔帽,将钢笔轻轻捧起来,轻轻亲吻,然后像一个失常的疯子一样,对着钢笔轻轻自语:“我想?我必须得赋予你一个名字,只是现在还不知道,等我知道了,就赋予你,别急,再等等。”
然后将钢笔装在了贴身的衣服口袋里,离自己心脏最近的地方,好似这支钢笔需要存放在灵魂的力量中一样,这才合上笔记本,打开房间门。
妈的!今天的风好大啊!还真冷,所以点燃一支香烟,掏出手机,看到上面的时间是七点十分,算了,洗把脸吧?
水龙头还是原来那样,里面的水冰冷至极,不过没有关系,胡乱地用冷水洗了脸,然后准备上班,甚至这会徒弟们也起来了,徒弟们看到现在的疯子以后,他们很是震惊,因为他们知道昨夜刚回来的时候,疯子他哭了好久好久,好似已经彻底崩溃了一般,可是?现在的他?怎么?满脸的笑意?外面这么冷,他连脖子都不缩一下?这简直就是个疯子吧?
对的,谁让他原本的名字就是疯子呢?他在凛冽的寒风中像个疯子一样,疯笑着,却给人一种似乎浑身充满了力量的感觉,徒弟们不知道他怎么了,想问,可疯子什么也不说,所以一起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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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瞬间泪流满面,呃呜呜呜呜地哭泣着,这是他曾经在这繁华而又喧嚣的城市中,在这所有人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所有所有幸福中,唯一无限渴求的存在,现在,它竟然是如此毫无声息地就来到了他的世界里,带着它这身足以照亮灵魂的亮光,带着它这看似脆弱,却又锋芒毕露的闪耀,它来了……
它就在这里,就在这个世界中,它叫:英雄!此刻,它就像是每个人心目中渴望着的那位盖世英雄一样,令人心脏与灵魂感到窒息般的颤抖。
疯子不知道他自己哭了多久,真的不知道,只是明白,这一刻他竟然不需要酒精的麻醉,也不需要香烟,为什么?不知道,一支钢笔,它的魔力竟然是如此之大,为什么?不明白,完全不明白。
此刻的他或许是哭累了吧?然后像一位最为最为纯洁,那最为最为虔诚的三岁小孩一样,捧着手中的无上至宝,用尽所有的虔诚,为它吸了墨水,当在笔记本上写下第一笔之时,他觉得,自己的生命从这刻又开始了……
对的,繁华喧嚣的城市,很是残酷,但依旧没有任何办法来淹没这支钢笔的光亮!这个世界确实也挺残酷的,令人绝望,可这完全无法吞噬这支钢笔的锋芒!酒精?确实厉害,能淹死人的梦想,可却无法淹死心之所向的真理!
这是一支钢笔,它是英雄!是无比闪耀的信仰!是无比疯癫的锋利!它?不是一只在温暖壁炉前酣睡的狗,它,是一只在凛冽寒风的暴雪中疾奔的狼,狼心所向,永不回头,哪怕声嘶力竭!它,是飞蛾扑火时,那至死不渝的精神!
丽丽?对的,它完美无暇地写出了这两个字,疯子为之而欣慰,点燃一支香烟,看着笔记本上的这两个字,确实不怎么好看,而且锋芒毕露的笔尖,弹性太过完美,这字,似乎都有了笔锋一般,可是?疯子他可从不曾记得,曾经的自己字有所谓的笔锋,那真的就像是乱涂乱画一样。
哦?不对,丽丽还在这座城市里,甚至还偷偷看过他呢,而现在自己却在做些什么呢?像一条在壁炉前酣睡的狗?不是吧?壁炉都没有吧?不对,他觉得自己之前的生命是停止的,而现在,生命又重新踏上了该去的方向。
他又哭了,抿嘴中,轻咬嘴唇,泪流满面,开始记录,决定要书写智慧,不!要书写真理!或许,这将是一句天大的玩笑,不过没有关系,因为智慧与真理,不就在自己眼前吗?不就在自己的手中所握着吗?无限渴望的英雄,它就在自己的眼前,不住中闪耀着。
他忘我地开始记录,记录曾经生命停止时那所发生过的一切的一切,哪怕是一抹毫无任何意义的阳光,都将虔诚地记录,忘我般地记录,或许这是新钢笔吧?供墨系统不好,所以有时候断墨,没有关系,笔尖蘸着墨水写,挺好。
这就是生命的开始,疯子他从不曾这般忘我过,这一夜,哪怕隔壁的徒弟们吵闹声震天,哪怕又诉说着所谓那伟大至极的梦想,可他?这里只有笔和纸,不,甚至连笔都不存在了一样,剩下的,唯有出现在纸上的字迹,哪怕只是小小的一横,小小的一竖、一瞥、都似如此空灵一般。
他脸上挂着的,全是微笑,不知不觉,天竟然大亮?他这才满意地盖上笔帽,将钢笔轻轻捧起来,轻轻亲吻,然后像一个失常的疯子一样,对着钢笔轻轻自语:“我想?我必须得赋予你一个名字,只是现在还不知道,等我知道了,就赋予你,别急,再等等。”
然后将钢笔装在了贴身的衣服口袋里,离自己心脏最近的地方,好似这支钢笔需要存放在灵魂的力量中一样,这才合上笔记本,打开房间门。
妈的!今天的风好大啊!还真冷,所以点燃一支香烟,掏出手机,看到上面的时间是七点十分,算了,洗把脸吧?
水龙头还是原来那样,里面的水冰冷至极,不过没有关系,胡乱地用冷水洗了脸,然后准备上班,甚至这会徒弟们也起来了,徒弟们看到现在的疯子以后,他们很是震惊,因为他们知道昨夜刚回来的时候,疯子他哭了好久好久,好似已经彻底崩溃了一般,可是?现在的他?怎么?满脸的笑意?外面这么冷,他连脖子都不缩一下?这简直就是个疯子吧?
对的,谁让他原本的名字就是疯子呢?他在凛冽的寒风中像个疯子一样,疯笑着,却给人一种似乎浑身充满了力量的感觉,徒弟们不知道他怎么了,想问,可疯子什么也不说,所以一起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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