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你就是杀人犯 (2/2)
一品小说网 www.yipinzongshi.com,沈欢叶朝歌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了你。”
吱嘎。
车子停在警所前。
韩小雪转头,正眼看向沈欢:“你曾经是山海组的成员,是华国最精锐的士兵,连董仁徒老大都对你钦佩不已,所以你能做到这一切,不奇怪。”
吐出口烟雾,沈欢笑道:“你这么好的脑筋,在凉城呆着屈才了。”
“所以我才想进山海组。”
韩小雪呵呵一笑:“沈欢,我听董老大说了,你两年前就退出山海组了,现在你随意杀人可是犯法的。不过嘛,我刚才说的都是推测,还没来得及去调查证据,比如,去楼梯间检查一下扶手上有没有你的指纹,地上有没有你的鞋印之类的。”
沈欢扬眉:“妞,你不会是想威胁我吧?”
“我哪敢呀。”
韩小雪笑容更灿烂了,嘴里却说着和笑容完全不符的话:“不过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去揭发你!”
“楼梯里没有我的脚印,扶手上也没有我的指纹。因为真的不是我干的。”
沈欢把烟头探出窗,弹了下烟灰:“不过我愿意听听你胡扯那么多,是想问我什么问题?”
“国外,一手创立龙渊的龙首,是谁?”
毫不犹豫的,韩小雪盯着沈欢眼睛问。
沈欢愣了下。
韩小雪就继续说:“我听说,关于龙首的秘密山海组的正式成员都知道。我现在算山海组的预备役了,但想成为正式成员,还早呢,所以,想问问你这个出来的人。”
“不知道。”
沈欢干脆摇头,开门就走:“你还是去告发我吧。”
“唉,你等等!”
韩小雪也赶紧停车,开门追了出去。
后面,运送叶朝歌的警车刚刚停下。
看着朝沈欢追去的韩小雪,叶朝歌心里莫名有些烦躁。
……
“法医已经完全确定,死者就是国际上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花魁会的一员,杀手的目标,就是叶总你。不过被不知名的杀人犯,提前干掉了死者。”
鉴定结果出来后,韩小雪跟叶朝歌和沈欢宣布了结果。
其他人都先走了,因为叶朝歌和沈欢是事件相关人才留下。
对这个结果,叶朝歌倒是没有多意外,毕竟之前她刚刚经历过恐怖组织的绑架,神经多少粗壮了点。
等警方把两人也送回公司,两人从停车场里走出时,叶朝歌看着沈欢,突然问:“沈欢,其实就是你杀了罗丝吧?”
“哈?”
沈欢呆了下:咋谁都知道我是杀人犯了?
叶朝歌又继续说:“其实你身手很厉害吧?赵家那次,是你威胁了他们。之前在燕京城帮我的,也是你。其实你就是传说中的杀手之王龙首,对不对?”
看沈欢很傻的表情后,叶朝歌撇了撇嘴:“算了,当我没说,你一辈子都达不到龙首那种境界的。”
说着,叶朝歌眸子又有些亮:这次杀罗丝保护我的,是不是也是他呢?
想起那天在劫匪中救出她的男人,叶朝歌竟然有些痴傻:如果我的男人,有那样强大就好了。
“啥狗屁的龙首,在我看来还不如摆地摊呢。”
沈欢很不屑的说:“哥们好歹是正经职业,赚的钱都见得了光!”
了你。”
吱嘎。
车子停在警所前。
韩小雪转头,正眼看向沈欢:“你曾经是山海组的成员,是华国最精锐的士兵,连董仁徒老大都对你钦佩不已,所以你能做到这一切,不奇怪。”
吐出口烟雾,沈欢笑道:“你这么好的脑筋,在凉城呆着屈才了。”
“所以我才想进山海组。”
韩小雪呵呵一笑:“沈欢,我听董老大说了,你两年前就退出山海组了,现在你随意杀人可是犯法的。不过嘛,我刚才说的都是推测,还没来得及去调查证据,比如,去楼梯间检查一下扶手上有没有你的指纹,地上有没有你的鞋印之类的。”
沈欢扬眉:“妞,你不会是想威胁我吧?”
“我哪敢呀。”
韩小雪笑容更灿烂了,嘴里却说着和笑容完全不符的话:“不过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去揭发你!”
“楼梯里没有我的脚印,扶手上也没有我的指纹。因为真的不是我干的。”
沈欢把烟头探出窗,弹了下烟灰:“不过我愿意听听你胡扯那么多,是想问我什么问题?”
“国外,一手创立龙渊的龙首,是谁?”
毫不犹豫的,韩小雪盯着沈欢眼睛问。
沈欢愣了下。
韩小雪就继续说:“我听说,关于龙首的秘密山海组的正式成员都知道。我现在算山海组的预备役了,但想成为正式成员,还早呢,所以,想问问你这个出来的人。”
“不知道。”
沈欢干脆摇头,开门就走:“你还是去告发我吧。”
“唉,你等等!”
韩小雪也赶紧停车,开门追了出去。
后面,运送叶朝歌的警车刚刚停下。
看着朝沈欢追去的韩小雪,叶朝歌心里莫名有些烦躁。
……
“法医已经完全确定,死者就是国际上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花魁会的一员,杀手的目标,就是叶总你。不过被不知名的杀人犯,提前干掉了死者。”
鉴定结果出来后,韩小雪跟叶朝歌和沈欢宣布了结果。
其他人都先走了,因为叶朝歌和沈欢是事件相关人才留下。
对这个结果,叶朝歌倒是没有多意外,毕竟之前她刚刚经历过恐怖组织的绑架,神经多少粗壮了点。
等警方把两人也送回公司,两人从停车场里走出时,叶朝歌看着沈欢,突然问:“沈欢,其实就是你杀了罗丝吧?”
“哈?”
沈欢呆了下:咋谁都知道我是杀人犯了?
叶朝歌又继续说:“其实你身手很厉害吧?赵家那次,是你威胁了他们。之前在燕京城帮我的,也是你。其实你就是传说中的杀手之王龙首,对不对?”
看沈欢很傻的表情后,叶朝歌撇了撇嘴:“算了,当我没说,你一辈子都达不到龙首那种境界的。”
说着,叶朝歌眸子又有些亮:这次杀罗丝保护我的,是不是也是他呢?
想起那天在劫匪中救出她的男人,叶朝歌竟然有些痴傻:如果我的男人,有那样强大就好了。
“啥狗屁的龙首,在我看来还不如摆地摊呢。”
沈欢很不屑的说:“哥们好歹是正经职业,赚的钱都见得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