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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还是白狐?”
看着眼前这只生物,韩小雪喃喃念叨着。
沈欢,却被这只东西身上缠着的东西,彻底吸引了视线,上面蛇身人首的画像清晰可见,绝对不是幻觉。
而这画像也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这只动物,是被饲养的,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人造品。
第二,这东西,很可能和巨蝰组织有关。
毕竟沈欢亲耳听巨蝰组织的人说过,巨蝰组织建立的信物,就是和他那只玉坠一样的蛇身人首信物。
在华国,这画像叫女娲。
但在巨蝰组织人眼中,这画像叫羽蛇神。
短暂的错愕后,一个念头就升上了沈欢心头:抓住它。
主要抓住它,一定能从中获取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没有丝毫犹豫,沈欢纵身跃起,直接朝屋顶方向冲去。
那白色的小生物嘴里叼着只沙鼠,感受到威胁后,也也顾不得嘴里的猎物了,丢下小沙鼠掉头就跑。
速度极快,几乎是化成了一道白影,直朝西南方冲去。
沈欢对自己的脚力很有自信,可一时间竟然没追上。
他也没有丝毫停留,头也不回的喊:“小雪,把老董他们都叫起来!”
“你呢?!”
韩小雪慌忙问出这句话,却没等来回答。
沈欢已经远远的冲了出去。
空空旷旷的沙漠里,一人追着一个不明生物,以常人根本跟不上的速度飞也似的向远处冲去。
眼瞅着沈欢举着手电的光圈变成一个点,沙漠的空旷和荒凉一下就让韩小雪开始慌了。
她擦了把冷汗,赶紧冲到洞口,喊道:“你们快起来,出事了!!”
而就在韩小雪这边喊人的时候,沈欢已经追出去了好远。
那个白色不明生物速度很快,饶是以沈欢的速度也只能勉强追上。加上荒漠中全是空洞洞的一个颜色,沈欢一旦一个晃眼,很大概率就得追丢了。
可沈欢却不着急。
因为他深知,人类在短距离速度爆发上,或许不如很多生物,但却胜在运动能力更持久。
数百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时,就是靠一手耐力一直追着猎物从东非迁徙到南美。
不少生物都在和人类比拼耐力时,落入下风。
只要有点了解的,都会清楚原始人狩猎是个啥流程:一堆人拿着木刺长杆,轮流追赶猎物。猎物受到惊吓就会拼命逃走,而猎物剧烈运动产生的大量热量,注定了它们没法长久的奔跑。
每跑一段时间,猎物就得停下来休息,而追赶的原始人就会用棍子、石子,刺激对方继续疲于逃命。
直到猎物再也没有力气,厚重的毛发再也没法散去热量,穿着粗气倒在地上,任凭人类杀戮。
连原始人都懂的道理,沈欢没理由不懂。
而沈欢也能确定,对方既然爆发速度那么快,那长时间奔跑体内一定会产生大量热量。
而它们厚重的毛发又不像人类,全身毛孔都能发汗,所以注定了比拼耐力,是绝对拼不过有过专业训练的沈欢的。
所以,沈欢足足追出去近千米都没追上时,也丝毫没有灰心。
只要不追丢,对方一定会比他先一步受不了。
沈欢甚至升起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对方在慌乱情况下,很大概率会回到其领地去。
沈欢只要追到它的领地上,是不是就会发现:谁,才是它的主人?
谁,给它戴上的白色巾帛?... -->>
“白猫?还是白狐?”
看着眼前这只生物,韩小雪喃喃念叨着。
沈欢,却被这只东西身上缠着的东西,彻底吸引了视线,上面蛇身人首的画像清晰可见,绝对不是幻觉。
而这画像也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这只动物,是被饲养的,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人造品。
第二,这东西,很可能和巨蝰组织有关。
毕竟沈欢亲耳听巨蝰组织的人说过,巨蝰组织建立的信物,就是和他那只玉坠一样的蛇身人首信物。
在华国,这画像叫女娲。
但在巨蝰组织人眼中,这画像叫羽蛇神。
短暂的错愕后,一个念头就升上了沈欢心头:抓住它。
主要抓住它,一定能从中获取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没有丝毫犹豫,沈欢纵身跃起,直接朝屋顶方向冲去。
那白色的小生物嘴里叼着只沙鼠,感受到威胁后,也也顾不得嘴里的猎物了,丢下小沙鼠掉头就跑。
速度极快,几乎是化成了一道白影,直朝西南方冲去。
沈欢对自己的脚力很有自信,可一时间竟然没追上。
他也没有丝毫停留,头也不回的喊:“小雪,把老董他们都叫起来!”
“你呢?!”
韩小雪慌忙问出这句话,却没等来回答。
沈欢已经远远的冲了出去。
空空旷旷的沙漠里,一人追着一个不明生物,以常人根本跟不上的速度飞也似的向远处冲去。
眼瞅着沈欢举着手电的光圈变成一个点,沙漠的空旷和荒凉一下就让韩小雪开始慌了。
她擦了把冷汗,赶紧冲到洞口,喊道:“你们快起来,出事了!!”
而就在韩小雪这边喊人的时候,沈欢已经追出去了好远。
那个白色不明生物速度很快,饶是以沈欢的速度也只能勉强追上。加上荒漠中全是空洞洞的一个颜色,沈欢一旦一个晃眼,很大概率就得追丢了。
可沈欢却不着急。
因为他深知,人类在短距离速度爆发上,或许不如很多生物,但却胜在运动能力更持久。
数百万年前,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时,就是靠一手耐力一直追着猎物从东非迁徙到南美。
不少生物都在和人类比拼耐力时,落入下风。
只要有点了解的,都会清楚原始人狩猎是个啥流程:一堆人拿着木刺长杆,轮流追赶猎物。猎物受到惊吓就会拼命逃走,而猎物剧烈运动产生的大量热量,注定了它们没法长久的奔跑。
每跑一段时间,猎物就得停下来休息,而追赶的原始人就会用棍子、石子,刺激对方继续疲于逃命。
直到猎物再也没有力气,厚重的毛发再也没法散去热量,穿着粗气倒在地上,任凭人类杀戮。
连原始人都懂的道理,沈欢没理由不懂。
而沈欢也能确定,对方既然爆发速度那么快,那长时间奔跑体内一定会产生大量热量。
而它们厚重的毛发又不像人类,全身毛孔都能发汗,所以注定了比拼耐力,是绝对拼不过有过专业训练的沈欢的。
所以,沈欢足足追出去近千米都没追上时,也丝毫没有灰心。
只要不追丢,对方一定会比他先一步受不了。
沈欢甚至升起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对方在慌乱情况下,很大概率会回到其领地去。
沈欢只要追到它的领地上,是不是就会发现:谁,才是它的主人?
谁,给它戴上的白色巾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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