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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曾,一个传说中只有有缘人才能遇到的“深夜食堂”,去过那里的人,无不对其赞不绝口,但有心人找起来却又戛戛其难,美食界里甚至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不至吾曾不知肉香。
而在“若以食为天”的微博里,她是这么形容吾曾的:凡人处置肉类者,往往以料酒、姜片、肉蔻、桂皮、大料等浓郁之物掩盖其腥其膻其臊,然,腥膻之气消磨殆尽时,肉之本味亦销声匿迹。余,尝尽百家千味,皆是如此。惟有吾曾,以鬼斧神工之术,化腥膻于无形,存肉香于原位。佐以店之特酿忘忧酒,如梦游三界间,快哉!快哉!
虽无配图,但仅凭这段连同标点符号在内共计125个字而只有50个字是形容主角的描述,便勾引得旁人好奇之心油然而生,评论区里鬼哭狼嚎,20000多个在午夜时分无处安放灵魂的夜猫子饕餮,羡慕嫉妒恨她的好运气,却又恼怒她深夜放毒之心昭然若揭。
老餮的世界,是边军、王凯这种连三餐都很难保证吃只是为了活着保证给大脑和身体提供足够电量和血条的美食绝缘体完全不能理解的,倒是月球表面荆程程,他倒是对这方面有所研究,毕竟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打小就是锦衣玉食,虽然年纪轻轻就把自己献给了人民的卫士这一光荣而伟大的行业,但人家实力雄厚啊,工作之余,女朋友没时间找,美食是一定有时间品尝的,关于吾曾,就是他从最近一年发生的13起怪诞诡奇的案件中,提炼出来的共同点。
但由于吾曾只是“江湖中流传着爷的传说”这种style,在没有具体地址也没有任何来源信息的情况下,案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这天,荆程程和往常休息日一样,用痘痘肌专用的深度清洁洗面奶洗了脸,搽上了他妈淘汰下来的润肤霜,搽了点定型膏后把头发往后梳成了大背头,天有点干,涂上润唇膏、卡上墨镜、穿上仔衣,开着从他姐那儿“继承”来的粉色保时捷,一路拉轰着就往哥们几个约好的饭店驶去。
“嗨,这不是我们家程程吗?这么些天不见,这是又瘦了好几十斤吧?来,今晚爷给你准备了猪鸡鱼羊牛虾肉,让你以形补形、以肉养肉哈!”饭店老板是荆程程小时候的邻居,江湖诨号“二胖子”,打小儿就喜欢吃,典型的“干啥啥不行,吃饭跑第一”的那种,家里人看他实在没有什么学习上的天赋,再加上家里也不缺养他的钱,干脆,好不容易让他混了个高中文凭后,就送着去了烹饪学校,也算是投其所好了,他也没亏腾家里人的良苦用心,在吃上面下苦功、肯钻研,习得一手好厨艺,家里人看这小子行啊,菜做得不赖啊,就给投资开了家饭店,原本只是给他一个玩票的场所,省得他被不三不四的人带坏了,没成想,歪打正着,饭店开得红火,又借着老城打造美食品牌的东风,迅速开了十几家连锁饭店,而第一家店,依然是他们哥几个聚会的老地店。
“我说二胖子,你这菜做得是可以啊,不过这肉嘛,还是差了那么点意思。”说话的是哥们之中最会吃的“大铁”。
“诶,我说,大铁,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怎么?你爸我供你吃供你喝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还挑三拣四起来?你这个白眼儿狼,不就是去了趟吾曾吗?有啥了不起的,哼!看你那损色,爷不稀罕!”男人间的友谊就是一边爸爸儿子爷爷孙子串着骂着,一边把一大盘正当季的满黄大闸蟹放在了他面前。
吾曾?巧了!荆程程顿时坐直了身子,一脸的兴趣盎然。
吾曾,一个传说中只有有缘人才能遇到的“深夜食堂”,去过那里的人,无不对其赞不绝口,但有心人找起来却又戛戛其难,美食界里甚至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不至吾曾不知肉香。
而在“若以食为天”的微博里,她是这么形容吾曾的:凡人处置肉类者,往往以料酒、姜片、肉蔻、桂皮、大料等浓郁之物掩盖其腥其膻其臊,然,腥膻之气消磨殆尽时,肉之本味亦销声匿迹。余,尝尽百家千味,皆是如此。惟有吾曾,以鬼斧神工之术,化腥膻于无形,存肉香于原位。佐以店之特酿忘忧酒,如梦游三界间,快哉!快哉!
虽无配图,但仅凭这段连同标点符号在内共计125个字而只有50个字是形容主角的描述,便勾引得旁人好奇之心油然而生,评论区里鬼哭狼嚎,20000多个在午夜时分无处安放灵魂的夜猫子饕餮,羡慕嫉妒恨她的好运气,却又恼怒她深夜放毒之心昭然若揭。
老餮的世界,是边军、王凯这种连三餐都很难保证吃只是为了活着保证给大脑和身体提供足够电量和血条的美食绝缘体完全不能理解的,倒是月球表面荆程程,他倒是对这方面有所研究,毕竟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富二代,打小就是锦衣玉食,虽然年纪轻轻就把自己献给了人民的卫士这一光荣而伟大的行业,但人家实力雄厚啊,工作之余,女朋友没时间找,美食是一定有时间品尝的,关于吾曾,就是他从最近一年发生的13起怪诞诡奇的案件中,提炼出来的共同点。
但由于吾曾只是“江湖中流传着爷的传说”这种style,在没有具体地址也没有任何来源信息的情况下,案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这天,荆程程和往常休息日一样,用痘痘肌专用的深度清洁洗面奶洗了脸,搽上了他妈淘汰下来的润肤霜,搽了点定型膏后把头发往后梳成了大背头,天有点干,涂上润唇膏、卡上墨镜、穿上仔衣,开着从他姐那儿“继承”来的粉色保时捷,一路拉轰着就往哥们几个约好的饭店驶去。
“嗨,这不是我们家程程吗?这么些天不见,这是又瘦了好几十斤吧?来,今晚爷给你准备了猪鸡鱼羊牛虾肉,让你以形补形、以肉养肉哈!”饭店老板是荆程程小时候的邻居,江湖诨号“二胖子”,打小儿就喜欢吃,典型的“干啥啥不行,吃饭跑第一”的那种,家里人看他实在没有什么学习上的天赋,再加上家里也不缺养他的钱,干脆,好不容易让他混了个高中文凭后,就送着去了烹饪学校,也算是投其所好了,他也没亏腾家里人的良苦用心,在吃上面下苦功、肯钻研,习得一手好厨艺,家里人看这小子行啊,菜做得不赖啊,就给投资开了家饭店,原本只是给他一个玩票的场所,省得他被不三不四的人带坏了,没成想,歪打正着,饭店开得红火,又借着老城打造美食品牌的东风,迅速开了十几家连锁饭店,而第一家店,依然是他们哥几个聚会的老地店。
“我说二胖子,你这菜做得是可以啊,不过这肉嘛,还是差了那么点意思。”说话的是哥们之中最会吃的“大铁”。
“诶,我说,大铁,你这话什么意思啊,怎么?你爸我供你吃供你喝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还挑三拣四起来?你这个白眼儿狼,不就是去了趟吾曾吗?有啥了不起的,哼!看你那损色,爷不稀罕!”男人间的友谊就是一边爸爸儿子爷爷孙子串着骂着,一边把一大盘正当季的满黄大闸蟹放在了他面前。
吾曾?巧了!荆程程顿时坐直了身子,一脸的兴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