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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懂中医的医者,那就更有往来了。穷人没钱去医院,找道士就便宜多了,道士治病都不怎么收钱,用的药也是就地取材山里就能找到的草药,不费钱。因而村里与道观之间有小路连接,比不上水泥路,却也平整,便于行走,平日里找道士都是看病,寻常小毛病还好,若是严重的毛病,时间就是生命,因而对于这条路村人自然很是照顾。
孙小姐一路走得顺畅,除了不习惯走山路特别累,一切都好,更没如愿碰到一头猛兽开开眼界。
在孙小姐的感觉里,能够在这样的深山道观呆得住的道士必然是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这世间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住深山的寂寞?
然而,道观里的道士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最多二十来岁,容颜清隽,青衣乌发,乌发在头上绾了个道髻,一派古韵,孙小姐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千年的时空。
道观里不止道士一个人,还有一个时尚的女子,与道士应是好友,孙小姐来的时候俩人正在吃烧烤,确切说是女子一个人在吃,宗教之地,她在我行我素的在道观的院子里烧烤,道士全当看不见,也可能是拿此人没办法,干脆当看不到了。
有香客来访,做为道观里唯一的道士,道士自然来招待孙小姐。
只一件,到底不是专门开发出来的旅行道观,道士对待孙小姐的态度很是随意,一点热络都没有,冷冷淡淡的。
吃着烧烤的女子觉得挺稀奇的。“这家伙懒得招待香客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除非生了病,很少会有人来找他,竟还有香客,难得。”
孙小姐奇道:“这样的态度,他吃什么?”
女子闻言露出了一丝古怪之色。“反正不指着香客。”
孙小姐看了看女子,好奇的问:“你不也是香客吗?”
女子看了看院子里的烧烤,一丝不言而喻,谁家香客会在庙宇里烧烤?
孙小姐也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你难道是道姑?”没听人说道观里还有道姑呀。
女子:“我是道士的敌人。”
孙小姐以为她是在开玩笑,道士的敌人怎么还能在道观里烧烤?
美男美女皆赏心悦目,孙小姐一直呆到天色不早了才离开,一起走的还有那名在道观里烧烤名唤李少儿的女子。
对于李少儿的名字孙小姐很是吐槽不已,你咋不干脆叫少女呢,不是更贴切吗?
下山的路不短,两个人不免要说话打发一下时间也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然一直盯着道路,心理会很累,从而加剧生理上的疲惫。
聊着聊着便不免提到了道士,孙小姐对道士很是佩服,年纪轻轻的竟然跟个老头子一样独守深山。出身优渥,孙小姐见过的人不可谓不少,其中不乏老干部,但与道士一比,全都被甩得远远的。
李少儿闻言,笑说,道士不是热爱道观或道教,他就是喜欢的人是个道姑,也就是道观曾经的主人,不过已经死了很多年,她死后道士不知怎么想的就当了道士,成了道观新的主人。
孙小姐问:“那他在这里多久了?”虽是为爱痴狂,却也挺能坚持的,有情可不能饮水饱,世间九成的真爱最终都是败给了生活。
“很多年了。”李少儿回答。
孙小姐顿觉佩服,虽然她一直都觉得所谓为爱不顾一切是天真幼稚的人的幼稚行为,但真的有人能将幼稚进行到底的话,那也是一种本事。“你喜欢道士吧?”孙小姐说,如果不是喜欢道士,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往这深山里跑?
李少儿叹了口气。“我以前追过他。”
孙小姐不解:“后来铩羽了?”
“是铩羽了,却不是铩羽给了他,而是铩羽给了另一个人。”李少儿神情略微复杂。
孙小姐茫然的看着李少儿,思及之前的话语。“那个道姑?”
李少儿点头。
这大抵是孙小姐这辈子见过的最奇葩的追爱铩羽原因。
不是败了心上人的不爱,而是败给了情敌,并且败得相当心服口服....反正,孙小姐是没看出李少儿有半点不甘或怨愤之色,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平淡,这人究竟怎么输给情敌的?
回到了村子里,孙小姐没两日又在闲逛的时候见到了李少儿,在工地里,这次却不是靓丽的时尚女郎,吃土吃得孙小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判断这是李少儿。
周围同龄人虽有,但能够聊得来的异性不多,因此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了。
孙小姐认认真真的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李少儿虽是建筑师,却对矿石也很有研究,不管是什么矿石,只要是地下出产的东西她都了如指掌,而宝石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都是从地底下掘出来的。
孙小姐活到这么大,家境的关系让她身边的同龄女子里对宝石有了解得不少,但那种了解都仅限于某某宝石的历史,以及价格,戴出去够不够引人羡慕,而宝石的质地、光泽、产地以及如何切割最合适等,就没一个了解的。
李少儿不仅有所了解,还相当的博学,孙小姐与她打开了关于宝石的话匣子后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原来如此的匮乏。
李少儿在得知孙小姐是珠宝设计师后对孙小姐的态度也热情了三分。
“我最初的时候也是想设计珠宝的。”李少儿很是感慨的说。
孙小姐闻言奇道:“那后来怎么当建筑师了?”
李少儿神情很是难言的道:“创作需要天赋。”而她没天赋,哪怕对各类宝石的各种参数了如指掌,她也设计不出来令人惊艳的珠宝来,反倒是经常被人感慨糟蹋宝石。她不死心的继续糟蹋,却在最终不得不承认,设计珠宝什么的,真的是靠天赏饭吃的职业,而老天没给她这碗饭。
李少儿对孙小姐道:“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说着羡慕,但语气....太淡了,有种历经沧桑,或者说折腾到认命的淡然。
孙小姐很是惭愧,她虽然是珠宝设计师,但也只是小有名气,并且近来有江郎才尽的问题,以后能不能设计出更好的珠宝也不可知。
李少儿在熟识后看过孙小姐以前的设计图,很有灵气,看得出来,这人按着原本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成为这一行业的佼佼者。“我觉得吧,你以前既然能设计出那么好的珠宝,天分肯定是不差的,如今江郎才尽,不如想想自身。”
天分是老天给的,给了之后除非死了转世,否则是不会收回去的。
江郎才尽真的是天分被收了回去以至于才尽?
李少儿觉得不然,她见过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案牍劳形,哪还有精力去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更为庶务所扰,更静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自然就退步,于是江郎才尽。
总结的话,江郎才尽根本就是诗与远方同生活的冲突。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诗人,有几个是不闲的?能够在繁忙的工作还能写出一篇又一篇好诗的寥寥无几,并且全是牛逼的天才,而那样的天才属于稀有品种,千百年难得一见。
孙小姐生活优渥,存款足得很,自然没有这种冲突。
既非外因,那就是孙小姐自己的问题了。
孙小姐不解,她自己能有什么问题?
李少儿叹道:“你说你在珠宝界小有名气时神情带着自豪,但实际上你与我这个半桶水聊珠宝知识时时有词穷之时。”
孙小姐霎时如遭雷击。
个懂中医的医者,那就更有往来了。穷人没钱去医院,找道士就便宜多了,道士治病都不怎么收钱,用的药也是就地取材山里就能找到的草药,不费钱。因而村里与道观之间有小路连接,比不上水泥路,却也平整,便于行走,平日里找道士都是看病,寻常小毛病还好,若是严重的毛病,时间就是生命,因而对于这条路村人自然很是照顾。
孙小姐一路走得顺畅,除了不习惯走山路特别累,一切都好,更没如愿碰到一头猛兽开开眼界。
在孙小姐的感觉里,能够在这样的深山道观呆得住的道士必然是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这世间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住深山的寂寞?
然而,道观里的道士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最多二十来岁,容颜清隽,青衣乌发,乌发在头上绾了个道髻,一派古韵,孙小姐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千年的时空。
道观里不止道士一个人,还有一个时尚的女子,与道士应是好友,孙小姐来的时候俩人正在吃烧烤,确切说是女子一个人在吃,宗教之地,她在我行我素的在道观的院子里烧烤,道士全当看不见,也可能是拿此人没办法,干脆当看不到了。
有香客来访,做为道观里唯一的道士,道士自然来招待孙小姐。
只一件,到底不是专门开发出来的旅行道观,道士对待孙小姐的态度很是随意,一点热络都没有,冷冷淡淡的。
吃着烧烤的女子觉得挺稀奇的。“这家伙懒得招待香客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除非生了病,很少会有人来找他,竟还有香客,难得。”
孙小姐奇道:“这样的态度,他吃什么?”
女子闻言露出了一丝古怪之色。“反正不指着香客。”
孙小姐看了看女子,好奇的问:“你不也是香客吗?”
女子看了看院子里的烧烤,一丝不言而喻,谁家香客会在庙宇里烧烤?
孙小姐也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你难道是道姑?”没听人说道观里还有道姑呀。
女子:“我是道士的敌人。”
孙小姐以为她是在开玩笑,道士的敌人怎么还能在道观里烧烤?
美男美女皆赏心悦目,孙小姐一直呆到天色不早了才离开,一起走的还有那名在道观里烧烤名唤李少儿的女子。
对于李少儿的名字孙小姐很是吐槽不已,你咋不干脆叫少女呢,不是更贴切吗?
下山的路不短,两个人不免要说话打发一下时间也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然一直盯着道路,心理会很累,从而加剧生理上的疲惫。
聊着聊着便不免提到了道士,孙小姐对道士很是佩服,年纪轻轻的竟然跟个老头子一样独守深山。出身优渥,孙小姐见过的人不可谓不少,其中不乏老干部,但与道士一比,全都被甩得远远的。
李少儿闻言,笑说,道士不是热爱道观或道教,他就是喜欢的人是个道姑,也就是道观曾经的主人,不过已经死了很多年,她死后道士不知怎么想的就当了道士,成了道观新的主人。
孙小姐问:“那他在这里多久了?”虽是为爱痴狂,却也挺能坚持的,有情可不能饮水饱,世间九成的真爱最终都是败给了生活。
“很多年了。”李少儿回答。
孙小姐顿觉佩服,虽然她一直都觉得所谓为爱不顾一切是天真幼稚的人的幼稚行为,但真的有人能将幼稚进行到底的话,那也是一种本事。“你喜欢道士吧?”孙小姐说,如果不是喜欢道士,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往这深山里跑?
李少儿叹了口气。“我以前追过他。”
孙小姐不解:“后来铩羽了?”
“是铩羽了,却不是铩羽给了他,而是铩羽给了另一个人。”李少儿神情略微复杂。
孙小姐茫然的看着李少儿,思及之前的话语。“那个道姑?”
李少儿点头。
这大抵是孙小姐这辈子见过的最奇葩的追爱铩羽原因。
不是败了心上人的不爱,而是败给了情敌,并且败得相当心服口服....反正,孙小姐是没看出李少儿有半点不甘或怨愤之色,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平淡,这人究竟怎么输给情敌的?
回到了村子里,孙小姐没两日又在闲逛的时候见到了李少儿,在工地里,这次却不是靓丽的时尚女郎,吃土吃得孙小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判断这是李少儿。
周围同龄人虽有,但能够聊得来的异性不多,因此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了。
孙小姐认认真真的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李少儿虽是建筑师,却对矿石也很有研究,不管是什么矿石,只要是地下出产的东西她都了如指掌,而宝石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都是从地底下掘出来的。
孙小姐活到这么大,家境的关系让她身边的同龄女子里对宝石有了解得不少,但那种了解都仅限于某某宝石的历史,以及价格,戴出去够不够引人羡慕,而宝石的质地、光泽、产地以及如何切割最合适等,就没一个了解的。
李少儿不仅有所了解,还相当的博学,孙小姐与她打开了关于宝石的话匣子后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原来如此的匮乏。
李少儿在得知孙小姐是珠宝设计师后对孙小姐的态度也热情了三分。
“我最初的时候也是想设计珠宝的。”李少儿很是感慨的说。
孙小姐闻言奇道:“那后来怎么当建筑师了?”
李少儿神情很是难言的道:“创作需要天赋。”而她没天赋,哪怕对各类宝石的各种参数了如指掌,她也设计不出来令人惊艳的珠宝来,反倒是经常被人感慨糟蹋宝石。她不死心的继续糟蹋,却在最终不得不承认,设计珠宝什么的,真的是靠天赏饭吃的职业,而老天没给她这碗饭。
李少儿对孙小姐道:“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说着羡慕,但语气....太淡了,有种历经沧桑,或者说折腾到认命的淡然。
孙小姐很是惭愧,她虽然是珠宝设计师,但也只是小有名气,并且近来有江郎才尽的问题,以后能不能设计出更好的珠宝也不可知。
李少儿在熟识后看过孙小姐以前的设计图,很有灵气,看得出来,这人按着原本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成为这一行业的佼佼者。“我觉得吧,你以前既然能设计出那么好的珠宝,天分肯定是不差的,如今江郎才尽,不如想想自身。”
天分是老天给的,给了之后除非死了转世,否则是不会收回去的。
江郎才尽真的是天分被收了回去以至于才尽?
李少儿觉得不然,她见过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案牍劳形,哪还有精力去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更为庶务所扰,更静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自然就退步,于是江郎才尽。
总结的话,江郎才尽根本就是诗与远方同生活的冲突。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诗人,有几个是不闲的?能够在繁忙的工作还能写出一篇又一篇好诗的寥寥无几,并且全是牛逼的天才,而那样的天才属于稀有品种,千百年难得一见。
孙小姐生活优渥,存款足得很,自然没有这种冲突。
既非外因,那就是孙小姐自己的问题了。
孙小姐不解,她自己能有什么问题?
李少儿叹道:“你说你在珠宝界小有名气时神情带着自豪,但实际上你与我这个半桶水聊珠宝知识时时有词穷之时。”
孙小姐霎时如遭雷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