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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三作为即墨城中有名的二流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勾引城中一些颇有姿色的寡妇。他相貌不错,而且能言善道,颇能讨得女子欢心。寡妇失了丈夫,这女子就仿佛心中有一团燥热的火在不停地烧着,遇着了狗三,两人便很快天雷勾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薛家护卫带着一个猎户和一条猎犬闯进他的房间,他正趴在孙寡妇的肚皮上。几人的突然闯入,吓得他顿时一阵痉挛,一蹶不振了。被薛家护卫一脸嫌弃地从床上拽下,给了一套外衣裹住身子,一条猎犬围着他嗅了嗅,便突然对着他叫个不停。他从始至终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不知道是啥情况。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乱闯民宅,还有王法吗?”狗三的声音越说越小,两个护卫的喝骂声让他不敢过多反抗。他平时虽然和人打架有一手,但当面对两个身材匀称健硕,明显是练家子的人,他便很直接地认了怂。
他的人生信条就是,可以嚣张、可以装逼,但是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该认怂就认怂,丢脸不可怕,丢命才是最要命。
…………
面对唯一可能的线索,众人无计可施的时候,薛子墨在一声犬吠中,想起了曾经电视中看到的警犬寻踪的场面。
当其中一队薛家护卫,押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狼狈汉子回薛府的时候,薛子墨的心情才算是稍稍好了些。不论是否确定其人,薛子墨都让人将其拖下去,好好审问一番。
薛子墨没有审问过人,便将此事交由曹雪松负责。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做,更有效率,如今正是争分夺秒的时候。每多过一分钟,桃子就可能多一分危险,薛子墨自然知道轻重缓急。
怀着焦急的心情等待着,当曹雪松再次出现,带来的消息却令薛子墨心中一沉。
“那家伙叫狗三,是城里的一个二流子,平日里好吃懒做,最喜欢勾引城中有姿色的寡妇。不过确实是当日谋算桃子的其中一人,只不过他只是被人临时请入伙,负责吸引开注意力,赚点小钱而已,真正动手之人,却神秘得狠。当时那些人都蒙着面,他一个也认不出。至于他当时瘸腿,完全是他装的。”曹雪松道,“不过,那人说,他通过无意中的套话知道,那伙人这次劫掠桃子,是因为一个金人想要得到桃子,他们只是负责暗中办事而已。”
狗三当时很奇怪,若是金人想要一个汉人女子,还用得着如此偷偷摸摸,神神秘秘,深怕一副得罪人的样子吗?只是人家出手阔绰,而只需他装作无意间抢两个少年的青蟹,就可以获得三十两银子,不免心动,答应了下来。哪曾想,自己只是顺手牵羊了一下,也并未牵成功,却落得如今被薛家人抓住。曹雪松还未真正动刑,他就轻易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都一股脑说了出来,也算是少了点皮肉之苦。
其实那伙人也是知道,如他一般的人,不会相信他能够替他们守住秘密,因此即使找他办事,也都是守口如瓶,不会轻易暴露真实身份意图。
“金人?曹叔,你姓吗?”薛子墨问道。
“虽然不合理,但如今的状况,未必没有可能。”曹雪松斟酌了一下,道。
“没错,不是没有可能,既然是破案,就要敢于大胆猜测。如果此次桃子被劫,是金人所为,那行事之人,又是谁?若不是金人所为,但却与金人有关,那又是何人幕后指使?……”薛子墨仿佛在自问自答,将心中的猜测都一一说了出来。
“子墨,既然你可以利用猎犬来找到这狗三,是否可以也可以利用这猎犬,来搜寻失踪的桃子?”曹雪松道。
薛子墨摇了摇头,道:“难,我用猎犬搜捕这狗三,也是占了一丝赌的成分在内。狗鼻子虽然灵敏,但也并非无敌,距离过远,它便失去了目标方向。桃子既然已经确定不在城中,那么她必定被人带出了城。而一旦出了城,天地之大,若不知道他们的去向,我们便是有猎犬,也无计可施。”
“曹叔,你这两日,可有查过这两日出城的人的记录,有无可疑之人,可以我们一定要从中找出可能带走桃子的那伙人,一路追踪,方能有一线可能。”
曹雪松点了点头,叫人将这两日来,即墨城出城之人的队伍记录,一一做报告。
“那这狗三,如何处理?”
“先将其关到县衙的牢房里吧,敢动薛家之人,他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很快,负责查询两日来的出城记录的薛家护卫,带着一本本子走了进来,对着薛子墨说道:“……经过属下询问,这两日有五支四人以上的队伍出城,不过这几家都是长期来往即墨的客商,官府都有记录在案,并未有可疑之处。其他的,多为附近出城的农户。”
“这些客商,可有查看过他们所携带的行李,商品,是否藏匿东西?”薛子墨问道。
“回公子,没有,当值的差役都仔细检查过,都是行商的货物,并无活人。”
“这就奇怪了,若是桃子没有被转移出城,那么就一定在城内,曹叔,你让四位猎户接着帮忙在城中找找桃子的下落,同时派人在自己询问是否有遗漏没有记录在案的出城信息,也可以派人询问城中百姓,是否有看到可以之人,若是能提供可靠信息,可给予银钱赏赐。”
曹雪松挥手让手下之人退下,听完薛子墨的吩咐,便下去着手安排了。
无论是桃子还在城中藏匿着,还是已经被偷偷转移出城,薛子墨都要一心找到桃子,不见到桃子,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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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三作为即墨城中有名的二流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勾引城中一些颇有姿色的寡妇。他相貌不错,而且能言善道,颇能讨得女子欢心。寡妇失了丈夫,这女子就仿佛心中有一团燥热的火在不停地烧着,遇着了狗三,两人便很快天雷勾地火,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薛家护卫带着一个猎户和一条猎犬闯进他的房间,他正趴在孙寡妇的肚皮上。几人的突然闯入,吓得他顿时一阵痉挛,一蹶不振了。被薛家护卫一脸嫌弃地从床上拽下,给了一套外衣裹住身子,一条猎犬围着他嗅了嗅,便突然对着他叫个不停。他从始至终都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不知道是啥情况。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乱闯民宅,还有王法吗?”狗三的声音越说越小,两个护卫的喝骂声让他不敢过多反抗。他平时虽然和人打架有一手,但当面对两个身材匀称健硕,明显是练家子的人,他便很直接地认了怂。
他的人生信条就是,可以嚣张、可以装逼,但是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该认怂就认怂,丢脸不可怕,丢命才是最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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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唯一可能的线索,众人无计可施的时候,薛子墨在一声犬吠中,想起了曾经电视中看到的警犬寻踪的场面。
当其中一队薛家护卫,押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狼狈汉子回薛府的时候,薛子墨的心情才算是稍稍好了些。不论是否确定其人,薛子墨都让人将其拖下去,好好审问一番。
薛子墨没有审问过人,便将此事交由曹雪松负责。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来做,更有效率,如今正是争分夺秒的时候。每多过一分钟,桃子就可能多一分危险,薛子墨自然知道轻重缓急。
怀着焦急的心情等待着,当曹雪松再次出现,带来的消息却令薛子墨心中一沉。
“那家伙叫狗三,是城里的一个二流子,平日里好吃懒做,最喜欢勾引城中有姿色的寡妇。不过确实是当日谋算桃子的其中一人,只不过他只是被人临时请入伙,负责吸引开注意力,赚点小钱而已,真正动手之人,却神秘得狠。当时那些人都蒙着面,他一个也认不出。至于他当时瘸腿,完全是他装的。”曹雪松道,“不过,那人说,他通过无意中的套话知道,那伙人这次劫掠桃子,是因为一个金人想要得到桃子,他们只是负责暗中办事而已。”
狗三当时很奇怪,若是金人想要一个汉人女子,还用得着如此偷偷摸摸,神神秘秘,深怕一副得罪人的样子吗?只是人家出手阔绰,而只需他装作无意间抢两个少年的青蟹,就可以获得三十两银子,不免心动,答应了下来。哪曾想,自己只是顺手牵羊了一下,也并未牵成功,却落得如今被薛家人抓住。曹雪松还未真正动刑,他就轻易将自己所知道的,全都一股脑说了出来,也算是少了点皮肉之苦。
其实那伙人也是知道,如他一般的人,不会相信他能够替他们守住秘密,因此即使找他办事,也都是守口如瓶,不会轻易暴露真实身份意图。
“金人?曹叔,你姓吗?”薛子墨问道。
“虽然不合理,但如今的状况,未必没有可能。”曹雪松斟酌了一下,道。
“没错,不是没有可能,既然是破案,就要敢于大胆猜测。如果此次桃子被劫,是金人所为,那行事之人,又是谁?若不是金人所为,但却与金人有关,那又是何人幕后指使?……”薛子墨仿佛在自问自答,将心中的猜测都一一说了出来。
“子墨,既然你可以利用猎犬来找到这狗三,是否可以也可以利用这猎犬,来搜寻失踪的桃子?”曹雪松道。
薛子墨摇了摇头,道:“难,我用猎犬搜捕这狗三,也是占了一丝赌的成分在内。狗鼻子虽然灵敏,但也并非无敌,距离过远,它便失去了目标方向。桃子既然已经确定不在城中,那么她必定被人带出了城。而一旦出了城,天地之大,若不知道他们的去向,我们便是有猎犬,也无计可施。”
“曹叔,你这两日,可有查过这两日出城的人的记录,有无可疑之人,可以我们一定要从中找出可能带走桃子的那伙人,一路追踪,方能有一线可能。”
曹雪松点了点头,叫人将这两日来,即墨城出城之人的队伍记录,一一做报告。
“那这狗三,如何处理?”
“先将其关到县衙的牢房里吧,敢动薛家之人,他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很快,负责查询两日来的出城记录的薛家护卫,带着一本本子走了进来,对着薛子墨说道:“……经过属下询问,这两日有五支四人以上的队伍出城,不过这几家都是长期来往即墨的客商,官府都有记录在案,并未有可疑之处。其他的,多为附近出城的农户。”
“这些客商,可有查看过他们所携带的行李,商品,是否藏匿东西?”薛子墨问道。
“回公子,没有,当值的差役都仔细检查过,都是行商的货物,并无活人。”
“这就奇怪了,若是桃子没有被转移出城,那么就一定在城内,曹叔,你让四位猎户接着帮忙在城中找找桃子的下落,同时派人在自己询问是否有遗漏没有记录在案的出城信息,也可以派人询问城中百姓,是否有看到可以之人,若是能提供可靠信息,可给予银钱赏赐。”
曹雪松挥手让手下之人退下,听完薛子墨的吩咐,便下去着手安排了。
无论是桃子还在城中藏匿着,还是已经被偷偷转移出城,薛子墨都要一心找到桃子,不见到桃子,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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