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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9人百其身:用一百人赎其一命。
10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
11防:抵挡。
12楚:荆树。楚之言“痛楚”。双关语。
【经典原意】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枣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奄息的人。就是这个奄息,是百人中的俊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了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桑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仲行的人。就是这个仲行,是百人中的豪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鸟,在荆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鍼虎的人。就是这个鍼虎,是百人中的英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当代阐释】
生命的价值里面没有高低贵贱
父母赐予生命,妻子儿女陪伴自己的生命,自己操纵着生命,如果不是咎由自取,不是自然陨落,谁还能拿走我们的生命?
如果有?那就是殉葬。
蒙昧文明下制造出的殉葬制度不知枉死了多少人。往往一个人的生命需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无辜地死去。天地不容的残忍行径啊。
《黄鸟》带着悲泣向我们诉说了一个殉葬的故事。秦穆公死去了。害怕孤单的他,仍想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前呼后拥,享受武士的保护,他在坟墓里需要陪伴。于是,他选择了三位良人殉葬。三位良人都是人中之杰,他们白白的死让《黄鸟》作者为之可惜,不由大加谴责。为什么是他们三个人呢?如果可以,愿意用一百个人去交换他们一个。
我们不禁拷问,生命价值在死亡面前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实际上,《史记》记载秦穆公的殉葬者为一百七十七人。《黄鸟》作者只提到三个武士,因为他们是贤豪俊杰。这就体现出生命价值的三个层次:秦穆公、三位武士、剩下的无名无姓的陪葬者。依据,便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金银财富。
社会地位、金银财富决定了在死亡面前生命的价值,这就是野蛮殉葬制度告诉我们的。
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现在一些黑心医院在收治病人时,因病人没有钱而不做手术,贻误治病时机,致使病人死去。万恶的殉葬制度早已被我们从法律条文中擦去,但殉葬制度的思想余孽仍然残存在一些人的心里。
佛家认为人只有做到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贪、不嗔等等才能往登西方极乐世界。
基督教认为坚持十诫,坚持信、爱的人才能进入天堂。
其实,一个坦荡的人生,一个无愧于自己的人生便是敲开天国的钥匙,死亡面前的生命价值就在于此。
【文化常识】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上古时期丧葬常有的习俗。起源于原始父系氏族社会晚期,氏族首领及氏族贵族掌握大量由战俘转化来的奴隶等,他们迷信地认为死者在阴间仍能够继续享受生时的生活,故将死者的妻妾、侍仆、奴隶等随同埋葬,后来多用俑(yong,陪葬用的偶人,一般为木制或陶制)、财物、器具等随葬。春秋列国时,秦国人殉的风气最为严重,所以也才有上面诗文的反映。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用人殉葬了。殉葬在其它国家的古代也有存在。
bsp;9人百其身:用一百人赎其一命。
10桑:桑树。桑之言“丧”,双关语。
11防:抵挡。
12楚:荆树。楚之言“痛楚”。双关语。
【经典原意】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枣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奄息的人。就是这个奄息,是百人中的俊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了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雀,在桑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仲行的人。就是这个仲行,是百人中的豪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交交悲鸣的黄鸟,在荆树枝上停息。是谁为穆公殉葬?是姓子车,名字叫鍼虎的人。就是这个鍼虎,是百人中的英杰。临视这个墓穴,不觉胆战心惊。苍天啊,坑杀这样的好人!如果能够赎代他,愿意用百人去交换。
【当代阐释】
生命的价值里面没有高低贵贱
父母赐予生命,妻子儿女陪伴自己的生命,自己操纵着生命,如果不是咎由自取,不是自然陨落,谁还能拿走我们的生命?
如果有?那就是殉葬。
蒙昧文明下制造出的殉葬制度不知枉死了多少人。往往一个人的生命需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无辜地死去。天地不容的残忍行径啊。
《黄鸟》带着悲泣向我们诉说了一个殉葬的故事。秦穆公死去了。害怕孤单的他,仍想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前呼后拥,享受武士的保护,他在坟墓里需要陪伴。于是,他选择了三位良人殉葬。三位良人都是人中之杰,他们白白的死让《黄鸟》作者为之可惜,不由大加谴责。为什么是他们三个人呢?如果可以,愿意用一百个人去交换他们一个。
我们不禁拷问,生命价值在死亡面前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实际上,《史记》记载秦穆公的殉葬者为一百七十七人。《黄鸟》作者只提到三个武士,因为他们是贤豪俊杰。这就体现出生命价值的三个层次:秦穆公、三位武士、剩下的无名无姓的陪葬者。依据,便是他们的社会地位、金银财富。
社会地位、金银财富决定了在死亡面前生命的价值,这就是野蛮殉葬制度告诉我们的。
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现在一些黑心医院在收治病人时,因病人没有钱而不做手术,贻误治病时机,致使病人死去。万恶的殉葬制度早已被我们从法律条文中擦去,但殉葬制度的思想余孽仍然残存在一些人的心里。
佛家认为人只有做到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贪、不嗔等等才能往登西方极乐世界。
基督教认为坚持十诫,坚持信、爱的人才能进入天堂。
其实,一个坦荡的人生,一个无愧于自己的人生便是敲开天国的钥匙,死亡面前的生命价值就在于此。
【文化常识】
殉葬:又称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上古时期丧葬常有的习俗。起源于原始父系氏族社会晚期,氏族首领及氏族贵族掌握大量由战俘转化来的奴隶等,他们迷信地认为死者在阴间仍能够继续享受生时的生活,故将死者的妻妾、侍仆、奴隶等随同埋葬,后来多用俑(yong,陪葬用的偶人,一般为木制或陶制)、财物、器具等随葬。春秋列国时,秦国人殉的风气最为严重,所以也才有上面诗文的反映。用活人殉葬,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制度,秦汉以后有所收敛,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汉以后就很少有用人殉葬了。殉葬在其它国家的古代也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