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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又响又有气势,老子很高兴,来,你陪老子喝一杯。”说完不由分说便将一杯酒硬灌入那人口中,见那人咳嗽起来,刘洪起笑着道:“不行,不行,你这哪成?喝得不爽,看来你不会喝酒,那么你就喊两声让我高兴高兴,就喊‘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好了。你倒是快喊哪!”看见那人犹豫着不喊,刘洪起有些不高兴了,这时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站起来说道:“刘爷,这位兄弟是个哑巴,天生不会说话的,我来替他喊吧。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听到底下有人喊起了口号,宴席上的众人立即条件反射似的跟着喊了起来,听得刘洪起哈哈大笑,他满意的拍着哑巴的肩膀,说道:“老天爷对你不错,因为你不能说话,就让你会敲锣,也算一种补偿吧,你要好好干呐!”那哑巴“呜噜”、“呜噜”的吼了几声,也不知听懂了这番劝勉没。
众人吃得兴高采烈,那刘洪起已是半醉,想起那娇滴滴的新娘正在新房中等着自己去“抚慰”刘洪起心猿意马起来,他匆匆的与席上众人告了个罪,就三步一窜的向着新房扑去,众亲信看着他的背影轰然而笑,只有送亲的宴席这边一片安静。
新郎入洞房后不到一刻钟就又出来了,而且还是光着身子,众人以为新郎喝多了发酒疯时,却猛然间看见一身红衣的新娘也跟在新郎的身后,而且正用一把小刀抵着新郎的脖子。众人的酒立即醒了七分,待看清那早已掀开了盖头的新娘竟然是一个青年男子时,剩下的三分酒意也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头儿第一个反映过来,猛的一拍桌子,吼道:“哪里来的野小子!竟敢在刘爷的婚宴上捣乱,活的不奈烦了!也不怕我们屠了你们东沟寨?!”说完便转过头望向送亲的宴席。这一望不打紧,倒把朱头儿吓了一跳,只见那些桌子上哪还有什么送亲的队伍,红色的衣服早已扔了一地,那些送亲的人摇身一变,都成了身穿劲装的大汉,个个脸显杀气,腰上别着短刀,两只手中一左一右各拿着一支黑乎乎的短管铁筒,看样子似是火铳,而那火铳的铳管正不怀好意的对着厅中的众多宾客。
朱头儿的嘴巴不好使了,他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敢在这里行凶?”
那“哑巴”走上几步,开口说道:“我们是大明镇虏军,今天特来为民除害!”
本来已有些脸色发青的刘洪起听了这几句话,脸上更绿了,他说道:“你你你是林林”
那“哑巴”撕下脸上粘着的大胡子,说道:“不错,我就是大明威毅侯豫鲁督师林清华,今日特来替百姓向你讨回公道!”说完他转过脸问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洪兄,怎么样,我演戏还算过得去吧?”
不等他开口“新娘子”先说了:“侯爷的主意和演戏的本领确实不错,但可委屈了我了,又是被这个王八蛋摸脚,又是被他搂着腰,最后干脆一口咬住了我的屁股,你瞧,裤子都快烂了。”
林清华与洪熙官哈哈大笑,洪熙官道:“世玉呀,委屈你了,怪不得我说你怎么提前行动了,原来是不想让这个混蛋占便宜!哈哈哈!对了,侯爷教你的什么‘猫步’,你学的可真像,连我都快把你当成女人了,哈哈哈!”说完又与林清华笑成一团。
新婚之时,新郎要啃新娘的屁股,却啃在了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屁股上,这本是非常好笑之事,但厅中的众人无一感到好笑,他们互相传递着眼色,在这些人中不乏亡命之徒,他们都想着脱身之计。
林清华将众人的小动作看在眼里,高声说道:“你们就别打歪主意了,我们的短铳之中全部都装的是霰弹,每支铳中都有二十多粒铅子儿呢!你们数数我们有多少个人多少支短铳,就算你们能冲出这刘府,难道你们也能冲出这汝宁城?告诉你们吧,此刻我的军队已占领了这汝宁城,你们插翅难飞,还是乖乖投降吧!”
众人听了这话,将信将疑,但很快他们就听到了城内传出来的喊杀声,还有那阵阵火器的齐射声,而这样强大的火器力量是自己这边从来都不曾有过的。他们大部分人已知道大势已去,纷纷跪下投降,但仍有几个亡命之徒,知道自己罪孽深重,若是投降难免不会被百姓打死,于是在朱头儿的带领下一起向门口冲去,但才走出几步,就被一阵排枪打倒,大多立即就被击毙,少数包括朱头儿在内则被击伤,很快就被人捆了起来。
整个的战斗镇虏军和天地会的损失微乎其微,只有一百多人的伤亡。攻城的是由刘赫率领的一个加强团,近两千人,跟随在林清华一行人身后五十里,还带了十门小炮,但小炮并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当他们接近城门的时候,守城的勇丁们就逃的干干净净了,只是在接近刘府时才与刘洪起的亲兵发生了一场不算激烈的战斗。
战斗结束后,林清华命人封锁城门,同时派人接收刘洪起在城内的全部财产,并将战斗中抓获的勇丁全部集中起来,由他训话,对这些勇丁进行教育,愿意留下的就加入镇虏军,不愿意留下的就在城中先住几天,待局势稳定了再放其回家。经过林清华的说服教育,被抓住的八千名勇丁中有近三千人愿意加入镇虏军,林清华将他们单独编成两个团,暂时分别由洪熙官和方世玉率领。在这些归顺的勇丁中,林清华发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兵特别活跃,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军服,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火枪,他就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呀?为什么要加入镇虏军啊?”那小伙子微红着脸说道:“我叫狗蛋,因为看到镇虏军的火枪很好玩,所以我想加入。我以后也能穿上这样的军服,用上这样的火枪吗?”林清华笑着说:“可以呀!只要你好好的干,就能成为镇虏军的正式士兵。加油吧,狗蛋!”
在如何处置刘洪起的问题上,林清华有些拿不定主意,因为他还有些亲信带兵驻扎在外地,若是现在就杀了他,恐怕那些人不会投降,看来只有等他剩余的部队投降或被消灭以后才能处置他了,林清华更加倾向于对刘洪起实行公审,让那些平时受尽他的欺压的百姓来决定他的命运。
好,又响又有气势,老子很高兴,来,你陪老子喝一杯。”说完不由分说便将一杯酒硬灌入那人口中,见那人咳嗽起来,刘洪起笑着道:“不行,不行,你这哪成?喝得不爽,看来你不会喝酒,那么你就喊两声让我高兴高兴,就喊‘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好了。你倒是快喊哪!”看见那人犹豫着不喊,刘洪起有些不高兴了,这时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站起来说道:“刘爷,这位兄弟是个哑巴,天生不会说话的,我来替他喊吧。刘爷恩及万代,泽被八方!祝刘爷与各位夫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听到底下有人喊起了口号,宴席上的众人立即条件反射似的跟着喊了起来,听得刘洪起哈哈大笑,他满意的拍着哑巴的肩膀,说道:“老天爷对你不错,因为你不能说话,就让你会敲锣,也算一种补偿吧,你要好好干呐!”那哑巴“呜噜”、“呜噜”的吼了几声,也不知听懂了这番劝勉没。
众人吃得兴高采烈,那刘洪起已是半醉,想起那娇滴滴的新娘正在新房中等着自己去“抚慰”刘洪起心猿意马起来,他匆匆的与席上众人告了个罪,就三步一窜的向着新房扑去,众亲信看着他的背影轰然而笑,只有送亲的宴席这边一片安静。
新郎入洞房后不到一刻钟就又出来了,而且还是光着身子,众人以为新郎喝多了发酒疯时,却猛然间看见一身红衣的新娘也跟在新郎的身后,而且正用一把小刀抵着新郎的脖子。众人的酒立即醒了七分,待看清那早已掀开了盖头的新娘竟然是一个青年男子时,剩下的三分酒意也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头儿第一个反映过来,猛的一拍桌子,吼道:“哪里来的野小子!竟敢在刘爷的婚宴上捣乱,活的不奈烦了!也不怕我们屠了你们东沟寨?!”说完便转过头望向送亲的宴席。这一望不打紧,倒把朱头儿吓了一跳,只见那些桌子上哪还有什么送亲的队伍,红色的衣服早已扔了一地,那些送亲的人摇身一变,都成了身穿劲装的大汉,个个脸显杀气,腰上别着短刀,两只手中一左一右各拿着一支黑乎乎的短管铁筒,看样子似是火铳,而那火铳的铳管正不怀好意的对着厅中的众多宾客。
朱头儿的嘴巴不好使了,他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们是什么人?敢在这里行凶?”
那“哑巴”走上几步,开口说道:“我们是大明镇虏军,今天特来为民除害!”
本来已有些脸色发青的刘洪起听了这几句话,脸上更绿了,他说道:“你你你是林林”
那“哑巴”撕下脸上粘着的大胡子,说道:“不错,我就是大明威毅侯豫鲁督师林清华,今日特来替百姓向你讨回公道!”说完他转过脸问另一个满脸胡子的锣手:“洪兄,怎么样,我演戏还算过得去吧?”
不等他开口“新娘子”先说了:“侯爷的主意和演戏的本领确实不错,但可委屈了我了,又是被这个王八蛋摸脚,又是被他搂着腰,最后干脆一口咬住了我的屁股,你瞧,裤子都快烂了。”
林清华与洪熙官哈哈大笑,洪熙官道:“世玉呀,委屈你了,怪不得我说你怎么提前行动了,原来是不想让这个混蛋占便宜!哈哈哈!对了,侯爷教你的什么‘猫步’,你学的可真像,连我都快把你当成女人了,哈哈哈!”说完又与林清华笑成一团。
新婚之时,新郎要啃新娘的屁股,却啃在了一个大老爷们儿的屁股上,这本是非常好笑之事,但厅中的众人无一感到好笑,他们互相传递着眼色,在这些人中不乏亡命之徒,他们都想着脱身之计。
林清华将众人的小动作看在眼里,高声说道:“你们就别打歪主意了,我们的短铳之中全部都装的是霰弹,每支铳中都有二十多粒铅子儿呢!你们数数我们有多少个人多少支短铳,就算你们能冲出这刘府,难道你们也能冲出这汝宁城?告诉你们吧,此刻我的军队已占领了这汝宁城,你们插翅难飞,还是乖乖投降吧!”
众人听了这话,将信将疑,但很快他们就听到了城内传出来的喊杀声,还有那阵阵火器的齐射声,而这样强大的火器力量是自己这边从来都不曾有过的。他们大部分人已知道大势已去,纷纷跪下投降,但仍有几个亡命之徒,知道自己罪孽深重,若是投降难免不会被百姓打死,于是在朱头儿的带领下一起向门口冲去,但才走出几步,就被一阵排枪打倒,大多立即就被击毙,少数包括朱头儿在内则被击伤,很快就被人捆了起来。
整个的战斗镇虏军和天地会的损失微乎其微,只有一百多人的伤亡。攻城的是由刘赫率领的一个加强团,近两千人,跟随在林清华一行人身后五十里,还带了十门小炮,但小炮并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当他们接近城门的时候,守城的勇丁们就逃的干干净净了,只是在接近刘府时才与刘洪起的亲兵发生了一场不算激烈的战斗。
战斗结束后,林清华命人封锁城门,同时派人接收刘洪起在城内的全部财产,并将战斗中抓获的勇丁全部集中起来,由他训话,对这些勇丁进行教育,愿意留下的就加入镇虏军,不愿意留下的就在城中先住几天,待局势稳定了再放其回家。经过林清华的说服教育,被抓住的八千名勇丁中有近三千人愿意加入镇虏军,林清华将他们单独编成两个团,暂时分别由洪熙官和方世玉率领。在这些归顺的勇丁中,林清华发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兵特别活跃,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军服,一会儿摸摸镇虏军的火枪,他就走过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呀?为什么要加入镇虏军啊?”那小伙子微红着脸说道:“我叫狗蛋,因为看到镇虏军的火枪很好玩,所以我想加入。我以后也能穿上这样的军服,用上这样的火枪吗?”林清华笑着说:“可以呀!只要你好好的干,就能成为镇虏军的正式士兵。加油吧,狗蛋!”
在如何处置刘洪起的问题上,林清华有些拿不定主意,因为他还有些亲信带兵驻扎在外地,若是现在就杀了他,恐怕那些人不会投降,看来只有等他剩余的部队投降或被消灭以后才能处置他了,林清华更加倾向于对刘洪起实行公审,让那些平时受尽他的欺压的百姓来决定他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