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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三肢无力,天旋地转,然而剑还是在的。
灯下,杜爱花仍然端坐在那里,像一件华丽的衣服,像一道影子多于像一个女子。
另外还有一个人,脸白白的,带一点滑稽,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头发还是因为他的腰,却叫方怒儿想起了凤梨。
那像凤梨一般的人说:“你醒啦?”
“我现在已翻身坐起,”方怒儿没好气的说“不是醒了难道是尸变不成?”
“你别生气,”那凤梨般的汉子说“怎么说我都算是你的救命恩人。”
方怒儿对自己唇上下颔“爬”满的东西,感到非常不安,他指了指这些蠕动的事物,说:
“这是什么?”
凤梨人说:“疙瘩。”
方怒儿奇道:“疙瘩?”
凤梨人道:“一种药,一种能治好“血癣”的药。没有这种药,你就会双颊发红、两腮发烧,继而呼吸困难,直至窒息而死。”
方怒儿问:“你是谁?”
凤梨人笑了。
“其实我不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他指了指那个在灯下端的丽人“她才是。”
说罢他就走了。
像一阵咫尺天涯的风。
房里就剩下在床上孤疑的他,和在灯下绰约的她,还有那灯色。
明明谁都在房里,谁都未曾离开谁,却有一种天涯苍茫的感觉。
“他是温心老契,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物。”杜爱花笑笑说“是他医好了你。”
方怒儿平静地道:“他医了我几天?”
杜爱花道:“十一天了。”
方怒儿问:“这十一天你一直在这里?”
杜爱花道:“不,我还有事要干:我去嫁人了。”
方怒儿道:“嫁给张傲爷吧?”
这倒令杜爱花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方怒儿淡淡的说“张傲爷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派温心老契来治我中的毒。”
杜爱花忙道:“傲爷要救你,是因为要重用你的才。”
方怒儿说:“我没有才。”
“你有才,但你没有选择。我说过,在江湖,不是一个人就闯得了荡得成的。你已得罪了刘片雪“斩经堂”也不会放过你,而今你又跟“生癣帮”结仇,你不投靠“豹盟”就只有死路一条。”杜爱花有点情急的道:“张傲爷为了要彻底对付“生癣帮”的势力,所以才千方百计,把“老字号”温家高手温心老契请了过来,专门破解“生癣帮”的绝门“癣毒”同样的“生癣帮”的盛一吊,为了要对付张傲爷的“大折枝手”他把“大孤山派”的战渺渺请了过来,把“生癣帮”副帮主的位置虚位以待。战渺渺的“神手大劈棺”正是“大折枝手”的克星。张傲爷要消灭“生癣帮”志在必得,他一定会重用你,来克制盛一吊和战渺渺。”
方怒儿道:“你说那么多,只不过是要我效忠豹盟?”
杜爱花委屈的道:“我只是不想你与天下人为敌。”
方怒儿笑了一下“你放心,我早已想找人投靠。在江湖上独自闯了这许久,我已觉得累,觉得冻,觉得精神不集中了。我也想有部下可以叱咤一时,有局面让我风云一阵。”
“你放心吧,你已为我做了这许多的事,我已不能不是“豹盟”的人了。”
方怒儿说。
他的神情对杜爱花而言,像是孤寂以无人纵控的剑,刺伤了她。
加入“豹盟”张傲爷给方怒儿的第一个任务是:杀人。
──杀“妖神”战聪聪。
“你对付的是“生癣帮”的一流好手。“生癣帮”的高手有一特点,生存力强,终年可只吃青苔、白菌维生,跟龟息、冬眠的那一类动物一样,可以忍耐超乎常人的打击。你必须杀了他们,不能伤他们,因为无论多重的伤,他们都会好得奇快,快得不可思议。”
张傲爷在下命令的时候这样严厉的提醒方怒儿。
他派温心老契跟着方怒儿一起去进行杀人的任务。“万一你又中了“癣毒”身边毕竟还有解毒的人。”张傲爷说。
──看来,张傲爷对独臂的方怒儿仍“不太放心”
方怒儿用了十七天杀了“妖神”战聪聪。
温心老契好不容易才跟上了战聪聪的梢,好不容易才等到他落单,好不容易才在一处给砍伐过的断柯残林下手“十亏九空”中的十五人包围了战聪聪,激战之际,方怒儿却只观战,不动手。
“叛徒!”温心老契似是怒极,就在他气得像要下决心日后回“豹盟”时要揭发方怒儿是个“叛徒”之时,方怒儿忽然出了手。一剑刺在一段断木上。
“断木”惨叫、急跃、反扑。
──原来他们围攻的“战聪聪”不是战聪聪。
真的战聪聪“化身”成了一块木头。
战聪聪终于死在方怒儿剑下。
回到“豹盟”张傲爷马上晋升方怒儿为“豹盟”七路香主,然后又给了他第二项任务:──杀“残骸公子”战貌貌。
“你要对付的是“生癣帮”中的绝顶高手。“生癣帮”的顶尖儿高手,武功练到极致,身上会结上一层斑癣,有的长在指间,有的长在脚底,有的长在脸上,有的长在头上。功力越高的人,结癣越厚,掌力不能透,利剑不能穿──却不知你的剑”张傲爷这番话,已比十七天前他吩咐的语态温和多了。
他还问:“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战聪聪会化身成一段断木?你是如何使出那“刺木一剑”的?”
“我不知道,”方怒儿淡淡地道:“我只知道非此不可的刺出一剑。”
方怒儿杀战貌貌,用了廿七天。
回来时他已筋疲力尽。
温心老契在回来向张傲爷报告的时候,语音是充满佩服之情的:“方怒儿一早就找到战貌貌,总共行刺了他廿七次,廿六次俱剑中他的要害,可是都刺不进去。战貌貌全身都结满了厚厚的癣,根本没有罩门。到了第廿七天,方怒儿却不用剑尖去刺戮,而用剑穗绳丝一刺,就刺入战貌貌胸膛里──”
张傲爷大笑。
他为方怒儿设宴、递酒、观舞、赠帛,锦衣玉食三十三天,先升了方怒儿为十二路坛主,还在方怒儿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话。
“爱花虽然嫁了给我,但她仍坚持要住在“楼上楼”里,”他挟了一只眼睛──像他那么一个狮子般的老人,忽然做出这种动作来,未免有点滑稽突梯“她怪寂寞的呢。”
而三十三天以来,方怒儿所有的仅有倦意。
到了第三十四天,忽然,在张傲爷一挥手之下,音乐停了,舞停了,戏班停了,嬉闹停了,人也散去了,然后张傲爷又颁发下第三个任务:──杀“大雷神”战渺渺。
“你要对付的人是“生癣帮”副帮主战渺渺。战渺渺虽是生癣帮的人,但却艺成于“大孤山派”他精擅的是“神手大劈棺”的绝技,那是用来克制我“大折枝手”的一种武技──别的我都不必多说了,如果你杀得了他“豹盟”副盟主的位子就是你坐的。”
方怒儿杀战渺渺,用了三十七天。
他一回来,就昏死了过去。
这次温心老契的转述是充满了恐惧:“我我看见他们的决斗太快了,太可怕了太我把他们给追丢了”
张傲爷高兴的猛梳胡子。
他向来一高兴,就梳胡子。
“你杀了战渺渺了是不是?”张傲爷在方怒儿一口气死去又活过来之际劈面就问:“好!要得!你是怎么杀他的?”
“他是个杀不得的人,战渺渺,”方怒儿有气无力的说,像一个醉酒的汉子多于像一个筋疲力尽的人“我只能把他逼落“万丈崖””
“那就够了!”张傲爷高兴得胡子和鬓发都搅在一起,他大力去拍方怒儿的肩膀,使他和他都几乎隐约可听到肩胛要碎裂的声音:“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好帮手!”
但他绝口不提原先答应过要擢拔方怒儿为“副盟主”的事。
方怒儿也不问。
──他们两人,好像都忘了此事。
第六章吃痣
他在初遇杜爱花的时候,她在呕吐。他在初见小指的时候,她在流血。呕吐和流血,对方怒儿来说,就是杀人的感觉。他是个杀手,杀了人之后,对方难免要流血,如果他自己不流血,就会有呕吐的感觉。
有些人闻到一种香味,就会想起某个女人;有人看到某一种花开,就会想起某一场约会。方怒儿则不然。呕吐令他想起美得明目张胆的杜爱花,流血使他想起清丽得见血封喉的小指姑娘。
那一次,他上楼上楼找杜爱花,本来想告诉她:他刚接下了三项张傲爷交代下来的任务,近日不一定会有时间来看她。
可是那天楼上楼的楼下,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杜爱花走下来的时候,人群里只有少数人抬起头来看她。
这是很少有的事。就算杜爱花走过街上,恰好遇上有人跳楼自杀,人们还是想多看这漂亮的女人几眼,而情愿错过那生死一霎。
方怒儿却不是多事的人,他也不想多管闲事。
他迎上杜爱花,杜爱花在站得比他高两级的阶上说:“你去看看那小姑娘吧,她在流血。”
方怒儿从上面往下去,就这样看到那小小女孩的嗔、喜、笑、怨、怒、忿、悲,看见那小女孩手指上淌血,脸上流泪,但不管流血还是流泪,她都美得让方怒儿心里感悟到陌生,惊觉到熟悉,而且乱得七零八落,无可收拾。看见这女子,他隐约觉得心底深处发出了一声狂喊。
他在看她唇上那一颗慧黠小痣的时间,还多于一切,所以他看了许久,听了许久,还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
杜爱花问他:“你怎么了?”
方怒儿如梦初醒:“她怎么了?”
方怒儿问了才知晓:原来“楼上楼”除了烟花之地,也设有庖厨,客人也可以在此饱餐美食,大快朵颐。今天,刘片雪的次公子刘之恶来此寻欢,先到水阁选一条清蒸作肴的鲜美肥鱼;刘之恶点了一点,却恰好遇上这小姑娘也极喜欢这条鱼──这小姑娘是要回去养的,而不是杀而烹之。于是跟刘之恶起了冲突,刘二公子见她天真漂亮、年幼可欺,便要占她便宜。小姑娘却是跟几个汉子一起来的,也不甘受辱。小姑娘硬把那尾鱼夺了回来,置回缸中,不料,却给那鱼往她食指噬了一口,登时指头流血。小姑娘见大鱼恩将仇报,便哭了,很伤心。刘之恶一夥便乘机调笑她,维护她的汉子便与刘家的人冲撞起来,但不是刘之恶的对手,于是他更加放肆的调戏这小姑娘。
方怒儿问:“这小姑娘你认识?”
杜爱花欲言又止,只说:“她是好女孩。不要让他们为难她。”
方怒儿马上就跃了下去,挡在小姑娘面前,挥手推开了几名前来调戏的恶仆。
“你们少惹她!”他说。刘之恶怪叫道:“你是什么东西?”
方怒儿冷冷地道:“你们最好也不要惹我。”
“我岂止惹你?”刘之恶尖声道:“我还要揍你哪!”
这句话说完,刘之恶便走了。
因为他缺了三只门牙。
──他的手下们,也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离开“楼上楼”
赶走了这些恶客之后,小姑娘很好奇的问他:“你是谁?”
方怒儿忙说:“我是方怒儿。”又问:“你的手指怎么样?”
小姑娘给他看小指头。手指小小的,秀秀的,伸出来,血正在上头冒着,红得美丽绝伦。方怒儿从来也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红色,而且,这小小的手指竖在那儿,像要他保住一个甜蜜的蜜多于像一次受伤。
方怒儿手忙脚乱为她包扎伤口,像一个从未见过伤口的人。“你怎么只有一条手臂?”小姑娘毫不讳言地问:“给人砍掉的时候一定很痛的吧?那真是个大坏人。”
方怒儿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是好。
他看着这小女孩子的眯眯眼,他的眼也有点眯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拨了拨额前的刘海──也好像不是刘海,而是恰好以美丽的弧度垂下来的秀发──伸一只手指竖在他的鼻前,笑嘻嘻的望着他,不说话。
方怒儿说道:“怎么?”
小女孩笑嘻嘻的道:“我就叫这个。”
方怒儿笑道:“小指?”
小女孩顽皮的笑起来,又用皓牙去轻咬她下唇上那个狡狯的痣。
方怒儿担心她咬着咬着,终有一天会不小心吃掉她唇上的痣。
──也许到那一天,他还可以去问她:“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她或会一时听不懂,侧头问:“什么?”
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很得意的告诉她:他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嘴馋,一定会吃掉她唇下的那颗痣。
一恍惚间,他的幻想已从许多年月里转了一趟,然后才如大梦乍醒般的问下去:“姓什么?”
小女孩收了小指,把手收到后面,说:“不告诉你。”
方怒儿像哄小孩子的说:“那我就叫你做小指姑娘吧?”
“由得你。”小指姑娘又去看自己受伤的小指,然后迳自去骂缸中的那尾鱼:“好没良心的东西,我救你,你咬我,真伤我心。”
方怒儿笑道:“你怎么当它是人。”
小指姑娘灵灵的眼一眨“你不当它是人,它才不当你是鱼哪!”
方怒儿就是生气不起来,只说:“好厉害的小嘴!”
那几名跟着小指姑娘前来的大汉,都上来谢过了方怒儿,要小姑娘跟他们回去。
方怒儿真的有点急了,怕这一别,便没有再见之期。人生里有许多事都是这样,一旦失去了,便永不再来了。他跟这小姑娘才一阵子,便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这是他从未遇过的事,从未有的感觉。
他急着道:“你”一急,下面的话,反而不知怎么说下去了。
小指眨了眨眼,等他说下去。
他还是说不下去,只看着她唇边的痣,说不出一个字。
小指笑问:“你吃不吃鱼?”
方怒儿老实的答:“吃。”
小指姑娘认真的说:“你再吃鱼,我可不睬你。”
方怒儿也认真的答:“你不给我吃,我便不吃。”
小指姑娘粲然的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有一种清香的味道。
“改天我带你去看我养的鱼。”随后她说了一个地点。
她说完便走了,走了之后,余音仿佛还在那里。
方怒儿决定以后再也不吃鱼。
他还特别买下了“楼上楼”那尾“会咬人的鱼”──他觉得那条鱼并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知恩图报”:报答的方式就是让他结识了小指姑娘,小指姑娘认识了他。
他跟杜爱花说话的时候,才发觉衣襟上沾了点血迹。
──那定必是小指姑娘的血。
这样想的时候,食指仿佛也微微在痛,而心里却有温馨的感觉。
杜爱花的态度却很冷漠。“你今天来有什么事?”她问“你一向都是没有特别事就不来的。”
“我是想向你说一声,傲爷交给我三个任务,我至早也要在三天后才能回来。”方怒儿这才想起他来的用意。
“哦。”
“怎么?”
“没什么。”杜爱花即说“你什么时候走?”
方怒儿这才发现他已太迟“──现在得马上出发。”
──张傲爷交给人的任务,自然都不好办,但也不得不办,不能不办。
“我本来有话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那小指姑娘的,不过,”杜爱花笑笑“一切等你把事情办完之后再说吧,反正也不过是三天的光景而已。”
于是方怒儿便走了。
带着他衣上的血渍而去。
──这襟上的血渍,彷佛就成了他最得意洋洋的沾沾自喜。
杜爱花望着方怒儿匆匆来去,但在匆匆之间,却像完全脱了胎换了骨,这使她除了感慨之外,还感到悲哀。
无论是感慨还是悲哀,有一点,她觉得是有必要告诉方怒儿的:
小指姑娘姓盛。
──她是“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最小的女儿。
杜爱花以为在三天之后她就可以告诉方怒儿这件事。
──那也不过是迟了三天而已。
可是三天之后,方怒儿没有来。
她打听到他已把事情办完了,而且回来了──甚至在事情还没有办完之前,他每次办好了一件,立刻不计晨昏的赶了回来一趟,次日又赶去把接下去的任务继续。
他那么赶,显然是为了要见一个人。
三天后他没有来,三十天后仍没有方怒儿的踪影。
──一向不失信、不失约的方怒儿,竟对她失信、失约了。
第三十一天,杜爱花找到了方怒儿。
她告诉了他小指姑娘的身分。
“没有用了。我是在跟她一起第三天后便知道了这件事。”方怒儿坚定而悲哀的说“如果在我还没下去救小指前先知道她的身分,也许还有点管用。”
他自嘲的笑了笑“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常笑,神情不大忧郁了,笑容也跟以前不同。
杜爱花想问他:
有没有想过盛一吊会怎么想?
但她没有问。
她知道方怒儿当然会想到──就算方怒儿没想到这一点,盛小指也一定会想到了,并且早已遇上了这些难题。
她也想问他:
可知道张傲爷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她也没有问。
因为她知道方怒儿也不在乎。
“很好,”她说“这件事,既然已知道一切后果,就去干你们最想干的事吧。请别顾虑我。我只是你的好朋友。”
“我一向都会干我要干的事,”方怒儿对她充满感激的说“有时候,我不是个杀手,只是个疯子。”
他开朗的说:“只有现在,我是个幸运的疯子。”
第七章一步不让,让一步则亡
幸运的疯子跟不幸的疯子有什么不同?幸运的疯子是天才,而不幸的疯子是白痴,如此而已。
──这样的话,到底方怒儿是天才还是白痴?他的作为是笑话、愚行,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他对杜爱花是感恩,对盛小指才是感情。有一种恋爱,叫人遇上了,不惜生死以之,不理后果前因。方怒儿遇上了,他觉得他的幸运,也是他的在劫难逃。
可是这太大的、太满的、太盈的幸运像慧星一样,紧随着许多不幸:
首先,是盛一吊发现了这件事。
他把盛小指抓了回来,严禁她外出。
方怒儿不顾一切,独闯“生癣帮”──他杀过“生癣帮”的左护法“妖神”战聪聪,杀过“生癣帮”的右护法“残骸公子”战貌貌,杀过“生癣帮”帮主的儿子盛虎秀,杀过“生癣帮”的第一杀手丈大夫,杀过“生癣帮”的副帮主“大雷神”战渺渺,整个“生癣帮”给他杀得人才凋零,七零八落“生癣帮”恨他入心、入肺、入骨、入髓,而今他竟然还敢独闯“生癣帮”要娶“生癣帮”帮主的女儿。
──盛小指原先并不知道这些事。
──“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曾经利用他的大女儿,与“多老会”“和婚”以期篡夺“多老会”的大权,结果却酿成惨剧,盛小牙亦因而身死,盛一吊痛定思痛,决心不让小女儿盛小指再涉足江湖事。
──所以盛小指完全不知道搞得“生癣帮”气势凋零的就是方怒儿。当她知道这一点的时候,跟方怒儿的感觉都是一样而且是一致的:
太迟了。
──他们已迟得不能再拔足出来;迟得已不能也不懂得再去“仇恨”对方了。
方怒儿闯入“生癣帮”尽可能不伤人,到头来,不伤人已无法前进的时候,他便尽可能只伤人,不杀人。
他终于闯入了“生癣帮”
──可是盛小指却刚刚偷逃出来,要去“豹盟”找方怒儿。
知晓这种情形,方怒儿几乎要吐血。
他开始觉得冥冥中若有天意,那么这天意实在正玩弄着他。
他立刻赶回“豹盟”和他身负十一处伤口。但盛小指已落在“烈酒”雷念的手里。
雷念确是一杯“烈酒”
──不管是敬是罚,这酒都不好喝。
绝对不好喝。
方怒儿一向不主动惹人,但别人也不能惹他。
──现在他宁愿人惹他,也绝不可去惹盛小指。绝对不要惹她。
那是一间铁石打造一般的密室。
“傲爷已经知道你的事了。”
这是雷念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的语音像在拉动一扇生了锈的铁栅门。
方怒儿身上十一处伤口都在痛。
更痛的是心。
因为他看见盛小指给打肿了半边脸,泪流了满脸,连头发也给扯落了几绺,落在地上,但她没有哭。
她强忍不哭。
──哭和流泪毕竟是两回事:有的人是流泪,不哭;有的人只哭,但没有泪。当然也有人既流泪也哭泣。
盛小指不想让方怒儿为她分心。
方怒儿一见盛小指,因为心太痛,所以还是分了心。
“傲爷说,假如你对豹盟还是忠心,你就在我面前,杀了她!”
雷念的颜面也像是蚀了的铁。
“你杀了她,傲爷大人有大量,前事不究。”
说完他就笑。他的笑容像是笑蚀了的嘴脸。
方怒儿知道雷念是江南霹雳堂“封刀挂剑”雷家堡的高手──江南雷家自从扬言不再跟一般武林人一样使刀弄剑之后,他们在爆炸药物和内力、指功的使用和研究,已达天下只此一家的巅峰。
──雷念更是雷家好手中的好手,要不然,张傲爷也不会力聘他来了。
雷念最可怕的是他的爆炸力。
但对雷念来说,方怒儿最令他觉得可怕的是:这人竟一步不让。
对方怒儿而言,战斗就是要打败对方,他非旦一步不让,每一剑刺出,都非此不可,让一步则亡!
“你不肯杀她?”雷念带着铁腥味的笑道“傲爷果然猜得不错:你有异心。”
“你不肯放她?”方怒儿忍怒比忍痛还甚。
“我不但不放她,还要杀了你。”雷念说:“其实她今天落在我手上,而不是唐青红的手中,她已够幸运了。”方怒儿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你全身都是伤,”雷念的语音比铁还坚定“你没有伤也不是我的对手。算了吧,你在“豹盟”的地位得来不易,我就替你杀了她吧。”他一手扯起软倒在地上的盛小指。
方怒儿怒叱:“不许动她!”
他出剑。
他的剑已与他心意合一,几乎比他出剑还先出剑。
雷念却似早已料中。
他身形一转,以一种大军压境,强者碎弱的身姿,向方怒儿击出一掌。
他这么一转身,方怒儿的那一剑,变成是刺向盛小指。
方怒儿只有收剑。
忙着收剑。
──这一收剑,先势便失。
他只有弃剑去硬接雷念这一掌。
这一掌接个正中,方怒儿初接只觉得一股强大的爆力涌来,他连退十一步,卸去劲力,使得铁石铸成般的硬地,为之碎裂。方怒儿好不容易才喘了一口气,忽觉掌中尚有余劲,又退了三步,忽觉那明明已压下去的余力遽变成巨浪涛天般的威力,令他哇的吐了一口血,又连退三尺,才平息下来。不料,劲力竟未全消,爆力又来,方怒儿再退、吐血,半跪半跌,以手支地。他喘息着,却听盛小指为他惊呼:“你怎么了”他正要说些什么安慰的话,但那一股爆炸般的余劲,又在体内卷起千堆雪,他一开口,又吐出一口血箭!
这是雷念的一掌之力。
好一烈酒!
──谁都喝不下的酒!
雷念铁石交鸣一般的笑道:“是不是?我都说了,你绝不是我的──”
话未说完。
──这句话他根本说不完。
方怒儿已弹起、拔地上剑,标出、青虹陡起,钉入雷念的右肋里。
那一霎间,雷念用了八种身法、五种步法,还有十三种应变之法,都来不及、都闪不开、都没有用。
雷念中剑。
他聚全身爆炸之力,还待还击,但炸力反而因伤痛而在体内自爆,几乎先炸死了自己。
“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你一条命吗?”方怒儿喘息着说“因为你刚才并没有用小指姑娘来威胁我──你大可这样做,但你没这样做。”
说完了之后,他忽然又跄跄踉踉倒退七八步,原来雷念刚才那一掌,余力未全消尽。
雷念长叹。
他的语音不再如金石交鸣。鲜血已流走了他的杀气与豪情。
他自襟内掏出一颗染血的药丸,看去只不过像一粒铁砂子,递给方怒儿:“中了雷家的“掌心雷”你还是服下它吧──傲爷不会放过你的。”
第八章我那些小悔不值一提
雷念貌似铁石,看去连他的内里也是铁石心肠,可是却是个脆弱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解药掏给方怒儿。方怒儿貌似柔弱,神情忧悒,可是他却有着九头豹子扑出去的斗志和十头野牛扳不回来的坚强。
不过,在天涯海角逃亡的时候,方怒儿才发现,盛小指比他所想像的都坚决多了。
“我杀了你们帮里的人。”
“我知道。你杀的时候并不认识我。”
“我害得你们帮里零星落索。”
“我知道。你不得不做。”
“我激怒了你的父亲。”
“他的作为也一向闹得天怒人怨。”
“我杀了你的哥哥”
“”“──为了我曾杀了你兄长,你可以把我另一只手臂也砍下来。”
“我砍你的手臂有什么用?砍一剑,我就多一位兄长吗?”她认真的神情仍然是天真的,但这天真是来自至诚至真“如果你真的对我好,我真的对你好,我们那些小悔不值一提。不管我们做了什么事,还要做什么事,只要我们还在一起就好。”
听了盛小指这番话,方怒儿就带着她,逃亡得更起劲、更有信心、更一往无惧。
他们终于逃出了生天。
直至那一天,他们逃到了“指儿峒”见着了在“小蚂蚁”遭“豹盟”歼灭前已脱离组织的老友“汝倒也”何原耶。
直至何原耶告诉他江湖上各家各派各路英雄好汉都收到了“豹盟”对方怒儿的“决杀令”格杀方怒儿的理由之一:除了背叛“豹盟”之外,还指责方怒儿害死了盟友雷念。
──雷念当然不是方怒儿杀的。
──是谁杀的方怒儿也心知肚明。──这件事听说也惊动了“封刀挂剑”雷家高手,要杀方怒儿来替雷念报仇。
另外“决杀令”还有一个附带说明:
杜爱花已落到张傲爷手里。是杜爱花把方怒儿引进“豹盟”作“卧底”的。张傲爷有权“处置”杜爱花,如果方怒儿是条汉子,应该自行回来或救或换走杜爱花。
“你当然不会回去。”何原耶说完了消息,马上便说:“你也不应该回去,而且,当然也不能回去。”
方怒儿听了这讯息,也没表示什么,只陪着、护着盛小指,痛痛快快的玩了一整天。
到了入暮,盛小指忽以冰凉的指,紧紧握着方怒儿的手臂,把头依偎在他的宽阔的胸膛,睫毛轻颤着,直到夜幕低垂、繁星亮起,她才因微寒似的颤着轻声问:“你是不是要回去?”
方怒儿说:“是。”
然后他感觉到盛小指的手指愈渐凉冷。
好久,盛小指才问:“为什么?”
方怒儿说:“小指,我愿为你而生;但如果她有事,我愿为她而死。”
盛小指没有说什么。谁家的炊烟将熄,平原的灯火一一点起。大树是有呼息的。大地也是有呼息的。然而她却觉得很凄凉。在她身边的男子,左肩微斜,胸膛却很温暖,一点也不像是她快要失去他的情景,仿佛他们可以在这儿永久的住下来,从此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荒地老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她觉得很凄凉。远处的石栏里大概有一头猪在说梦呓,晚上的栀子花比白天还香,她甚至还嗅到明天的蒸笼包子是什么馅的味道,野葛蔓仍然在她足踝边回缠哎,然而她仍是觉得凉。
觉得凄凉。
他离开她的那天,方怒儿问了一句:“小指,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那时候,她唇上的痣已经淡得像一点遗忘的记忆了。
第九章高手手下的高手
每一个家族,都跟每一个组织一样,只要成员一多,就会出现“败类”“败类”最可怕的伤害是在:伤害了人,伤害了家,伤害了整个组织,可是他还觉得自己十分无辜,而且绝对是个可以供起神位来的大功臣。
四川蜀中唐门是有名的世家,一样有“败类”唐青红无疑就是这种“败类中的败类”
──可是张傲爷把杜爱花“交给了”唐青红。
这个做法当然充满恶意。
──谁都知道唐青红是个用心狠手辣来怜香惜玉的男人,不然,他的外号也不会叫做“花酒”了。
此刻,他也正跟杜爱花提起这一点:“我当然有办法令你说出来,不然,我就不叫“花酒”了。喝“花酒”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最好早点说,否则“酒”喝得越多,恐怕账你付不起。”他露出一口黄牙,笑说:“这是我第七次问你了,你再不答,身上又要少掉一样东西了,啧啧啧,其实这又何必呢。”
地上有血。
有呕吐出来的秽物。
有一只耳朵。
三只门牙,一只臼齿。
一大束连皮带肉冒血的乌发散落于地。
还有一只尾指。
──七件本来是长在人身上的东西。
──七个没有得到答案的同样问题。
杜爱花倒在血泊中,喘息,格格惨笑。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她一向怕痛,唐青红却专以最痛的地方和最痛的方式来揍她。“你叫我怎么告诉你?”她那只尾指,不是切断的,而是给生生拗断的,其他就更不用说了。
唐青红很无奈的笑了:“你知道傲爷为何要派我来问你吗?”
随即他发现杜爱花在眼里满盈的惧意,立刻又说:“别担心,这次算是免费给你的答案:第一,傲爷知道是你把方怒儿引进“豹盟”来当卧底的,他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第二,傲爷明白你这种女人,不大容易出卖人,所以特别派我来;第三,他相信只有我才能够让你说实话。第四”
唐青红似乎有点累的用两指夹夹眉心,很快便揪起一道邪异的红印来:“也就是说,他不会介意我对你做任何事。你是他已经玩过的女人,已没有用了。他把你交了给我──做为一个高手手下的高手,我是绝不能令他失望的。我想你最好明白这点。”
杜爱花趴在地上,看着窗。
窗像天涯那么远。
窗外就是楼外。
楼外离她太远。
室内烛光很亮,洞房花烛是这样亮的吧?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竟然未曾洞过房,实在也很悲凉的吧?黄山,指儿峒。杜爱花记得她初识方怒儿时候,方怒儿曾经这样告诉过她。黄山,指儿峒。他是从那里来的。且不管他对她有没有她对他那么好,但他却是从来没有骗过她。黄山,指儿峒。他大概和小指在那里吧?自己却仍在楼上楼来应这场劫中劫。这劫数大概也要走到尽头了吧?黄山,指儿峒。自己当时为何没想起来,其实这名字,早已注定了方怒儿和盛小指的宿缘了,可笑的是自己居然还把小指介绍给他,要他相救他命里早已注定生死相依的姑娘。杜爱花,你这辈子是白活了、白美了、白做人了。黄山,指儿峒。当初他一点也没瞒自己,今天我也不能卖了他。
她迷迷糊糊的往烛火爬去,──那点光远得就像水上的月亮。
唐青红看着她。
他知道她爬不去那里。
“我再问你一次,好吗?”他一字千金、字字珠玑似的道“方怒儿躲在哪里,你一定知道的,是不是?现在,你就把地点告诉我──”
杜爱花淌着血,给打落的门牙使她语音模糊:“我-不-知-道-你-叫-我-怎-么-说-”
唐青红又动了手。
他一手抓住杜爱花柔软的胸膛,鲜血淋淋、连皮带肉的扯了出来,顺手还一拳把杜爱花打得直呕吐。
“我再问一次──”唐青红很欣赏杜爱花衫破处露出来染血的肌肤“这次你不回答,你就不再有一张美脸了。”
杜爱花一面呕吐,一面吃力的爬行。抓破撕烂的肉冒着血挂在衣衫之外,像一条条腊肠。
唐青红突然动手。
这次他连问都没有问。
杜爱花左边脸全肿了起来,比另一片脸胀了三倍,脸骨已完全变形。
“我忽然很想揍你,所以,没问就动手了,免得失去了打你的藉口;”唐青红兽性的笑了起来“现在你已不是美人了。下一个问题,你不回答,就得要变成独眼丑妇了。──你想,一个丑陋的女人,还瞎了一只眼睛,多可怖啊。啧啧啧,要我是她的丈夫,我宰了她喂猪吃哦。”
“别打了,”杜爱花已爬到桌旁,千辛万苦的挨住了桌子,颤着手在台上摸索着“再打,我可真要出卖朋友了。”
“朋友本来就是拿来出卖的,不然,要朋友来干啥?”唐青红的眼睛亮了。
“可是,就凭你,”杜爱花笑笑“还没资格让我出卖朋友。”
话一说完,她的咽喉就往烧着的蜡烛一凑。“嗤”的一声,蜡烛熄灭了,烛拗断了,烛台的串烛铁枝刺入了她的咽喉中,一下子,血全涌到喉头上去了。黄山,指儿峒,不知方怒儿还记不记得他曾在初遇时曾抛给她一支蜡烛?一点微芒是照不亮整个暗巷的。
第十章好手手上的好手
当方怒儿看到杜爱花那残缺不全而且还给污辱过的身体,他不是愤怒,也不是悲伤;既没有呼喊,也没有痛悔──他只像在庆祝一个喜庆节日一般的放出一道七金三蓝一红的烟花,然后他就直赴豹盟,腰畔攥着一支烛台;这烛台曾刺死了杜爱花。
从那一霎开始,他就不打算活了。
他杀入“豹盟”总堂的时候,身上总共是十四道伤痕。
十四道伤口绝不算多,他直闯“豹盟”之前,已有伤口十一处,另外还加上雷念的掌创。
“豹盟”似乎也没用全力来阻挡他攻入总堂。
张傲爷就在总堂等他,一副“无甚欢迎”的样子。
这像巨狮一般的老人第一句就说:“终于把你给引来了。”
方怒儿第一句就问:“唐青红呢?”
张傲爷大笑:“他在等着你呢!”唐青红脸白白、鼻削削、颧骨高高,仿佛带点羞涩的走了出来。
──不仅唐青红,还有像凤梨模样的温心老契和“十亏九空”中剩下的“八亏”和“七空”都来了。
他们似乎也“等”了好久。
“你完了。”张傲爷带点同情的口吻,悲悯的望着他的猎物。
方怒儿望了望对手摆出来的阵仗,道“这些都是高手。”
张傲爷像一座海般的笑起来:“他们都是我手上的高手。”
方怒儿忽问:“雷念是你杀的吧?”
“他已受了重伤,而且,他还把解药给了你,”张傲爷道“他已犯了两项错误,况且,他的武功又着实太高,江南霹雳堂的野心一向不小,我不希望当年谢豹花的事件重演。我不得不防。”
方怒儿冷诮地道:“所以就先下手为强?”
“在武林中,”张傲爷在梳理着他的胡子“一向都是后下手遭殃。”
“你说得对!”方怒儿大喝一声:“先下手为强!”
一说完,他就出剑。
剑刺张傲爷。
唐青红双肩一动,至少有三百粒红豆,三百粒绿豆,同时罩向方怒儿。
──这些红豆绿豆,虽然细小,但劲力非凡,每一粒足可自胸及背,对穿而过。
就在这时,一人疾闪而出。
大袖飘扬。
温心老契已全变了样。
神采飞扬。
他扬起了一只袖子,另一只袖子却系在腰带之后。
他那么一站出来,众皆动容。
──这就是岭南梅县“老字号”温家的“毒门心法”:“单袖清风”!
红豆、绿豆全都向唐青红激射了回去。
──所不同的是:这些豆已不分青红,但全都成了毒物!
唐青红正要全力退避,但方怒儿的剑正在后头等着他!
他拚尽全力,既躲开自己发出去但以十倍的力量攻回来的豆子,还有方怒儿那一剑,正要猛拔身遽离战团再说,但方怒儿已逼近了他,他在近距离连发三颗铁丸──方怒儿也硬捱三粒铁丸,到了第四颗,唐青红已来不及再发出去,只好急以擒拿手夺去了方怒儿的剑,但他的咽喉却已插入了整支烛台。
这一霎间,他惊恐、狂怒、畏怖,但仍在想:傲爷怎么没来救我?傲爷怎不救我
不但张傲爷不能来救他,就连“八亏”、“七空”也分身不暇。
因为这时同时杀入了两个人进来,如狼似虎。一个便是身高九尺、剑长十三尺的何原耶。
他一个人、一把剑,困住了“八亏”、“七空”十五名敌手。
另一个人是“神手大劈棺”战渺渺。
他一步一顿的逼近张傲爷,仿佛每一步都负了万钧之力。
张傲爷看到战渺渺,脸上的皱纹忽然多了起来。
──他当然不会忘记战渺渺的“神手大劈棺”绝技,正好是可以克制自己绝艺“大折枝手”!
──所以他才叫人杀了战渺渺。
──却不知为何方怒儿却没下手!
──这些人都是一流好手,却不知何时都成了方怒儿的帮手!
这时,身受重伤的方怒儿,还有温心老契以及战渺渺,分三个方面包围张傲爷。
张傲爷向方怒儿长叹道:“我看得一点也不错──你果然是卧底!”
“你错了!”方怒儿悲愤地道:“我本来不是!是你杀了杜爱花,我才要反你!”
张傲爷一哂,不信。
“那次,他与我决战,重伤了我。但他要杀我,恐怕也得同归于尽。我不想死,但看准傲爷容不下他,便与他击掌为约:若有一日你要对付他时,我才能重出江湖。”战渺渺叹道:“真不幸,你让我猜个正着。看到他发出的火箭旗花,我几乎笑得肚子都缩到胃里去了。”
“你派我去监视他们决战,我早已看在眼里,但佯作不知。你为了要马上恢复豹盟声威,找了我们温、雷、唐三家好手来为你效命,但又顾虑我们,我只好扮作最没有用的一个,也是你最不防范的一人;”温心老契笑嘻嘻的道“你这次猜得不错:我们“老字号”温家的人,对“豹盟”确是志不止于此的。”
张傲爷发出一声浩然的长叹,望着恨得体内仿佛响着爆作声的方怒儿,扪髯道:“唉,我是不该惹你的。”
完稿于一九八九年五月;筹划在港台出版“温瑞安超新派武侠”期间。
后记:一本坏小说算得了什么
这本小说集最大的特色是:所收辑的都是短篇。武侠是小说中最难写的一种。自小学四年级发表第一部小说算起,共写了廿五年,大概已没有任何一种小说没写过了吧?要写得好,当算武侠至难。不过,武侠难写(好),武侠短篇更难──侠道难难于上青天乎?
好友指出:我这几篇武侠,主题似乎都恰好对人类为名缰权锁的斗争的愚行作出刻划讽刺──我想我并不打算用什么主题或形式来约束自己,以便集中火力来获取更大的投影,但做为一个小说作者,所写的内容理应是自己所兴趣,所用的技巧是自己感到刺激的,要是他的兴趣和刺激也同是读者的兴趣与刺激,那他就算是天涯有知音的幸运儿了。万一不然──其实一万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都是不然的,那又如何?对一个创作力仍相当丰富而对受挫习以为常的作者而言,他会说:敬请期待,再来下一册好了。一本坏小说算得了什么?(反正,这是个好小说也不算是什么的时代)何况,到底谁才能判断一部小说的好坏?
曾说过:如有雷同,实属抄我。这当然不表示我从没有“抄”过别人的东西,没有许多前辈大师的肩膀,谁都不可能一步登天、居高望远。只不过,有两个原则我是绝对“自我遵守”的:一是在创作初段时难免有别人的影子,只可模仿,绝不抄袭;而且一定要借以推陈出新,发扬光大;二是对影响过自己创作的前辈作品均表敬意和谢意──不懂得尊重他人佳作的人,那是形同失去自信;不知尊重师承的人,同样别人也不合尊重他。
千万别要求我用古代人物对话和较具古意的文字来写现在的武侠小说,我不是还珠搂主,也不是平江不肖生,更不是金庸。我写我的,而且读者看的也是我自己的。武侠小说宁可勇于创新,而不能再食古不化──不管在观念或形式上皆然。创新而败,毕竟能启示来者此路不通,得另辟蹊径;抱残守缺,那只有因袭却步,其实等于从未上征途──君不见今日武侠凋零,其中主因之一,便是武侠小说永远重复沉闷、了无新意之故!
能善用通俗就是一种不俗,惟其是“够”俗,所以才能写出一些大家都看得懂的“雅事”
稿于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九日:与应钟、志荣赴桃园机场接方;同日“接触”周刊开始连载“六分半堂”;“自立早报”刊出“艳道”
bsp; ──三肢无力,天旋地转,然而剑还是在的。
灯下,杜爱花仍然端坐在那里,像一件华丽的衣服,像一道影子多于像一个女子。
另外还有一个人,脸白白的,带一点滑稽,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头发还是因为他的腰,却叫方怒儿想起了凤梨。
那像凤梨一般的人说:“你醒啦?”
“我现在已翻身坐起,”方怒儿没好气的说“不是醒了难道是尸变不成?”
“你别生气,”那凤梨般的汉子说“怎么说我都算是你的救命恩人。”
方怒儿对自己唇上下颔“爬”满的东西,感到非常不安,他指了指这些蠕动的事物,说:
“这是什么?”
凤梨人说:“疙瘩。”
方怒儿奇道:“疙瘩?”
凤梨人道:“一种药,一种能治好“血癣”的药。没有这种药,你就会双颊发红、两腮发烧,继而呼吸困难,直至窒息而死。”
方怒儿问:“你是谁?”
凤梨人笑了。
“其实我不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他指了指那个在灯下端的丽人“她才是。”
说罢他就走了。
像一阵咫尺天涯的风。
房里就剩下在床上孤疑的他,和在灯下绰约的她,还有那灯色。
明明谁都在房里,谁都未曾离开谁,却有一种天涯苍茫的感觉。
“他是温心老契,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人物。”杜爱花笑笑说“是他医好了你。”
方怒儿平静地道:“他医了我几天?”
杜爱花道:“十一天了。”
方怒儿问:“这十一天你一直在这里?”
杜爱花道:“不,我还有事要干:我去嫁人了。”
方怒儿道:“嫁给张傲爷吧?”
这倒令杜爱花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方怒儿淡淡的说“张傲爷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派温心老契来治我中的毒。”
杜爱花忙道:“傲爷要救你,是因为要重用你的才。”
方怒儿说:“我没有才。”
“你有才,但你没有选择。我说过,在江湖,不是一个人就闯得了荡得成的。你已得罪了刘片雪“斩经堂”也不会放过你,而今你又跟“生癣帮”结仇,你不投靠“豹盟”就只有死路一条。”杜爱花有点情急的道:“张傲爷为了要彻底对付“生癣帮”的势力,所以才千方百计,把“老字号”温家高手温心老契请了过来,专门破解“生癣帮”的绝门“癣毒”同样的“生癣帮”的盛一吊,为了要对付张傲爷的“大折枝手”他把“大孤山派”的战渺渺请了过来,把“生癣帮”副帮主的位置虚位以待。战渺渺的“神手大劈棺”正是“大折枝手”的克星。张傲爷要消灭“生癣帮”志在必得,他一定会重用你,来克制盛一吊和战渺渺。”
方怒儿道:“你说那么多,只不过是要我效忠豹盟?”
杜爱花委屈的道:“我只是不想你与天下人为敌。”
方怒儿笑了一下“你放心,我早已想找人投靠。在江湖上独自闯了这许久,我已觉得累,觉得冻,觉得精神不集中了。我也想有部下可以叱咤一时,有局面让我风云一阵。”
“你放心吧,你已为我做了这许多的事,我已不能不是“豹盟”的人了。”
方怒儿说。
他的神情对杜爱花而言,像是孤寂以无人纵控的剑,刺伤了她。
加入“豹盟”张傲爷给方怒儿的第一个任务是:杀人。
──杀“妖神”战聪聪。
“你对付的是“生癣帮”的一流好手。“生癣帮”的高手有一特点,生存力强,终年可只吃青苔、白菌维生,跟龟息、冬眠的那一类动物一样,可以忍耐超乎常人的打击。你必须杀了他们,不能伤他们,因为无论多重的伤,他们都会好得奇快,快得不可思议。”
张傲爷在下命令的时候这样严厉的提醒方怒儿。
他派温心老契跟着方怒儿一起去进行杀人的任务。“万一你又中了“癣毒”身边毕竟还有解毒的人。”张傲爷说。
──看来,张傲爷对独臂的方怒儿仍“不太放心”
方怒儿用了十七天杀了“妖神”战聪聪。
温心老契好不容易才跟上了战聪聪的梢,好不容易才等到他落单,好不容易才在一处给砍伐过的断柯残林下手“十亏九空”中的十五人包围了战聪聪,激战之际,方怒儿却只观战,不动手。
“叛徒!”温心老契似是怒极,就在他气得像要下决心日后回“豹盟”时要揭发方怒儿是个“叛徒”之时,方怒儿忽然出了手。一剑刺在一段断木上。
“断木”惨叫、急跃、反扑。
──原来他们围攻的“战聪聪”不是战聪聪。
真的战聪聪“化身”成了一块木头。
战聪聪终于死在方怒儿剑下。
回到“豹盟”张傲爷马上晋升方怒儿为“豹盟”七路香主,然后又给了他第二项任务:──杀“残骸公子”战貌貌。
“你要对付的是“生癣帮”中的绝顶高手。“生癣帮”的顶尖儿高手,武功练到极致,身上会结上一层斑癣,有的长在指间,有的长在脚底,有的长在脸上,有的长在头上。功力越高的人,结癣越厚,掌力不能透,利剑不能穿──却不知你的剑”张傲爷这番话,已比十七天前他吩咐的语态温和多了。
他还问:“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战聪聪会化身成一段断木?你是如何使出那“刺木一剑”的?”
“我不知道,”方怒儿淡淡地道:“我只知道非此不可的刺出一剑。”
方怒儿杀战貌貌,用了廿七天。
回来时他已筋疲力尽。
温心老契在回来向张傲爷报告的时候,语音是充满佩服之情的:“方怒儿一早就找到战貌貌,总共行刺了他廿七次,廿六次俱剑中他的要害,可是都刺不进去。战貌貌全身都结满了厚厚的癣,根本没有罩门。到了第廿七天,方怒儿却不用剑尖去刺戮,而用剑穗绳丝一刺,就刺入战貌貌胸膛里──”
张傲爷大笑。
他为方怒儿设宴、递酒、观舞、赠帛,锦衣玉食三十三天,先升了方怒儿为十二路坛主,还在方怒儿耳边悄悄的说了一句话。
“爱花虽然嫁了给我,但她仍坚持要住在“楼上楼”里,”他挟了一只眼睛──像他那么一个狮子般的老人,忽然做出这种动作来,未免有点滑稽突梯“她怪寂寞的呢。”
而三十三天以来,方怒儿所有的仅有倦意。
到了第三十四天,忽然,在张傲爷一挥手之下,音乐停了,舞停了,戏班停了,嬉闹停了,人也散去了,然后张傲爷又颁发下第三个任务:──杀“大雷神”战渺渺。
“你要对付的人是“生癣帮”副帮主战渺渺。战渺渺虽是生癣帮的人,但却艺成于“大孤山派”他精擅的是“神手大劈棺”的绝技,那是用来克制我“大折枝手”的一种武技──别的我都不必多说了,如果你杀得了他“豹盟”副盟主的位子就是你坐的。”
方怒儿杀战渺渺,用了三十七天。
他一回来,就昏死了过去。
这次温心老契的转述是充满了恐惧:“我我看见他们的决斗太快了,太可怕了太我把他们给追丢了”
张傲爷高兴的猛梳胡子。
他向来一高兴,就梳胡子。
“你杀了战渺渺了是不是?”张傲爷在方怒儿一口气死去又活过来之际劈面就问:“好!要得!你是怎么杀他的?”
“他是个杀不得的人,战渺渺,”方怒儿有气无力的说,像一个醉酒的汉子多于像一个筋疲力尽的人“我只能把他逼落“万丈崖””
“那就够了!”张傲爷高兴得胡子和鬓发都搅在一起,他大力去拍方怒儿的肩膀,使他和他都几乎隐约可听到肩胛要碎裂的声音:“好!以后你就是我的好帮手!”
但他绝口不提原先答应过要擢拔方怒儿为“副盟主”的事。
方怒儿也不问。
──他们两人,好像都忘了此事。
第六章吃痣
他在初遇杜爱花的时候,她在呕吐。他在初见小指的时候,她在流血。呕吐和流血,对方怒儿来说,就是杀人的感觉。他是个杀手,杀了人之后,对方难免要流血,如果他自己不流血,就会有呕吐的感觉。
有些人闻到一种香味,就会想起某个女人;有人看到某一种花开,就会想起某一场约会。方怒儿则不然。呕吐令他想起美得明目张胆的杜爱花,流血使他想起清丽得见血封喉的小指姑娘。
那一次,他上楼上楼找杜爱花,本来想告诉她:他刚接下了三项张傲爷交代下来的任务,近日不一定会有时间来看她。
可是那天楼上楼的楼下,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杜爱花走下来的时候,人群里只有少数人抬起头来看她。
这是很少有的事。就算杜爱花走过街上,恰好遇上有人跳楼自杀,人们还是想多看这漂亮的女人几眼,而情愿错过那生死一霎。
方怒儿却不是多事的人,他也不想多管闲事。
他迎上杜爱花,杜爱花在站得比他高两级的阶上说:“你去看看那小姑娘吧,她在流血。”
方怒儿从上面往下去,就这样看到那小小女孩的嗔、喜、笑、怨、怒、忿、悲,看见那小女孩手指上淌血,脸上流泪,但不管流血还是流泪,她都美得让方怒儿心里感悟到陌生,惊觉到熟悉,而且乱得七零八落,无可收拾。看见这女子,他隐约觉得心底深处发出了一声狂喊。
他在看她唇上那一颗慧黠小痣的时间,还多于一切,所以他看了许久,听了许久,还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
杜爱花问他:“你怎么了?”
方怒儿如梦初醒:“她怎么了?”
方怒儿问了才知晓:原来“楼上楼”除了烟花之地,也设有庖厨,客人也可以在此饱餐美食,大快朵颐。今天,刘片雪的次公子刘之恶来此寻欢,先到水阁选一条清蒸作肴的鲜美肥鱼;刘之恶点了一点,却恰好遇上这小姑娘也极喜欢这条鱼──这小姑娘是要回去养的,而不是杀而烹之。于是跟刘之恶起了冲突,刘二公子见她天真漂亮、年幼可欺,便要占她便宜。小姑娘却是跟几个汉子一起来的,也不甘受辱。小姑娘硬把那尾鱼夺了回来,置回缸中,不料,却给那鱼往她食指噬了一口,登时指头流血。小姑娘见大鱼恩将仇报,便哭了,很伤心。刘之恶一夥便乘机调笑她,维护她的汉子便与刘家的人冲撞起来,但不是刘之恶的对手,于是他更加放肆的调戏这小姑娘。
方怒儿问:“这小姑娘你认识?”
杜爱花欲言又止,只说:“她是好女孩。不要让他们为难她。”
方怒儿马上就跃了下去,挡在小姑娘面前,挥手推开了几名前来调戏的恶仆。
“你们少惹她!”他说。刘之恶怪叫道:“你是什么东西?”
方怒儿冷冷地道:“你们最好也不要惹我。”
“我岂止惹你?”刘之恶尖声道:“我还要揍你哪!”
这句话说完,刘之恶便走了。
因为他缺了三只门牙。
──他的手下们,也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离开“楼上楼”
赶走了这些恶客之后,小姑娘很好奇的问他:“你是谁?”
方怒儿忙说:“我是方怒儿。”又问:“你的手指怎么样?”
小姑娘给他看小指头。手指小小的,秀秀的,伸出来,血正在上头冒着,红得美丽绝伦。方怒儿从来也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红色,而且,这小小的手指竖在那儿,像要他保住一个甜蜜的蜜多于像一次受伤。
方怒儿手忙脚乱为她包扎伤口,像一个从未见过伤口的人。“你怎么只有一条手臂?”小姑娘毫不讳言地问:“给人砍掉的时候一定很痛的吧?那真是个大坏人。”
方怒儿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是好。
他看着这小女孩子的眯眯眼,他的眼也有点眯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拨了拨额前的刘海──也好像不是刘海,而是恰好以美丽的弧度垂下来的秀发──伸一只手指竖在他的鼻前,笑嘻嘻的望着他,不说话。
方怒儿说道:“怎么?”
小女孩笑嘻嘻的道:“我就叫这个。”
方怒儿笑道:“小指?”
小女孩顽皮的笑起来,又用皓牙去轻咬她下唇上那个狡狯的痣。
方怒儿担心她咬着咬着,终有一天会不小心吃掉她唇上的痣。
──也许到那一天,他还可以去问她:“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她或会一时听不懂,侧头问:“什么?”
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很得意的告诉她:他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嘴馋,一定会吃掉她唇下的那颗痣。
一恍惚间,他的幻想已从许多年月里转了一趟,然后才如大梦乍醒般的问下去:“姓什么?”
小女孩收了小指,把手收到后面,说:“不告诉你。”
方怒儿像哄小孩子的说:“那我就叫你做小指姑娘吧?”
“由得你。”小指姑娘又去看自己受伤的小指,然后迳自去骂缸中的那尾鱼:“好没良心的东西,我救你,你咬我,真伤我心。”
方怒儿笑道:“你怎么当它是人。”
小指姑娘灵灵的眼一眨“你不当它是人,它才不当你是鱼哪!”
方怒儿就是生气不起来,只说:“好厉害的小嘴!”
那几名跟着小指姑娘前来的大汉,都上来谢过了方怒儿,要小姑娘跟他们回去。
方怒儿真的有点急了,怕这一别,便没有再见之期。人生里有许多事都是这样,一旦失去了,便永不再来了。他跟这小姑娘才一阵子,便觉得整个人都清爽了起来,这是他从未遇过的事,从未有的感觉。
他急着道:“你”一急,下面的话,反而不知怎么说下去了。
小指眨了眨眼,等他说下去。
他还是说不下去,只看着她唇边的痣,说不出一个字。
小指笑问:“你吃不吃鱼?”
方怒儿老实的答:“吃。”
小指姑娘认真的说:“你再吃鱼,我可不睬你。”
方怒儿也认真的答:“你不给我吃,我便不吃。”
小指姑娘粲然的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有一种清香的味道。
“改天我带你去看我养的鱼。”随后她说了一个地点。
她说完便走了,走了之后,余音仿佛还在那里。
方怒儿决定以后再也不吃鱼。
他还特别买下了“楼上楼”那尾“会咬人的鱼”──他觉得那条鱼并不是“忘恩负义”而是“知恩图报”:报答的方式就是让他结识了小指姑娘,小指姑娘认识了他。
他跟杜爱花说话的时候,才发觉衣襟上沾了点血迹。
──那定必是小指姑娘的血。
这样想的时候,食指仿佛也微微在痛,而心里却有温馨的感觉。
杜爱花的态度却很冷漠。“你今天来有什么事?”她问“你一向都是没有特别事就不来的。”
“我是想向你说一声,傲爷交给我三个任务,我至早也要在三天后才能回来。”方怒儿这才想起他来的用意。
“哦。”
“怎么?”
“没什么。”杜爱花即说“你什么时候走?”
方怒儿这才发现他已太迟“──现在得马上出发。”
──张傲爷交给人的任务,自然都不好办,但也不得不办,不能不办。
“我本来有话要告诉你的,是关于那小指姑娘的,不过,”杜爱花笑笑“一切等你把事情办完之后再说吧,反正也不过是三天的光景而已。”
于是方怒儿便走了。
带着他衣上的血渍而去。
──这襟上的血渍,彷佛就成了他最得意洋洋的沾沾自喜。
杜爱花望着方怒儿匆匆来去,但在匆匆之间,却像完全脱了胎换了骨,这使她除了感慨之外,还感到悲哀。
无论是感慨还是悲哀,有一点,她觉得是有必要告诉方怒儿的:
小指姑娘姓盛。
──她是“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最小的女儿。
杜爱花以为在三天之后她就可以告诉方怒儿这件事。
──那也不过是迟了三天而已。
可是三天之后,方怒儿没有来。
她打听到他已把事情办完了,而且回来了──甚至在事情还没有办完之前,他每次办好了一件,立刻不计晨昏的赶了回来一趟,次日又赶去把接下去的任务继续。
他那么赶,显然是为了要见一个人。
三天后他没有来,三十天后仍没有方怒儿的踪影。
──一向不失信、不失约的方怒儿,竟对她失信、失约了。
第三十一天,杜爱花找到了方怒儿。
她告诉了他小指姑娘的身分。
“没有用了。我是在跟她一起第三天后便知道了这件事。”方怒儿坚定而悲哀的说“如果在我还没下去救小指前先知道她的身分,也许还有点管用。”
他自嘲的笑了笑“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常笑,神情不大忧郁了,笑容也跟以前不同。
杜爱花想问他:
有没有想过盛一吊会怎么想?
但她没有问。
她知道方怒儿当然会想到──就算方怒儿没想到这一点,盛小指也一定会想到了,并且早已遇上了这些难题。
她也想问他:
可知道张傲爷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她也没有问。
因为她知道方怒儿也不在乎。
“很好,”她说“这件事,既然已知道一切后果,就去干你们最想干的事吧。请别顾虑我。我只是你的好朋友。”
“我一向都会干我要干的事,”方怒儿对她充满感激的说“有时候,我不是个杀手,只是个疯子。”
他开朗的说:“只有现在,我是个幸运的疯子。”
第七章一步不让,让一步则亡
幸运的疯子跟不幸的疯子有什么不同?幸运的疯子是天才,而不幸的疯子是白痴,如此而已。
──这样的话,到底方怒儿是天才还是白痴?他的作为是笑话、愚行,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他对杜爱花是感恩,对盛小指才是感情。有一种恋爱,叫人遇上了,不惜生死以之,不理后果前因。方怒儿遇上了,他觉得他的幸运,也是他的在劫难逃。
可是这太大的、太满的、太盈的幸运像慧星一样,紧随着许多不幸:
首先,是盛一吊发现了这件事。
他把盛小指抓了回来,严禁她外出。
方怒儿不顾一切,独闯“生癣帮”──他杀过“生癣帮”的左护法“妖神”战聪聪,杀过“生癣帮”的右护法“残骸公子”战貌貌,杀过“生癣帮”帮主的儿子盛虎秀,杀过“生癣帮”的第一杀手丈大夫,杀过“生癣帮”的副帮主“大雷神”战渺渺,整个“生癣帮”给他杀得人才凋零,七零八落“生癣帮”恨他入心、入肺、入骨、入髓,而今他竟然还敢独闯“生癣帮”要娶“生癣帮”帮主的女儿。
──盛小指原先并不知道这些事。
──“生癣帮”帮主盛一吊曾经利用他的大女儿,与“多老会”“和婚”以期篡夺“多老会”的大权,结果却酿成惨剧,盛小牙亦因而身死,盛一吊痛定思痛,决心不让小女儿盛小指再涉足江湖事。
──所以盛小指完全不知道搞得“生癣帮”气势凋零的就是方怒儿。当她知道这一点的时候,跟方怒儿的感觉都是一样而且是一致的:
太迟了。
──他们已迟得不能再拔足出来;迟得已不能也不懂得再去“仇恨”对方了。
方怒儿闯入“生癣帮”尽可能不伤人,到头来,不伤人已无法前进的时候,他便尽可能只伤人,不杀人。
他终于闯入了“生癣帮”
──可是盛小指却刚刚偷逃出来,要去“豹盟”找方怒儿。
知晓这种情形,方怒儿几乎要吐血。
他开始觉得冥冥中若有天意,那么这天意实在正玩弄着他。
他立刻赶回“豹盟”和他身负十一处伤口。但盛小指已落在“烈酒”雷念的手里。
雷念确是一杯“烈酒”
──不管是敬是罚,这酒都不好喝。
绝对不好喝。
方怒儿一向不主动惹人,但别人也不能惹他。
──现在他宁愿人惹他,也绝不可去惹盛小指。绝对不要惹她。
那是一间铁石打造一般的密室。
“傲爷已经知道你的事了。”
这是雷念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的语音像在拉动一扇生了锈的铁栅门。
方怒儿身上十一处伤口都在痛。
更痛的是心。
因为他看见盛小指给打肿了半边脸,泪流了满脸,连头发也给扯落了几绺,落在地上,但她没有哭。
她强忍不哭。
──哭和流泪毕竟是两回事:有的人是流泪,不哭;有的人只哭,但没有泪。当然也有人既流泪也哭泣。
盛小指不想让方怒儿为她分心。
方怒儿一见盛小指,因为心太痛,所以还是分了心。
“傲爷说,假如你对豹盟还是忠心,你就在我面前,杀了她!”
雷念的颜面也像是蚀了的铁。
“你杀了她,傲爷大人有大量,前事不究。”
说完他就笑。他的笑容像是笑蚀了的嘴脸。
方怒儿知道雷念是江南霹雳堂“封刀挂剑”雷家堡的高手──江南雷家自从扬言不再跟一般武林人一样使刀弄剑之后,他们在爆炸药物和内力、指功的使用和研究,已达天下只此一家的巅峰。
──雷念更是雷家好手中的好手,要不然,张傲爷也不会力聘他来了。
雷念最可怕的是他的爆炸力。
但对雷念来说,方怒儿最令他觉得可怕的是:这人竟一步不让。
对方怒儿而言,战斗就是要打败对方,他非旦一步不让,每一剑刺出,都非此不可,让一步则亡!
“你不肯杀她?”雷念带着铁腥味的笑道“傲爷果然猜得不错:你有异心。”
“你不肯放她?”方怒儿忍怒比忍痛还甚。
“我不但不放她,还要杀了你。”雷念说:“其实她今天落在我手上,而不是唐青红的手中,她已够幸运了。”方怒儿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你全身都是伤,”雷念的语音比铁还坚定“你没有伤也不是我的对手。算了吧,你在“豹盟”的地位得来不易,我就替你杀了她吧。”他一手扯起软倒在地上的盛小指。
方怒儿怒叱:“不许动她!”
他出剑。
他的剑已与他心意合一,几乎比他出剑还先出剑。
雷念却似早已料中。
他身形一转,以一种大军压境,强者碎弱的身姿,向方怒儿击出一掌。
他这么一转身,方怒儿的那一剑,变成是刺向盛小指。
方怒儿只有收剑。
忙着收剑。
──这一收剑,先势便失。
他只有弃剑去硬接雷念这一掌。
这一掌接个正中,方怒儿初接只觉得一股强大的爆力涌来,他连退十一步,卸去劲力,使得铁石铸成般的硬地,为之碎裂。方怒儿好不容易才喘了一口气,忽觉掌中尚有余劲,又退了三步,忽觉那明明已压下去的余力遽变成巨浪涛天般的威力,令他哇的吐了一口血,又连退三尺,才平息下来。不料,劲力竟未全消,爆力又来,方怒儿再退、吐血,半跪半跌,以手支地。他喘息着,却听盛小指为他惊呼:“你怎么了”他正要说些什么安慰的话,但那一股爆炸般的余劲,又在体内卷起千堆雪,他一开口,又吐出一口血箭!
这是雷念的一掌之力。
好一烈酒!
──谁都喝不下的酒!
雷念铁石交鸣一般的笑道:“是不是?我都说了,你绝不是我的──”
话未说完。
──这句话他根本说不完。
方怒儿已弹起、拔地上剑,标出、青虹陡起,钉入雷念的右肋里。
那一霎间,雷念用了八种身法、五种步法,还有十三种应变之法,都来不及、都闪不开、都没有用。
雷念中剑。
他聚全身爆炸之力,还待还击,但炸力反而因伤痛而在体内自爆,几乎先炸死了自己。
“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你一条命吗?”方怒儿喘息着说“因为你刚才并没有用小指姑娘来威胁我──你大可这样做,但你没这样做。”
说完了之后,他忽然又跄跄踉踉倒退七八步,原来雷念刚才那一掌,余力未全消尽。
雷念长叹。
他的语音不再如金石交鸣。鲜血已流走了他的杀气与豪情。
他自襟内掏出一颗染血的药丸,看去只不过像一粒铁砂子,递给方怒儿:“中了雷家的“掌心雷”你还是服下它吧──傲爷不会放过你的。”
第八章我那些小悔不值一提
雷念貌似铁石,看去连他的内里也是铁石心肠,可是却是个脆弱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解药掏给方怒儿。方怒儿貌似柔弱,神情忧悒,可是他却有着九头豹子扑出去的斗志和十头野牛扳不回来的坚强。
不过,在天涯海角逃亡的时候,方怒儿才发现,盛小指比他所想像的都坚决多了。
“我杀了你们帮里的人。”
“我知道。你杀的时候并不认识我。”
“我害得你们帮里零星落索。”
“我知道。你不得不做。”
“我激怒了你的父亲。”
“他的作为也一向闹得天怒人怨。”
“我杀了你的哥哥”
“”“──为了我曾杀了你兄长,你可以把我另一只手臂也砍下来。”
“我砍你的手臂有什么用?砍一剑,我就多一位兄长吗?”她认真的神情仍然是天真的,但这天真是来自至诚至真“如果你真的对我好,我真的对你好,我们那些小悔不值一提。不管我们做了什么事,还要做什么事,只要我们还在一起就好。”
听了盛小指这番话,方怒儿就带着她,逃亡得更起劲、更有信心、更一往无惧。
他们终于逃出了生天。
直至那一天,他们逃到了“指儿峒”见着了在“小蚂蚁”遭“豹盟”歼灭前已脱离组织的老友“汝倒也”何原耶。
直至何原耶告诉他江湖上各家各派各路英雄好汉都收到了“豹盟”对方怒儿的“决杀令”格杀方怒儿的理由之一:除了背叛“豹盟”之外,还指责方怒儿害死了盟友雷念。
──雷念当然不是方怒儿杀的。
──是谁杀的方怒儿也心知肚明。──这件事听说也惊动了“封刀挂剑”雷家高手,要杀方怒儿来替雷念报仇。
另外“决杀令”还有一个附带说明:
杜爱花已落到张傲爷手里。是杜爱花把方怒儿引进“豹盟”作“卧底”的。张傲爷有权“处置”杜爱花,如果方怒儿是条汉子,应该自行回来或救或换走杜爱花。
“你当然不会回去。”何原耶说完了消息,马上便说:“你也不应该回去,而且,当然也不能回去。”
方怒儿听了这讯息,也没表示什么,只陪着、护着盛小指,痛痛快快的玩了一整天。
到了入暮,盛小指忽以冰凉的指,紧紧握着方怒儿的手臂,把头依偎在他的宽阔的胸膛,睫毛轻颤着,直到夜幕低垂、繁星亮起,她才因微寒似的颤着轻声问:“你是不是要回去?”
方怒儿说:“是。”
然后他感觉到盛小指的手指愈渐凉冷。
好久,盛小指才问:“为什么?”
方怒儿说:“小指,我愿为你而生;但如果她有事,我愿为她而死。”
盛小指没有说什么。谁家的炊烟将熄,平原的灯火一一点起。大树是有呼息的。大地也是有呼息的。然而她却觉得很凄凉。在她身边的男子,左肩微斜,胸膛却很温暖,一点也不像是她快要失去他的情景,仿佛他们可以在这儿永久的住下来,从此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荒地老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她觉得很凄凉。远处的石栏里大概有一头猪在说梦呓,晚上的栀子花比白天还香,她甚至还嗅到明天的蒸笼包子是什么馅的味道,野葛蔓仍然在她足踝边回缠哎,然而她仍是觉得凉。
觉得凄凉。
他离开她的那天,方怒儿问了一句:“小指,你唇上的痣好吃吗?”
那时候,她唇上的痣已经淡得像一点遗忘的记忆了。
第九章高手手下的高手
每一个家族,都跟每一个组织一样,只要成员一多,就会出现“败类”“败类”最可怕的伤害是在:伤害了人,伤害了家,伤害了整个组织,可是他还觉得自己十分无辜,而且绝对是个可以供起神位来的大功臣。
四川蜀中唐门是有名的世家,一样有“败类”唐青红无疑就是这种“败类中的败类”
──可是张傲爷把杜爱花“交给了”唐青红。
这个做法当然充满恶意。
──谁都知道唐青红是个用心狠手辣来怜香惜玉的男人,不然,他的外号也不会叫做“花酒”了。
此刻,他也正跟杜爱花提起这一点:“我当然有办法令你说出来,不然,我就不叫“花酒”了。喝“花酒”是要付出代价的。你最好早点说,否则“酒”喝得越多,恐怕账你付不起。”他露出一口黄牙,笑说:“这是我第七次问你了,你再不答,身上又要少掉一样东西了,啧啧啧,其实这又何必呢。”
地上有血。
有呕吐出来的秽物。
有一只耳朵。
三只门牙,一只臼齿。
一大束连皮带肉冒血的乌发散落于地。
还有一只尾指。
──七件本来是长在人身上的东西。
──七个没有得到答案的同样问题。
杜爱花倒在血泊中,喘息,格格惨笑。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她一向怕痛,唐青红却专以最痛的地方和最痛的方式来揍她。“你叫我怎么告诉你?”她那只尾指,不是切断的,而是给生生拗断的,其他就更不用说了。
唐青红很无奈的笑了:“你知道傲爷为何要派我来问你吗?”
随即他发现杜爱花在眼里满盈的惧意,立刻又说:“别担心,这次算是免费给你的答案:第一,傲爷知道是你把方怒儿引进“豹盟”来当卧底的,他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第二,傲爷明白你这种女人,不大容易出卖人,所以特别派我来;第三,他相信只有我才能够让你说实话。第四”
唐青红似乎有点累的用两指夹夹眉心,很快便揪起一道邪异的红印来:“也就是说,他不会介意我对你做任何事。你是他已经玩过的女人,已没有用了。他把你交了给我──做为一个高手手下的高手,我是绝不能令他失望的。我想你最好明白这点。”
杜爱花趴在地上,看着窗。
窗像天涯那么远。
窗外就是楼外。
楼外离她太远。
室内烛光很亮,洞房花烛是这样亮的吧?像她这样一个女人,竟然未曾洞过房,实在也很悲凉的吧?黄山,指儿峒。杜爱花记得她初识方怒儿时候,方怒儿曾经这样告诉过她。黄山,指儿峒。他是从那里来的。且不管他对她有没有她对他那么好,但他却是从来没有骗过她。黄山,指儿峒。他大概和小指在那里吧?自己却仍在楼上楼来应这场劫中劫。这劫数大概也要走到尽头了吧?黄山,指儿峒。自己当时为何没想起来,其实这名字,早已注定了方怒儿和盛小指的宿缘了,可笑的是自己居然还把小指介绍给他,要他相救他命里早已注定生死相依的姑娘。杜爱花,你这辈子是白活了、白美了、白做人了。黄山,指儿峒。当初他一点也没瞒自己,今天我也不能卖了他。
她迷迷糊糊的往烛火爬去,──那点光远得就像水上的月亮。
唐青红看着她。
他知道她爬不去那里。
“我再问你一次,好吗?”他一字千金、字字珠玑似的道“方怒儿躲在哪里,你一定知道的,是不是?现在,你就把地点告诉我──”
杜爱花淌着血,给打落的门牙使她语音模糊:“我-不-知-道-你-叫-我-怎-么-说-”
唐青红又动了手。
他一手抓住杜爱花柔软的胸膛,鲜血淋淋、连皮带肉的扯了出来,顺手还一拳把杜爱花打得直呕吐。
“我再问一次──”唐青红很欣赏杜爱花衫破处露出来染血的肌肤“这次你不回答,你就不再有一张美脸了。”
杜爱花一面呕吐,一面吃力的爬行。抓破撕烂的肉冒着血挂在衣衫之外,像一条条腊肠。
唐青红突然动手。
这次他连问都没有问。
杜爱花左边脸全肿了起来,比另一片脸胀了三倍,脸骨已完全变形。
“我忽然很想揍你,所以,没问就动手了,免得失去了打你的藉口;”唐青红兽性的笑了起来“现在你已不是美人了。下一个问题,你不回答,就得要变成独眼丑妇了。──你想,一个丑陋的女人,还瞎了一只眼睛,多可怖啊。啧啧啧,要我是她的丈夫,我宰了她喂猪吃哦。”
“别打了,”杜爱花已爬到桌旁,千辛万苦的挨住了桌子,颤着手在台上摸索着“再打,我可真要出卖朋友了。”
“朋友本来就是拿来出卖的,不然,要朋友来干啥?”唐青红的眼睛亮了。
“可是,就凭你,”杜爱花笑笑“还没资格让我出卖朋友。”
话一说完,她的咽喉就往烧着的蜡烛一凑。“嗤”的一声,蜡烛熄灭了,烛拗断了,烛台的串烛铁枝刺入了她的咽喉中,一下子,血全涌到喉头上去了。黄山,指儿峒,不知方怒儿还记不记得他曾在初遇时曾抛给她一支蜡烛?一点微芒是照不亮整个暗巷的。
第十章好手手上的好手
当方怒儿看到杜爱花那残缺不全而且还给污辱过的身体,他不是愤怒,也不是悲伤;既没有呼喊,也没有痛悔──他只像在庆祝一个喜庆节日一般的放出一道七金三蓝一红的烟花,然后他就直赴豹盟,腰畔攥着一支烛台;这烛台曾刺死了杜爱花。
从那一霎开始,他就不打算活了。
他杀入“豹盟”总堂的时候,身上总共是十四道伤痕。
十四道伤口绝不算多,他直闯“豹盟”之前,已有伤口十一处,另外还加上雷念的掌创。
“豹盟”似乎也没用全力来阻挡他攻入总堂。
张傲爷就在总堂等他,一副“无甚欢迎”的样子。
这像巨狮一般的老人第一句就说:“终于把你给引来了。”
方怒儿第一句就问:“唐青红呢?”
张傲爷大笑:“他在等着你呢!”唐青红脸白白、鼻削削、颧骨高高,仿佛带点羞涩的走了出来。
──不仅唐青红,还有像凤梨模样的温心老契和“十亏九空”中剩下的“八亏”和“七空”都来了。
他们似乎也“等”了好久。
“你完了。”张傲爷带点同情的口吻,悲悯的望着他的猎物。
方怒儿望了望对手摆出来的阵仗,道“这些都是高手。”
张傲爷像一座海般的笑起来:“他们都是我手上的高手。”
方怒儿忽问:“雷念是你杀的吧?”
“他已受了重伤,而且,他还把解药给了你,”张傲爷道“他已犯了两项错误,况且,他的武功又着实太高,江南霹雳堂的野心一向不小,我不希望当年谢豹花的事件重演。我不得不防。”
方怒儿冷诮地道:“所以就先下手为强?”
“在武林中,”张傲爷在梳理着他的胡子“一向都是后下手遭殃。”
“你说得对!”方怒儿大喝一声:“先下手为强!”
一说完,他就出剑。
剑刺张傲爷。
唐青红双肩一动,至少有三百粒红豆,三百粒绿豆,同时罩向方怒儿。
──这些红豆绿豆,虽然细小,但劲力非凡,每一粒足可自胸及背,对穿而过。
就在这时,一人疾闪而出。
大袖飘扬。
温心老契已全变了样。
神采飞扬。
他扬起了一只袖子,另一只袖子却系在腰带之后。
他那么一站出来,众皆动容。
──这就是岭南梅县“老字号”温家的“毒门心法”:“单袖清风”!
红豆、绿豆全都向唐青红激射了回去。
──所不同的是:这些豆已不分青红,但全都成了毒物!
唐青红正要全力退避,但方怒儿的剑正在后头等着他!
他拚尽全力,既躲开自己发出去但以十倍的力量攻回来的豆子,还有方怒儿那一剑,正要猛拔身遽离战团再说,但方怒儿已逼近了他,他在近距离连发三颗铁丸──方怒儿也硬捱三粒铁丸,到了第四颗,唐青红已来不及再发出去,只好急以擒拿手夺去了方怒儿的剑,但他的咽喉却已插入了整支烛台。
这一霎间,他惊恐、狂怒、畏怖,但仍在想:傲爷怎么没来救我?傲爷怎不救我
不但张傲爷不能来救他,就连“八亏”、“七空”也分身不暇。
因为这时同时杀入了两个人进来,如狼似虎。一个便是身高九尺、剑长十三尺的何原耶。
他一个人、一把剑,困住了“八亏”、“七空”十五名敌手。
另一个人是“神手大劈棺”战渺渺。
他一步一顿的逼近张傲爷,仿佛每一步都负了万钧之力。
张傲爷看到战渺渺,脸上的皱纹忽然多了起来。
──他当然不会忘记战渺渺的“神手大劈棺”绝技,正好是可以克制自己绝艺“大折枝手”!
──所以他才叫人杀了战渺渺。
──却不知为何方怒儿却没下手!
──这些人都是一流好手,却不知何时都成了方怒儿的帮手!
这时,身受重伤的方怒儿,还有温心老契以及战渺渺,分三个方面包围张傲爷。
张傲爷向方怒儿长叹道:“我看得一点也不错──你果然是卧底!”
“你错了!”方怒儿悲愤地道:“我本来不是!是你杀了杜爱花,我才要反你!”
张傲爷一哂,不信。
“那次,他与我决战,重伤了我。但他要杀我,恐怕也得同归于尽。我不想死,但看准傲爷容不下他,便与他击掌为约:若有一日你要对付他时,我才能重出江湖。”战渺渺叹道:“真不幸,你让我猜个正着。看到他发出的火箭旗花,我几乎笑得肚子都缩到胃里去了。”
“你派我去监视他们决战,我早已看在眼里,但佯作不知。你为了要马上恢复豹盟声威,找了我们温、雷、唐三家好手来为你效命,但又顾虑我们,我只好扮作最没有用的一个,也是你最不防范的一人;”温心老契笑嘻嘻的道“你这次猜得不错:我们“老字号”温家的人,对“豹盟”确是志不止于此的。”
张傲爷发出一声浩然的长叹,望着恨得体内仿佛响着爆作声的方怒儿,扪髯道:“唉,我是不该惹你的。”
完稿于一九八九年五月;筹划在港台出版“温瑞安超新派武侠”期间。
后记:一本坏小说算得了什么
这本小说集最大的特色是:所收辑的都是短篇。武侠是小说中最难写的一种。自小学四年级发表第一部小说算起,共写了廿五年,大概已没有任何一种小说没写过了吧?要写得好,当算武侠至难。不过,武侠难写(好),武侠短篇更难──侠道难难于上青天乎?
好友指出:我这几篇武侠,主题似乎都恰好对人类为名缰权锁的斗争的愚行作出刻划讽刺──我想我并不打算用什么主题或形式来约束自己,以便集中火力来获取更大的投影,但做为一个小说作者,所写的内容理应是自己所兴趣,所用的技巧是自己感到刺激的,要是他的兴趣和刺激也同是读者的兴趣与刺激,那他就算是天涯有知音的幸运儿了。万一不然──其实一万中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都是不然的,那又如何?对一个创作力仍相当丰富而对受挫习以为常的作者而言,他会说:敬请期待,再来下一册好了。一本坏小说算得了什么?(反正,这是个好小说也不算是什么的时代)何况,到底谁才能判断一部小说的好坏?
曾说过:如有雷同,实属抄我。这当然不表示我从没有“抄”过别人的东西,没有许多前辈大师的肩膀,谁都不可能一步登天、居高望远。只不过,有两个原则我是绝对“自我遵守”的:一是在创作初段时难免有别人的影子,只可模仿,绝不抄袭;而且一定要借以推陈出新,发扬光大;二是对影响过自己创作的前辈作品均表敬意和谢意──不懂得尊重他人佳作的人,那是形同失去自信;不知尊重师承的人,同样别人也不合尊重他。
千万别要求我用古代人物对话和较具古意的文字来写现在的武侠小说,我不是还珠搂主,也不是平江不肖生,更不是金庸。我写我的,而且读者看的也是我自己的。武侠小说宁可勇于创新,而不能再食古不化──不管在观念或形式上皆然。创新而败,毕竟能启示来者此路不通,得另辟蹊径;抱残守缺,那只有因袭却步,其实等于从未上征途──君不见今日武侠凋零,其中主因之一,便是武侠小说永远重复沉闷、了无新意之故!
能善用通俗就是一种不俗,惟其是“够”俗,所以才能写出一些大家都看得懂的“雅事”
稿于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九日:与应钟、志荣赴桃园机场接方;同日“接触”周刊开始连载“六分半堂”;“自立早报”刊出“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