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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良珍目光在良骁腰间转了转,收起视线,专心让春露服侍着净手,又自己挑了点香脂细细的涂在手背,打着圈儿,直到皮肤完全被浸润。
“我的玉佩……哪天你要是腻味了,不妨派人送回武灵,埋在阿爹坟上,也算全了你们翁婿一场的情分,表一表你的孝心。”
既然她想要回玉佩的心思已经藏不住,那就再露的多一些,一个女孩子失去世上最后一个亲人,竭力记挂着什么,那也是人之常情。
因她满目坦然,倒真消了良骁五分疑心。
但庄良珍不喜被人一直盯视,说完便抬起眼看向他。
他眼神微恍,怔怔凝视她涂抹香脂的葱白玉手,又很快察觉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若无其事笑道:“我觉得有必要澄清,那是我的玉佩。而且也被你偷怕了,便不敢再带出来。”
语气含了几分戏谑与轻佻。
从前,他若这样逗她,她会跺跺脚,皱着鼻子与他磕牙,非磕出一个胜负不可,这张伶牙俐齿的小嘴,或许就是那时炼就的。
但现在,她一脸不痛不痒,丝毫不觉得偷东西那件事有多丢脸。
事实上庄良珍不是不知良骁在调侃她,但她没兴致回应,只要不涉及她的底线或者影响她的目的,她通常懒得回应一切说辞。
退一万步讲,见识过余尘行那张贱兮兮的嘴,其他人说话在庄良珍听来都算和蔼可亲。
与此同时,正在皇觉寺泡温泉的余尘行狠狠打了一个喷嚏。
这段时间,他开始拼命健身,每日天不亮便上山扎马步,练拳,太阳一露头便赤膊上阵,非要晒出古铜色的肌肤不可。
从前,他学的那些玩意都是中看不中用,在京又不曾碰过敌手,其实是能打过他的人不敢打他,打不过他才主动送上去被他打,直到良骁在万春山围场,当着庄良珍的面揍他,他才惊觉自己有多没用。
无论是力量还是反应速度全都跟不上。
他不甘心。特不甘心败给良骁!
十六岁之前,这家伙还矮他两寸呢,又瘦又白,哪里像男人。
直到去年,在上谷遇见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依然漂亮,因为长得像大舅母,但却一点儿也不女气,凭借这一点,成功骗取无知少女庄良珍。
余尘行泄愤的反复举起石锤,仿佛那是庄良珍。
那之后,他又沐浴吃斋,听圆武大师授课,前面听着还成,当圆武开始念经,他就不行了,竟趴在桌上睡去。
迷迷糊糊的,仿佛看见庄良珍坐在身畔,神情专注,他紧张的瞪大眼,阳光从窗子打进来,照着她白皙的脸庞,一半露在柔光中,一半隐在阴影里,周围的空气忽然之间都变得又甜又热,他吞咽了下,问:“你,怎么冒出来的?”
她看着他笑了笑,夹起一块五花肉,塞入口中,一下一下嚼着。
余尘行吓一跳:“你有病啊,跑这里吃肉,罪过罪过,佛门重地……”这可是皇觉寺,她疯了吗,就不怕掉脑袋!他扑过去,将肉扔到窗外,室内檀香袅袅,圆武大师睡的不省人事。
他后怕的拍拍心口,扯住她腕子问:“真不怪我说你啊,在我面前,你就不能秀气一点么?”
她摇了摇头,浅红色的唇似乎还有点油腻,倾身亲了他一口。
余尘行脑子轰地一声被血液充满,他又扯了扯她,让她尽量的贴近自己,然后贴上她的唇。
但是圆武大师忽然将手边的仙人掌砸了过来,像是一颗石坠入镜湖,打碎了所有的幻影,只剩转瞬即逝的画面碎片。余尘行痛的大呼一声,猛然惊醒。
而双槐巷那边,庄良珍并不知自己被余尘行意淫过,但还是捂住嘴呕了一下,吐出口中被虫蛀的果子:“太恶心了。”
慕桃气愤道:“买的时候那老婆婆还保证个顶个的新鲜,以后我再不去她的摊位买了。”
庄良珍漱了漱口,实话实说:“果子挺甜的,但虫子藏在里面谁也看不见,这倒也不能全怪她。”
慕桃上前研究了下,还真看不出哪里有洞。
春露坐在对面的小凳子上做针线,闻言抬眸看看那对主仆,又落寞的垂眸。
她的卖身契在少爷手里,早晚都要离开庄姑娘,如今见她心心念念的慕桃回来了,她是打心眼里为庄姑娘高兴,可是高兴之余又有点说不出的难过。
殊不知她脸上的神情全然被庄姑娘看见了。
庄良珍唇角微翘,心中自有主意。
自惠风堂茶楼那件事落幕,从客观方面来说,江陵良氏也算是沉得住气了,良二夫人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声息,庄良珍由此确信良骁确实与老太君达成了某种共识,这个共识极有可能在年后以定亲的形势表现出来。
但在这一日降临之前,他们随时可能变卦,那取决于庄良珍的表现。
《马经》虽然造就了江陵良氏史无前例的辉煌,但在《马经》出现以前,他们本就是大齐底蕴最深厚的门阀,更是驯养战马的几大世家之一,只不过那时大齐的战马明显逊于胡人,但即便如此,大齐对江陵良氏也有着不小的依赖性,这样的依赖性随着《马经》的问世而达到无可替代的地位。
虽说千里之堤终将溃于蚁穴,但蚂蚁也并非一日就能毁掉千里之堤。庄良珍缓缓向后靠,两只小手安静的交叉在身前,垂眸陷入沉思。
清晨的日光令她觉得安逸,脑中的脉络也格外清晰。
一匹马从选种、驯服至使役至少需要四年的光阴,这是一个慢功夫。
那么她要在鲁公府消耗掉三年、四年也或者八年,但光阴于她而言,不过是淬炼心智的炉鼎。她终将在这样的时光里浴火重生,也许是该考虑给他们一些甜头了。
尝到了甜头,就会发现她的好。明明痛恨却无法割舍,可是他们又不是傻子,等过了这一茬,又有什么理由非要排斥一个能带来巨大利益却终生无子又贪慕虚荣的女人?
她应该比谢三好拿捏呀!
说到贪慕虚荣……庄良珍垂眸看着自己一身半新不旧的小袄,是时候改变一下了。
虽不能为阿爹戴孝,但阿爹会原谅她的,也会原谅她曾爱过那样一个人。
风渐起,撩起一阵腊梅的清香,院子里那株老梅树不知何时悄然鼓出了稀稀疏疏的花骨朵,鹅黄色的,宛如晶玉。
良骁走进来,珠帘在他身后发出悦耳的脆响,入目是一脸闲适的庄良珍,半躺罗榻,天气已经转寒,素来怕冷的她早已点了炭盆,却还开着窗。
良骁拧眉看向慕桃。
慕桃吓出一声冷汗,垂首解释道:“二爷,这是姑娘吩咐的……”
“是我让她这么做的,屋里太闷。”庄良珍不知何时醒了,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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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良珍目光在良骁腰间转了转,收起视线,专心让春露服侍着净手,又自己挑了点香脂细细的涂在手背,打着圈儿,直到皮肤完全被浸润。
“我的玉佩……哪天你要是腻味了,不妨派人送回武灵,埋在阿爹坟上,也算全了你们翁婿一场的情分,表一表你的孝心。”
既然她想要回玉佩的心思已经藏不住,那就再露的多一些,一个女孩子失去世上最后一个亲人,竭力记挂着什么,那也是人之常情。
因她满目坦然,倒真消了良骁五分疑心。
但庄良珍不喜被人一直盯视,说完便抬起眼看向他。
他眼神微恍,怔怔凝视她涂抹香脂的葱白玉手,又很快察觉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若无其事笑道:“我觉得有必要澄清,那是我的玉佩。而且也被你偷怕了,便不敢再带出来。”
语气含了几分戏谑与轻佻。
从前,他若这样逗她,她会跺跺脚,皱着鼻子与他磕牙,非磕出一个胜负不可,这张伶牙俐齿的小嘴,或许就是那时炼就的。
但现在,她一脸不痛不痒,丝毫不觉得偷东西那件事有多丢脸。
事实上庄良珍不是不知良骁在调侃她,但她没兴致回应,只要不涉及她的底线或者影响她的目的,她通常懒得回应一切说辞。
退一万步讲,见识过余尘行那张贱兮兮的嘴,其他人说话在庄良珍听来都算和蔼可亲。
与此同时,正在皇觉寺泡温泉的余尘行狠狠打了一个喷嚏。
这段时间,他开始拼命健身,每日天不亮便上山扎马步,练拳,太阳一露头便赤膊上阵,非要晒出古铜色的肌肤不可。
从前,他学的那些玩意都是中看不中用,在京又不曾碰过敌手,其实是能打过他的人不敢打他,打不过他才主动送上去被他打,直到良骁在万春山围场,当着庄良珍的面揍他,他才惊觉自己有多没用。
无论是力量还是反应速度全都跟不上。
他不甘心。特不甘心败给良骁!
十六岁之前,这家伙还矮他两寸呢,又瘦又白,哪里像男人。
直到去年,在上谷遇见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依然漂亮,因为长得像大舅母,但却一点儿也不女气,凭借这一点,成功骗取无知少女庄良珍。
余尘行泄愤的反复举起石锤,仿佛那是庄良珍。
那之后,他又沐浴吃斋,听圆武大师授课,前面听着还成,当圆武开始念经,他就不行了,竟趴在桌上睡去。
迷迷糊糊的,仿佛看见庄良珍坐在身畔,神情专注,他紧张的瞪大眼,阳光从窗子打进来,照着她白皙的脸庞,一半露在柔光中,一半隐在阴影里,周围的空气忽然之间都变得又甜又热,他吞咽了下,问:“你,怎么冒出来的?”
她看着他笑了笑,夹起一块五花肉,塞入口中,一下一下嚼着。
余尘行吓一跳:“你有病啊,跑这里吃肉,罪过罪过,佛门重地……”这可是皇觉寺,她疯了吗,就不怕掉脑袋!他扑过去,将肉扔到窗外,室内檀香袅袅,圆武大师睡的不省人事。
他后怕的拍拍心口,扯住她腕子问:“真不怪我说你啊,在我面前,你就不能秀气一点么?”
她摇了摇头,浅红色的唇似乎还有点油腻,倾身亲了他一口。
余尘行脑子轰地一声被血液充满,他又扯了扯她,让她尽量的贴近自己,然后贴上她的唇。
但是圆武大师忽然将手边的仙人掌砸了过来,像是一颗石坠入镜湖,打碎了所有的幻影,只剩转瞬即逝的画面碎片。余尘行痛的大呼一声,猛然惊醒。
而双槐巷那边,庄良珍并不知自己被余尘行意淫过,但还是捂住嘴呕了一下,吐出口中被虫蛀的果子:“太恶心了。”
慕桃气愤道:“买的时候那老婆婆还保证个顶个的新鲜,以后我再不去她的摊位买了。”
庄良珍漱了漱口,实话实说:“果子挺甜的,但虫子藏在里面谁也看不见,这倒也不能全怪她。”
慕桃上前研究了下,还真看不出哪里有洞。
春露坐在对面的小凳子上做针线,闻言抬眸看看那对主仆,又落寞的垂眸。
她的卖身契在少爷手里,早晚都要离开庄姑娘,如今见她心心念念的慕桃回来了,她是打心眼里为庄姑娘高兴,可是高兴之余又有点说不出的难过。
殊不知她脸上的神情全然被庄姑娘看见了。
庄良珍唇角微翘,心中自有主意。
自惠风堂茶楼那件事落幕,从客观方面来说,江陵良氏也算是沉得住气了,良二夫人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声息,庄良珍由此确信良骁确实与老太君达成了某种共识,这个共识极有可能在年后以定亲的形势表现出来。
但在这一日降临之前,他们随时可能变卦,那取决于庄良珍的表现。
《马经》虽然造就了江陵良氏史无前例的辉煌,但在《马经》出现以前,他们本就是大齐底蕴最深厚的门阀,更是驯养战马的几大世家之一,只不过那时大齐的战马明显逊于胡人,但即便如此,大齐对江陵良氏也有着不小的依赖性,这样的依赖性随着《马经》的问世而达到无可替代的地位。
虽说千里之堤终将溃于蚁穴,但蚂蚁也并非一日就能毁掉千里之堤。庄良珍缓缓向后靠,两只小手安静的交叉在身前,垂眸陷入沉思。
清晨的日光令她觉得安逸,脑中的脉络也格外清晰。
一匹马从选种、驯服至使役至少需要四年的光阴,这是一个慢功夫。
那么她要在鲁公府消耗掉三年、四年也或者八年,但光阴于她而言,不过是淬炼心智的炉鼎。她终将在这样的时光里浴火重生,也许是该考虑给他们一些甜头了。
尝到了甜头,就会发现她的好。明明痛恨却无法割舍,可是他们又不是傻子,等过了这一茬,又有什么理由非要排斥一个能带来巨大利益却终生无子又贪慕虚荣的女人?
她应该比谢三好拿捏呀!
说到贪慕虚荣……庄良珍垂眸看着自己一身半新不旧的小袄,是时候改变一下了。
虽不能为阿爹戴孝,但阿爹会原谅她的,也会原谅她曾爱过那样一个人。
风渐起,撩起一阵腊梅的清香,院子里那株老梅树不知何时悄然鼓出了稀稀疏疏的花骨朵,鹅黄色的,宛如晶玉。
良骁走进来,珠帘在他身后发出悦耳的脆响,入目是一脸闲适的庄良珍,半躺罗榻,天气已经转寒,素来怕冷的她早已点了炭盆,却还开着窗。
良骁拧眉看向慕桃。
慕桃吓出一声冷汗,垂首解释道:“二爷,这是姑娘吩咐的……”
“是我让她这么做的,屋里太闷。”庄良珍不知何时醒了,睁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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