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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陛下看重。至于这‘五难四不可’到底是啥,老夫不得而知。”
崇祯的老毛病又犯了,就喜欢听一些空言。当年的袁崇焕便是如此,现在又多了一个熊文灿。
孙传庭微微有些失望,但只是瞬间的功夫,就恢复如常了。
“原来如此!”孙传庭毫无波澜的说道。
走出王家祯的行营时,天已经黑了。
看着满天星辰,孙传庭长叹道:“莫说平生封侯事,只愿高堂拜冕旒!”
摇了摇头,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黑夜当中。
......
西安府周围的田地,大部分都是秦王家的庄园。
将近三百年的积攒以及巧取豪夺,秦王早已经成了陕西地界上最大的世家。
当今秦王朱存枢哪里会知道自己家里有多少田产,都是府中下人在打理。
毕竟是皇家血亲,秦王府的家产,在兵乱之年,还是要保护的。
西安府周边防卫森严,流贼们也知道西安府不是好招惹的地方,基本上都会避着走。
正因如此,这里的田产,大都保存了下来,大都安然无恙。
流贼渐平之后,孙传庭将可用之兵全都调走了。
这里又不是什么重要之地,流贼都被打的差不多了,这里留下太多的兵马有什么用?
军饷粮草,他秦王又不出,又何必在他家多浪费时间呢?
也正是如此,这才让孙杰钻了空子。
三月间的田地里,冬小麦稀稀疏疏的冒出了头。
孙杰被陈虎背着,田地的边上狂奔。
出身贫寒的陈虎等人尽量避着麦地奔跑,就算这些粮食不是他们的,打小养成的观念之下,还是驱使着他们。
青苗稀稀疏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没有农药和化肥,粮食想要高产,无疑于一句废话。
“大人,再往前十里就是西安府了。早年间,小的跟随大人们来西安府周边剿过匪,对这里熟悉一些。
这周围的田地,应该就是秦王爷的了。”陈虎将孙杰放了下来,喘着粗气。
孙杰让赵大顶和梁五将背上的行李箱放下,从里面取出几瓶矿泉水,给三人每人分了两瓶。
尽管震惊世间还有如此神奇且透明的“宝贝”瓶子,可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
只是从来没有解除过,在矿泉水瓶上一阵摸索,也不知道如何下手。
孙杰取出一瓶,在三人惊奇的目光中,把瓶盖旋开,开始畅饮。
三人有样学样,将瓶盖打开,开始牛饮。
“嘶,哈!”
陈虎一口气将矿泉水喝光,眉开眼笑,“甜,真甜,这水真甜!”
延绥镇环境恶劣,吃的水含碱量高,味道略苦。
来自后世的矿泉水,和延绥镇的水一比,简直就是神水。
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干净的水的陈虎,自然被那甘冽的口感吸引。
小心翼翼的将瓶盖又盖上,瓶子舍不得扔,小心的放在地上,打开了另一瓶。
三下五除二,几人将孙杰发下来的矿泉水全都一饮而尽。
“这瓶子都给我,准备烧了吧,抹除痕迹,防止被人发现。”看着准备好好珍藏瓶子的几人,孙杰说道。
陈虎一下子就急了,“大人,这瓶子还好好的,如此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仙家东西。
就算没用了也不能烧掉,留做传家宝也是好的,好让子孙后辈们沾沾仙气!”
倒没有嘲笑陈虎那小人物作态,孙杰劝道:“这东西不值钱,没什么用处,以后我给你们弄更好的!”
孙杰显然小看了陈虎的决心,拿着瓶子,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被他死死的捏在手中。
赵大顶和梁五几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恋恋不舍的样子。
孙杰无奈,只好任由他们去了,只要不到处胡乱显摆就行。
“行了,再往前走吧!前面就是西安府了,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进去!对了,暂时将你们的武器和那两个箱子埋在附近的地里,不然的话,太引人注目了!先看看情况吧!”孙杰叮嘱了几句,开始往前走,陈虎几人按照孙杰的吩咐做完事之后,急忙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一阵,出现了几间半边盖的土房子。
这时陕西的特色建筑,陕西大地,尤其是关中这片区域,大部分民居,都是这样的半边房。
这种房子省材料,便宜。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生产力不发达,百姓贫苦罢了。
太阳开始上升,扛着农具的百姓陆陆续续的走出了屋子。
这些百姓,基本上都是秦王家的佃户,种的土地都是秦王家的土地。
这些佃户困难吗?确实困难,几乎吃不饱肚子,一年到头也积攒不下几分钱财。
话又说回来,比那些自耕农却要好上不少。
这些佃户只需要给秦王府交租子就行,其他的一律不管。
而自耕农,每年要缴纳不少的赋税。
明末三大饷,几乎全都来自天下的自耕农。
秦王是皇亲国戚,整个天下都是他们老朱家的,哪里用交税?
明末财政破产,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朝廷的蛀虫太多。
这些佃户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时很少见到外人,现在孙杰这四人突兀的出现在这里,瞬间就引来了这些人的注意。
孙杰面露微笑,四齿微露,一脸和煦的朝着那些佃户走去:“诸位不要担心,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不是贼人!”
要是其他人,或许这些佃户根本就不会给孙杰说这话的机会转身就跑。
孙杰,唇红齿白,仪容端庄,一身合体且大方的衣服,将他衬托的贵气十足。
这些佃户身上的衣服,就像是破抹布一样,一个个的满脸菜色,形如枯槁。
突然出现的孙杰,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
看脸的社会一直存在,一个人长得好看,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很吃香。
面善且俊俏的人,总会让人下意识的信服。
秦王之前派人来这里宣传过贼人的特点。
宣传的那些人说,贼人都是一些破落户,都是一些穷酸,一个个的骨瘦如柴,就像是活狼一样。就算他们攻破了某个县城,就算他们弄到了好的衣服,也是一股脑的穿在身上,根本就不会注意仪态。
也是,这个年头造反的人,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的人,但凡能活下去,又怎么会从贼呢?
“这人一看就是外乡人,最近匪事越来越厉害,这人莫不是匪人?”一个老汉扛着锄头,皱着眉头小声嘀咕。
“我看不像,人家说,那些匪人就像是活狼一样,我看这个小哥,不像是。
应该是哪家举人老爷家里的公子哥,匪人哪里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一个年轻人说道。
这些佃户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将孙杰晾在了那里。
被陛下看重。至于这‘五难四不可’到底是啥,老夫不得而知。”
崇祯的老毛病又犯了,就喜欢听一些空言。当年的袁崇焕便是如此,现在又多了一个熊文灿。
孙传庭微微有些失望,但只是瞬间的功夫,就恢复如常了。
“原来如此!”孙传庭毫无波澜的说道。
走出王家祯的行营时,天已经黑了。
看着满天星辰,孙传庭长叹道:“莫说平生封侯事,只愿高堂拜冕旒!”
摇了摇头,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黑夜当中。
......
西安府周围的田地,大部分都是秦王家的庄园。
将近三百年的积攒以及巧取豪夺,秦王早已经成了陕西地界上最大的世家。
当今秦王朱存枢哪里会知道自己家里有多少田产,都是府中下人在打理。
毕竟是皇家血亲,秦王府的家产,在兵乱之年,还是要保护的。
西安府周边防卫森严,流贼们也知道西安府不是好招惹的地方,基本上都会避着走。
正因如此,这里的田产,大都保存了下来,大都安然无恙。
流贼渐平之后,孙传庭将可用之兵全都调走了。
这里又不是什么重要之地,流贼都被打的差不多了,这里留下太多的兵马有什么用?
军饷粮草,他秦王又不出,又何必在他家多浪费时间呢?
也正是如此,这才让孙杰钻了空子。
三月间的田地里,冬小麦稀稀疏疏的冒出了头。
孙杰被陈虎背着,田地的边上狂奔。
出身贫寒的陈虎等人尽量避着麦地奔跑,就算这些粮食不是他们的,打小养成的观念之下,还是驱使着他们。
青苗稀稀疏疏,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没有农药和化肥,粮食想要高产,无疑于一句废话。
“大人,再往前十里就是西安府了。早年间,小的跟随大人们来西安府周边剿过匪,对这里熟悉一些。
这周围的田地,应该就是秦王爷的了。”陈虎将孙杰放了下来,喘着粗气。
孙杰让赵大顶和梁五将背上的行李箱放下,从里面取出几瓶矿泉水,给三人每人分了两瓶。
尽管震惊世间还有如此神奇且透明的“宝贝”瓶子,可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
只是从来没有解除过,在矿泉水瓶上一阵摸索,也不知道如何下手。
孙杰取出一瓶,在三人惊奇的目光中,把瓶盖旋开,开始畅饮。
三人有样学样,将瓶盖打开,开始牛饮。
“嘶,哈!”
陈虎一口气将矿泉水喝光,眉开眼笑,“甜,真甜,这水真甜!”
延绥镇环境恶劣,吃的水含碱量高,味道略苦。
来自后世的矿泉水,和延绥镇的水一比,简直就是神水。
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干净的水的陈虎,自然被那甘冽的口感吸引。
小心翼翼的将瓶盖又盖上,瓶子舍不得扔,小心的放在地上,打开了另一瓶。
三下五除二,几人将孙杰发下来的矿泉水全都一饮而尽。
“这瓶子都给我,准备烧了吧,抹除痕迹,防止被人发现。”看着准备好好珍藏瓶子的几人,孙杰说道。
陈虎一下子就急了,“大人,这瓶子还好好的,如此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仙家东西。
就算没用了也不能烧掉,留做传家宝也是好的,好让子孙后辈们沾沾仙气!”
倒没有嘲笑陈虎那小人物作态,孙杰劝道:“这东西不值钱,没什么用处,以后我给你们弄更好的!”
孙杰显然小看了陈虎的决心,拿着瓶子,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被他死死的捏在手中。
赵大顶和梁五几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恋恋不舍的样子。
孙杰无奈,只好任由他们去了,只要不到处胡乱显摆就行。
“行了,再往前走吧!前面就是西安府了,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进去!对了,暂时将你们的武器和那两个箱子埋在附近的地里,不然的话,太引人注目了!先看看情况吧!”孙杰叮嘱了几句,开始往前走,陈虎几人按照孙杰的吩咐做完事之后,急忙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一阵,出现了几间半边盖的土房子。
这时陕西的特色建筑,陕西大地,尤其是关中这片区域,大部分民居,都是这样的半边房。
这种房子省材料,便宜。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生产力不发达,百姓贫苦罢了。
太阳开始上升,扛着农具的百姓陆陆续续的走出了屋子。
这些百姓,基本上都是秦王家的佃户,种的土地都是秦王家的土地。
这些佃户困难吗?确实困难,几乎吃不饱肚子,一年到头也积攒不下几分钱财。
话又说回来,比那些自耕农却要好上不少。
这些佃户只需要给秦王府交租子就行,其他的一律不管。
而自耕农,每年要缴纳不少的赋税。
明末三大饷,几乎全都来自天下的自耕农。
秦王是皇亲国戚,整个天下都是他们老朱家的,哪里用交税?
明末财政破产,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朝廷的蛀虫太多。
这些佃户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时很少见到外人,现在孙杰这四人突兀的出现在这里,瞬间就引来了这些人的注意。
孙杰面露微笑,四齿微露,一脸和煦的朝着那些佃户走去:“诸位不要担心,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不是贼人!”
要是其他人,或许这些佃户根本就不会给孙杰说这话的机会转身就跑。
孙杰,唇红齿白,仪容端庄,一身合体且大方的衣服,将他衬托的贵气十足。
这些佃户身上的衣服,就像是破抹布一样,一个个的满脸菜色,形如枯槁。
突然出现的孙杰,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
看脸的社会一直存在,一个人长得好看,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很吃香。
面善且俊俏的人,总会让人下意识的信服。
秦王之前派人来这里宣传过贼人的特点。
宣传的那些人说,贼人都是一些破落户,都是一些穷酸,一个个的骨瘦如柴,就像是活狼一样。就算他们攻破了某个县城,就算他们弄到了好的衣服,也是一股脑的穿在身上,根本就不会注意仪态。
也是,这个年头造反的人,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的人,但凡能活下去,又怎么会从贼呢?
“这人一看就是外乡人,最近匪事越来越厉害,这人莫不是匪人?”一个老汉扛着锄头,皱着眉头小声嘀咕。
“我看不像,人家说,那些匪人就像是活狼一样,我看这个小哥,不像是。
应该是哪家举人老爷家里的公子哥,匪人哪里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一个年轻人说道。
这些佃户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将孙杰晾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