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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峰震惊的四处张望,却根本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别找了,你不可能找到我的。”那个声音得意洋洋的说道。
“你是谁?”林晓峰依旧警惕的提防着四周,生怕这个诡异的陌生人突然发动袭击。
“我?”那个声音轻笑了一下,“我跟你是一样的人。”
林晓峰一愣,一样的人?随即他猛然醒悟,失声道:“你是另一位入世者!”
“你还不算太笨。”
林晓峰表情沉重,才刚一进来,对方就准确的找到了自己,并且还派出这样的变异丧尸袭击自己,而且对方还称呼自己为菜鸟!显然,自己的对手已经是一名老手了,至少他比自己要了解的更多。
“别这副表情嘛!这才刚刚开始,我们还有5年时间可以好好玩呢!”这位入世者的语气欢快,显然并没有把林晓峰当成威胁,反而当成了一个玩具。
“你叫什么?为什么你会跟我一起出现在这个世界?”林晓峰反问道,他希望能从对方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你可以称呼我为迪克,至于为什么,这就简单了,因为我们同时选择了这个世界。”迪克毫不隐瞒道。
“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入世者?”林晓峰又问道。
“菜鸟!注意你自己的身份!我不是来帮你解惑的!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记住你我的身份,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这次只是一个小小的见面礼!”说完之后,无论林晓峰怎么问,对方都没有再吭一声,显然已经离开了。
见状,林晓峰也不再逗留,他准备先去亚特兰大城的机场看看。如果有完好的飞机,又能找到会开飞机的幸存者,那么他就可以直接飞到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韦沙漠,伊萨克博士和白后就在沙漠里。
否则的话,就只能开车走陆路,那将是一次漫长的旅途。
林晓峰在小镇上找了一辆能发动的车,又在一些居民楼里搜到了几把猎枪,几盒子弹,一股脑儿都搬上了汽车。之后顺着谷歌地图的导航,朝亚特兰大城进发。
沿路遇到零星的一些丧尸,林晓峰会停下车来,用猎枪将它们射杀。一是为了权限值,二也是为了练枪法,毕竟是第一次摸枪。
半天之后,沿途的丧尸越来越多,亚特兰大城已经出现在视野之中,林晓峰的猎枪也已经打完了所有子弹。
没有了子弹,林晓峰就用冷兵器。杀这些普通的丧尸自然用不到剑气,所以雪饮狂刀或是宽大的绝世好剑反而比无双剑、天下剑、火麟剑要来的效率高,也更省力。不过此时的绝世好剑还没有开锋,锋利程度不及雪饮狂刀,所以林晓峰果断的选择了雪饮狂刀作为兵器。
丧尸的增多也意味着需要不断的停车,于是,林晓峰干脆直接弃车步行,一路走一路杀。雪饮狂刀不愧是神兵,这一路砍下来杀了至少数百个丧尸,竟然依旧滴血不沾、纤尘不染!直看的林晓峰大为欢喜,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兵器干干净净的,而不是血淋淋的。
杀丧尸的不适应感也在不断的砍杀中慢慢淡去,当杀死数百个之后,林晓峰对于杀丧尸已经没有太大的反应了。
就在这时,马匹奔跑的声音由远而近。林晓峰劈死一个丧尸,抬起头来朝后方望去,看到一个戴着牛仔帽,穿着棕色警察服的白种男人,正骑马朝这边飞奔而来,身上背的袋子里露出不少枪管。
林晓峰的视力在内力的提升下变得非常敏锐,老远便已经看清了这名骑士的脸,隐约间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突然,他看到那名骑士举起了手中的左轮手枪,枪口所指的方向竟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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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峰震惊的四处张望,却根本没有看到半个人影。
“别找了,你不可能找到我的。”那个声音得意洋洋的说道。
“你是谁?”林晓峰依旧警惕的提防着四周,生怕这个诡异的陌生人突然发动袭击。
“我?”那个声音轻笑了一下,“我跟你是一样的人。”
林晓峰一愣,一样的人?随即他猛然醒悟,失声道:“你是另一位入世者!”
“你还不算太笨。”
林晓峰表情沉重,才刚一进来,对方就准确的找到了自己,并且还派出这样的变异丧尸袭击自己,而且对方还称呼自己为菜鸟!显然,自己的对手已经是一名老手了,至少他比自己要了解的更多。
“别这副表情嘛!这才刚刚开始,我们还有5年时间可以好好玩呢!”这位入世者的语气欢快,显然并没有把林晓峰当成威胁,反而当成了一个玩具。
“你叫什么?为什么你会跟我一起出现在这个世界?”林晓峰反问道,他希望能从对方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你可以称呼我为迪克,至于为什么,这就简单了,因为我们同时选择了这个世界。”迪克毫不隐瞒道。
“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入世者?”林晓峰又问道。
“菜鸟!注意你自己的身份!我不是来帮你解惑的!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吧,记住你我的身份,我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这次只是一个小小的见面礼!”说完之后,无论林晓峰怎么问,对方都没有再吭一声,显然已经离开了。
见状,林晓峰也不再逗留,他准备先去亚特兰大城的机场看看。如果有完好的飞机,又能找到会开飞机的幸存者,那么他就可以直接飞到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韦沙漠,伊萨克博士和白后就在沙漠里。
否则的话,就只能开车走陆路,那将是一次漫长的旅途。
林晓峰在小镇上找了一辆能发动的车,又在一些居民楼里搜到了几把猎枪,几盒子弹,一股脑儿都搬上了汽车。之后顺着谷歌地图的导航,朝亚特兰大城进发。
沿路遇到零星的一些丧尸,林晓峰会停下车来,用猎枪将它们射杀。一是为了权限值,二也是为了练枪法,毕竟是第一次摸枪。
半天之后,沿途的丧尸越来越多,亚特兰大城已经出现在视野之中,林晓峰的猎枪也已经打完了所有子弹。
没有了子弹,林晓峰就用冷兵器。杀这些普通的丧尸自然用不到剑气,所以雪饮狂刀或是宽大的绝世好剑反而比无双剑、天下剑、火麟剑要来的效率高,也更省力。不过此时的绝世好剑还没有开锋,锋利程度不及雪饮狂刀,所以林晓峰果断的选择了雪饮狂刀作为兵器。
丧尸的增多也意味着需要不断的停车,于是,林晓峰干脆直接弃车步行,一路走一路杀。雪饮狂刀不愧是神兵,这一路砍下来杀了至少数百个丧尸,竟然依旧滴血不沾、纤尘不染!直看的林晓峰大为欢喜,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还是希望自己的兵器干干净净的,而不是血淋淋的。
杀丧尸的不适应感也在不断的砍杀中慢慢淡去,当杀死数百个之后,林晓峰对于杀丧尸已经没有太大的反应了。
就在这时,马匹奔跑的声音由远而近。林晓峰劈死一个丧尸,抬起头来朝后方望去,看到一个戴着牛仔帽,穿着棕色警察服的白种男人,正骑马朝这边飞奔而来,身上背的袋子里露出不少枪管。
林晓峰的视力在内力的提升下变得非常敏锐,老远便已经看清了这名骑士的脸,隐约间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突然,他看到那名骑士举起了手中的左轮手枪,枪口所指的方向竟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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