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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李唐王朝有290多年的历史,其中有近50年是由她支配的。
武则天本名照,称帝后自名为。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东)人。生于唐武德七年(624),其父武士原是木材商人,后从李渊起兵,被封应国公。她因为“美容止”被选入宫。“则天”是她死后追加的尊号,全称是“则天顺圣皇后”,后人多以武则天称之。在她执政期内,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人才兴旺,边疆稳固,外交活跃,各族人民友好相处。可以说,她的统治时期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对唐代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历史功绩,昭昭于世。但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武则天遭到的非议要比颂扬多得多,其中被攻击得最多的罪行是“荒淫”,武则天因而也成了历史上很有名的“淫妇”。多少年来,有人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甚至给她编造出一套套荒诞不经的故事。特别是《如意君传》、《浓情快意史》等色情小说的广泛流传,使武则天的“淫行”流布四海,尽人皆知,把她放到了一个非常难堪和无奈的位置。
后人对其这方面的指责并非凭空捏造,且看当时骆宾王的《讨武氏檄》:
“伪临朝武氏者,人非温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尝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密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宫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翟,陷吾君于聚”。
这是一段贬斥性极强的文字,举出了武则天的两大淫行:一是“洎乎晚节,秽乱春宫”;一是“陷吾君于聚”。这里需要说说其中的有关内容。
先说“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按照字面理解,“洎”是及或者到的意思;“晚节”,即后来的行为;春宫,即东宫,为太子的居所。这句话说明武则天曾和当时的太子李治乱搞,如果属实,这当然是“秽乱”的淫行了。对此,正史只字不载,稗官野史的传说倒有不少,恐怕这些靠不大住,只能从武则天同李治的关系中去推测了。
贞观十三年(639),唐太宗颁诏:内职空缺,选良家有才行的女子充实。这次选美活动持续时间较长,贞观十五年,14岁的武氏入宫,被封为“才人”。其地位在后、妃、六仪、美人之下,是最低级的内官,负责掌管皇帝的宴寝。李世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武媚”,同“妩媚”谐音。古代又有一支乐曲名“舞媚娘”。这个名字不仅说明武氏长得漂亮,还含有她善于以美色来诱惑人的意思。所以骆宾王在那篇檄文中骂她“狐媚偏能惑主”,理由很是充分。
武则天比太子李治年长4岁,不但在男女风情方面经验丰富,在心智上也比李治开阔。李治以仁孝闻名,太宗皇帝晚年多病,他昼夜服侍在侧,无形中增加了和武媚娘接触的机会。武媚娘眼看唐太宗一天天逼近死亡,她不会不知道太子位置的重要,不会不知道为自己今后做些考虑。她在侍候皇帝的同时,也会恰如其分地照料一下太子,把一种近乎是母亲、又似乎是姐姐的温情送给李治。她知道太子的生母死得很早,十分需要女性的慰藉,这样很容易讨得太子的欢心,所以司马光说:“上(李治)为太子也,入侍太宗,,见才人武氏而悦之。”说明两人已经很有感情了。《情史·情秽类》则直接说:“高宗为太子时,入侍太宗疾,见武氏悦之,遂即东厢焉。”明确说是做了**之事。
贞观二十三年(649)五月,唐太宗病逝,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武媚和其他被太宗皇帝“御幸”过而未生育的女人,一起被送到感业寺为尼。唐太宗去世一周年这天,高宗去感业寺行香,见到当了一年尼姑的武媚,“武氏泣,上亦泣”,武媚娘的几滴眼泪,引动了唐高宗的旧情,遂让她重蓄乌发,入宫侍寝。其实高宗身边并不缺少女人,已有了王皇后和萧淑妃一大帮美女。他这么痛快收纳武媚,进宫不久就封其为昭仪,位居九嫔之首,以此推断,高宗与武媚很可能早已私通,甚至还有了某种“契约”。否则很难一见面就感泣落泪,也不会很快让她入宫侍寝。看来所谓“秽乱春宫”并非捕风捉影,而是实有其事,而且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
再说“践元后于翟,陷吾君于聚磨”。
这句话的意思是:武氏登上皇后之位,穿上饰有五色雉和长尾雉的礼服,使我的君主落入颠倒伦常的“淫罪”。句中的“”是母鹿,“聚”是说许多头公鹿共有一头母鹿。是指武媚以太宗妃妾而成为高宗的皇后,使高宗陷于禽兽之行。从表面看来,骆宾王说的这也是事实。武媚14岁入宫,以“才人”的身份侍奉太宗,时间长达9年。虽然“才人”的地位不高,但有妃妾名分,以这种名分再做高宗皇后,使父子两人先后占有一个女人,其行与禽兽无异,这就是“陷吾君于聚”了。
武媚能够由感业寺进入李治的后宫,并且进而成为皇后,谁该负主要责任,檄文的作者骆宾王应该十分清楚。可是他身为李唐王朝的臣子,并且以维护朝纲的忠臣面目出现,是不能指责皇帝这种禽兽行为的,只好说是“狐媚偏能惑主”,将此归咎于武媚的陷害。这种说法是否公平,明眼人一望即知。
武则天确实先后嫁给李世民、李治父子二人,但是,这就是淫荡的**行为吗?讨论任何历史问题,都不能脱离当时的背景。这种事情出现在唐代,尤其是初唐,是无可指责与贬损的。如果考虑其种族和文化、习俗、道德等方面的因素,这种现象是不难理解的。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里谈到了这个问题,他一开始就引《朱子语类》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陈先生就此说道:“朱子之语颇为简略,其意未能详知。然即此简略之语句亦含有种族及文化二问题。”“若以女系母统言之,唐代创业及初期君主,如高祖之母为独孤氏,太宗之母为窦氏,即纥豆陵氏,高宗之母为长孙氏,皆是胡种,而非汉族。故李唐皇室之女系母统杂有胡血胤,世所共知,不待阐述。”
唐宗杂有胡族血胤,而且龙兴之地的并州也是汉胡杂居,这样,他们就不能不受胡族风俗文化的影响。而胡族风俗之一,是其王室父子可以共占一女。汉代王昭君的经历就是很明显的例证。她本是汉元帝的妃子,入宫后因不受宠幸而坐冷板凳。竟宁元年(前33),匈奴呼韩邪单于至汉请求和亲,昭君自请远嫁匈奴。嫁过去后被称为“宁胡瘀氏”。据《汉书·匈奴传》载,王昭君生一男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呼韩邪死,立雕陶莫皋为复株若革是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长女云为须卜居次,小女为当于居次。瞧瞧,王昭君不仅嫁给了单于父子两代,还分别给他俩生了孩子,可是历史上没有人骂王昭君为淫妇,因为这是胡俗的规定,她作为单于瘀氏(正室),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反,她如果“抗婚”不从,认为是**之行,就一定会受到上上下下的指责。这就是事实中的胡俗。深受胡俗影响的李唐王室出现了父子共有一个女人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不仅李世民父子如此,其后的玄宗皇帝李隆基也公开把儿媳杨玉环占为己有,很少听到有人骂杨玉环为“淫妇”,也没人斥责她“陷吾君于聚”,为什么单单要武则天背上这种恶名呢?
从以上分析来看,骆宾王《讨武氏檄》指责武则天为“淫妇”的材料都不够过硬,因为人们都很清楚,这是政治斗争中的宣传需要,是借这种人所共知的材料,将武则天置于舆论、道义上的被告地位,是一种瓦解对方精神的心理战术,不免带有人身攻击的成分。所以,仅凭这两条材料而说武则天为“淫妇”,显然难以使人信服。
除此以外,在正史中记录武则天淫行的材料还能找到,比如在《旧唐书·薛怀义传》里,就把这种行为写得很明白。
薛怀义,京兆县(今西安市户县)人,本姓冯,名小宝,以做小生意为业。此人伟形神,有膂力,是出众的美男子。他在洛阳时,偶然被高祖皇帝女儿千金公主发现,便对武则天说:“小宝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武则天立即传命召见,一试果然非常满意。为了方便他出入禁中,命其剃度为僧。同时,提升他的门第,与女儿太平公主的丈夫薛绍合族,改姓为薛,名为怀义,要求女婿薛绍以父礼待之。“诸武朝贵,匍匐礼谒,人间呼为薛师”,一时恩宠无比。连他乘骑的马匹也由宫中供给,并派专门官员侍候。薛怀义既为僧人,总要有个头衔,遂要求当洛阳白马寺主持,武则天御批照准。不仅薛怀义为所欲为,其属下也恃宠狂蹶,无法无天。御史冯思勖上疏... -->>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李唐王朝有290多年的历史,其中有近50年是由她支配的。
武则天本名照,称帝后自名为。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东)人。生于唐武德七年(624),其父武士原是木材商人,后从李渊起兵,被封应国公。她因为“美容止”被选入宫。“则天”是她死后追加的尊号,全称是“则天顺圣皇后”,后人多以武则天称之。在她执政期内,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人才兴旺,边疆稳固,外交活跃,各族人民友好相处。可以说,她的统治时期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对唐代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历史功绩,昭昭于世。但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武则天遭到的非议要比颂扬多得多,其中被攻击得最多的罪行是“荒淫”,武则天因而也成了历史上很有名的“淫妇”。多少年来,有人津津乐道于这个话题,甚至给她编造出一套套荒诞不经的故事。特别是《如意君传》、《浓情快意史》等色情小说的广泛流传,使武则天的“淫行”流布四海,尽人皆知,把她放到了一个非常难堪和无奈的位置。
后人对其这方面的指责并非凭空捏造,且看当时骆宾王的《讨武氏檄》:
“伪临朝武氏者,人非温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尝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密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宫之嬖。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践元后于翟,陷吾君于聚”。
这是一段贬斥性极强的文字,举出了武则天的两大淫行:一是“洎乎晚节,秽乱春宫”;一是“陷吾君于聚”。这里需要说说其中的有关内容。
先说“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按照字面理解,“洎”是及或者到的意思;“晚节”,即后来的行为;春宫,即东宫,为太子的居所。这句话说明武则天曾和当时的太子李治乱搞,如果属实,这当然是“秽乱”的淫行了。对此,正史只字不载,稗官野史的传说倒有不少,恐怕这些靠不大住,只能从武则天同李治的关系中去推测了。
贞观十三年(639),唐太宗颁诏:内职空缺,选良家有才行的女子充实。这次选美活动持续时间较长,贞观十五年,14岁的武氏入宫,被封为“才人”。其地位在后、妃、六仪、美人之下,是最低级的内官,负责掌管皇帝的宴寝。李世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武媚”,同“妩媚”谐音。古代又有一支乐曲名“舞媚娘”。这个名字不仅说明武氏长得漂亮,还含有她善于以美色来诱惑人的意思。所以骆宾王在那篇檄文中骂她“狐媚偏能惑主”,理由很是充分。
武则天比太子李治年长4岁,不但在男女风情方面经验丰富,在心智上也比李治开阔。李治以仁孝闻名,太宗皇帝晚年多病,他昼夜服侍在侧,无形中增加了和武媚娘接触的机会。武媚娘眼看唐太宗一天天逼近死亡,她不会不知道太子位置的重要,不会不知道为自己今后做些考虑。她在侍候皇帝的同时,也会恰如其分地照料一下太子,把一种近乎是母亲、又似乎是姐姐的温情送给李治。她知道太子的生母死得很早,十分需要女性的慰藉,这样很容易讨得太子的欢心,所以司马光说:“上(李治)为太子也,入侍太宗,,见才人武氏而悦之。”说明两人已经很有感情了。《情史·情秽类》则直接说:“高宗为太子时,入侍太宗疾,见武氏悦之,遂即东厢焉。”明确说是做了**之事。
贞观二十三年(649)五月,唐太宗病逝,李治即位,是为唐高宗。武媚和其他被太宗皇帝“御幸”过而未生育的女人,一起被送到感业寺为尼。唐太宗去世一周年这天,高宗去感业寺行香,见到当了一年尼姑的武媚,“武氏泣,上亦泣”,武媚娘的几滴眼泪,引动了唐高宗的旧情,遂让她重蓄乌发,入宫侍寝。其实高宗身边并不缺少女人,已有了王皇后和萧淑妃一大帮美女。他这么痛快收纳武媚,进宫不久就封其为昭仪,位居九嫔之首,以此推断,高宗与武媚很可能早已私通,甚至还有了某种“契约”。否则很难一见面就感泣落泪,也不会很快让她入宫侍寝。看来所谓“秽乱春宫”并非捕风捉影,而是实有其事,而且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
再说“践元后于翟,陷吾君于聚磨”。
这句话的意思是:武氏登上皇后之位,穿上饰有五色雉和长尾雉的礼服,使我的君主落入颠倒伦常的“淫罪”。句中的“”是母鹿,“聚”是说许多头公鹿共有一头母鹿。是指武媚以太宗妃妾而成为高宗的皇后,使高宗陷于禽兽之行。从表面看来,骆宾王说的这也是事实。武媚14岁入宫,以“才人”的身份侍奉太宗,时间长达9年。虽然“才人”的地位不高,但有妃妾名分,以这种名分再做高宗皇后,使父子两人先后占有一个女人,其行与禽兽无异,这就是“陷吾君于聚”了。
武媚能够由感业寺进入李治的后宫,并且进而成为皇后,谁该负主要责任,檄文的作者骆宾王应该十分清楚。可是他身为李唐王朝的臣子,并且以维护朝纲的忠臣面目出现,是不能指责皇帝这种禽兽行为的,只好说是“狐媚偏能惑主”,将此归咎于武媚的陷害。这种说法是否公平,明眼人一望即知。
武则天确实先后嫁给李世民、李治父子二人,但是,这就是淫荡的**行为吗?讨论任何历史问题,都不能脱离当时的背景。这种事情出现在唐代,尤其是初唐,是无可指责与贬损的。如果考虑其种族和文化、习俗、道德等方面的因素,这种现象是不难理解的。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里谈到了这个问题,他一开始就引《朱子语类》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陈先生就此说道:“朱子之语颇为简略,其意未能详知。然即此简略之语句亦含有种族及文化二问题。”“若以女系母统言之,唐代创业及初期君主,如高祖之母为独孤氏,太宗之母为窦氏,即纥豆陵氏,高宗之母为长孙氏,皆是胡种,而非汉族。故李唐皇室之女系母统杂有胡血胤,世所共知,不待阐述。”
唐宗杂有胡族血胤,而且龙兴之地的并州也是汉胡杂居,这样,他们就不能不受胡族风俗文化的影响。而胡族风俗之一,是其王室父子可以共占一女。汉代王昭君的经历就是很明显的例证。她本是汉元帝的妃子,入宫后因不受宠幸而坐冷板凳。竟宁元年(前33),匈奴呼韩邪单于至汉请求和亲,昭君自请远嫁匈奴。嫁过去后被称为“宁胡瘀氏”。据《汉书·匈奴传》载,王昭君生一男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呼韩邪死,立雕陶莫皋为复株若革是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长女云为须卜居次,小女为当于居次。瞧瞧,王昭君不仅嫁给了单于父子两代,还分别给他俩生了孩子,可是历史上没有人骂王昭君为淫妇,因为这是胡俗的规定,她作为单于瘀氏(正室),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反,她如果“抗婚”不从,认为是**之行,就一定会受到上上下下的指责。这就是事实中的胡俗。深受胡俗影响的李唐王室出现了父子共有一个女人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不仅李世民父子如此,其后的玄宗皇帝李隆基也公开把儿媳杨玉环占为己有,很少听到有人骂杨玉环为“淫妇”,也没人斥责她“陷吾君于聚”,为什么单单要武则天背上这种恶名呢?
从以上分析来看,骆宾王《讨武氏檄》指责武则天为“淫妇”的材料都不够过硬,因为人们都很清楚,这是政治斗争中的宣传需要,是借这种人所共知的材料,将武则天置于舆论、道义上的被告地位,是一种瓦解对方精神的心理战术,不免带有人身攻击的成分。所以,仅凭这两条材料而说武则天为“淫妇”,显然难以使人信服。
除此以外,在正史中记录武则天淫行的材料还能找到,比如在《旧唐书·薛怀义传》里,就把这种行为写得很明白。
薛怀义,京兆县(今西安市户县)人,本姓冯,名小宝,以做小生意为业。此人伟形神,有膂力,是出众的美男子。他在洛阳时,偶然被高祖皇帝女儿千金公主发现,便对武则天说:“小宝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武则天立即传命召见,一试果然非常满意。为了方便他出入禁中,命其剃度为僧。同时,提升他的门第,与女儿太平公主的丈夫薛绍合族,改姓为薛,名为怀义,要求女婿薛绍以父礼待之。“诸武朝贵,匍匐礼谒,人间呼为薛师”,一时恩宠无比。连他乘骑的马匹也由宫中供给,并派专门官员侍候。薛怀义既为僧人,总要有个头衔,遂要求当洛阳白马寺主持,武则天御批照准。不仅薛怀义为所欲为,其属下也恃宠狂蹶,无法无天。御史冯思勖上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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