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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芦花一个字都不认识,你这么写,她怎么看得懂?”
你妹!怎么不早说!
林远征感觉自己又一次被耍了。
“她都不认识字那你还写什么情书?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林远征毫不客气地抗辩。
“本帅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乃本地有名的大才子。不以写信这种方式,怎么能够体现本帅哥的才华横溢和卓尔不群之处?”族长捋着胡须振振有词,神情中满是自得与骄傲。
好吧,我又输了。
林远征无力吐槽了,干脆直接用大白话写了一篇——
亲爱的芦花: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小坏蛋,小淘气,小讨厌!你偷走了我的心,让我整晚都无法入眠!
我要让你变成我的小苹果,用你那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快来点亮我生命的火!
我要一千次拥抱你那胖胖的身材!一万次亲吻你那厚厚的嘴唇!一千万次把小猫咪一样可爱的你搂在我怀里!我要带你去看天上的星星,摘下最美丽的月亮,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变!
嫁给我吧,芦花妹妹!芦花心肝!芦花宝贝!
爱你的周瑜
林远征一口气写完,自己都觉得要吐了。不料族长拿起一看,立即大声表示赞赏——
“这封情书感情真挚,想象丰富,手法夸张,充满了豪迈的气势和男人的魄力。特别是小苹果的比喻实在太贴切了,说出了我心里一直以来的想法。好!实在是好!”
接下来是送信的事了。
这样艰巨的任务自然是非林远征莫属了。
你总不可能指望那个德高望重地老族长自己去跑腿送情书吧。
当然,这可不是送一封情书那么简单——这可是求亲。
求亲就是求婚。
光有情书怎么能够用?
作为一个现代人,小孩子都知道要求婚除了求婚誓词之外,还必须要一样东西——戒指。
那么古代的求亲就必须带聘礼。
“聘礼?”
当林远征提出这个问题后,老族长毫不犹豫地表示了自己的清高——
“此等阿堵俗物怎可入吾法眼!去,事若不成,休再见我!”
没办法了,林远征只得拿着这封肉麻恶心的情书匆匆上路了。
虽然看到芦花大婶时可能会十分尴尬,但是离胜利只差一步之遥了,总不能在这么重要的关头还放弃吧。
所以林远征咬着牙硬着头皮上了——
“芦花大姐,喜鹊枝头叫喳喳,我给你带好消息来啦!”(林远征一开口就发现自己原来这么有做媒的潜质。)
“那你是同意和俺一起过日子了?”芦花大婶喜出望外,立即咧着大嘴笑了起来,脸上泛起朵朵桃花。
“不不不,大姐你别误会。我这次来是要给你做媒的,有个人一直悄悄爱着你,他要照顾你下半辈子……”
“谁?你可别糊弄俺。”
“你说还有谁?——当然是我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的老族长大人了。这可是大姐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呸,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就他那长相,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哩!你劝他趁早死了这条心,俺可是十里八乡一枝花,可没那心思搭理他。”芦花大婶说话干脆又泼辣,拒绝起来一点都不留情面。
林远征又傻眼了。
唉,妈呀,怎么一切都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的情景应该是芦花大婶求之不得马上立刻一口答应下来啊!
怎么实际的情形会是这样——
非但不一样,而且简直就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嘛!
不,不行,决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年轻力壮法力高强,跟着他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过上好日子。”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学识广博诙谐幽默,跟着他日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天天都开心。”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跟着他一定不会受到委屈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事事都顺心。”
…………………………
…………………………
妈呀,到底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聊天了!
林远征见势头不对,只好祭出终极武器——情书。
“我最亲爱的芦花——”林远征声情并茂地开始了朗读。既然芦花大婶不识字,解读那么必须由他代劳了。为了加强书信的感染效果,林远征毫不吝啬地添加水词进去。
“什么?这情信是写给俺的?”芦花毫不客气地打断林远征。
“是啊。”林远征停了下来。
“俺名字可不叫芦花。这老不死的要是真有诚意来求亲,首先得把俺名字弄清楚。不然,俺才不要理他!”
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林远征终于败下阵来。
就这样放弃了吗?
“事若不成,休再见我”——这可是出发前族长丢来的狠话,真要是办不成,那么他接下来这辈子都得留在新手村这个鬼地方了。
怎么会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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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怎么不早说!
林远征感觉自己又一次被耍了。
“她都不认识字那你还写什么情书?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林远征毫不客气地抗辩。
“本帅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乃本地有名的大才子。不以写信这种方式,怎么能够体现本帅哥的才华横溢和卓尔不群之处?”族长捋着胡须振振有词,神情中满是自得与骄傲。
好吧,我又输了。
林远征无力吐槽了,干脆直接用大白话写了一篇——
亲爱的芦花: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小坏蛋,小淘气,小讨厌!你偷走了我的心,让我整晚都无法入眠!
我要让你变成我的小苹果,用你那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快来点亮我生命的火!
我要一千次拥抱你那胖胖的身材!一万次亲吻你那厚厚的嘴唇!一千万次把小猫咪一样可爱的你搂在我怀里!我要带你去看天上的星星,摘下最美丽的月亮,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变!
嫁给我吧,芦花妹妹!芦花心肝!芦花宝贝!
爱你的周瑜
林远征一口气写完,自己都觉得要吐了。不料族长拿起一看,立即大声表示赞赏——
“这封情书感情真挚,想象丰富,手法夸张,充满了豪迈的气势和男人的魄力。特别是小苹果的比喻实在太贴切了,说出了我心里一直以来的想法。好!实在是好!”
接下来是送信的事了。
这样艰巨的任务自然是非林远征莫属了。
你总不可能指望那个德高望重地老族长自己去跑腿送情书吧。
当然,这可不是送一封情书那么简单——这可是求亲。
求亲就是求婚。
光有情书怎么能够用?
作为一个现代人,小孩子都知道要求婚除了求婚誓词之外,还必须要一样东西——戒指。
那么古代的求亲就必须带聘礼。
“聘礼?”
当林远征提出这个问题后,老族长毫不犹豫地表示了自己的清高——
“此等阿堵俗物怎可入吾法眼!去,事若不成,休再见我!”
没办法了,林远征只得拿着这封肉麻恶心的情书匆匆上路了。
虽然看到芦花大婶时可能会十分尴尬,但是离胜利只差一步之遥了,总不能在这么重要的关头还放弃吧。
所以林远征咬着牙硬着头皮上了——
“芦花大姐,喜鹊枝头叫喳喳,我给你带好消息来啦!”(林远征一开口就发现自己原来这么有做媒的潜质。)
“那你是同意和俺一起过日子了?”芦花大婶喜出望外,立即咧着大嘴笑了起来,脸上泛起朵朵桃花。
“不不不,大姐你别误会。我这次来是要给你做媒的,有个人一直悄悄爱着你,他要照顾你下半辈子……”
“谁?你可别糊弄俺。”
“你说还有谁?——当然是我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满腹诗书学富五车的老族长大人了。这可是大姐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呸,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就他那长相,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哩!你劝他趁早死了这条心,俺可是十里八乡一枝花,可没那心思搭理他。”芦花大婶说话干脆又泼辣,拒绝起来一点都不留情面。
林远征又傻眼了。
唉,妈呀,怎么一切都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的情景应该是芦花大婶求之不得马上立刻一口答应下来啊!
怎么实际的情形会是这样——
非但不一样,而且简直就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嘛!
不,不行,决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年轻力壮法力高强,跟着他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过上好日子。”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学识广博诙谐幽默,跟着他日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天天都开心。”
“芦花大姐,你看我们族长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跟着他一定不会受到委屈的……”
“小帅哥,你要是跟了俺,俺也保证让你事事都顺心。”
…………………………
…………………………
妈呀,到底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聊天了!
林远征见势头不对,只好祭出终极武器——情书。
“我最亲爱的芦花——”林远征声情并茂地开始了朗读。既然芦花大婶不识字,解读那么必须由他代劳了。为了加强书信的感染效果,林远征毫不吝啬地添加水词进去。
“什么?这情信是写给俺的?”芦花毫不客气地打断林远征。
“是啊。”林远征停了下来。
“俺名字可不叫芦花。这老不死的要是真有诚意来求亲,首先得把俺名字弄清楚。不然,俺才不要理他!”
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林远征终于败下阵来。
就这样放弃了吗?
“事若不成,休再见我”——这可是出发前族长丢来的狠话,真要是办不成,那么他接下来这辈子都得留在新手村这个鬼地方了。
怎么会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