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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摆摆手表示知道,便没有说话。
去三房的人回来说,三爷不在家,三夫人一听此话,便问了“何时归来”这样的话语。
徐昭星想也想的到,洪氏因为蒋恩厌世了,余氏闲家里太挤,想要扩充点地方。
就随她们高兴好了,反正,她也不想再回来了。
依她的个性,要不是这宅子是武帝赐下,不能买卖,她早就换成了金银。
明日一早就要启程,徐昭星还是趁着月色出门了一趟。
这是要赴章得之说的祁水饯行之约。
他比她早到,也不知对着月色,在想些什么。
就好像女人的心思男人别猜一样,男人脑回路的构造,也是女人琢磨不透的。
大约和荷尔蒙有关。
男人的野心和女人的野心,往往不是同一概念。
譬如,女人想要征服的东西有很多,鲜少会想要征服天下。
反正,她是不想,多累啊。南征北战,累成了狗。即使坐于大殿,还是累成了狗。
毕竟权利那么好,谁都想要,可香饽饽只有那一个。
男人的荷尔蒙决定了他们,就喜欢自讨苦吃,争来争去。
她的荷尔蒙决定了…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今的祁水肯定不是刺骨冰凉,他那么喜欢冬泳,肯定也不会介意春泳的。
徐昭星是准备背后踹他一脚,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跟前,却被他吓了一跳。
“谁让你转身的?”
坏事没有办成,还理直气壮。
章得之抖了抖衣袖,忍笑道:“夫人也知道,我春时,只有这一身衣裳。”
说的好像他冬天有两身衣裳似的。
徐昭星白了他一眼,“所以我才把慧玉给了你,等她伤好了之后,就可以给你做衣裳。你领情了就好,无需谢了。”
与她又不是第一日相处,她也就是在人前是个有礼的。
章得之瞧了瞧她说话时的得意模样,又转了身,对着月亮说话:“此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昔日你送我玉如意,今日我赠你青玉符。”
一个卖相不是很好的东西递到了她的面前,那形状看起来有些像雁翎刀,长短如玉簪一样。
还有,她什么时候送过他玉如意?她怎么不太记得了。
徐昭星正这么想,他便将那东西斜插在了她的发髻上。
许是云遮住了月,她抬头去看,忽然就看不清了他的模样。
云一点点的散去,她看清了他,眨了眨眼睛。
章得之是个单眼皮,上眼皮有细纹,广添神采。这样的人看起来个性较为冷静沉着,对感情的表达方式常常是含蓄内敛,即使眼前站的就是平日欣赏或喜欢的人,也会尽可能保持镇定,不露痕迹。虽然为人积极,但表现却让人感到冷漠而热情不足。此种眼形,相书上称为鹊眼。
都说鹊眼信义。
她晃了晃神,心想,自己会信他,或许真的是因为这双眼睛。
徐昭星没有拒绝,还抬手将它扶正了,好似嫌弃地道:“我还当你会送我个什么好物件,这东西看起来,真的,还不如翡翠呢!”
“哦,夫人,我穷的每季只有一身衣裳……”
“算了,有句话叫礼轻情意重,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还有,慧玉可还是我的人,一个青玉符可别妄想换走我的贴身丫头。”
“是是是,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嗯,只要我高兴就好。”
章得之哈哈大笑。
徐昭星又抬头看了他,觉得……好像他也挺高兴的。
——
三月二十二,并不是个多特别的日子。
天还没亮,便从宣平侯府中出来了五辆马车,又五匹骏马。
带出来的六个丫头,全部换上了男装,就连蒋瑶笙也不例外呢。
可真正的男人,只有蒋肆和蒋陆两个。
就这,还是徐昭星精简了又精简后的结果。
没有想到会有太学生自发相送,穿了男装骑在马上的徐昭星好不尴尬。
幸好,他们顾及男女之嫌,一个一个都立在官道旁的山坡之上。
来送的太学生中,自然少不了姜高良和余良策。
前者盯着唯一的那辆带了车厢的马车,眼睛带火,恨不能将车厢盯出来一个窟窿。
后者瞥了那马车一眼,遥遥向徐昭星行了一礼。
她觉得自己受得,须臾,扬起马鞭,卷起了一片尘土,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一路上的风险几何,如今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终于启程了。
风也好,雨也罢,即使风雨兼程,才是她应该有的人生,而不是任由自己腐烂在后院的一寸天地里。
最开始的三十里路程,徐昭星跑的特别的欢快。
后头的车队走的太慢,她便往往返返,不亦乐乎。
后来便不行了,磨的腿根儿有不可言喻的疼。
她一向不逞英雄,弃马坐车,颠了半日,结果哪儿哪儿都疼。
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名曰马山的小镇,投宿在镇中唯一的脚店。
也够幸运的,脚店里还有客房三间。
据说,她们今天才行了不过六十多里路,也就是说想到洛阳,像这样的日子至少还得过上十来天。
光想想就是一种痛苦。
徐昭星要了热水,让每个人都泡一泡脚,倒是想洗澡来着,可出门在外,哪有那么便利的。
她和蒋瑶笙睡了很小的一张床,床板很硬,被子很窄,房间里还有一股因为常年潮湿积攒出的特别味道,这些都没能抵挡住她汹涌袭来的困意,一觉就睡到了早上。
第二日的征程,天刚亮,就开始了。
徐昭星几个从脚店中出来,套马的时候,刚好撞见了另几个套马的客商。
其中一个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主动和她搭话:“敢问这位兄台要去何地啊?”
徐昭星瞥见了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一时没有看清形状,不答反问:“兄台要去何地啊?”
男人道:“哦,我和几个兄弟走货去洛阳。”
他像是窥透了她的意图,故意转了转身子,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便彻底露出了形状。
除了小了几个号,与她头上的那个青玉符,不管是材质,还是形状,都是一模一样。
徐昭星笑道:“真巧,在下和犬子,也要去洛阳投亲呢!”
男人大喜过望,又道:“出外靠朋友,不知兄台,可愿意和兄弟几个同行呢?”
“我正有此意。”徐昭星笑道。
一旁的蒋瑶笙拉了她,低声说话:“娘,你怎么不想想,天下哪有如此巧的事情!即便是有,他们那么多男人,与他们同行,说不定更危险呢!”
徐昭星一意孤行,还悄悄地摆了手。
据说,那商队是三个客商组成的,再加上那些打下手的,一共有十七人。
领头的男子叫陈马,就是身上挂着小号青玉符的那个。另两个是他的堂兄弟陈鹿和陈鹰。
可他们三人,长的一点儿都不像。
陈马的个头最低,可下盘最稳,走路带的风最响。
陈鹿的个头最高,腿特别的长。
陈鹰的臂展……啧啧,她觉得都快赶上那些黑人篮球运动员了。
徐昭星打趣道:“你们兄弟三人的名字,取的可真好,两个跑的快,一个飞的高。”
徐昭星骑着马,和他们聊了一上午,到了下午,忍不了疼,钻回了马车。
蒋瑶笙对那些客商的戒心很大,忍不住又悄声埋怨了几句。
徐昭星叫她把心放在心里,还道:“本来就是一路的,就是分开,又能分的多远呢!不如搞好了关系。”
她没有说,天下当然没有那么巧的事情,那些人可不就是一早在这里等着她的。
什么商队呀!以后必是一群刀尖上舔血的反贼。
夫人摆摆手表示知道,便没有说话。
去三房的人回来说,三爷不在家,三夫人一听此话,便问了“何时归来”这样的话语。
徐昭星想也想的到,洪氏因为蒋恩厌世了,余氏闲家里太挤,想要扩充点地方。
就随她们高兴好了,反正,她也不想再回来了。
依她的个性,要不是这宅子是武帝赐下,不能买卖,她早就换成了金银。
明日一早就要启程,徐昭星还是趁着月色出门了一趟。
这是要赴章得之说的祁水饯行之约。
他比她早到,也不知对着月色,在想些什么。
就好像女人的心思男人别猜一样,男人脑回路的构造,也是女人琢磨不透的。
大约和荷尔蒙有关。
男人的野心和女人的野心,往往不是同一概念。
譬如,女人想要征服的东西有很多,鲜少会想要征服天下。
反正,她是不想,多累啊。南征北战,累成了狗。即使坐于大殿,还是累成了狗。
毕竟权利那么好,谁都想要,可香饽饽只有那一个。
男人的荷尔蒙决定了他们,就喜欢自讨苦吃,争来争去。
她的荷尔蒙决定了…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今的祁水肯定不是刺骨冰凉,他那么喜欢冬泳,肯定也不会介意春泳的。
徐昭星是准备背后踹他一脚,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跟前,却被他吓了一跳。
“谁让你转身的?”
坏事没有办成,还理直气壮。
章得之抖了抖衣袖,忍笑道:“夫人也知道,我春时,只有这一身衣裳。”
说的好像他冬天有两身衣裳似的。
徐昭星白了他一眼,“所以我才把慧玉给了你,等她伤好了之后,就可以给你做衣裳。你领情了就好,无需谢了。”
与她又不是第一日相处,她也就是在人前是个有礼的。
章得之瞧了瞧她说话时的得意模样,又转了身,对着月亮说话:“此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昔日你送我玉如意,今日我赠你青玉符。”
一个卖相不是很好的东西递到了她的面前,那形状看起来有些像雁翎刀,长短如玉簪一样。
还有,她什么时候送过他玉如意?她怎么不太记得了。
徐昭星正这么想,他便将那东西斜插在了她的发髻上。
许是云遮住了月,她抬头去看,忽然就看不清了他的模样。
云一点点的散去,她看清了他,眨了眨眼睛。
章得之是个单眼皮,上眼皮有细纹,广添神采。这样的人看起来个性较为冷静沉着,对感情的表达方式常常是含蓄内敛,即使眼前站的就是平日欣赏或喜欢的人,也会尽可能保持镇定,不露痕迹。虽然为人积极,但表现却让人感到冷漠而热情不足。此种眼形,相书上称为鹊眼。
都说鹊眼信义。
她晃了晃神,心想,自己会信他,或许真的是因为这双眼睛。
徐昭星没有拒绝,还抬手将它扶正了,好似嫌弃地道:“我还当你会送我个什么好物件,这东西看起来,真的,还不如翡翠呢!”
“哦,夫人,我穷的每季只有一身衣裳……”
“算了,有句话叫礼轻情意重,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还有,慧玉可还是我的人,一个青玉符可别妄想换走我的贴身丫头。”
“是是是,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嗯,只要我高兴就好。”
章得之哈哈大笑。
徐昭星又抬头看了他,觉得……好像他也挺高兴的。
——
三月二十二,并不是个多特别的日子。
天还没亮,便从宣平侯府中出来了五辆马车,又五匹骏马。
带出来的六个丫头,全部换上了男装,就连蒋瑶笙也不例外呢。
可真正的男人,只有蒋肆和蒋陆两个。
就这,还是徐昭星精简了又精简后的结果。
没有想到会有太学生自发相送,穿了男装骑在马上的徐昭星好不尴尬。
幸好,他们顾及男女之嫌,一个一个都立在官道旁的山坡之上。
来送的太学生中,自然少不了姜高良和余良策。
前者盯着唯一的那辆带了车厢的马车,眼睛带火,恨不能将车厢盯出来一个窟窿。
后者瞥了那马车一眼,遥遥向徐昭星行了一礼。
她觉得自己受得,须臾,扬起马鞭,卷起了一片尘土,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一路上的风险几何,如今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终于启程了。
风也好,雨也罢,即使风雨兼程,才是她应该有的人生,而不是任由自己腐烂在后院的一寸天地里。
最开始的三十里路程,徐昭星跑的特别的欢快。
后头的车队走的太慢,她便往往返返,不亦乐乎。
后来便不行了,磨的腿根儿有不可言喻的疼。
她一向不逞英雄,弃马坐车,颠了半日,结果哪儿哪儿都疼。
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名曰马山的小镇,投宿在镇中唯一的脚店。
也够幸运的,脚店里还有客房三间。
据说,她们今天才行了不过六十多里路,也就是说想到洛阳,像这样的日子至少还得过上十来天。
光想想就是一种痛苦。
徐昭星要了热水,让每个人都泡一泡脚,倒是想洗澡来着,可出门在外,哪有那么便利的。
她和蒋瑶笙睡了很小的一张床,床板很硬,被子很窄,房间里还有一股因为常年潮湿积攒出的特别味道,这些都没能抵挡住她汹涌袭来的困意,一觉就睡到了早上。
第二日的征程,天刚亮,就开始了。
徐昭星几个从脚店中出来,套马的时候,刚好撞见了另几个套马的客商。
其中一个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主动和她搭话:“敢问这位兄台要去何地啊?”
徐昭星瞥见了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一时没有看清形状,不答反问:“兄台要去何地啊?”
男人道:“哦,我和几个兄弟走货去洛阳。”
他像是窥透了她的意图,故意转了转身子,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便彻底露出了形状。
除了小了几个号,与她头上的那个青玉符,不管是材质,还是形状,都是一模一样。
徐昭星笑道:“真巧,在下和犬子,也要去洛阳投亲呢!”
男人大喜过望,又道:“出外靠朋友,不知兄台,可愿意和兄弟几个同行呢?”
“我正有此意。”徐昭星笑道。
一旁的蒋瑶笙拉了她,低声说话:“娘,你怎么不想想,天下哪有如此巧的事情!即便是有,他们那么多男人,与他们同行,说不定更危险呢!”
徐昭星一意孤行,还悄悄地摆了手。
据说,那商队是三个客商组成的,再加上那些打下手的,一共有十七人。
领头的男子叫陈马,就是身上挂着小号青玉符的那个。另两个是他的堂兄弟陈鹿和陈鹰。
可他们三人,长的一点儿都不像。
陈马的个头最低,可下盘最稳,走路带的风最响。
陈鹿的个头最高,腿特别的长。
陈鹰的臂展……啧啧,她觉得都快赶上那些黑人篮球运动员了。
徐昭星打趣道:“你们兄弟三人的名字,取的可真好,两个跑的快,一个飞的高。”
徐昭星骑着马,和他们聊了一上午,到了下午,忍不了疼,钻回了马车。
蒋瑶笙对那些客商的戒心很大,忍不住又悄声埋怨了几句。
徐昭星叫她把心放在心里,还道:“本来就是一路的,就是分开,又能分的多远呢!不如搞好了关系。”
她没有说,天下当然没有那么巧的事情,那些人可不就是一早在这里等着她的。
什么商队呀!以后必是一群刀尖上舔血的反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