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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的?”宁璐惊呆了,也顺势躲过她汗津津的手。
“上次你接受杂志采访,无意中透露了地址的信息,粉丝们偷偷人肉了你家的地址,我就给记住了!啊当然,后来那个人肉帖就删除了,你放心好了!”李好好笑得一脸傻气。
宁璐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真的收留了李好好。把自己租住房子的一个小隔间借给她住。那时候的宁璐偶尔还会去大学混混出勤率,而她不在家的时候,李好好就负责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虽然俨然是个小保姆的模样,但是李好好非常满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宁璐坐在去聚会餐厅的出租车上不住地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依附于她的李好好变成了那样的?是从宁璐开玩笑似地向出版社了李好好的小说吗?还是从李好好终于出道,从宁璐家搬走开始?还是从李好好渐渐走红起来,而她宁璐却一路深陷……开始的呢?
^…………
下了出租车,宁璐对着大堂的镜子整了下衣裙,从电梯一路上去,走进能看到浦江风景的包间里。
今晚聚餐的都是潮出版社的作者们,平时大家抱团成为一个小团体,彼此发微博互相,也常常聚会发照,以示彼此姐妹情深。一众粉丝们很吃这一套,作者们彼此连带,作品销量也能带上去一些,所以老板宋十江对于这样的聚会很是赞同!
今天晚上的聚会时李好好促成的,主题是庆祝她的新书《翻云覆雨》大获成功,决定加印。所以姑娘们个个举着杯子祝贺她,宁璐也一脸甜笑地抿了一口餐前酒。看着桌上的新书,《翻云覆雨》,作者:霓虹苍鹰,她心里冷笑一声,书名恶俗到家,真不愧是喜欢写□□擦边球的李好好会起的名字!就连李好好的这个笔名,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别扭。
自己是小兔子,她李好好就是苍鹰?那么贺群立就是只呆头鹤咯,潮出版社难道是个动物园吗?
话说她李好好怎么就老鹰吃兔子地盯死了她呢?以前自己明明待她不薄,还常常把自己的名牌化妆品给她用呢!
正胡思乱想之间,李好好又打量了发呆的宁璐好半天了。宁璐于是浑身一冷,再三确认了今天妆容没问题之后,笑着问李好好,
“怎么了?”
“你脖子上的丝巾真是漂亮,应该是阿马仕的新款吧!”李好好微笑。
“啊对。”宁璐松了一口气,有些得意,又有些无奈。要知道这款丝巾,她可是为了聚会而特地买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还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后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该不是为了参加这次聚会特地买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李好好一针见血。
宁璐于是一脸假笑,“怎么会,我一见到就喜欢了,喜欢就买了呗!哪里想那么多啊!”
李好好还是笑,只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不过其他作者显然没发现他们之间的小战争,有个新晋的姑娘林欢儿就插嘴进来,
“哇塞,我知道宁璐姐姐最喜欢买东西了,微博上常常晒新货!出书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我才出了一本,稿费也不多的,还都给妈妈拿去了。”
岂料这个话题又一次击中了宁璐的软肋,她想起自己那些只能还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还是要强颜欢笑着说,
“只要努力就可以的。”是啊,只要努力写作,顺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却撇撇嘴,对林欢儿说,
“宁璐前辈和我们可不一样,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传闻《在黄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编成电影了,是正在洽谈中嘛?”
宁璐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如果真谈下来了,她的经济危机可就一下子解决了!李好好却笑道,
“能谈下来就好了,毕竟这是宁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别像这书名一样,黄了啊!”
就这样,连傻呆呆的林欢儿都察觉到了不对头,知趣地退到一边儿吃菜去了。李好好还想趁胜追击地讥几句,但见入口处忽然进来了个叽叽喳喳的身影,一边道歉一边喘气道,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儿交给老公呢。”
来者是林喜见,笔名囍见的潮出版社超级大牌作者。虽然林喜见自从生孩子之后始终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但她偶尔兴起地在公司杂志上登个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囍见”二字简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当宝贝呢!
林喜见的女儿快三岁了,她在家待得无聊,手痒痒想开个新故事。于是宋十江就让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还特地叫她也来参加今晚的聚会,好露露脸,给她的复出做好准备!
于是大咖一现身,李好好顿时就闭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欢儿她们说话去了。林喜见却是渴了,赶紧叫了杯饮料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又直白白地问大家,
“不是说要拍照片吗?宋老板要我来做‘交际花’,拍点照片发微博好用来宣传宣传!大家不如早点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儿。啊对了,宋老板和你们说过了吧,嘿嘿,我比较低调不爱露脸的!”
林欢儿一听,扑哧一声就笑了,不露脸怎么拍啊。于是众人也都拿出手机纷纷自拍合照再自拍,宁璐也开启美颜相机和几个作家们“情同姐妹”一番。自然,她和李好好是不会同框的,不过今晚林喜见的突然出现无意中给她解了围,她对这位前辈隐隐升出了仰慕之情。正握着手机有些犹豫地不敢求合影,却不料林喜见却主动拿着手机凑到她的面前,笑着说,
“来来来,我们合影一张吧,就当给我完成任务。我见过你,你是碧绿色的小兔子吧!我看过你的《昏黄的暮色中》,好感人,我都看哭了呢!”
“额……其实书名是《在黄昏的暮色中》,不过也差不多啦。”宁璐面对林喜见有些羞涩,见林喜见拍完了合照,当即就用修图软件把自己的脸蛋用小丸子图案盖掉了,还给一边的宁璐用了一键美颜。她抬头,不好意思地朝宁璐一笑,
“宋十江死活要我来做‘交际花’,我也是没办法。要不是我老公何立威还在他手底下做着,哼,我才不来呢!这照片我发在微博上,可以吧!”
“当然可以!”宁璐荣幸之至,头点得好似啄木鸟。
^…………
林喜见拍完照片,吃饱喝足后就起身告辞。小羊排的酱汁滴在她的裙摆上,她只轻轻皱眉了一下,又洒脱地笑道,
“还好这衣服也穿了两年多了。”
宁璐拿着酒杯,看着她急匆匆回家带孩子的背影,不禁深深感受到如果是囍见那般的段位,即使穿着旧裙子,提着杂牌包包,妆容谈不上精致,甚至连句客套话也懒得说都是没问题的!宁璐忽然很是向往囍见的自由自在,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爱马仕丝巾,不禁眼神一暗。
于是乎,也没啥心情看夜景吃美食了。她默默地起身告辞,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番。走出包间,她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来餐厅时因为怕妆容花掉,也怕衣服起褶,她特地坐了出租车来,硬生生花了七十多块。其实餐厅附近就有地铁,走几步就到,又快又便宜。
一路低头想着回家的路线,宁璐走到大厅里,忽而瞧见前面有一道熟悉的背影。
咦?那不是自己的责编贺群立吗?她正想上去打个招呼,却忽然想起今天是周一,贺群立原本说好了要问她讨稿子的,可是他却好似忘了。而既然他忘了,电脑里只有一千多个字的宁璐又何必去提醒。
于是宁璐缩了缩肩膀地往边上躲了躲,这才注意到贺群立的身边站了个背影窈窕的姑娘,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纤细,估计正面看会是个美女!
两人状似亲昵,姑娘还忽然伸手牵住了贺群立。宁璐于是在暗处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原来一板一眼的他也会因为想着和女朋友约会而忘记催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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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的?”宁璐惊呆了,也顺势躲过她汗津津的手。
“上次你接受杂志采访,无意中透露了地址的信息,粉丝们偷偷人肉了你家的地址,我就给记住了!啊当然,后来那个人肉帖就删除了,你放心好了!”李好好笑得一脸傻气。
宁璐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真的收留了李好好。把自己租住房子的一个小隔间借给她住。那时候的宁璐偶尔还会去大学混混出勤率,而她不在家的时候,李好好就负责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虽然俨然是个小保姆的模样,但是李好好非常满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宁璐坐在去聚会餐厅的出租车上不住地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依附于她的李好好变成了那样的?是从宁璐开玩笑似地向出版社了李好好的小说吗?还是从李好好终于出道,从宁璐家搬走开始?还是从李好好渐渐走红起来,而她宁璐却一路深陷……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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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出租车,宁璐对着大堂的镜子整了下衣裙,从电梯一路上去,走进能看到浦江风景的包间里。
今晚聚餐的都是潮出版社的作者们,平时大家抱团成为一个小团体,彼此发微博互相,也常常聚会发照,以示彼此姐妹情深。一众粉丝们很吃这一套,作者们彼此连带,作品销量也能带上去一些,所以老板宋十江对于这样的聚会很是赞同!
今天晚上的聚会时李好好促成的,主题是庆祝她的新书《翻云覆雨》大获成功,决定加印。所以姑娘们个个举着杯子祝贺她,宁璐也一脸甜笑地抿了一口餐前酒。看着桌上的新书,《翻云覆雨》,作者:霓虹苍鹰,她心里冷笑一声,书名恶俗到家,真不愧是喜欢写□□擦边球的李好好会起的名字!就连李好好的这个笔名,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别扭。
自己是小兔子,她李好好就是苍鹰?那么贺群立就是只呆头鹤咯,潮出版社难道是个动物园吗?
话说她李好好怎么就老鹰吃兔子地盯死了她呢?以前自己明明待她不薄,还常常把自己的名牌化妆品给她用呢!
正胡思乱想之间,李好好又打量了发呆的宁璐好半天了。宁璐于是浑身一冷,再三确认了今天妆容没问题之后,笑着问李好好,
“怎么了?”
“你脖子上的丝巾真是漂亮,应该是阿马仕的新款吧!”李好好微笑。
“啊对。”宁璐松了一口气,有些得意,又有些无奈。要知道这款丝巾,她可是为了聚会而特地买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还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后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该不是为了参加这次聚会特地买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李好好一针见血。
宁璐于是一脸假笑,“怎么会,我一见到就喜欢了,喜欢就买了呗!哪里想那么多啊!”
李好好还是笑,只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不过其他作者显然没发现他们之间的小战争,有个新晋的姑娘林欢儿就插嘴进来,
“哇塞,我知道宁璐姐姐最喜欢买东西了,微博上常常晒新货!出书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我才出了一本,稿费也不多的,还都给妈妈拿去了。”
岂料这个话题又一次击中了宁璐的软肋,她想起自己那些只能还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还是要强颜欢笑着说,
“只要努力就可以的。”是啊,只要努力写作,顺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却撇撇嘴,对林欢儿说,
“宁璐前辈和我们可不一样,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传闻《在黄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编成电影了,是正在洽谈中嘛?”
宁璐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如果真谈下来了,她的经济危机可就一下子解决了!李好好却笑道,
“能谈下来就好了,毕竟这是宁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别像这书名一样,黄了啊!”
就这样,连傻呆呆的林欢儿都察觉到了不对头,知趣地退到一边儿吃菜去了。李好好还想趁胜追击地讥几句,但见入口处忽然进来了个叽叽喳喳的身影,一边道歉一边喘气道,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儿交给老公呢。”
来者是林喜见,笔名囍见的潮出版社超级大牌作者。虽然林喜见自从生孩子之后始终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但她偶尔兴起地在公司杂志上登个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囍见”二字简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当宝贝呢!
林喜见的女儿快三岁了,她在家待得无聊,手痒痒想开个新故事。于是宋十江就让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还特地叫她也来参加今晚的聚会,好露露脸,给她的复出做好准备!
于是大咖一现身,李好好顿时就闭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欢儿她们说话去了。林喜见却是渴了,赶紧叫了杯饮料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又直白白地问大家,
“不是说要拍照片吗?宋老板要我来做‘交际花’,拍点照片发微博好用来宣传宣传!大家不如早点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儿。啊对了,宋老板和你们说过了吧,嘿嘿,我比较低调不爱露脸的!”
林欢儿一听,扑哧一声就笑了,不露脸怎么拍啊。于是众人也都拿出手机纷纷自拍合照再自拍,宁璐也开启美颜相机和几个作家们“情同姐妹”一番。自然,她和李好好是不会同框的,不过今晚林喜见的突然出现无意中给她解了围,她对这位前辈隐隐升出了仰慕之情。正握着手机有些犹豫地不敢求合影,却不料林喜见却主动拿着手机凑到她的面前,笑着说,
“来来来,我们合影一张吧,就当给我完成任务。我见过你,你是碧绿色的小兔子吧!我看过你的《昏黄的暮色中》,好感人,我都看哭了呢!”
“额……其实书名是《在黄昏的暮色中》,不过也差不多啦。”宁璐面对林喜见有些羞涩,见林喜见拍完了合照,当即就用修图软件把自己的脸蛋用小丸子图案盖掉了,还给一边的宁璐用了一键美颜。她抬头,不好意思地朝宁璐一笑,
“宋十江死活要我来做‘交际花’,我也是没办法。要不是我老公何立威还在他手底下做着,哼,我才不来呢!这照片我发在微博上,可以吧!”
“当然可以!”宁璐荣幸之至,头点得好似啄木鸟。
^…………
林喜见拍完照片,吃饱喝足后就起身告辞。小羊排的酱汁滴在她的裙摆上,她只轻轻皱眉了一下,又洒脱地笑道,
“还好这衣服也穿了两年多了。”
宁璐拿着酒杯,看着她急匆匆回家带孩子的背影,不禁深深感受到如果是囍见那般的段位,即使穿着旧裙子,提着杂牌包包,妆容谈不上精致,甚至连句客套话也懒得说都是没问题的!宁璐忽然很是向往囍见的自由自在,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爱马仕丝巾,不禁眼神一暗。
于是乎,也没啥心情看夜景吃美食了。她默默地起身告辞,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番。走出包间,她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来餐厅时因为怕妆容花掉,也怕衣服起褶,她特地坐了出租车来,硬生生花了七十多块。其实餐厅附近就有地铁,走几步就到,又快又便宜。
一路低头想着回家的路线,宁璐走到大厅里,忽而瞧见前面有一道熟悉的背影。
咦?那不是自己的责编贺群立吗?她正想上去打个招呼,却忽然想起今天是周一,贺群立原本说好了要问她讨稿子的,可是他却好似忘了。而既然他忘了,电脑里只有一千多个字的宁璐又何必去提醒。
于是宁璐缩了缩肩膀地往边上躲了躲,这才注意到贺群立的身边站了个背影窈窕的姑娘,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纤细,估计正面看会是个美女!
两人状似亲昵,姑娘还忽然伸手牵住了贺群立。宁璐于是在暗处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原来一板一眼的他也会因为想着和女朋友约会而忘记催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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