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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时刻,这男子应变却极为快速。
他一见商老板惊慌的脸,原本抬起来正要踏在楼梯板上的脚尖轻轻一点,整个身子便如大鹏一般跃起,从商至德和知秀的头顶飞过去,轻轻地落在她们背后的楼梯上。
知秀惊讶地转头,那男子却已经一路不停地冲上去了。
这是轻功吧?
知秀有些惊喜地想着,这还是她头一次看见真正的轻功呢。
“那是贾老板的义子,叫阿桑。”
商至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回过头去,商至德冲她微微一笑,继续沿着楼梯往下走。
知秀便也跟着,不过还是忍不住抬头朝楼上看,就看见那阿桑正背对着她跟玉露说话。
“我去了门口,根本没有柑橘卖,你又骗我。”
阿桑的身形看起来很高大,声音却带着一种童稚的感觉,好像年纪很小的样子。
因为他们在楼上,知秀除了能看到他们的衣裳,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脸,只听见玉露不以为然道:“没有就没有吧,那你也该买些蜜饯来,老爷吃药怕苦,这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所以买了杏脯!”
“那你还啰嗦什么,还不给老爷送去。”玉露似乎有些不耐烦。
“我就是跟你说,以后不要再骗我了!”
然后知秀就听见楼板响,大约是阿桑走去地字一号房,给贾老板送杏脯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知秀被商月笙拉着在街上逛了两天。
商月笙仿佛是要把梭子城都搬空了似的,拼命地给她买东西,从吃的到穿的,应有尽有。仿佛要把知秀这辈子用的东西。全部给买齐了一般。
“够啦够啦!”
见商月笙又要买一袭貂皮领的棉袄给她,知秀忙不迭地将她按住。
“你已经给我买了两件棉袄了,够了。”
商月笙道:“你不知道,帝都的东西可贵了,你那点盘缠,去了哪里,光是租房子便够呛了,不趁现在多买点,到时候喝西北风啊?况且,帝都人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衣后敬人。你若是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少不得要被人轻视。”
知秀笑道:“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只是这么多东西,光是路上带着已经很麻烦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小身板,别再折腾我了好吧。”
商月笙想了想,道:“好吧,我也记得买不少了。”
知秀这才松一口气道:“你这人的脾气也真是怪,不投缘的看也不看一眼,这投缘的,便是金山银山,你也恨不得买给我。”
“嘿!”商月笙拍了她一下道,“我这样的朋友,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是啊是啊。你这脾性,倒是跟兰方越有的一拼。”
商月笙便亮着眼睛道:“是吗是吗!”
商至德跟兰方越很熟,商月笙也见过兰方越几次,她似乎对这样跟她一样大气爽朗的将门虎子很是欣赏,每次一说到他,便有一箩筐的话。
知秀见她这次又因兰方越而兴奋起来,只好无奈地摇头叹气。
两天时间转瞬即逝,到了第三日早上,商至德的商队已经整装待发,商月笙跟知秀依依惜别。
目送商队走了,才有贾家的一个仆人来找她。
“西门小姐,我家主人说咱们也要启程了,让小人来替小姐拿行李。”
知秀便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离开白马城的时候,她还只有一个小包袱,里面有兰方越给的两百两银子。现在银子没减多少,包袱却从一个小的变成了一个箱子和一个大包袱。
那仆人扛着箱子,又拎了她的大包袱,艰难地挪出屋子。
贾家的车马也都已经准备好了,马车一共有三辆,一辆是贾老板跟小妾玉露乘坐,还带着一个小丫鬟,驾车的是阿桑;一辆是一位姓林的账房先生和一个小厮乘坐,配一个车夫,还有一辆便是给知秀的了,车夫就是帮她搬行李的仆人。另外又有两辆大车,是贾老板一家子的行李,由两个健壮的长随和两个仆妇驾驶看顾。整个队伍,包括知秀在内,一共有十四个人。
那仆人扛着知秀的行李径直放到马车上,知秀走在后面,经过第一辆马车的时候,就看见车辕上坐着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
从体形上看,他蜂腰猿臂,大长腿大脚,特别地矫健高大;从容貌上看,他一张略尖的同字脸,浓眉大眼,尤其是两条眉毛,又浓又粗又黑,一双圆圆的眼睛,眼珠子干净得像毫无杂质的水晶。
他的眼睛真是明亮!
知秀暗暗地纳罕,不由便多看了他几眼。
那男人也盯着她看,等她走近了,忽然道:“你就叫西门知秀是不是?”
知秀一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是阿桑了。阿桑的声音很有特点,像他的眼睛一样干净,透着浓浓的稚气,如果是成年男子透出这种稚气,未免让人觉得像是弱智人... -->>
危急时刻,这男子应变却极为快速。
他一见商老板惊慌的脸,原本抬起来正要踏在楼梯板上的脚尖轻轻一点,整个身子便如大鹏一般跃起,从商至德和知秀的头顶飞过去,轻轻地落在她们背后的楼梯上。
知秀惊讶地转头,那男子却已经一路不停地冲上去了。
这是轻功吧?
知秀有些惊喜地想着,这还是她头一次看见真正的轻功呢。
“那是贾老板的义子,叫阿桑。”
商至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回过头去,商至德冲她微微一笑,继续沿着楼梯往下走。
知秀便也跟着,不过还是忍不住抬头朝楼上看,就看见那阿桑正背对着她跟玉露说话。
“我去了门口,根本没有柑橘卖,你又骗我。”
阿桑的身形看起来很高大,声音却带着一种童稚的感觉,好像年纪很小的样子。
因为他们在楼上,知秀除了能看到他们的衣裳,已经看不见他们的脸,只听见玉露不以为然道:“没有就没有吧,那你也该买些蜜饯来,老爷吃药怕苦,这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所以买了杏脯!”
“那你还啰嗦什么,还不给老爷送去。”玉露似乎有些不耐烦。
“我就是跟你说,以后不要再骗我了!”
然后知秀就听见楼板响,大约是阿桑走去地字一号房,给贾老板送杏脯去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知秀被商月笙拉着在街上逛了两天。
商月笙仿佛是要把梭子城都搬空了似的,拼命地给她买东西,从吃的到穿的,应有尽有。仿佛要把知秀这辈子用的东西。全部给买齐了一般。
“够啦够啦!”
见商月笙又要买一袭貂皮领的棉袄给她,知秀忙不迭地将她按住。
“你已经给我买了两件棉袄了,够了。”
商月笙道:“你不知道,帝都的东西可贵了,你那点盘缠,去了哪里,光是租房子便够呛了,不趁现在多买点,到时候喝西北风啊?况且,帝都人都是势利眼。先敬罗衣后敬人。你若是没几件像样的衣裳。少不得要被人轻视。”
知秀笑道:“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只是这么多东西,光是路上带着已经很麻烦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这小身板,别再折腾我了好吧。”
商月笙想了想,道:“好吧,我也记得买不少了。”
知秀这才松一口气道:“你这人的脾气也真是怪,不投缘的看也不看一眼,这投缘的,便是金山银山,你也恨不得买给我。”
“嘿!”商月笙拍了她一下道,“我这样的朋友,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是啊是啊。你这脾性,倒是跟兰方越有的一拼。”
商月笙便亮着眼睛道:“是吗是吗!”
商至德跟兰方越很熟,商月笙也见过兰方越几次,她似乎对这样跟她一样大气爽朗的将门虎子很是欣赏,每次一说到他,便有一箩筐的话。
知秀见她这次又因兰方越而兴奋起来,只好无奈地摇头叹气。
两天时间转瞬即逝,到了第三日早上,商至德的商队已经整装待发,商月笙跟知秀依依惜别。
目送商队走了,才有贾家的一个仆人来找她。
“西门小姐,我家主人说咱们也要启程了,让小人来替小姐拿行李。”
知秀便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离开白马城的时候,她还只有一个小包袱,里面有兰方越给的两百两银子。现在银子没减多少,包袱却从一个小的变成了一个箱子和一个大包袱。
那仆人扛着箱子,又拎了她的大包袱,艰难地挪出屋子。
贾家的车马也都已经准备好了,马车一共有三辆,一辆是贾老板跟小妾玉露乘坐,还带着一个小丫鬟,驾车的是阿桑;一辆是一位姓林的账房先生和一个小厮乘坐,配一个车夫,还有一辆便是给知秀的了,车夫就是帮她搬行李的仆人。另外又有两辆大车,是贾老板一家子的行李,由两个健壮的长随和两个仆妇驾驶看顾。整个队伍,包括知秀在内,一共有十四个人。
那仆人扛着知秀的行李径直放到马车上,知秀走在后面,经过第一辆马车的时候,就看见车辕上坐着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
从体形上看,他蜂腰猿臂,大长腿大脚,特别地矫健高大;从容貌上看,他一张略尖的同字脸,浓眉大眼,尤其是两条眉毛,又浓又粗又黑,一双圆圆的眼睛,眼珠子干净得像毫无杂质的水晶。
他的眼睛真是明亮!
知秀暗暗地纳罕,不由便多看了他几眼。
那男人也盯着她看,等她走近了,忽然道:“你就叫西门知秀是不是?”
知秀一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是阿桑了。阿桑的声音很有特点,像他的眼睛一样干净,透着浓浓的稚气,如果是成年男子透出这种稚气,未免让人觉得像是弱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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