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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条这个人,雪塔巷没人喜欢,却也没人招惹。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都不想惹事。孟条就像一条斑斓的毒蛇,他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的打击。
可惜,他的两次打击,用在杨中元身上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激起了杨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条子,彻底把孟记的生意抢走大半。
程维哲同杨中元关系十分好,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条看见程维哲冲他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个笑脸,反而冷笑一声,扭头不再搭理。
程维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仿佛不留半分痕迹。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逆鳞,而杨中元就是程维哲的逆鳞,欺负杨中元,就相当于欺负他,所以程维哲自打上次之后就埋了一条线,他等待着,期盼着,那条线连根拔起,让孟条自食恶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华,深秋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备齐过冬之物,因此商街人头攒动,着实让杨中元吃了一惊。
“哎呀,今个怎么这么多人。”杨中元紧紧牵着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丢了。
杨中元初时怕这里有程家人在,并未跟往常一样同杨中元亲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后陪着周泉旭。周泉旭说起来在丹洛生活几十年,却很少来商街,此番竟然是四个人里最高兴的那个。
“小元,人多多热闹,我们多玩玩,给小天多买点零嘴回去。”周泉旭嘱咐道。
杨中元点点头,低头问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岁了。”徐小天有点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点多,他个子矮,人也瘦小,走起来十分费劲。
自从他跟了杨中元学厨艺,对他们的称呼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杨叔、程叔、周爷爷,到现在的元叔、哲叔与爷爷,听起来就亲近许多。
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作者有话要说:=WW=我是写存稿写吐血的存稿箱君,作者又跑去参加单位活动去了,周末由我来给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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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条这个人,雪塔巷没人喜欢,却也没人招惹。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都不想惹事。孟条就像一条斑斓的毒蛇,他总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给人致命的打击。
可惜,他的两次打击,用在杨中元身上并没有什么用。
反而激起了杨中元的反抗之心,他也做了拉条子,彻底把孟记的生意抢走大半。
程维哲同杨中元关系十分好,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因此孟条看见程维哲冲他笑,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个笑脸,反而冷笑一声,扭头不再搭理。
程维哲挑眉,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仿佛不留半分痕迹。
再好脾气的人也有逆鳞,而杨中元就是程维哲的逆鳞,欺负杨中元,就相当于欺负他,所以程维哲自打上次之后就埋了一条线,他等待着,期盼着,那条线连根拔起,让孟条自食恶果。
丹洛的商街十分繁华,深秋时节,家家户户都要备齐过冬之物,因此商街人头攒动,着实让杨中元吃了一惊。
“哎呀,今个怎么这么多人。”杨中元紧紧牵着徐小天,生怕他在人群中走丢了。
杨中元初时怕这里有程家人在,并未跟往常一样同杨中元亲近走在一起,反而在他身后陪着周泉旭。周泉旭说起来在丹洛生活几十年,却很少来商街,此番竟然是四个人里最高兴的那个。
“小元,人多多热闹,我们多玩玩,给小天多买点零嘴回去。”周泉旭嘱咐道。
杨中元点点头,低头问徐小天:“小天,你累不累?我抱你吧?”
“元叔,不用了……我都十岁了。”徐小天有点不好意思,但商街人真的有点多,他个子矮,人也瘦小,走起来十分费劲。
自从他跟了杨中元学厨艺,对他们的称呼也变了,从最开始的杨叔、程叔、周爷爷,到现在的元叔、哲叔与爷爷,听起来就亲近许多。
杨中元知道,这是徐小天真正把他们当成家人,并且也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他能这样融入这个小家庭里,杨中元十分高兴。
“十岁怕什么?十岁不还是孩子,你这么瘦,叔抱得动你。”杨中元弯下腰,想要抱起徐小天。
徐小天既有些期待,又有些羞赧,他低着头,脸颊微微泛起红晕。
他觉得自己是大孩子了,被叔叔抱着走,实在不太像话。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拦住杨中元:“我来抱吧,你最近太累,今天好好休息休息。”
程维哲说完,径自抱起徐小天,对他道:“小天,人太多,你容易被碰到,所以才抱起你。等到了铺子里,就放你下来,没关系的。”
他高大结实,手臂很有力气,稳稳抱着徐小天坐在他怀里,杨中元走在一旁不停指着商街各式各样的铺子,远远看去还真如一家三口一般。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一身半旧不新的褂子,头上一条灰蒙蒙的发带,不由自主皱起眉头。
他趁杨中元的注意力被街边的摊子吸引,小声对徐小天道:“小天,待会儿你元叔要是不肯买新衣服,你记得说些好听的。”
徐小天把目光转回程维哲脸上,认真问:“哲叔,为什么是我来说?元叔不是一向都很听你的?”
程维哲无奈笑笑,小声嘀咕:“你看,咱们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他才不听我的,倔驴一个。”
徐小天被他形容杨中元的话逗乐,难得扬起嘴角,他软软坐在程维哲怀里,用憧憬的目光看着杨中元:“哲叔,我以前总觉得父亲是最有本事的人,现在又觉得元叔也很有本事。你当然应该听元叔的。”
程维哲黑了脸,腾出右手刮他鼻子:“臭小子,不是我帮你扔没切好的胡萝卜的时候了?”
“哲叔!”徐小天被他气红了脸,伸手去捂他的嘴,“你不讲信用,说好了不说的。”
“好好,那你帮我劝劝你元叔,他啊,对谁都掏心挖肺的,就是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程维哲看着杨中元消瘦的背影,目光深邃,仿佛蕴藏着世间最深的感情。
徐小天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杨中元,小声问他:“哲叔,你们会成亲吗?你会一辈子对元叔好吗?”
程维哲有点惊讶于徐小天这样问他,他回过神来,扭头看向徐小天。
却见小小的孩子满脸都是严肃,于是不由也跟着认真起来:“小天,我跟你元叔啊,是天底下最般配的人,你元叔这么好,当然只有我跟他能成为伴侣,你说是不是?”
徐小天被他自夸的话震惊到,好半天才缓过神来,说:“哲叔,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成熟稳重的人,结果……”
程维哲好奇问他:“结果什么?”
“结果发现你真是脸皮太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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