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踏着樱花而来的偏偏少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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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黛儿和兰卡一样,除了员工餐厅还有私人餐厅。
一进餐厅,苏樱就忍不住了:“陆成灏,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和你吃顿饭而已。”
“对不起,看见你我就没胃口。窀”
“你要没胃口就坐着看着我吃。”
陆成灏说罢抓住苏樱的手强行让她坐到椅子上。
苏樱很不争气的有点想哭。
以前,她只要一和他闹别扭,陆成灏总是想方设法请她吃好吃的。
她总会赌气的说:我没胃口。
陆成灏就会像现在一样,霸道的,痞痞的说:没胃口就看着我吃。
而以前,苏樱看着看着就开始吃起来。
吃人的嘴短,吃完基本气都消了。
苏樱没想到,那时候自己那么好骗。
所以,苏樱打算,这一顿,她坚持不吃!
虽然……这一桌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什么糖醋肉啊,香辣虾啊,小鸡炖蘑菇,叉烧鹅,拔丝芋头!
苏樱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几年没见,陆成灏还是一如既往的阴险。
以为用几个她爱吃的菜就能摆平她吗?
“你真不吃啊?”陆成灏故意加了一块糖醋肉在苏樱面前晃了晃。
苏樱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扭过头。
“好啊,那下午跟我出去的时候可别喊饿。”
苏樱瞬间皱眉:“我下午干嘛要跟你出去。”
“你今天跟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苏樱冷笑:“笑话,我凭什么要跟你参加婚礼。”
“是冬瓜的婚礼。请帖都在我这边。”
“孙启冬?”苏樱脱口问。
“对啊,就是孙启冬,你知道新娘是谁吗?是老班头的女儿冯甜甜?”
“那个爱哭鼻子的小甜甜?”
陆成灏点头。
天哪,他们两个怎么会凑到一起去,孙启冬是同他们一起长大教会孤儿院的孩子,不过十四岁的时候被他的舅舅带回去了,小时候,他又矮又胖,所以有个绰号叫冬瓜,而且从小爱惹是生非,还同苏樱打过架。冯甜甜更是个妙人,是苏樱中学那所学校校长的女儿,从小就爱哭鼻子,同苏樱做过同桌,娇滴滴的不得了,但是成绩却非常好,很受大家喜欢,十足的乖乖女。”
这两个人在苏樱看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要结婚了。
苏樱感慨了一会儿,想,不对啊,她和陆成灏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一起去参加婚礼吧。
而且要是他们两个去,大家肯定会误会的。
孙启冬比苏樱大一岁,虽然他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才十四岁,但是那时候,大家就都知道她同陆成灏十分要好,要是一起回去,肯定被误会。
“我包个红包,你帮我带过去,我就不去了。”苏樱说。
尽管心里有点抱歉,但是她还是不去为好。
“冬瓜叫我们两个唱婚礼祝福曲,我答应了。”
“什么?”
苏樱生气:“陆成灏,你凭什么帮我答应啊。”
陆成灏说:“你要是不想过去,自己打电话给他,到时候人家必定以为你苏樱一招嫁入豪门不屑结交他们这种童年的玩伴了。”
上了陆成灏的车子,苏樱才想起来。
不对啊,冬瓜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结婚了啊。
因为当时自己是假结婚,所以也没有请以前的朋友。
何况涞水镇那样的小地方,消息闭塞,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嫁入豪门了啊。
苏樱这才知道,自己又被陆成灏诓了!
刚上车没多久,总裁大人就打电话过来了,说晚上有个酒会要晚点回去,晚上叫司机老马接她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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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顺势说今天正好要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回了涞水镇,晚上会搭车回S市,然后打电话给老马。
容靳修也没问什么。
估计总裁大人现在太忙了,也顾不上她,苏樱松了一口气。
她真怕总裁大人会追问。
“为什么不告诉你们家大总裁你是跟我去参加婚礼?”
苏樱拿眼睛瞟他,嘲笑:“你告诉柯家千金你同我去参加婚礼了吗?”
陆成灏嘴角邪气:“你说的对,我自然不会说的。”
苏樱皱了皱眉,好像哪里不对,说的好像他们两个秘密幽会似得。
她只是不想总裁大人想多了。
而且她好不容易进入市场部,要是因为陆成灏,总裁大人改变主意了,就功亏一篑了。
但是莫名其妙的,心里竟然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就到了涞水镇。
苏樱看着车窗外渐渐熟悉的风景,内心竟然有点小激动。
她多久没有回来过了,掐指算一算,也半年多了。
婚礼举办场地竟然是中学学校的操场。
正好这段时间学校放暑假,没有学生。
操场被布置的像是童话里面的世界,遍地都是气球,环绕操场的有五颜六色的灯带,操场中央有个搭建的舞台,鲜花环绕,丝带飘飞,连接舞台的有一条百米长的红毯,一对新人正在彩排婚礼的过程。
苏樱和陆成灏朝着新人走过去。
一对新人很快就认出了他们。
“成灏哥,苏樱,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孙启冬很惊喜。
这么多年没见,冬瓜早就不是那个白白胖胖的冬瓜,像是雨后竹子一样,拔地而起,高高瘦瘦,英俊不凡。小甜甜则站在她的身后,那娇羞的神情同小时候一模一样。
“真是男大十八变,没想到矮矮胖胖的冬瓜长着长着变成高挑的鹭鸶了,真是便宜你了,竟然娶了全校男生的心头宝小甜甜。”
虽然许久未见,但是一回来就觉得亲切,熟悉的场景还有美好的气氛让苏樱忍不住调笑起两个人。
“苏樱,你那时候才是全校的心头宝呢。”小甜甜娇羞这脸蛋说:“冬瓜以前还给你写过情书呢。”
说完拿眼皮子剜了旁边的新郎一下。
苏樱一愣,这是什么情况。
新娘跟自己说新郎以前给她写过情书?
而且她并不知道这回事。
孙启冬有些不好意思,开始哄老婆:“老婆,好汉不提当年勇,哈哈,要不这样,我怎么能认识你呢?”
小甜甜解释说,当年,上中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两个还是同桌,孙启冬想偷偷的将情书放到苏樱的位置上,没想到放错了,放到了自己的位置。阴差阳错,两个人就这样结识了。
苏樱没想到,在自己无意识的情况下,竟然当了一次红娘。
苏樱笑笑:“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妙不可言,我恭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一对新人欣然的接受祝福,孙启冬问:“你们两个也结婚了吧。”
苏樱还没有说什么,陆成灏悠悠的开口:“当然,我们两个也结婚了。”
苏樱拿眼睛瞪他。
孙启东说:“果然没错,其实我那时候就知道,你们两个长大以后肯定会在一起的。”
他对苏樱说:“其实院子里很多孩子喜欢你,但因为成灏哥,大家都不敢说,幸亏当时你没收到我的情书,我后来听说小胖有次给你写情书,被成灏哥揍了一顿,然后成灏哥跟院里所有的小孩说,你是他老婆,谁敢打你的注意,除非先打赢他,你说后来谁还敢打你的主意啊?”
陆成灏一拳虚虚的打在孙启冬的肩膀:“你倒是好汉不提当年勇了,就过来拆我的台是吧。”
孙启冬哈哈笑:“今天婚礼的祝福曲就麻烦你们小两口了,我和甜甜先谢谢你们。”
新郎新娘走后。</p
苏樱拿眼睛瞪他:“你为什么要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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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黛儿和兰卡一样,除了员工餐厅还有私人餐厅。
一进餐厅,苏樱就忍不住了:“陆成灏,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和你吃顿饭而已。”
“对不起,看见你我就没胃口。窀”
“你要没胃口就坐着看着我吃。”
陆成灏说罢抓住苏樱的手强行让她坐到椅子上。
苏樱很不争气的有点想哭。
以前,她只要一和他闹别扭,陆成灏总是想方设法请她吃好吃的。
她总会赌气的说:我没胃口。
陆成灏就会像现在一样,霸道的,痞痞的说:没胃口就看着我吃。
而以前,苏樱看着看着就开始吃起来。
吃人的嘴短,吃完基本气都消了。
苏樱没想到,那时候自己那么好骗。
所以,苏樱打算,这一顿,她坚持不吃!
虽然……这一桌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什么糖醋肉啊,香辣虾啊,小鸡炖蘑菇,叉烧鹅,拔丝芋头!
苏樱咽了咽口水。
没想到几年没见,陆成灏还是一如既往的阴险。
以为用几个她爱吃的菜就能摆平她吗?
“你真不吃啊?”陆成灏故意加了一块糖醋肉在苏樱面前晃了晃。
苏樱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扭过头。
“好啊,那下午跟我出去的时候可别喊饿。”
苏樱瞬间皱眉:“我下午干嘛要跟你出去。”
“你今天跟我去参加一个婚礼。”
苏樱冷笑:“笑话,我凭什么要跟你参加婚礼。”
“是冬瓜的婚礼。请帖都在我这边。”
“孙启冬?”苏樱脱口问。
“对啊,就是孙启冬,你知道新娘是谁吗?是老班头的女儿冯甜甜?”
“那个爱哭鼻子的小甜甜?”
陆成灏点头。
天哪,他们两个怎么会凑到一起去,孙启冬是同他们一起长大教会孤儿院的孩子,不过十四岁的时候被他的舅舅带回去了,小时候,他又矮又胖,所以有个绰号叫冬瓜,而且从小爱惹是生非,还同苏樱打过架。冯甜甜更是个妙人,是苏樱中学那所学校校长的女儿,从小就爱哭鼻子,同苏樱做过同桌,娇滴滴的不得了,但是成绩却非常好,很受大家喜欢,十足的乖乖女。”
这两个人在苏樱看来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竟然要结婚了。
苏樱感慨了一会儿,想,不对啊,她和陆成灏的关系还没有好到一起去参加婚礼吧。
而且要是他们两个去,大家肯定会误会的。
孙启冬比苏樱大一岁,虽然他离开孤儿院的时候才十四岁,但是那时候,大家就都知道她同陆成灏十分要好,要是一起回去,肯定被误会。
“我包个红包,你帮我带过去,我就不去了。”苏樱说。
尽管心里有点抱歉,但是她还是不去为好。
“冬瓜叫我们两个唱婚礼祝福曲,我答应了。”
“什么?”
苏樱生气:“陆成灏,你凭什么帮我答应啊。”
陆成灏说:“你要是不想过去,自己打电话给他,到时候人家必定以为你苏樱一招嫁入豪门不屑结交他们这种童年的玩伴了。”
上了陆成灏的车子,苏樱才想起来。
不对啊,冬瓜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结婚了啊。
因为当时自己是假结婚,所以也没有请以前的朋友。
何况涞水镇那样的小地方,消息闭塞,也不可能知道自己嫁入豪门了啊。
苏樱这才知道,自己又被陆成灏诓了!
刚上车没多久,总裁大人就打电话过来了,说晚上有个酒会要晚点回去,晚上叫司机老马接她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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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樱顺势说今天正好要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回了涞水镇,晚上会搭车回S市,然后打电话给老马。
容靳修也没问什么。
估计总裁大人现在太忙了,也顾不上她,苏樱松了一口气。
她真怕总裁大人会追问。
“为什么不告诉你们家大总裁你是跟我去参加婚礼?”
苏樱拿眼睛瞟他,嘲笑:“你告诉柯家千金你同我去参加婚礼了吗?”
陆成灏嘴角邪气:“你说的对,我自然不会说的。”
苏樱皱了皱眉,好像哪里不对,说的好像他们两个秘密幽会似得。
她只是不想总裁大人想多了。
而且她好不容易进入市场部,要是因为陆成灏,总裁大人改变主意了,就功亏一篑了。
但是莫名其妙的,心里竟然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就到了涞水镇。
苏樱看着车窗外渐渐熟悉的风景,内心竟然有点小激动。
她多久没有回来过了,掐指算一算,也半年多了。
婚礼举办场地竟然是中学学校的操场。
正好这段时间学校放暑假,没有学生。
操场被布置的像是童话里面的世界,遍地都是气球,环绕操场的有五颜六色的灯带,操场中央有个搭建的舞台,鲜花环绕,丝带飘飞,连接舞台的有一条百米长的红毯,一对新人正在彩排婚礼的过程。
苏樱和陆成灏朝着新人走过去。
一对新人很快就认出了他们。
“成灏哥,苏樱,你们这么早就来了。”
孙启冬很惊喜。
这么多年没见,冬瓜早就不是那个白白胖胖的冬瓜,像是雨后竹子一样,拔地而起,高高瘦瘦,英俊不凡。小甜甜则站在她的身后,那娇羞的神情同小时候一模一样。
“真是男大十八变,没想到矮矮胖胖的冬瓜长着长着变成高挑的鹭鸶了,真是便宜你了,竟然娶了全校男生的心头宝小甜甜。”
虽然许久未见,但是一回来就觉得亲切,熟悉的场景还有美好的气氛让苏樱忍不住调笑起两个人。
“苏樱,你那时候才是全校的心头宝呢。”小甜甜娇羞这脸蛋说:“冬瓜以前还给你写过情书呢。”
说完拿眼皮子剜了旁边的新郎一下。
苏樱一愣,这是什么情况。
新娘跟自己说新郎以前给她写过情书?
而且她并不知道这回事。
孙启冬有些不好意思,开始哄老婆:“老婆,好汉不提当年勇,哈哈,要不这样,我怎么能认识你呢?”
小甜甜解释说,当年,上中学的时候,那时候我们两个还是同桌,孙启冬想偷偷的将情书放到苏樱的位置上,没想到放错了,放到了自己的位置。阴差阳错,两个人就这样结识了。
苏樱没想到,在自己无意识的情况下,竟然当了一次红娘。
苏樱笑笑:“缘分这个东西真是妙不可言,我恭祝两位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一对新人欣然的接受祝福,孙启冬问:“你们两个也结婚了吧。”
苏樱还没有说什么,陆成灏悠悠的开口:“当然,我们两个也结婚了。”
苏樱拿眼睛瞪他。
孙启东说:“果然没错,其实我那时候就知道,你们两个长大以后肯定会在一起的。”
他对苏樱说:“其实院子里很多孩子喜欢你,但因为成灏哥,大家都不敢说,幸亏当时你没收到我的情书,我后来听说小胖有次给你写情书,被成灏哥揍了一顿,然后成灏哥跟院里所有的小孩说,你是他老婆,谁敢打你的注意,除非先打赢他,你说后来谁还敢打你的主意啊?”
陆成灏一拳虚虚的打在孙启冬的肩膀:“你倒是好汉不提当年勇了,就过来拆我的台是吧。”
孙启冬哈哈笑:“今天婚礼的祝福曲就麻烦你们小两口了,我和甜甜先谢谢你们。”
新郎新娘走后。</p
苏樱拿眼睛瞪他:“你为什么要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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