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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当年名震西域,对独步王却敬仰有加,以至于从来没在金鹏堡地界上犯过案,如今双方有了共同的敌人,于是一拍即合,独步王为他保密,他为独步王效力。
孟夫人与孟玉尊一心想夺取欢奴的大觉剑经,其间找过野马帮忙,消息传到木老头耳中,他没有特别在意,等到他受命截杀龙王,见识到神出鬼没的一剑,他心动了。
两个小娃娃没学好,那样的剑法要是落在我手中……木老头心痒难耐,他相信自己的武功天下无敌,可能只比独步王差一点点,但是对与众不同的剑法,他还是艳羡不已,就像是收集字画的痴人,一见到特别的作品,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
这趟任务本来只是杀人,现在又多了一个目的。
木老头喜欢杀人,并且深深享受其中的过程,别人的恐惧对他来说如同盛宴,永远也吃不饱。
所以,站在野马肩头,远远看到龙王一行人在夜sè中分为两拨,他非常高兴,“独步王的崽子可真不像样,怪不得不受喜欢。”
野马是名得力的侍者,唯一的缺点是不会说话,木老头是个爱唠叨的人,只能自言自语,“先杀哪一个?龙王与那个晓月堂女人,还是上官家的三个小娃?我说过要将她大卸八块,她肯定要与龙王设下陷阱,嘿嘿,想要我上当没那么容易。我先杀独步王的儿女,看龙王来不来救,然后再杀她,没错没错。”
野马做出几个手势。
“龙王诡计多端?我看他是无计可施,两次都没杀死我,却把自己的老底儿露了出来,要么是大觉剑经有问题,要么是他使得不对,龙王的绝招只能用一次,必须调运内息才能刺出第二剑,这点工夫,足够我杀死他十次。”
木老头跳到地面,像一只敏捷的小兽,三蹿两跳,不见踪影,速度比奔马还要快一些。
野马露出厌恶的表情,木老头虽然于他有恩,他却怎么也没办法喜欢这个后天缩成的侏儒,每一次接触都让他想呕吐。
野马与木老头,两个人对恩与怨的定义,出奇的相似。
五人小队分裂了,龙王与荷女贴近沙漠,上官家的三个人行驶在戈壁上,中间隔着半里远,就算想互相援助也来不及。
木老头很快就追上目标,他不能像奔马一样跑上一整夜,所以跳到一匹无人乘骑的马侧身,拽着马肚带固定身体,暗中监视。
他的轻功一直就很好,缩成侏儒之后反而更好了一点。
三个人显然吓坏了,默默赶路,一语不发,上官鸿与上官飞的脸sè尤其惨白。
先杀哪一个?木老头心里盘算着,他很谨慎,即使武功超群,也要先选择最易杀的对象下手。
上官如与上官鸿,一个没杀心,一个身手差,都是最好的猎物。
只要杀死一个,剩下的两个人肯定会跑去哀求龙王的保护,木老头决定就跟在他们身后,趁机杀死晓月堂女弟子,正好实现上半夜说出口的诺言。
这是他的计划。
上官鸿,木老头选定了目标。
他不着急动手,他喜欢在凌晨前一刻动手,除了那时人们容易松懈,他主要是想创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杀人风格。
时候到了,他还得留点时间让幸存的两个人跑去向龙王求助。
上官鸿看上去比婴儿还要无助,木老头却一点也不嫌弃,他杀过不少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乐趣都是一样的,只比杀高手少一点兴奋。
五洞拳,其实手成爪状,这么强大的武功,比刀剑还要有用,竟然没几个人想学,木老头觉得匪夷所思。
木老头轻轻跳下马,四肢着地,像一只成jīng的狐狸,快速蹿到前一匹马的肚子下马,乘者是上官如,他忍住掏出小姑娘心脏的冲动,加快速度,连超两匹马,与上官鸿的马匹并驾齐驱。
翻飞的马蹄成为最好掩护,不要说三个经验不多的小娃,就是在江湖上行走多年的高手,也没法在暗夜中发现那个小小的人影。
右手翻身上马,出招,左手下马隐身。
这是木老头最习惯的手法,从未失误,如果对方是高手,他会从身后掏心,至于上官鸿,完全可以正面杀之。
上马时一切顺利,上官鸿一无所知,出招时却遇到了意外,目标的心口竟然比钢铁还要坚硬,利爪插不进去。
木老头心中一惊,不管怎样,接下来的动作都是下马,可他动不了,一只强有力的臂膀搂在他的肚子上,与此同时,一柄匕首插进他的小腹,力量之大,手法之快,绝非寻常学武之人。
这明明是上官鸿,身手却像是修行数十年的高手,木老头越发惊骇,知道自己中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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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当年名震西域,对独步王却敬仰有加,以至于从来没在金鹏堡地界上犯过案,如今双方有了共同的敌人,于是一拍即合,独步王为他保密,他为独步王效力。
孟夫人与孟玉尊一心想夺取欢奴的大觉剑经,其间找过野马帮忙,消息传到木老头耳中,他没有特别在意,等到他受命截杀龙王,见识到神出鬼没的一剑,他心动了。
两个小娃娃没学好,那样的剑法要是落在我手中……木老头心痒难耐,他相信自己的武功天下无敌,可能只比独步王差一点点,但是对与众不同的剑法,他还是艳羡不已,就像是收集字画的痴人,一见到特别的作品,就忍不住想据为己有。
这趟任务本来只是杀人,现在又多了一个目的。
木老头喜欢杀人,并且深深享受其中的过程,别人的恐惧对他来说如同盛宴,永远也吃不饱。
所以,站在野马肩头,远远看到龙王一行人在夜sè中分为两拨,他非常高兴,“独步王的崽子可真不像样,怪不得不受喜欢。”
野马是名得力的侍者,唯一的缺点是不会说话,木老头是个爱唠叨的人,只能自言自语,“先杀哪一个?龙王与那个晓月堂女人,还是上官家的三个小娃?我说过要将她大卸八块,她肯定要与龙王设下陷阱,嘿嘿,想要我上当没那么容易。我先杀独步王的儿女,看龙王来不来救,然后再杀她,没错没错。”
野马做出几个手势。
“龙王诡计多端?我看他是无计可施,两次都没杀死我,却把自己的老底儿露了出来,要么是大觉剑经有问题,要么是他使得不对,龙王的绝招只能用一次,必须调运内息才能刺出第二剑,这点工夫,足够我杀死他十次。”
木老头跳到地面,像一只敏捷的小兽,三蹿两跳,不见踪影,速度比奔马还要快一些。
野马露出厌恶的表情,木老头虽然于他有恩,他却怎么也没办法喜欢这个后天缩成的侏儒,每一次接触都让他想呕吐。
野马与木老头,两个人对恩与怨的定义,出奇的相似。
五人小队分裂了,龙王与荷女贴近沙漠,上官家的三个人行驶在戈壁上,中间隔着半里远,就算想互相援助也来不及。
木老头很快就追上目标,他不能像奔马一样跑上一整夜,所以跳到一匹无人乘骑的马侧身,拽着马肚带固定身体,暗中监视。
他的轻功一直就很好,缩成侏儒之后反而更好了一点。
三个人显然吓坏了,默默赶路,一语不发,上官鸿与上官飞的脸sè尤其惨白。
先杀哪一个?木老头心里盘算着,他很谨慎,即使武功超群,也要先选择最易杀的对象下手。
上官如与上官鸿,一个没杀心,一个身手差,都是最好的猎物。
只要杀死一个,剩下的两个人肯定会跑去哀求龙王的保护,木老头决定就跟在他们身后,趁机杀死晓月堂女弟子,正好实现上半夜说出口的诺言。
这是他的计划。
上官鸿,木老头选定了目标。
他不着急动手,他喜欢在凌晨前一刻动手,除了那时人们容易松懈,他主要是想创造令人印象深刻的杀人风格。
时候到了,他还得留点时间让幸存的两个人跑去向龙王求助。
上官鸿看上去比婴儿还要无助,木老头却一点也不嫌弃,他杀过不少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乐趣都是一样的,只比杀高手少一点兴奋。
五洞拳,其实手成爪状,这么强大的武功,比刀剑还要有用,竟然没几个人想学,木老头觉得匪夷所思。
木老头轻轻跳下马,四肢着地,像一只成jīng的狐狸,快速蹿到前一匹马的肚子下马,乘者是上官如,他忍住掏出小姑娘心脏的冲动,加快速度,连超两匹马,与上官鸿的马匹并驾齐驱。
翻飞的马蹄成为最好掩护,不要说三个经验不多的小娃,就是在江湖上行走多年的高手,也没法在暗夜中发现那个小小的人影。
右手翻身上马,出招,左手下马隐身。
这是木老头最习惯的手法,从未失误,如果对方是高手,他会从身后掏心,至于上官鸿,完全可以正面杀之。
上马时一切顺利,上官鸿一无所知,出招时却遇到了意外,目标的心口竟然比钢铁还要坚硬,利爪插不进去。
木老头心中一惊,不管怎样,接下来的动作都是下马,可他动不了,一只强有力的臂膀搂在他的肚子上,与此同时,一柄匕首插进他的小腹,力量之大,手法之快,绝非寻常学武之人。
这明明是上官鸿,身手却像是修行数十年的高手,木老头越发惊骇,知道自己中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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