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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月色和灶堂里的火光,三人围在院里的大石头边吃起了晚饭。
这时候吃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恢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行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饭。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体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晚上要接二蛋回来,而白山子总喜欢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什么),所以一家人总是很晚才能把饭吃到嘴里。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生活上面的享受,还没来得及改造。
几人吃饭时,要么是蹲在当做桌子的大石头旁,要么就捡个石块儿坐坐,桌椅板凳是一概没有。
晚饭过后,苟超又要借着月色熬糖,明个正好到了给下线送货的时间,得连夜赶出三罐饴糖来。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事,开始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可是他不像苟超,只要天气好就天天都去卖糖,这样市场的承受力度就有所下降,如无意外消费,就要两天才能卖光一罐。
不过,因一直以来生意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回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月亮越发的圆润了,柔和的月光打在白山子身上,使得他□□在外的肌肤泛起莹白的光晕。
唉,上天怎么就这么不公平,人家不仅长得好,力气怎地也这么大!明明看起来就一弱质纤纤的美少年,怎地手劲如此之大,也没见有多发达的肱二头肌啊。
苟超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白山子熟门熟路地往外挤发酵好的汁液,这活现在都归他了。之前张小四也帮过苟超,不过张四郎应该比苟超这具身体大上一两年,而白山子差不多应是同龄。
狗蛋也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也是自小做农活长大的,经过苟超几个月的调养,身板已经很是不错,虽然看着还是瘦,但很有些干巴力气。可与白山子一比,就远远不如了。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仰望仰望白山子,难道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自己的小矮个。
白山子看着转身去熬糖的苟超,思索了一番,说道: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苟超闻言疑惑地看看白山子,等着他的下文,果然,又听他解释道:
“正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心,无依无靠的一个人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知道他要如何挨下去。
自己还颠颠的帮人打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忙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田地,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虽然只有一把自己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不少野物。不仅自家改善了生活,多吃了几回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不少银钱。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悉的多。
要按苟超的思想,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时代又不像后世,野生资源稀少,消费者大多崇尚野味。
没想到人家根本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名贵皮毛翎羽的店肆。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全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漂亮尾翎,... -->>
借着月色和灶堂里的火光,三人围在院里的大石头边吃起了晚饭。
这时候吃饭的恐怕也就苟超一家了。大多数村里人已经恢复了两餐制,而极少部分的实行三餐的人家也都赶在太阳落山前吃晚饭。
苟超平时起的早,又处在长身体的时候,一贯是吃三顿的。只是晚上要接二蛋回来,而白山子总喜欢陪他同去,不爱在家做饭(←苟超估计他也不会做什么),所以一家人总是很晚才能把饭吃到嘴里。
苟超自打穿越以来,每天都跟温饱作战,至于私生活上面的享受,还没来得及改造。
几人吃饭时,要么是蹲在当做桌子的大石头旁,要么就捡个石块儿坐坐,桌椅板凳是一概没有。
晚饭过后,苟超又要借着月色熬糖,明个正好到了给下线送货的时间,得连夜赶出三罐饴糖来。
那少年卖糖也有些本事,开始的时候也是一天就能卖出一罐。可是他不像苟超,只要天气好就天天都去卖糖,这样市场的承受力度就有所下降,如无意外消费,就要两天才能卖光一罐。
不过,因一直以来生意都不错,少年办事也大气起来,不再一罐一罐的上货,这几回都是两三罐的订货。
月亮越发的圆润了,柔和的月光打在白山子身上,使得他□□在外的肌肤泛起莹白的光晕。
唉,上天怎么就这么不公平,人家不仅长得好,力气怎地也这么大!明明看起来就一弱质纤纤的美少年,怎地手劲如此之大,也没见有多发达的肱二头肌啊。
苟超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白山子熟门熟路地往外挤发酵好的汁液,这活现在都归他了。之前张小四也帮过苟超,不过张四郎应该比苟超这具身体大上一两年,而白山子差不多应是同龄。
狗蛋也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也是自小做农活长大的,经过苟超几个月的调养,身板已经很是不错,虽然看着还是瘦,但很有些干巴力气。可与白山子一比,就远远不如了。
想想力壮如牛的张小四,再仰望仰望白山子,难道正应了那句名言——身大力不亏!
苟超再次吐槽了一遍自己的小矮个。
白山子看着转身去熬糖的苟超,思索了一番,说道:
“大郎,明个某去送糖吧。”
苟超闻言疑惑地看看白山子,等着他的下文,果然,又听他解释道:
“正好也把这两天攒的野味拿去卖掉。”
之前苟超还很为白山子担心,无依无靠的一个人流落到此,又身无分文衣衫褴褛,都不知道他要如何挨下去。
自己还颠颠的帮人打算,又是借种子,又是帮忙翻地的,追人后屁股让他补种了两亩田地,那晓得人家光靠打猎也能过得不错。
虽然只有一把自己制作的劣质竹弓,可白山子还真猎了不少野物。不仅自家改善了生活,多吃了几回肉食,前些日子还跟着苟超去县城卖过一回山鸡野兔,得了不少银钱。
也是那次一同去县城,苟超才发觉白山子一人也能过得不错,比两世为人的他对这个社会要熟悉的多。
要按苟超的思想,那野兔要比山鸡贵的多,毕竟野鸡肉压根没多少,这时代又不像后世,野生资源稀少,消费者大多崇尚野味。
没想到人家根本没在鸡鸭鱼肆去卖山鸡,而是把它卖给了专收名贵皮毛翎羽的店肆。
好吧苟超这么个下里巴人完全忽视了那公山鸡的漂亮尾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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