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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走,对方挣扎几下,还能爬起来自己买药擦伤。
打架经验丰富的暴力分子那就得见血才算,最好是打得对方站不起来,以免被对方偷袭,阴沟翻船。这样输的那方,多半都要住院。失手打死人的例子也都常见。
至于有武功的打起来就更危险了,一个不小心,就要人性命。所以练武得慎重,特别是在这有枪有法律的年代,自控力不强的,还真别练真功夫,免得杀人偿命。
这人肚子纵然有几块腹肌,也还是被打得浑身一软。魏光东挣脱爬起来,屁股上挨了一脚,往前扑倒时用手一撑,爬起来继续往前跑。
却又被一人扯住衣袖,拖进圈子围攻。
抱头蹲下任凭他们乱打不是此时的魏光东愿去做的,只见他挨了几下,头晕目眩间忽地一声大吼,看准一个方向猛冲,撞进一人怀中,抱住他脖子就咬中他的锁骨。
魏光东舞狮一般将头一摇,便从这人锁骨上咬下一块皮下来,直痛得这人呜呼惨叫。声音凄厉,吓得围观人群全部散退,这荆哥和他同伴们也都面面相觑,一时不敢上前。
一辆车驶过,忽然停下,从里面跑出一个中年人,往这边靠近。
“啊,是校长,快跑!”一哄而散。
这校长瞪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门卫一眼,同时大喝:“别跑,站住!”
本被骚动吸引过来的林烟见状,默默退却,拦住往这边跑的方牧南,说道:“没事了,我们走。”
“去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林烟知道要是方牧南此时出现,魏光东的心灵定然会受伤害,也就强行将她拉走了。
“这魏光东,还真是个狠人。但愿不要学我去杀人,没那么多好运,肯定瞒不了。”林烟心道。
这么多证人看着,即便魏光东咬伤对方,也有理走遍天下,想必不会被校方刁难。林烟也不用多管闲事。
因此,他带着方牧南一口气走回饭店,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断臂的方父也从家里过来,和林烟举杯笑谈。
同云月云泥一起生活之后,林烟就领悟到年长者沉淀下来的智慧,是以和长辈聊天也都兴致勃勃,喜欢听他们说一些听起来很平淡实际上却很有道理的话题。
不过始终是在饭店里,氛围不对,大家说话还是有些放不开。不然晚上那顿何必要在家里吃?
饭店吃饭和家里吃饭,感觉总是不一样的。前者正式一点,却没后者亲切。
将方牧南送去学校,林烟也不知要去哪里,只好选择折返饭店。
因此他朝方牧南挥挥手,转过身顺着人行道前行。
街道旁边的手机店音响叮叮咚咚的放,服装店的服务员也在门口大吼着减价,林烟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闲得下来的主,总想找些事情做。
“我回去拿下钟晴后,又该干点什么呢?打工是不想去尝试了,无聊。当保镖?当保镖虽然挺合适我的,却意味着要打架,打架总是不好,容易惹出事端。创业?我只有二十来万块本金,开家店倒也成。可像方向北那样天天守在店铺里,我恐怕也没那个心吧?”林烟出家后的平静心随着这还俗后的一天天过去,也逐渐恢复最初的本质,变得有些躁动起来。
由此可见,林烟并不是清心寡欲的料子,目前的平静,都只是暂时的。
他也不是安于现状的那种个性,总想使自己生活过得精彩有意义且不单调。
人嘛,有手有脚,总该想证明点自我。林烟不想每天无所事事,吃二十万老本,也不想打工赚钱,不喜欢那种每小时做一件事情重复一个月拿钱,开店又不想看铺子发呆,至于在商业公司之类的地方发展,林烟一向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想都不会朝那方面想……
人一走,对方挣扎几下,还能爬起来自己买药擦伤。
打架经验丰富的暴力分子那就得见血才算,最好是打得对方站不起来,以免被对方偷袭,阴沟翻船。这样输的那方,多半都要住院。失手打死人的例子也都常见。
至于有武功的打起来就更危险了,一个不小心,就要人性命。所以练武得慎重,特别是在这有枪有法律的年代,自控力不强的,还真别练真功夫,免得杀人偿命。
这人肚子纵然有几块腹肌,也还是被打得浑身一软。魏光东挣脱爬起来,屁股上挨了一脚,往前扑倒时用手一撑,爬起来继续往前跑。
却又被一人扯住衣袖,拖进圈子围攻。
抱头蹲下任凭他们乱打不是此时的魏光东愿去做的,只见他挨了几下,头晕目眩间忽地一声大吼,看准一个方向猛冲,撞进一人怀中,抱住他脖子就咬中他的锁骨。
魏光东舞狮一般将头一摇,便从这人锁骨上咬下一块皮下来,直痛得这人呜呼惨叫。声音凄厉,吓得围观人群全部散退,这荆哥和他同伴们也都面面相觑,一时不敢上前。
一辆车驶过,忽然停下,从里面跑出一个中年人,往这边靠近。
“啊,是校长,快跑!”一哄而散。
这校长瞪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门卫一眼,同时大喝:“别跑,站住!”
本被骚动吸引过来的林烟见状,默默退却,拦住往这边跑的方牧南,说道:“没事了,我们走。”
“去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林烟知道要是方牧南此时出现,魏光东的心灵定然会受伤害,也就强行将她拉走了。
“这魏光东,还真是个狠人。但愿不要学我去杀人,没那么多好运,肯定瞒不了。”林烟心道。
这么多证人看着,即便魏光东咬伤对方,也有理走遍天下,想必不会被校方刁难。林烟也不用多管闲事。
因此,他带着方牧南一口气走回饭店,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断臂的方父也从家里过来,和林烟举杯笑谈。
同云月云泥一起生活之后,林烟就领悟到年长者沉淀下来的智慧,是以和长辈聊天也都兴致勃勃,喜欢听他们说一些听起来很平淡实际上却很有道理的话题。
不过始终是在饭店里,氛围不对,大家说话还是有些放不开。不然晚上那顿何必要在家里吃?
饭店吃饭和家里吃饭,感觉总是不一样的。前者正式一点,却没后者亲切。
将方牧南送去学校,林烟也不知要去哪里,只好选择折返饭店。
因此他朝方牧南挥挥手,转过身顺着人行道前行。
街道旁边的手机店音响叮叮咚咚的放,服装店的服务员也在门口大吼着减价,林烟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闲得下来的主,总想找些事情做。
“我回去拿下钟晴后,又该干点什么呢?打工是不想去尝试了,无聊。当保镖?当保镖虽然挺合适我的,却意味着要打架,打架总是不好,容易惹出事端。创业?我只有二十来万块本金,开家店倒也成。可像方向北那样天天守在店铺里,我恐怕也没那个心吧?”林烟出家后的平静心随着这还俗后的一天天过去,也逐渐恢复最初的本质,变得有些躁动起来。
由此可见,林烟并不是清心寡欲的料子,目前的平静,都只是暂时的。
他也不是安于现状的那种个性,总想使自己生活过得精彩有意义且不单调。
人嘛,有手有脚,总该想证明点自我。林烟不想每天无所事事,吃二十万老本,也不想打工赚钱,不喜欢那种每小时做一件事情重复一个月拿钱,开店又不想看铺子发呆,至于在商业公司之类的地方发展,林烟一向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想都不会朝那方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