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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7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诛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为#8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戮也必于社。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戮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敢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胆肥悴毛,以为牺牲;珪璧璜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弃盛,故酒醴乐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着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亦何书#9之,亦何书有之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陆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0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乌,莫不比方。蚓住#11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住#12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
且《禹书》#13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4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息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俞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戮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戮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戮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于古日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
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现#15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问,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
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7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诛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为#8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戮也必于社。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戮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敢位;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必择六畜之胜胆肥悴毛,以为牺牲;珪璧璜璜,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弃盛,故酒醴乐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着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亦何书#9之,亦何书有之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陆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0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乌,莫不比方。蚓住#11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住#12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
且《禹书》#13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止#14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息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俞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戮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戮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戮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于古日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岁于社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
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现#15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问,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是以天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