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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判决暂时还没有出来,不过孙老员外的葬礼却还要如期举行。他就被安葬在岳台小镇不远处的一座山上,那是他最喜欢的观星之所。想来老人家安葬在此,也是一生的夙愿。
按照老人家的遗愿,他的家产都将被用于小镇上的公益慈善事业,他的庄园和地产将用于出租,所得用来供养老人、抚恤烈属,并准备把原来的孙府改造成为一座义学——当然这一切的工作,都少不了孙福管家的忙前忙后。
在一个晴朗和煦的早上,一辆马车停在了“孙氏义学“的门口,承运人交给了门房一张托运单子,原来这是孙老员外向他远在长安的朋友订购的葡萄美酒。睹物思人,孙福管家一边哀伤老主人不能再宾主尽欢,一边吩咐下人们去把小镇的乡老们都请来,准备庆祝义学的开办。
因为孙福管家操办这一切事情都很疲惫了,所以当晚的宴会就有他的长孙孙富贵来主持。孙富贵今年十八九岁,是小镇上年轻人中最为英俊潇洒的之一,他很会烘托酒会的气氛,在他的带动下,宾主尽欢,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程祁等三怪客也来到了孙府,看在他们送来的贺礼的面子上,镇上人也没有与他们多为难,两三杯酒下肚之后,很快程祁他们就与在座的各位都成了一片。
酒席进行到最高峰的时候,醉醺醺的孙富贵让人把最后一箱子葡萄美酒抬了上来——这一箱子的标签上特别注明了是年份最好、口感最佳当然价格也是最高的那种,并且还特别用粗体字写着“请务必与最挚爱的亲友一同分享”——因此,大家特地把这箱子酒留到了最后的时刻。
“我们应该请客人来见证这一时刻!”孙富贵不由分说的把一根物理学圣剑·撬棍递给了程祁,然后与一群青年们簇拥着他来到箱子前。
既然大家如此热情,程祁也不是个瞎客气的主,咕噜咕噜又灌了两口低度的甜酒之后,他把撬棍的尖头塞进板条的缝隙中。黄阳在一边打着号子:“咿呀么哎嗨!二呀么哎嗨!”
板条箱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最后“砰”的一声,一颗铆钉被撬开了,接着又是下一颗,再来一颗。程祁一口气连撬了三颗,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使出了吃奶的劲,把最后一颗钉子也撬开了!
这时候,奇迹出现了!
一阵白雾从木板箱中升腾而出,恰在此时,不知从何处起了一阵妖风,将厅堂内的蜡烛吹灭了大半。突然间,有宾客指着木板箱尖叫了起来:“鬼啊!”
程祁抬眼望去,也吓得猛然往后一条:“诈尸啦!”
只见木箱中,一位面带血迹的老人家,正缓缓站起来,他的手笔直地指着前方:“凶手……就是你!”
众人在晦暗不定的烛光中望去,只见孙富贵已经面如死灰,手中的瓷杯什么时候倾倒了也不知道。
“凶手……”黄阳指着他重复了一遍:“就是你!”
这一声恍若雷劈,孙富贵噗通一下跪倒在地:“饶命啊…饶命啊!我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时失手……气迷了心……”
接着,他就在几乎所有人的围观下,说出了自己是如何做下这一件滔天罪行的:
孙富贵是孙福管家的长孙,自幼深得他爷爷的溺爱,长大后一事无成,只晓得与青年们撒鹰打猎、游手好闲。而孙福为了管教他,也是为了他的好,把他带进孙府来,想让孙富贵跟着做点儿事情,将来也好成一个有用的人。
不过孙福管家的这点好心全是白瞎了,他的宝贝孙子虽然得了一个打扫、整理书房的差事,却并没有收拢住心,没几天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孙老员外的钱袋子上了。
在小镇上生活,又是一位简朴的老人家,孙老员外除了周济穷人很少有大额现金的支出。但是他每到过年前都会去开封县里的银行票号兑换一些银子和银票来用,到了过年之后春暖花开的时候再把剩余的送回去存起来。
对于这个规律,孙富贵曾经听爷爷无意中说起过——他自然而然的就把目光对准了那些碎银子——大额的银票他不敢动,他虽然利欲熏心,却也知道银票都是有编号的,只要失主报了官,那么拿着银票去票号兑现无疑就是自投罗网。
因此,他悄悄地先后几次拿了一些小银锭子,不多,都是一两二两的样子,但是最后一次他胆大包天的拿了一根十两的银条——也就是这一次,他出门的时候撞上了主人。
老孙员外虽然当场没有说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就骑了马。孙富贵担心他是要进城报官,便悄悄的跟在后面,带着一柄自己和朋友们打猎时用的猎枪——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这个,只是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自己把和老孙员外起了争执,并且用这把猎枪的枪托把... -->>
尽管判决暂时还没有出来,不过孙老员外的葬礼却还要如期举行。他就被安葬在岳台小镇不远处的一座山上,那是他最喜欢的观星之所。想来老人家安葬在此,也是一生的夙愿。
按照老人家的遗愿,他的家产都将被用于小镇上的公益慈善事业,他的庄园和地产将用于出租,所得用来供养老人、抚恤烈属,并准备把原来的孙府改造成为一座义学——当然这一切的工作,都少不了孙福管家的忙前忙后。
在一个晴朗和煦的早上,一辆马车停在了“孙氏义学“的门口,承运人交给了门房一张托运单子,原来这是孙老员外向他远在长安的朋友订购的葡萄美酒。睹物思人,孙福管家一边哀伤老主人不能再宾主尽欢,一边吩咐下人们去把小镇的乡老们都请来,准备庆祝义学的开办。
因为孙福管家操办这一切事情都很疲惫了,所以当晚的宴会就有他的长孙孙富贵来主持。孙富贵今年十八九岁,是小镇上年轻人中最为英俊潇洒的之一,他很会烘托酒会的气氛,在他的带动下,宾主尽欢,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程祁等三怪客也来到了孙府,看在他们送来的贺礼的面子上,镇上人也没有与他们多为难,两三杯酒下肚之后,很快程祁他们就与在座的各位都成了一片。
酒席进行到最高峰的时候,醉醺醺的孙富贵让人把最后一箱子葡萄美酒抬了上来——这一箱子的标签上特别注明了是年份最好、口感最佳当然价格也是最高的那种,并且还特别用粗体字写着“请务必与最挚爱的亲友一同分享”——因此,大家特地把这箱子酒留到了最后的时刻。
“我们应该请客人来见证这一时刻!”孙富贵不由分说的把一根物理学圣剑·撬棍递给了程祁,然后与一群青年们簇拥着他来到箱子前。
既然大家如此热情,程祁也不是个瞎客气的主,咕噜咕噜又灌了两口低度的甜酒之后,他把撬棍的尖头塞进板条的缝隙中。黄阳在一边打着号子:“咿呀么哎嗨!二呀么哎嗨!”
板条箱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最后“砰”的一声,一颗铆钉被撬开了,接着又是下一颗,再来一颗。程祁一口气连撬了三颗,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使出了吃奶的劲,把最后一颗钉子也撬开了!
这时候,奇迹出现了!
一阵白雾从木板箱中升腾而出,恰在此时,不知从何处起了一阵妖风,将厅堂内的蜡烛吹灭了大半。突然间,有宾客指着木板箱尖叫了起来:“鬼啊!”
程祁抬眼望去,也吓得猛然往后一条:“诈尸啦!”
只见木箱中,一位面带血迹的老人家,正缓缓站起来,他的手笔直地指着前方:“凶手……就是你!”
众人在晦暗不定的烛光中望去,只见孙富贵已经面如死灰,手中的瓷杯什么时候倾倒了也不知道。
“凶手……”黄阳指着他重复了一遍:“就是你!”
这一声恍若雷劈,孙富贵噗通一下跪倒在地:“饶命啊…饶命啊!我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时失手……气迷了心……”
接着,他就在几乎所有人的围观下,说出了自己是如何做下这一件滔天罪行的:
孙富贵是孙福管家的长孙,自幼深得他爷爷的溺爱,长大后一事无成,只晓得与青年们撒鹰打猎、游手好闲。而孙福为了管教他,也是为了他的好,把他带进孙府来,想让孙富贵跟着做点儿事情,将来也好成一个有用的人。
不过孙福管家的这点好心全是白瞎了,他的宝贝孙子虽然得了一个打扫、整理书房的差事,却并没有收拢住心,没几天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孙老员外的钱袋子上了。
在小镇上生活,又是一位简朴的老人家,孙老员外除了周济穷人很少有大额现金的支出。但是他每到过年前都会去开封县里的银行票号兑换一些银子和银票来用,到了过年之后春暖花开的时候再把剩余的送回去存起来。
对于这个规律,孙富贵曾经听爷爷无意中说起过——他自然而然的就把目光对准了那些碎银子——大额的银票他不敢动,他虽然利欲熏心,却也知道银票都是有编号的,只要失主报了官,那么拿着银票去票号兑现无疑就是自投罗网。
因此,他悄悄地先后几次拿了一些小银锭子,不多,都是一两二两的样子,但是最后一次他胆大包天的拿了一根十两的银条——也就是这一次,他出门的时候撞上了主人。
老孙员外虽然当场没有说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就骑了马。孙富贵担心他是要进城报官,便悄悄的跟在后面,带着一柄自己和朋友们打猎时用的猎枪——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这个,只是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自己把和老孙员外起了争执,并且用这把猎枪的枪托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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