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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过。”
“我是不是把他们都杀干净了,一个都没漏?”
“的确。”
“那你就该信我,因为我言而有信。”
闫儒玉突然觉得,只要一遇上女人,他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笨蛋。
“况且,遇见你之前我的确是想嫁给吴大公子的,送他回去,也算最后为他做一件事。”貂如意狡黠地一笑,继续道:“小没良心的,你不必吃醋,倘若有朝一日你也这般身首异处,我同样会想办法把你的脑袋送回去,让你有个全尸。”
“我谢了你这份心意,”闫儒玉叹了口气,“只可惜,你一定会忍不住打开匣子瞧瞧,等你发现自己想嫁的原来是个女人,免不了撒泼打滚耍起疯来,到时万一伤了吴大公子……”
貂如意笑弯了腰,“你见过我耍疯?”
“女人耍起疯来总是差不多的。”
“原来吴大公子是个女人。”貂如意既没有撒泼,也没有耍疯,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认真思索起来,“她可真不简单……哈哈,能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我更应该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递到貂如意面前,他终于决定将这个一路上都不离手的包袱交出去。
对貂如意,他当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吴错已经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来他要心无旁骛地营救吴错,哪怕是吴大公子也不能成为这一战的负担。
递上包裹,他低声对貂如意道:“我欠你一个人情,若你以后……”
“若你以后娶了我,就算你还了人情,一言为定。”
又是轻盈的一跃,粉绿色的身影消失在墙头。
百里山庄没有为闫儒玉安排住处,他也觉得自己压根不配拥有住处。
困了,缩在柴房门口打个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继续练功。他的朋友还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实在太少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时辰约等于2小时),闫儒玉已经在院里蹲了大半夜马步,又练了一趟剑。
“你太慢了。”
不知何时,百里十步已经站在闫儒玉身后,闫儒玉诧异地转身,他怎么会没发现?
“你已经死了一回。”百里十步抬手,手中赫然是吴错的剑穗。
那条始终与他的剑相伴的剑穗,剑是银白的,剑穗却是张扬的降红色。
闫儒玉还曾经调侃过他。
“又不是文剑(文士所佩的剑,多用于装饰、礼仪,挂剑穗。),挂个剑穗还当你多有学问,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动手。”
如今,剑在闫儒玉手上,剑穗却已不在。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天下怎会有人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拿走他的剑穗?
可他又记得很清楚,就在他开始练剑的时候,剑穗明明还挂在剑上。
“出招。”
简短的一声招呼,百里十步的剑已经出鞘。
很快!
闫儒玉还没看清,他已经收了剑。
清风徐来,吹动了闫儒玉有些凌乱的头发,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领,衣领的断口处十分平整,连一根线头都没有。
还是那件青布长衫,没了衣领,显得不伦不类。
割掉一个人的衣领可比割掉他的脑袋难多了,用剑割一块软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头打一团棉花。
拳头能把棉花打烂吗?当然不能。
况且,还要不伤及那人的脖颈。
偏偏百里十步出手精准得鬼斧神工,不仅割下了他的衣领,还一丝都没有伤到他。
闫儒玉终于信了,百里十步的确有这个实力,与他一比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什么双谱上排名第四,笑话!
这是一个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里十步已经将剑穗系在了自己的剑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师了。”
; “你说过。”
“我是不是把他们都杀干净了,一个都没漏?”
“的确。”
“那你就该信我,因为我言而有信。”
闫儒玉突然觉得,只要一遇上女人,他就成了世界第一的笨蛋。
“况且,遇见你之前我的确是想嫁给吴大公子的,送他回去,也算最后为他做一件事。”貂如意狡黠地一笑,继续道:“小没良心的,你不必吃醋,倘若有朝一日你也这般身首异处,我同样会想办法把你的脑袋送回去,让你有个全尸。”
“我谢了你这份心意,”闫儒玉叹了口气,“只可惜,你一定会忍不住打开匣子瞧瞧,等你发现自己想嫁的原来是个女人,免不了撒泼打滚耍起疯来,到时万一伤了吴大公子……”
貂如意笑弯了腰,“你见过我耍疯?”
“女人耍起疯来总是差不多的。”
“原来吴大公子是个女人。”貂如意既没有撒泼,也没有耍疯,反倒盯着闫儒玉手中的包袱认真思索起来,“她可真不简单……哈哈,能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我更应该送她一程。”
闫儒玉提起包袱,递到貂如意面前,他终于决定将这个一路上都不离手的包袱交出去。
对貂如意,他当然不是百分百信任。
但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吴错已经受了整整十五天罪。
接下来他要心无旁骛地营救吴错,哪怕是吴大公子也不能成为这一战的负担。
递上包裹,他低声对貂如意道:“我欠你一个人情,若你以后……”
“若你以后娶了我,就算你还了人情,一言为定。”
又是轻盈的一跃,粉绿色的身影消失在墙头。
百里山庄没有为闫儒玉安排住处,他也觉得自己压根不配拥有住处。
困了,缩在柴房门口打个盹,醒了,掬一捧井水喝下,继续练功。他的朋友还在受苦,而他又害死了朋友的姐姐,他受的罪实在太少了。
距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时辰约等于2小时),闫儒玉已经在院里蹲了大半夜马步,又练了一趟剑。
“你太慢了。”
不知何时,百里十步已经站在闫儒玉身后,闫儒玉诧异地转身,他怎么会没发现?
“你已经死了一回。”百里十步抬手,手中赫然是吴错的剑穗。
那条始终与他的剑相伴的剑穗,剑是银白的,剑穗却是张扬的降红色。
闫儒玉还曾经调侃过他。
“又不是文剑(文士所佩的剑,多用于装饰、礼仪,挂剑穗。),挂个剑穗还当你多有学问,也不害臊?”
“挂着它,叫那些找我打架的人知道,我不想动手。”
如今,剑在闫儒玉手上,剑穗却已不在。
“这,这不可能,你怎么会……”闫儒玉不信,要不是使了花招,天下怎会有人在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拿走他的剑穗?
可他又记得很清楚,就在他开始练剑的时候,剑穗明明还挂在剑上。
“出招。”
简短的一声招呼,百里十步的剑已经出鞘。
很快!
闫儒玉还没看清,他已经收了剑。
清风徐来,吹动了闫儒玉有些凌乱的头发,也吹掉了他的一圈衣领,衣领的断口处十分平整,连一根线头都没有。
还是那件青布长衫,没了衣领,显得不伦不类。
割掉一个人的衣领可比割掉他的脑袋难多了,用剑割一块软塌塌的布料,就像用拳头打一团棉花。
拳头能把棉花打烂吗?当然不能。
况且,还要不伤及那人的脖颈。
偏偏百里十步出手精准得鬼斧神工,不仅割下了他的衣领,还一丝都没有伤到他。
闫儒玉终于信了,百里十步的确有这个实力,与他一比自己就是个小学生,什么双谱上排名第四,笑话!
这是一个真正的世外高人。
百里十步已经将剑穗系在了自己的剑上。
“把它拿回去,你就可以出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