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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穿着棕色翻皮大衣的年轻男人跨过门槛,大步走到门口对面的沙发前,先是甩身,把肩上的长条形皮箱抛在沙发上,然后一屁股坐下,抬起穿着翻皮长靴的双脚,重重地搁在茶几上。
他的眼神异常空洞,根本无视丁峻和方晴的存在,而是无声地向门口望着,嘴角叼着一根半尺长的草棍,一刻不停地咀嚼着,如同劳作完毕的老牛正在反刍一般。
“就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去厨房看看。托林寺的素餐非常好吃,纯天然谷物,没有任何污染。”方晴起身走出去。
丁峻静静地坐着,调整呼吸,梳理思路。
他知道,五毒教何家是中国大陆苗疆蛊术的代表,蛊术、东南亚降头术、古波斯咒术再寄上危地马拉黑巫术,被称为“天下四大秘术”,是最神秘的杀人方式。当然,炼蛊师、降头师、咒术师、黑巫师修炼秘术,其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杀人,而是要通过这种途径,进入“非人”状态,达到人类无法理解的超级境界。
“石海的死,好像就是——”这个念头,突然再次浮上他的脑海。
石海死的时候,尸体被整整齐齐地分成六部分,躯干放在中间,头、四肢被分别放在距离躯干三十步的五个方位上。奇怪的是,尸体除了断处的撕裂伤外,再没有其它创口,仿佛他不是死于枪炮刀刃,而是死于一个巨人的大力撕扯之下,如一只煮熟的鸭子般被分解开来。
丁峻翻阅过美军在阿富汗地区阵亡士兵的全部备忘录,只有石海的死亡方式如此奇怪,没有第二个人有相同的遭遇。
交给石妙手的照片上,详细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丁峻曾联想到古书中的“五马分尸、车裂”酷刑,与石海的死状极其相似。
“你是军人?”对面的年轻人突然问。
丁峻点点头。
年轻人向前探身,直盯丁峻,嘴角的草棍也挪到嘴唇正中,挑起来,指向丁峻。
要是别人面对这种无礼举动,早就拂袖而起了,但丁峻仍然安静地坐着,心境平和,不愠不怒。
“你……做过狙击手?而且看样子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哪个军区?哪支部队?”年轻人对丁峻有了兴趣。
丁峻回答:“我是香港来的,当兵是很久之前的事,我都记不清了。”
年轻人大笑,粗壮黝黑的一字眉跳动着:“记不清?胡说八道,狙击手是部队里最高级的兵种,千米之外夺人性命,战场上最致命的猎杀者……这么好玩的事,你会记不清?”
丁峻叹了口气,这种论调他经常听说,往往操这种观点的人,都是刚刚入门的狙击手,兴奋劲还没过,时时刻刻渴望上战场杀敌,或者在山里猎杀动物,以满足自己的嗜血心理要求。有灵性的狙击手,往往在一年到三年之间通过这种躁动期,若是资质愚钝的,当一辈子狙击手也突破不了这种人格上的缺陷,始终都是上不了大场面的庸才。
“朋友,我这里有把好枪,要不要开开眼?”年轻人说。
丁峻摇头,但这也阻止不了对方的热情。
年轻人回手拎过箱子,平放在茶几上,打开箱盖,半分钟之内,就把箱子里的零件组装成了一支四尺长枪。如果再加上消音器,拉开折叠枪托,枪的总长会超过六尺,其稳定性、准度必将提高至极限。
这支长枪不是各国部队里的制式装备,而是以美式长枪为基础的改装版,缩短枪身,加固枪管,以利于携带,并提高了两把米之内的精准度,更加适用于城市建筑群之间的猎杀行动。
“怎么样?”年轻人兴致勃勃地问。
丁峻想了想,仍旧摇头:“我不是太懂,不敢妄加评论。”
年轻人突然举枪,平端着指向丁峻。
丁峻不禁连叹三声,因为年轻人的这种举动,又犯了枪手的大忌。每一个进入特种兵部队的人,都必须知道“神枪鬼刀”这条谚语,绝对不能拿着空枪或是刀具指向同伴。无数案例表明,枪或者刀有时候会被神鬼附体,明明是空膛空枪、带鞘利刃,一转眼间就能射出子弹或者斩下人头。
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丁峻不怪对方,但长此以往,年轻人肯定会栽大跟头。
“嘿嘿,开个玩笑,没想到别人嘴里传说的三角洲部队勇士,竟然这么没种!”年轻人索然无趣,自言自语地嘟囔。
丁峻立刻明白,有人向对方透露了自己的身份,故意挑事,要对方来试探自己。
“喂——放下枪!”方晴一步跨进来,跑得气喘吁吁的。
跟在她身后的,是两个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一男一女,身材都极瘦削,上身穿着普普通通的灰色羽绒服,下身是蓝色牛仔裤、黑色皮靴。
年轻人放下枪,从盒子里拿出弹匣,退出子弹来检查。
“没事,枪上没装弹匣。”丁峻好脾气地笑着,没有一丝一毫动怒。
中年男人走进来,谦虚地向丁峻鞠躬,笑容堆满了脸:“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小兄弟好开玩笑,但绝对没有恶意的。他还年轻,又在山区长大,实在不懂得礼节,请您多多原谅,我是他哥哥,代他赔罪,对不起,对不起。”
他向前伸出双手,很自然的,丁峻也要伸出手与对方相握。
蓦地,丁峻看到方晴在两个中年人背后不动声色地摇了摇头,于是,他立刻警觉,脚下未动,但上身后移,手抬到一半就转向去摸自己的头发,不动声色地避开对方的手。
“没事,没事,真的没事。”他笑着回答。
中年女人也笑着赔罪:“是我们的错,小弟第一次离开山里,被大人们、姐弟们惯坏了,没有一点礼数。得罪之处,请千万见谅。”
丁峻后退了一步,指着沙发:“两位请坐。”
方晴松了口气,立刻说:“丁先生,我是来请你去用餐的——这三位朋友刚到,需要休息一下,稍后再过去。”
两人走出来,转向左侧的餐厅。
走到暗处,方晴停步,双手捂住心口,心有余悸地低叫:“幸好你看到了我的暗示,谢天谢地……他们是五毒教何家的人,朱爷他们瞧不起人,都在人家手上栽跟头了。我真怕你跟他握手,一搭手,就坏事。朱爷吃了亏,就挑事,让人家来试探你……”
丁峻叹气,他能想通大概来龙去脉,方晴说的,跟自己想得差不多。
“怎么不说话?你不会是怀疑我做了什么吧?”方晴想多了,立刻发问。
丁峻摇头:“怎么会?”
他绝对不会怀疑方晴挑事,两人虽然只是初见,但他对她天生的好感与自然的信任。
方晴凑近,盯着丁峻的眼睛几秒钟,然后后仰,长长地舒了口气:“谢谢你相信我,要不,真要冤死我了!”
这句话把丁峻逗笑了,但他没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走,去吃饭。人到齐了,相信石叔很快就会召集大家说事。”方晴说。
大约在晚上十点钟,所有人聚集在那间放着长桌的屋... -->>
一阵脚步声传来,一个穿着棕色翻皮大衣的年轻男人跨过门槛,大步走到门口对面的沙发前,先是甩身,把肩上的长条形皮箱抛在沙发上,然后一屁股坐下,抬起穿着翻皮长靴的双脚,重重地搁在茶几上。
他的眼神异常空洞,根本无视丁峻和方晴的存在,而是无声地向门口望着,嘴角叼着一根半尺长的草棍,一刻不停地咀嚼着,如同劳作完毕的老牛正在反刍一般。
“就快到晚饭时间了,我去厨房看看。托林寺的素餐非常好吃,纯天然谷物,没有任何污染。”方晴起身走出去。
丁峻静静地坐着,调整呼吸,梳理思路。
他知道,五毒教何家是中国大陆苗疆蛊术的代表,蛊术、东南亚降头术、古波斯咒术再寄上危地马拉黑巫术,被称为“天下四大秘术”,是最神秘的杀人方式。当然,炼蛊师、降头师、咒术师、黑巫师修炼秘术,其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杀人,而是要通过这种途径,进入“非人”状态,达到人类无法理解的超级境界。
“石海的死,好像就是——”这个念头,突然再次浮上他的脑海。
石海死的时候,尸体被整整齐齐地分成六部分,躯干放在中间,头、四肢被分别放在距离躯干三十步的五个方位上。奇怪的是,尸体除了断处的撕裂伤外,再没有其它创口,仿佛他不是死于枪炮刀刃,而是死于一个巨人的大力撕扯之下,如一只煮熟的鸭子般被分解开来。
丁峻翻阅过美军在阿富汗地区阵亡士兵的全部备忘录,只有石海的死亡方式如此奇怪,没有第二个人有相同的遭遇。
交给石妙手的照片上,详细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丁峻曾联想到古书中的“五马分尸、车裂”酷刑,与石海的死状极其相似。
“你是军人?”对面的年轻人突然问。
丁峻点点头。
年轻人向前探身,直盯丁峻,嘴角的草棍也挪到嘴唇正中,挑起来,指向丁峻。
要是别人面对这种无礼举动,早就拂袖而起了,但丁峻仍然安静地坐着,心境平和,不愠不怒。
“你……做过狙击手?而且看样子受过非常专业的训练?哪个军区?哪支部队?”年轻人对丁峻有了兴趣。
丁峻回答:“我是香港来的,当兵是很久之前的事,我都记不清了。”
年轻人大笑,粗壮黝黑的一字眉跳动着:“记不清?胡说八道,狙击手是部队里最高级的兵种,千米之外夺人性命,战场上最致命的猎杀者……这么好玩的事,你会记不清?”
丁峻叹了口气,这种论调他经常听说,往往操这种观点的人,都是刚刚入门的狙击手,兴奋劲还没过,时时刻刻渴望上战场杀敌,或者在山里猎杀动物,以满足自己的嗜血心理要求。有灵性的狙击手,往往在一年到三年之间通过这种躁动期,若是资质愚钝的,当一辈子狙击手也突破不了这种人格上的缺陷,始终都是上不了大场面的庸才。
“朋友,我这里有把好枪,要不要开开眼?”年轻人说。
丁峻摇头,但这也阻止不了对方的热情。
年轻人回手拎过箱子,平放在茶几上,打开箱盖,半分钟之内,就把箱子里的零件组装成了一支四尺长枪。如果再加上消音器,拉开折叠枪托,枪的总长会超过六尺,其稳定性、准度必将提高至极限。
这支长枪不是各国部队里的制式装备,而是以美式长枪为基础的改装版,缩短枪身,加固枪管,以利于携带,并提高了两把米之内的精准度,更加适用于城市建筑群之间的猎杀行动。
“怎么样?”年轻人兴致勃勃地问。
丁峻想了想,仍旧摇头:“我不是太懂,不敢妄加评论。”
年轻人突然举枪,平端着指向丁峻。
丁峻不禁连叹三声,因为年轻人的这种举动,又犯了枪手的大忌。每一个进入特种兵部队的人,都必须知道“神枪鬼刀”这条谚语,绝对不能拿着空枪或是刀具指向同伴。无数案例表明,枪或者刀有时候会被神鬼附体,明明是空膛空枪、带鞘利刃,一转眼间就能射出子弹或者斩下人头。
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丁峻不怪对方,但长此以往,年轻人肯定会栽大跟头。
“嘿嘿,开个玩笑,没想到别人嘴里传说的三角洲部队勇士,竟然这么没种!”年轻人索然无趣,自言自语地嘟囔。
丁峻立刻明白,有人向对方透露了自己的身份,故意挑事,要对方来试探自己。
“喂——放下枪!”方晴一步跨进来,跑得气喘吁吁的。
跟在她身后的,是两个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一男一女,身材都极瘦削,上身穿着普普通通的灰色羽绒服,下身是蓝色牛仔裤、黑色皮靴。
年轻人放下枪,从盒子里拿出弹匣,退出子弹来检查。
“没事,枪上没装弹匣。”丁峻好脾气地笑着,没有一丝一毫动怒。
中年男人走进来,谦虚地向丁峻鞠躬,笑容堆满了脸:“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小兄弟好开玩笑,但绝对没有恶意的。他还年轻,又在山区长大,实在不懂得礼节,请您多多原谅,我是他哥哥,代他赔罪,对不起,对不起。”
他向前伸出双手,很自然的,丁峻也要伸出手与对方相握。
蓦地,丁峻看到方晴在两个中年人背后不动声色地摇了摇头,于是,他立刻警觉,脚下未动,但上身后移,手抬到一半就转向去摸自己的头发,不动声色地避开对方的手。
“没事,没事,真的没事。”他笑着回答。
中年女人也笑着赔罪:“是我们的错,小弟第一次离开山里,被大人们、姐弟们惯坏了,没有一点礼数。得罪之处,请千万见谅。”
丁峻后退了一步,指着沙发:“两位请坐。”
方晴松了口气,立刻说:“丁先生,我是来请你去用餐的——这三位朋友刚到,需要休息一下,稍后再过去。”
两人走出来,转向左侧的餐厅。
走到暗处,方晴停步,双手捂住心口,心有余悸地低叫:“幸好你看到了我的暗示,谢天谢地……他们是五毒教何家的人,朱爷他们瞧不起人,都在人家手上栽跟头了。我真怕你跟他握手,一搭手,就坏事。朱爷吃了亏,就挑事,让人家来试探你……”
丁峻叹气,他能想通大概来龙去脉,方晴说的,跟自己想得差不多。
“怎么不说话?你不会是怀疑我做了什么吧?”方晴想多了,立刻发问。
丁峻摇头:“怎么会?”
他绝对不会怀疑方晴挑事,两人虽然只是初见,但他对她天生的好感与自然的信任。
方晴凑近,盯着丁峻的眼睛几秒钟,然后后仰,长长地舒了口气:“谢谢你相信我,要不,真要冤死我了!”
这句话把丁峻逗笑了,但他没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走,去吃饭。人到齐了,相信石叔很快就会召集大家说事。”方晴说。
大约在晚上十点钟,所有人聚集在那间放着长桌的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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