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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茶友,大家好,某茶一边向你鞠躬,一边写下这段话。
本书从今天开始就要上架了。在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非常感谢起点、感谢我的责编夜宵大大,感谢签约编辑猜猜大大,还有最重要的是感谢各位茶友的支持和陪伴。
从今天开始将会连续三天,每天三更,时间分别为下午2点,晚上8点和晚上10点。
趁这个机会我想和大家说点心里话,同时聊一聊这本书后续的发展。
………………
先说说心里话吧。
不知大家有没有好奇小说是怎样被创作出来的呢?一个故事的旅途是从哪里开始,又是走过怎样的旅程才与你相见?
以我个人的经验,一切的起源该是电光火石之间不经意诞生的一个简单的想法或者概念。
浪漫点来说,或许真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谬斯女神垂青的一吻点燃了最初的一缕火焰。
现实一点来说,大概就是经验与想象在脑海里的不断碰撞,迸射出了一连串有趣的火花。
就像本书,我之前也和大家聊过,它缘起于两类我很喜欢的情节:平常世界里的非常人和真实历史的传奇演绎。
于是有了最开始的想法和概念之后,接下来便是向着那个方向,创造人物,酝酿情节。
从一字两字开始,缀字成句,先是粗糙的简笔勾勒。比如说:嗯,下一章开始写花火和颜欢的战斗吧。两人同时出手,先是试探,打打打打打,然后,嗯,中间不知道怎么写,再然后花火使出无形剑气,可是没有什么效果,他们互相放些狠话。旁观的王禹玉等人说上几句,烘托一下气氛,也同时做一些解说。然后花火和颜欢开始动真格地战斗了。颜欢身上冒出黑气,一个个像素格子若隐若现……
哈,一开始大概就是这样的,然后以此为骨架,慢慢润色,联句成篇。
再联系一下前后,自己读上几遍,琢磨一下词句,最后付诸笔端,不,现在应该说是付诸网端了。
那么到此为止,一部小说是否已经走到了他旅途的终点?或者说一部小说什么时候才算完成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允许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人生中一个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瞬间。
那是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回学校里开运动会,大家肯定都懂,运动会对于整天淹没于题海之中的学生来说,其实就是一个难得的奢侈假期。
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不擅长运动的人来说,什么给班级争光那是不用多想了,安心当个啦啦队,享受这难得的空闲时光吧。
于是我早早便主动请缨,找了个帮大家看水看衣服的差事。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电子书那么流行,我问同学借了一本大部头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摊在膝盖上,把头一埋,就陷入书中,物我两忘。
操场上风很大,我缩着身子跟着太阳慢慢挪位置,当我从这头慢慢挪到那一头的时候,同学拍拍我的肩膀,今天结束了,一起去搬桌子吧。
我一下站了起来,揉揉眼睛,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在那一个瞬间,我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给同学递水递衣服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吃的午饭。我只觉得刚才我还在女贞路、在格里莫广场12号、在霍格沃茨,那个魔法世界触手可及,所有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我甚至有一种很肯定的感觉,只要我一抬手,好像真的就能发出一记“除你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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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茶友,大家好,某茶一边向你鞠躬,一边写下这段话。
本书从今天开始就要上架了。在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非常感谢起点、感谢我的责编夜宵大大,感谢签约编辑猜猜大大,还有最重要的是感谢各位茶友的支持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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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这个机会我想和大家说点心里话,同时聊一聊这本书后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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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心里话吧。
不知大家有没有好奇小说是怎样被创作出来的呢?一个故事的旅途是从哪里开始,又是走过怎样的旅程才与你相见?
以我个人的经验,一切的起源该是电光火石之间不经意诞生的一个简单的想法或者概念。
浪漫点来说,或许真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谬斯女神垂青的一吻点燃了最初的一缕火焰。
现实一点来说,大概就是经验与想象在脑海里的不断碰撞,迸射出了一连串有趣的火花。
就像本书,我之前也和大家聊过,它缘起于两类我很喜欢的情节:平常世界里的非常人和真实历史的传奇演绎。
于是有了最开始的想法和概念之后,接下来便是向着那个方向,创造人物,酝酿情节。
从一字两字开始,缀字成句,先是粗糙的简笔勾勒。比如说:嗯,下一章开始写花火和颜欢的战斗吧。两人同时出手,先是试探,打打打打打,然后,嗯,中间不知道怎么写,再然后花火使出无形剑气,可是没有什么效果,他们互相放些狠话。旁观的王禹玉等人说上几句,烘托一下气氛,也同时做一些解说。然后花火和颜欢开始动真格地战斗了。颜欢身上冒出黑气,一个个像素格子若隐若现……
哈,一开始大概就是这样的,然后以此为骨架,慢慢润色,联句成篇。
再联系一下前后,自己读上几遍,琢磨一下词句,最后付诸笔端,不,现在应该说是付诸网端了。
那么到此为止,一部小说是否已经走到了他旅途的终点?或者说一部小说什么时候才算完成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允许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人生中一个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的瞬间。
那是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回学校里开运动会,大家肯定都懂,运动会对于整天淹没于题海之中的学生来说,其实就是一个难得的奢侈假期。
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不擅长运动的人来说,什么给班级争光那是不用多想了,安心当个啦啦队,享受这难得的空闲时光吧。
于是我早早便主动请缨,找了个帮大家看水看衣服的差事。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电子书那么流行,我问同学借了一本大部头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摊在膝盖上,把头一埋,就陷入书中,物我两忘。
操场上风很大,我缩着身子跟着太阳慢慢挪位置,当我从这头慢慢挪到那一头的时候,同学拍拍我的肩膀,今天结束了,一起去搬桌子吧。
我一下站了起来,揉揉眼睛,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在那一个瞬间,我记不清自己是怎么给同学递水递衣服的,也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吃的午饭。我只觉得刚才我还在女贞路、在格里莫广场12号、在霍格沃茨,那个魔法世界触手可及,所有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我甚至有一种很肯定的感觉,只要我一抬手,好像真的就能发出一记“除你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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