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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城内,巨大的轻兵营原本塞满了带罪的囚徒,各家的奴隶,而现在经过连番的大战,原本人头攒动的军营已经显得空空荡荡。伤者的惨叫此起彼伏,在这寂静的黑夜里更显凄惨悲凉。
没有医官去照看他们这些卑贱的生命,没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本来,他们的作用就是炮灰,就是为了迟滞匈奴第一波攻击的,他们没有铠甲,没有弓箭,更没有精良的武器,塞给他们的,只是一头削尖了木棍。有时候,就连这根木棍都是奢侈,就只能穿着单衣,就那么赤手空拳的迎击匈奴那入排山倒海的骑兵冲击,而每次他们死伤最重的,都是匈奴放出暴龙队的时候,而每一战的交换比,都是十比一,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赵遗子坐在一堆乱草上,蓬乱的头发遮盖住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一道很长的刀疤,将他的右面脸颊分成了两半,狰狞蜿蜒,但莫名其妙的是,这道刀疤本来应该彻底毁掉他的容貌,当初的使做蛹者也是这个目的,但事情却不是这样,正是这条刀疤,让他更增添了一丝威猛,加重了他男人的刚毅感觉。壮硕的身躯不屈的挺直着,即便已经伤痕累累也如此。
赵遗子很“有幸”,作为赵氏王族的一员,被分派到这个轻兵军团做了军将,也就是后来称呼的将军,而他的待遇,也不过是一身牛皮轻甲,这身皮甲也不知道是谁丢弃的,或者是从哪个战死的士卒身上剥离开的,那上面还有一道道开列的创口,箭洞,因此,他所能起到的防护作用几乎为零。
而第二个待遇就是他有一间自己独立的小屋,不用和别的死囚挤在一起,不用半夜里被无数大手上下摸索。
这已经不错了,他已经不抱怨任何人了,因为他要抱怨,也应该抱怨老天,但其实,他也不知道是该抱怨这个老天,还是当初的那个老天。
当他一降生,张开眼睛的第一时间,他就狂暴但其实是无力的抱怨这个老天,不但那个莫名其妙的父亲死在了避暑的沙丘宫里,让自己一下生就成为了遗腹子,而悲哀的是,娘也在下生之后不久就死去了,而最让他绝望的不是这个,是这个老天,因为他的前世是地球上的一个半路辍学的机械理科生,然后靠着优厚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家世,过着充老大,到处寻衅滋事,让所有人羡慕的花花公子生活,带着一群忠心耿耿的小弟,每日招摇过市,打架斗殴,在中央大街玩飙车,和公安局长称兄道弟。
直到有一天,那个让自己神魂颠倒的女孩告诉自己,之所以自己身边有那么多的小弟,是因为他们在骗自己的钱,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女孩围在身边,还是因为要骗自己的钱,之所以自己每次打架都能赢,还是因为对手要在失败后,去父母那里骗自己的赔偿钱,之所以那些官员任他招摇过市而不理睬他,还是因为要他的钱,然后那个女孩就死死的盯着自己的眼睛,告诉自己:“如果你没有了钱,你再试试?看看还这样能呼风唤雨吗?”然后给了他一个希望:“如果你还能这样,那我就向你求婚,就嫁给你,至死不渝。”
于是自己就充满信心的给那个女孩保证:“你等着我,为会亲手打造一座城,一座属于你和为的圣城。”
于是,他瞒着家里玩了一回失踪,带着满满的自信,独自一人闯荡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准备凭借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番天地,然后骄傲的回到那个女孩面前,接受她对自己的求婚。
然而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才明白,这个世界留给自己这种人的工作只能,也仅仅是流浪和捡拾垃圾,其他的任何事情,自己都干不了,也干不好,自己就是一个废人。
一天,在自己蹲在一个垃圾桶后面啃着生硬的馒头时候,自己下定决心,走当初自己最拿手的,也是不需要任何文凭和工作经验的,灰常有前途的职业——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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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城内,巨大的轻兵营原本塞满了带罪的囚徒,各家的奴隶,而现在经过连番的大战,原本人头攒动的军营已经显得空空荡荡。伤者的惨叫此起彼伏,在这寂静的黑夜里更显凄惨悲凉。
没有医官去照看他们这些卑贱的生命,没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本来,他们的作用就是炮灰,就是为了迟滞匈奴第一波攻击的,他们没有铠甲,没有弓箭,更没有精良的武器,塞给他们的,只是一头削尖了木棍。有时候,就连这根木棍都是奢侈,就只能穿着单衣,就那么赤手空拳的迎击匈奴那入排山倒海的骑兵冲击,而每次他们死伤最重的,都是匈奴放出暴龙队的时候,而每一战的交换比,都是十比一,这就是他们的宿命。
赵遗子坐在一堆乱草上,蓬乱的头发遮盖住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一道很长的刀疤,将他的右面脸颊分成了两半,狰狞蜿蜒,但莫名其妙的是,这道刀疤本来应该彻底毁掉他的容貌,当初的使做蛹者也是这个目的,但事情却不是这样,正是这条刀疤,让他更增添了一丝威猛,加重了他男人的刚毅感觉。壮硕的身躯不屈的挺直着,即便已经伤痕累累也如此。
赵遗子很“有幸”,作为赵氏王族的一员,被分派到这个轻兵军团做了军将,也就是后来称呼的将军,而他的待遇,也不过是一身牛皮轻甲,这身皮甲也不知道是谁丢弃的,或者是从哪个战死的士卒身上剥离开的,那上面还有一道道开列的创口,箭洞,因此,他所能起到的防护作用几乎为零。
而第二个待遇就是他有一间自己独立的小屋,不用和别的死囚挤在一起,不用半夜里被无数大手上下摸索。
这已经不错了,他已经不抱怨任何人了,因为他要抱怨,也应该抱怨老天,但其实,他也不知道是该抱怨这个老天,还是当初的那个老天。
当他一降生,张开眼睛的第一时间,他就狂暴但其实是无力的抱怨这个老天,不但那个莫名其妙的父亲死在了避暑的沙丘宫里,让自己一下生就成为了遗腹子,而悲哀的是,娘也在下生之后不久就死去了,而最让他绝望的不是这个,是这个老天,因为他的前世是地球上的一个半路辍学的机械理科生,然后靠着优厚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家世,过着充老大,到处寻衅滋事,让所有人羡慕的花花公子生活,带着一群忠心耿耿的小弟,每日招摇过市,打架斗殴,在中央大街玩飙车,和公安局长称兄道弟。
直到有一天,那个让自己神魂颠倒的女孩告诉自己,之所以自己身边有那么多的小弟,是因为他们在骗自己的钱,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女孩围在身边,还是因为要骗自己的钱,之所以自己每次打架都能赢,还是因为对手要在失败后,去父母那里骗自己的赔偿钱,之所以那些官员任他招摇过市而不理睬他,还是因为要他的钱,然后那个女孩就死死的盯着自己的眼睛,告诉自己:“如果你没有了钱,你再试试?看看还这样能呼风唤雨吗?”然后给了他一个希望:“如果你还能这样,那我就向你求婚,就嫁给你,至死不渝。”
于是自己就充满信心的给那个女孩保证:“你等着我,为会亲手打造一座城,一座属于你和为的圣城。”
于是,他瞒着家里玩了一回失踪,带着满满的自信,独自一人闯荡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准备凭借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番天地,然后骄傲的回到那个女孩面前,接受她对自己的求婚。
然而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才明白,这个世界留给自己这种人的工作只能,也仅仅是流浪和捡拾垃圾,其他的任何事情,自己都干不了,也干不好,自己就是一个废人。
一天,在自己蹲在一个垃圾桶后面啃着生硬的馒头时候,自己下定决心,走当初自己最拿手的,也是不需要任何文凭和工作经验的,灰常有前途的职业——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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