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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有一座神秘的城。
有鲜花, 有酒水,有美人, 有钱财, 有绝世高手, 也有武功秘籍。
在传说之中,那是桃花源一般的存在。
不仅仅是因为人民可以安居乐业,不受战火的侵袭, 而是因为那座城是一座宝藏库, 里面什么都有。
只要是头脑能够想象出的宝物,似乎都在那里能找到。
柳无涯喝了一口酒道:“我听说, 那里就连地板都是黄金铺成的。”
他眯了眯眼睛, 似乎已经看见了璀璨的金光。
只要是人就有**, 而大部分的**都能用金钱来得到, 除了像上官金虹那样只在乎权利,又或者是只在乎武功的武痴,大部分江湖人都对金钱抱有诡异的好感。
更不用说城中有的不仅仅是金钱, 还有武功还有美人。
能够满足他们的一切幻想。
花有际道:“醒醒, 那只是一个传说。”
他不喝酒,只顾挑眼前的花生米。
两人是一对搭档,江湖上少有的搭档,明明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练得功夫却正好相辅相成,名字也对应得紧,甚至连干的行当都是同一样, 久而久之,江湖上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兄弟,要不然也是出于同门的师兄弟,根本不知道这两人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但有关系没有关系又怎么样,比起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两人之间称得上是相安无事,可能是因为他们来钱的方法与一般江湖人不同,只能两个人搭伙,少了谁都不可以,所以才能平安地活下来。
柳无涯道:“我们所找到的宝物,之前那些人不都也以为是传说?”
花有际道:“这不一样。”
柳无涯道:“怎么不一样?”
花有际道:“我们找的,那都是死人的东西,很多活人都不屑于看。”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现在,我们找的是活人的东西,而且是无数活人争着抢着要弄到手的东西,难度上升数倍,怎么看也不是我们能够拿到手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就是这个道理?
柳无涯道:“但是你甘心?”
他以一双阴鸷的眼盯着花有际,只要与死人打交道太多,身上总是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气,似乎是从墓地里带来的,等到年纪大了或许会染上风湿一类的毛病,又或者被鬼魂缠上夜夜惊梦,但是现在,火气旺盛的年轻人只会显得阴沉,没有太大的变化。
花有际不说话了,他或许已经将柳无涯的话听在了耳朵里。
柳无涯接着道:“你又不是没有看见那些人,仅仅凭借一个传说,一个江湖传言,就蜂拥而至到塞北,他们手上甚至没有藏宝图,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城池究竟在哪里,竟然敢这样一头扎进来。”
花有际的喉头不断滚动。
他甚至要被柳无涯说得心动了。
如此看来,在是否寻宝这件事上,他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定。
柳无涯看出了他的松动,一个劲儿地安利,他又道:“奇门遁甲,那些个玩失踪的墓用的不都是诸葛孔明的一套法子,我们虽然武功并不能排上乘,但是论这些奇淫巧技,还没有人能够比得过我们兄弟俩,往日里天天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就算是得了银子也被认为是不干净,这等耻辱,难不成兄弟你忘了?”
花有际从牙齿缝中挤出几个字道:“我没忘。”
那些个江湖大侠手上不一定比他们干净,他们不过挣得是死人的钱,但是那些人,他们所杀的可都是活人,谁比谁更高贵,他们凭什么蒙受这样的侮辱?
柳无涯道:“眼下正是羞辱那些个江湖大侠的好时机,更何况,听说那桃花源一般的城中还有无数武林秘籍,要是你我真的弄上个一两本合适的,洗筋伐髓,说不定也能从头练一手好武艺。”
有了好武艺,便不会过上人人喊打的日子,行动再诡谲,做的事再令人生厌,也只会让人忌惮。
确实,江湖上从来就不缺少一夜成为武林高手的传奇故事,有的是真的,但大多数都是是假的,不过这俩不是兄弟的兄弟知道,他们现在在谋划的,或许是真的。
柳无涯道:“怜花宝鉴,你真的不想要?”
无论是毒经还是易容,只要能精通其中一项,他们还怕什么?
花有际终于心动了,他不得不承认,柳无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两人不愧是在一起不知道多久的好搭档,简直就变成了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想要说服其中一人,一说一个准。
但就算是亲兄弟,都有自己的秘密,更不要说他们两人并不是亲兄弟了。
花有际压低声音道:“你怎么知道《怜花宝鉴》在那座城里?”
王怜花已经不在江湖上行走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所谓“哥不在江湖,但处处都有哥的传说”就是如此,他与沈浪大侠还有朱七七等一系列爱恨情仇故事就算过去十年恐怕还被人津津乐道。
但既然是江湖人,八卦也要上点档次,他们不仅要谈论感情纠葛,还要谈论他们的武功,他们的才智。
《怜花宝鉴》,在这秘籍横空出世之前,没有人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是王怜花一生武功才智的结晶。
只要得到《怜花宝鉴》,只要学习《怜花宝鉴》中记载的内容,哪怕是一种,都足够让默默无闻的侠士变成江湖排行前列的高手。
不要问原因,因为王怜花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
花有际的心动,不是为财宝,而是为了《怜花宝鉴》。
柳无涯听见花有际的疑问,终于来了精神,他勾勾手指,示意对方靠近。
花有际很看不惯他这一副故作神秘的模样,但他现在有特别想要知道,只能配合柳无涯的趣味。
柳无涯道:“有人亲眼看见。”
花有际道:“亲眼看见什么?”
柳无涯道:“亲眼看见王怜花将那本秘籍交给城主。”
花有际道:“城主?”
柳无涯道:“不错。”
城实在是太神秘了,除了在塞北,江湖人并不能知道更多的信息,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是城池,就会有城主,城主是一座城的最高统治者,在他们心中桃花源般的城池中,更是如此。
他们虽然不知道城主是谁,也没有人看见过,但是他们却知道,这人在城中有不可撼动的权威。
花有际道:“但是,这种画面本来不应该被人看见。”
因为《怜花宝鉴》实在是太珍贵了,只要现世,必定引起血雨腥风,但凡是有些头脑的人,都不会让人知道,宝物在自己手中。
柳无涯道:“本来确实不应该被人知道,但如果看见的人是城主的护卫就很正常了。”
花有际不为所动道:“但是城主的护卫,应该在城里面?”
柳无涯笑道:“只要是有腿的人,就会走动,就不可能永远呆在一处。”
花有际道:“但我听说,根本就没有人想从城中出来。”
柳无涯道:“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知道城的存在。”
花有际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没错。
柳无涯道:“那护卫出来了,不仅出来了,还背叛了城主。”
花有际睁大眼睛道:“背叛?”
他又道:“何缘故?”
柳无涯道:“这世界上如果有一个男人,背叛他宣誓效忠的主子,缘故只有一个。”
花有际不说话。
柳无涯宣布道:“定然是为了一个女人。”
花有际道:“但是真正忠心的护卫,就算是为了女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柳无涯道:“这只能证明,城主身边的护卫并不是那么忠心。”
他又道:“那护卫既然是城主的护卫,当然知晓无数的秘密,他从城中出来,就将秘密带到了中原,被无数人知道。”
花有际道:“那他人在哪里?”
柳无涯道:“他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道:“死了?”
柳无涯道:“高深莫测的城主怎么会允许有人知道《怜花宝鉴》在他那里?所以背叛的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的眼神游移不定,因为他还不是很相信柳无涯说的话。
柳无涯道:“我知道,这件事听起来死无对证,也不明不白,但是现在江湖上确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花有际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知道?”
柳无涯道:“因为有人去找了天机阁求证。”
花有际惊道:“天机阁?”
如果是十年前说道“天机”这两个字,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武林第一高手,天机老人。
但是现在,天机老人已经不出手很久了,他的名字也成了一个神话,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少,但是神秘莫测的天机阁,却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
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形成,又是怎么遍布大江南北,只是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天机阁的足迹已经深深地陷入这个国家的地底,只要江湖人有钱,几乎就可以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任何秘密。
多么神秘的组织。
果然,就算是疑心重重如花有际,在听见天机阁三个字时,表情都为之一变。
花有际道:“如果天机阁都发话了,那定然是错不了。”
城主身边出现叛徒,这本来是很荒谬的一件事,但如果被天机阁盖棺定论,便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天机阁就是权威。
柳无涯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道:“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花有际一咬牙道:“去!”
如果能够得到《怜花宝鉴》,就算是付出自己的命,都是值得的。
朗月很生气。
她向来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女,就如同叶孤城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人一样,白云城的人都以与他们城主相似为荣,像岚风朗月更是其中的中翘楚,就算发生再荒唐的事都无法震惊她们俩。
所以当白云城以及一众人随着叶孤城白日飞升,她们的表情变都没有变。
叶城主本来就是天上的仙人,就算是飞升,也是正常。
叶孤鸿:等等他是人好吗?!
唯一与叶孤城有血缘关系的小弟弟化身成为城中唯一的颜艺帝。
就算是饭城主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
白云城的人显然不知道基本法是什么。
至于什么时间停止流逝,白云城既没有新人口出生,也没有人死亡,所有人都保持在壮年安居乐业,仿佛神仙手段一般的设定也被众人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毕竟是仙家手段啊,都说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他们岂不是就处于这种诡异的状态之中。
叶孤鸿:……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吃惊了。
人没有变化,心自然也没有变化,像是岚风朗月以及白云城的下属对叶孤城那叫是十年如一日的忠心耿耿,不要说什么叛徒,就算是听见别人说他们家城主有一两句的不是,那都要找机会把人做掉,更别说是白云城机密外泄这等大事了。
所以叛徒什么,一开始就不存在的。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王怜花好心的恶作剧,本来就是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全凭借他的想法,来去自如。
想来也不知道哪一日,世间少有几个通晓奇门遁甲人之一的王怜花从入口进了白云城,看见叶孤城多少年没有变化的脸叹息一声:“我竟然都不知道你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叶孤城淡淡道:“达到破碎虚空,都是小事。”
他又看向王怜花道:“驻颜有道的,你不就是一个。”
王怜花又道:“但破碎虚空的人只有你一个,你周围这些人,又有哪个是破碎虚空了?”
他伸手一指岚风朗月,笑容揶揄。
王怜花是很少知道白云城异状的人之一。
但是叶孤城并不在乎,因为白云城的奇门遁甲是他自带的,因为系统那所谓的“私人物品:白云城”,只要他想,便能施展袖里乾坤,将整座城都收起来。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 -->>
塞北有一座神秘的城。
有鲜花, 有酒水,有美人, 有钱财, 有绝世高手, 也有武功秘籍。
在传说之中,那是桃花源一般的存在。
不仅仅是因为人民可以安居乐业,不受战火的侵袭, 而是因为那座城是一座宝藏库, 里面什么都有。
只要是头脑能够想象出的宝物,似乎都在那里能找到。
柳无涯喝了一口酒道:“我听说, 那里就连地板都是黄金铺成的。”
他眯了眯眼睛, 似乎已经看见了璀璨的金光。
只要是人就有**, 而大部分的**都能用金钱来得到, 除了像上官金虹那样只在乎权利,又或者是只在乎武功的武痴,大部分江湖人都对金钱抱有诡异的好感。
更不用说城中有的不仅仅是金钱, 还有武功还有美人。
能够满足他们的一切幻想。
花有际道:“醒醒, 那只是一个传说。”
他不喝酒,只顾挑眼前的花生米。
两人是一对搭档,江湖上少有的搭档,明明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练得功夫却正好相辅相成,名字也对应得紧,甚至连干的行当都是同一样, 久而久之,江湖上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兄弟,要不然也是出于同门的师兄弟,根本不知道这两人其实没有什么关系。
但有关系没有关系又怎么样,比起分赃不均引起的内讧,两人之间称得上是相安无事,可能是因为他们来钱的方法与一般江湖人不同,只能两个人搭伙,少了谁都不可以,所以才能平安地活下来。
柳无涯道:“我们所找到的宝物,之前那些人不都也以为是传说?”
花有际道:“这不一样。”
柳无涯道:“怎么不一样?”
花有际道:“我们找的,那都是死人的东西,很多活人都不屑于看。”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但是现在,我们找的是活人的东西,而且是无数活人争着抢着要弄到手的东西,难度上升数倍,怎么看也不是我们能够拿到手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就是这个道理?
柳无涯道:“但是你甘心?”
他以一双阴鸷的眼盯着花有际,只要与死人打交道太多,身上总是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气,似乎是从墓地里带来的,等到年纪大了或许会染上风湿一类的毛病,又或者被鬼魂缠上夜夜惊梦,但是现在,火气旺盛的年轻人只会显得阴沉,没有太大的变化。
花有际不说话了,他或许已经将柳无涯的话听在了耳朵里。
柳无涯接着道:“你又不是没有看见那些人,仅仅凭借一个传说,一个江湖传言,就蜂拥而至到塞北,他们手上甚至没有藏宝图,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城池究竟在哪里,竟然敢这样一头扎进来。”
花有际的喉头不断滚动。
他甚至要被柳无涯说得心动了。
如此看来,在是否寻宝这件事上,他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坚定。
柳无涯看出了他的松动,一个劲儿地安利,他又道:“奇门遁甲,那些个玩失踪的墓用的不都是诸葛孔明的一套法子,我们虽然武功并不能排上乘,但是论这些奇淫巧技,还没有人能够比得过我们兄弟俩,往日里天天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就算是得了银子也被认为是不干净,这等耻辱,难不成兄弟你忘了?”
花有际从牙齿缝中挤出几个字道:“我没忘。”
那些个江湖大侠手上不一定比他们干净,他们不过挣得是死人的钱,但是那些人,他们所杀的可都是活人,谁比谁更高贵,他们凭什么蒙受这样的侮辱?
柳无涯道:“眼下正是羞辱那些个江湖大侠的好时机,更何况,听说那桃花源一般的城中还有无数武林秘籍,要是你我真的弄上个一两本合适的,洗筋伐髓,说不定也能从头练一手好武艺。”
有了好武艺,便不会过上人人喊打的日子,行动再诡谲,做的事再令人生厌,也只会让人忌惮。
确实,江湖上从来就不缺少一夜成为武林高手的传奇故事,有的是真的,但大多数都是是假的,不过这俩不是兄弟的兄弟知道,他们现在在谋划的,或许是真的。
柳无涯道:“怜花宝鉴,你真的不想要?”
无论是毒经还是易容,只要能精通其中一项,他们还怕什么?
花有际终于心动了,他不得不承认,柳无涯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两人不愧是在一起不知道多久的好搭档,简直就变成了对方肚子里的蛔虫,想要说服其中一人,一说一个准。
但就算是亲兄弟,都有自己的秘密,更不要说他们两人并不是亲兄弟了。
花有际压低声音道:“你怎么知道《怜花宝鉴》在那座城里?”
王怜花已经不在江湖上行走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所谓“哥不在江湖,但处处都有哥的传说”就是如此,他与沈浪大侠还有朱七七等一系列爱恨情仇故事就算过去十年恐怕还被人津津乐道。
但既然是江湖人,八卦也要上点档次,他们不仅要谈论感情纠葛,还要谈论他们的武功,他们的才智。
《怜花宝鉴》,在这秘籍横空出世之前,没有人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这是王怜花一生武功才智的结晶。
只要得到《怜花宝鉴》,只要学习《怜花宝鉴》中记载的内容,哪怕是一种,都足够让默默无闻的侠士变成江湖排行前列的高手。
不要问原因,因为王怜花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
花有际的心动,不是为财宝,而是为了《怜花宝鉴》。
柳无涯听见花有际的疑问,终于来了精神,他勾勾手指,示意对方靠近。
花有际很看不惯他这一副故作神秘的模样,但他现在有特别想要知道,只能配合柳无涯的趣味。
柳无涯道:“有人亲眼看见。”
花有际道:“亲眼看见什么?”
柳无涯道:“亲眼看见王怜花将那本秘籍交给城主。”
花有际道:“城主?”
柳无涯道:“不错。”
城实在是太神秘了,除了在塞北,江湖人并不能知道更多的信息,但是他们知道,只要是城池,就会有城主,城主是一座城的最高统治者,在他们心中桃花源般的城池中,更是如此。
他们虽然不知道城主是谁,也没有人看见过,但是他们却知道,这人在城中有不可撼动的权威。
花有际道:“但是,这种画面本来不应该被人看见。”
因为《怜花宝鉴》实在是太珍贵了,只要现世,必定引起血雨腥风,但凡是有些头脑的人,都不会让人知道,宝物在自己手中。
柳无涯道:“本来确实不应该被人知道,但如果看见的人是城主的护卫就很正常了。”
花有际不为所动道:“但是城主的护卫,应该在城里面?”
柳无涯笑道:“只要是有腿的人,就会走动,就不可能永远呆在一处。”
花有际道:“但我听说,根本就没有人想从城中出来。”
柳无涯道:“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知道城的存在。”
花有际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没错。
柳无涯道:“那护卫出来了,不仅出来了,还背叛了城主。”
花有际睁大眼睛道:“背叛?”
他又道:“何缘故?”
柳无涯道:“这世界上如果有一个男人,背叛他宣誓效忠的主子,缘故只有一个。”
花有际不说话。
柳无涯宣布道:“定然是为了一个女人。”
花有际道:“但是真正忠心的护卫,就算是为了女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主子。”
柳无涯道:“这只能证明,城主身边的护卫并不是那么忠心。”
他又道:“那护卫既然是城主的护卫,当然知晓无数的秘密,他从城中出来,就将秘密带到了中原,被无数人知道。”
花有际道:“那他人在哪里?”
柳无涯道:“他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道:“死了?”
柳无涯道:“高深莫测的城主怎么会允许有人知道《怜花宝鉴》在他那里?所以背叛的人自然是死了。”
花有际的眼神游移不定,因为他还不是很相信柳无涯说的话。
柳无涯道:“我知道,这件事听起来死无对证,也不明不白,但是现在江湖上确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花有际道:“为什么会有很多人知道?”
柳无涯道:“因为有人去找了天机阁求证。”
花有际惊道:“天机阁?”
如果是十年前说道“天机”这两个字,所有的江湖人都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武林第一高手,天机老人。
但是现在,天机老人已经不出手很久了,他的名字也成了一个神话,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少,但是神秘莫测的天机阁,却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
没人知道这个组织究竟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形成,又是怎么遍布大江南北,只是当被人发现的时候,天机阁的足迹已经深深地陷入这个国家的地底,只要江湖人有钱,几乎就可以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任何秘密。
多么神秘的组织。
果然,就算是疑心重重如花有际,在听见天机阁三个字时,表情都为之一变。
花有际道:“如果天机阁都发话了,那定然是错不了。”
城主身边出现叛徒,这本来是很荒谬的一件事,但如果被天机阁盖棺定论,便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天机阁就是权威。
柳无涯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他道:“那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花有际一咬牙道:“去!”
如果能够得到《怜花宝鉴》,就算是付出自己的命,都是值得的。
朗月很生气。
她向来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女,就如同叶孤城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仙人一样,白云城的人都以与他们城主相似为荣,像岚风朗月更是其中的中翘楚,就算发生再荒唐的事都无法震惊她们俩。
所以当白云城以及一众人随着叶孤城白日飞升,她们的表情变都没有变。
叶城主本来就是天上的仙人,就算是飞升,也是正常。
叶孤鸿:等等他是人好吗?!
唯一与叶孤城有血缘关系的小弟弟化身成为城中唯一的颜艺帝。
就算是饭城主也是要讲究基本法的!
白云城的人显然不知道基本法是什么。
至于什么时间停止流逝,白云城既没有新人口出生,也没有人死亡,所有人都保持在壮年安居乐业,仿佛神仙手段一般的设定也被众人自然而然地接受了。
毕竟是仙家手段啊,都说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他们岂不是就处于这种诡异的状态之中。
叶孤鸿:……
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吃惊了。
人没有变化,心自然也没有变化,像是岚风朗月以及白云城的下属对叶孤城那叫是十年如一日的忠心耿耿,不要说什么叛徒,就算是听见别人说他们家城主有一两句的不是,那都要找机会把人做掉,更别说是白云城机密外泄这等大事了。
所以叛徒什么,一开始就不存在的。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王怜花好心的恶作剧,本来就是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无论做什么事,都不需要什么理由,全凭借他的想法,来去自如。
想来也不知道哪一日,世间少有几个通晓奇门遁甲人之一的王怜花从入口进了白云城,看见叶孤城多少年没有变化的脸叹息一声:“我竟然都不知道你的脸是真的还是假的。”
叶孤城淡淡道:“达到破碎虚空,都是小事。”
他又看向王怜花道:“驻颜有道的,你不就是一个。”
王怜花又道:“但破碎虚空的人只有你一个,你周围这些人,又有哪个是破碎虚空了?”
他伸手一指岚风朗月,笑容揶揄。
王怜花是很少知道白云城异状的人之一。
但是叶孤城并不在乎,因为白云城的奇门遁甲是他自带的,因为系统那所谓的“私人物品:白云城”,只要他想,便能施展袖里乾坤,将整座城都收起来。
第一次知道的时候,叶城主差点以为自己是真的穿越到了玄幻侧,后来发现除了能将白云城收起来之后他什么都不能做,便稍微放了一点心。
不过,说实在的,他人到了小李飞刀的时间,简直就是欺负人。
即使才堪堪进入破碎虚空境界,这世界上能与他有一战之力的也不过就是沈浪这样的武学巅峰罢了。
王怜花看着叶孤城不说话,知道他没有些别的心思,只不过不想理会自己,便叹了一口气道:“都说我有一千张脸,想来就算你的面貌十年二十年不变化所有人也只觉得是驻颜术罢了,何苦因为这样的原因窝在一方小城之中,与世隔绝。”
叶孤城心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为了巩固虚浮的破碎虚空境界,要闭关多年罢了。
然后王怜花道:“我准备前往海外,将毕生所学汇成一本《怜花宝鉴》,赠与与你。”
叶孤城:???
那玩意不是应该给李寻欢然后被林诗音拿走了?
等等不对啊,小李探花才考上探花呢。
叶孤城有些忧郁,他最烦这个,时间线全部打乱。
要是《小李飞刀》也变成《叶孤城传奇》怎么办?
王怜花接着道:“我听说最近江湖上有人要开始排名兵器谱,想来你的剑就算排不了第一也能排第一。”
叶孤城看他,直接说第一不就行了吗?
但听见王怜花的话他忽然反应过来,有了并不是很好的预感,叶孤城道:“等等,你……”
王怜花道:“有不少江湖人应该已经准备找过来了,我虽然没有沈浪第一个十年名声叫得响,但好歹也有些影响力。”
他叫有一点影响力吗?主宰第一个十年的分明就是沈浪与王怜花。
他现在终于是知道王怜花的打算了,在他看来叶孤城虽然不想出来,不想出名,那就让人上门去找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么执着于让叶孤城在江湖上崭露头角,但既然王怜花想要做,就没有不行动的道理。
所以他行动了。
王怜花道:“东西我就留给你了,好好珍惜。”
说完竟然飘飘欲仙就准备走了。
叶孤城面无表情。
啧。
什么地方都有麻烦人物。
朗月听了一会儿就知道王怜花到底做了什么,但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江湖上的流言蜚语给气炸了。
叶孤城道:“朗月。”
朗月道:“是。”
叶孤城叹道:“你去看看,王怜花究竟做了什么。”
朗月道:“是。”
天机阁,如此有叶孤城气息的名字一看就是白云城的产业,虽然白云城因为奇门遁甲的缘故在塞北呆的好好的,但是勤劳勇敢的白云城群众显然并不是甘于平庸的人,他们能够发展的方面还有很多,比如说商业情报业等各个产业,江湖上一夜崛起的帮派那么多,为什么不能多一个天机阁?
朗月的记忆力很强,在江湖上,过目不忘似乎已经成为了很常见的本事,所以她理由当然拥有这一能力。
但是比起那些过目不忘的人,朗月还要更善于变通,更善于归纳总结,所以她被叶孤城派去管理天机阁的事务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她本来是高洁如同仙女一般的人物,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但是等她看完有关情报,白璧无瑕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绯红的轻云,就好像是画中的人忽然有了生气,更是美艳不可方物。
但是朗月并不是突然有了神采,她只不过是气炸了。
这这这这这这……这实在是太侮辱他们的职业素养了!
不带指甲的手指猛然用力,手上的一叠纸竟然化作齑粉,愤怒之下用内力将纸片震碎成小粉末,这世界上除了习武的高手,还有谁能做到这种事?
朗月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那王怜花给生吞活剥了,管他什么江湖第一个十年,她这样的忠仆,眼中只有叶孤城一个,最重视的就是白云城的信誉,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她就是白云城的人,并且抱着高度的自豪感完成了常人不可完成之事,在她心中,叶城主的下属,他的仆人,不仅不是蔑称,还是尊称,多少人挤破了头想要进入城主府,却没有缘分,如此看来,她和岚风是多么的幸运。
外面的人不知道,但是城中的人都知道,城主那有什么亲近的护卫,最亲近的两人不就是岚风和朗月,看见这王怜花散步的谣言,就好像在说她背叛了城主一样,怎么能让朗月不气愤?
但是等她气愤完回过神来,却发现所有的情报都成了粉末,虽然心中还是很不愉快,却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她竟然一时气愤下做出了如此不专业的事情,即使脑子已经将情报的内容全部记住,也实在是太不应该。
朗月想,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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