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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心意。如果她真是上面要找的人,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替她掩盖身份;如果不是,那么心底的那个魔就彻底不会存在。
被步步“逼问”,桑叶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她想过找机会如实向男人坦白她不曾成亲的事实,想过“如实”坦白桓儿的身份,但是没想过把曾经的过往抖出来。
她不知道男人如此追问,是心血来潮随口一问,还是察觉到了什么,总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三两句谎言就能解决的。再说下去早晚会露底,她不知道谎言被拆穿的后果,是不是她能兜得住的。
桑叶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回答,才能避免谎言被拆穿后的一切恶果。可是越急越想不出来,她几乎有些绝望了,甚至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看在她没有做过恶事的份儿上,赶紧派个人来解救她。
哪怕以后依然要面对这个问题,至少她有所准备,提前想到了解决之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狼狈。
老天爷似乎听到桑叶的心声,就在她几乎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一个天使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娘,外婆喊你烧饭啦!”
这一刻,桑叶恨不得飞过去,抱住站在门口的天使儿子,跟他一个大大的亲吻!
这才是真正的亲儿子啊!
“好,娘马上来,你到这里陪郑叔叔说说话。”桑叶竭力忍住冲过去抱儿子的冲动,冲着儿子招了招手。
桓儿的眼睛亮了亮,当即忽略了娘亲跑到了郑叔叔面前,抬起稚嫩的小脸儿问道:“郑叔叔,小江哥哥说野猪很凶很凶,连埋在地下的大石头都能用鼻子挖出来,这是真的吗?”
郑凛没有立即回答,一双眼睛落在桓儿的小脸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桑叶头皮发麻,用手肘捅了捅郑凛,故作生气的说道:“你看什么呢,才一个月没见,你就忘记桓儿了?”
郑凛还没有回答,桓儿的小脸儿就先垮了下来,有些小可怜的问道:“郑叔叔,你不记得桓儿了吗?”
被喜欢的小孩儿这么问,郑凛当即抛下了心底的怀疑,一把抱起桓儿温柔的说道:“没有,桓儿这么可爱,叔叔怎么会忘记?”
桓儿一听,又变得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继续问之前的问题:“那郑叔叔你快告诉桓儿,野猪的鼻子是不是很厉害?”
“嗯,野猪的鼻子是很厉害,能把硬实的地面拱一个大坑,它的嘴巴更厉害,能咬碎从地里拱出来的石头……”郑凛耐心的给桓儿普及野猪的厉害之处,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孩子,就随口敷衍。
“哇,好厉害!”桓儿听的惊叹连连,直到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个五岁孩童该有的模样:“郑叔叔把那么厉害的野猪打死了,那郑叔叔不是比野猪更厉害?”
“嗯,郑叔叔比野猪更厉害,以后郑叔叔还会教桓儿习武,让桓儿比郑叔叔更厉害,好不好?”郑凛不介意被怀里的孩子拿来跟一头畜生比,还诱导桓儿跟他习武。
“郑叔叔,可以吗,桓儿真的可以跟郑叔叔习武吗?”桓儿不敢置信,他小小的脑袋里只想过以后能跟娘亲在一起就好,他从未想过郑叔叔这么好,会承诺教他习武。
“当然可以!”郑凛毫不犹豫,还伸出了小拇指:“桓儿要是不信,可以跟叔叔拉钩钩,这样叔叔就不能反悔了。”
拉钩钩桓儿跟小哥哥拉过,当即痛快的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跟郑叔叔的大小拇指勾在了一起,童稚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是小狗!”
“好,变了是小狗。”看着桓儿的笑脸,郑凛紧紧地勾住了他的小指头,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悄悄地放下了。
桑叶看着容貌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偏偏和谐的像是一对亲父子,心里不无感慨,对于将要袒露的“实情”没有任何压力了。
有于氏和刘氏打下手,桑叶拿出家里现有的食材,做了满满一桌菜。
趁着这个空档,郑凛亲自向四位老人禀明了两人商量的结果,不过他只说婚前有许多事情要准备,年后就办喜事太过匆忙才挪到了中秋节后。
对此,郑家老两口没有意见,桑老实也没有意见,唯一有意见的木氏又说不出反对的话来,也只好顺着两个年轻人的意思,勉强答应了。
十几人的饭菜做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得桑叶厨艺好又有人帮忙,最终拾掇出一桌好饭菜。
吃饭时,人太多一张桌子坐不下便分了两桌。两张桌子都摆在堂屋里,倒也热热闹闹,吃的十分满足。
饭后,郑老头和孟氏就告辞离开了,郑凛没有一道走,主动留下来帮忙收拾放在院子里的大野猪。
野猪的个头不小,郑凛和桑家两兄弟合力抬起来过称,竟然有三百七十多斤,要不是血都流光了怕是还要再重一二十斤。
忙活了将近一个时辰,野猪才被收拾干净。三百七十斤的毛重剔除毛发内脏等,含骨头的肉重也有两百六十多斤。
看着院子里五六个堆满野猪肉的大盆子,木氏十分欢喜,对郑凛说道:“这么多好猪肉,全部腌成腊肉太可惜了,待会儿你拿一半儿回去,要是觉着吃不完,送些给亲戚做人情也是好的。”
“不用了婶子,家里之前买了半扇,再拿这些回去就真吃不完了,让人看到也不好看。”郑凛把一整头猪拉过来,就没想过再拉一半回去,更何况他家人少根本吃不了多少。
“可、可家里也要不了这么多啊!”木氏知道准女婿说的在理,这头野猪毕竟是作为年礼送来的,再送一半回去确实不好看,一时间纠结极了。
“娘,您别头疼了,我有法子处理这些猪肉。”桑叶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给郑凛他们清洗油腻腻的手:“这些肉吃不完可以做成肉酥,肉酥还能做菜做点心,又能存放很久,到时就送一些给郑大伯和郑大娘尝鲜。”
肉酥就是肉松,这个时代已经有卖了。肉酥制作起来不难,不过做的好吃却不容易,京城几家卖肉酥的,在桑叶看到味道算不得好,她嘴馋了都是自己亲手做的。
木氏没有吃过肉酥,连听都没有听说过,陡然听见女儿说能做成自己没有见过的吃食,当即说道:“那就做成你说的肉酥,做好了再给亲家送一半去。”
郑凛倒是吃过肉酥,觉得味道十分寻常,甚至还有一股难闻的肉腥味儿。本想说不用这么麻烦,但是看未婚妻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没有开口制止,寻思着未婚妻兴许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一时间又变得期待起来。
此时,郑凛不知道,就为着这头野猪,家里已经酿起了一起不小的纷争。
------题外话------
小叶子和小凛子都是戏精啊!
PS: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
桓儿小天使:娘,外婆喊你烧饭啦!
她的心意。如果她真是上面要找的人,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替她掩盖身份;如果不是,那么心底的那个魔就彻底不会存在。
被步步“逼问”,桑叶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她想过找机会如实向男人坦白她不曾成亲的事实,想过“如实”坦白桓儿的身份,但是没想过把曾经的过往抖出来。
她不知道男人如此追问,是心血来潮随口一问,还是察觉到了什么,总之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三两句谎言就能解决的。再说下去早晚会露底,她不知道谎言被拆穿的后果,是不是她能兜得住的。
桑叶绞尽脑汁的想着该如何回答,才能避免谎言被拆穿后的一切恶果。可是越急越想不出来,她几乎有些绝望了,甚至在心里默默祈祷老天爷看在她没有做过恶事的份儿上,赶紧派个人来解救她。
哪怕以后依然要面对这个问题,至少她有所准备,提前想到了解决之法,不至于像现在这般狼狈。
老天爷似乎听到桑叶的心声,就在她几乎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一个天使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娘,外婆喊你烧饭啦!”
这一刻,桑叶恨不得飞过去,抱住站在门口的天使儿子,跟他一个大大的亲吻!
这才是真正的亲儿子啊!
“好,娘马上来,你到这里陪郑叔叔说说话。”桑叶竭力忍住冲过去抱儿子的冲动,冲着儿子招了招手。
桓儿的眼睛亮了亮,当即忽略了娘亲跑到了郑叔叔面前,抬起稚嫩的小脸儿问道:“郑叔叔,小江哥哥说野猪很凶很凶,连埋在地下的大石头都能用鼻子挖出来,这是真的吗?”
郑凛没有立即回答,一双眼睛落在桓儿的小脸上,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桑叶头皮发麻,用手肘捅了捅郑凛,故作生气的说道:“你看什么呢,才一个月没见,你就忘记桓儿了?”
郑凛还没有回答,桓儿的小脸儿就先垮了下来,有些小可怜的问道:“郑叔叔,你不记得桓儿了吗?”
被喜欢的小孩儿这么问,郑凛当即抛下了心底的怀疑,一把抱起桓儿温柔的说道:“没有,桓儿这么可爱,叔叔怎么会忘记?”
桓儿一听,又变得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继续问之前的问题:“那郑叔叔你快告诉桓儿,野猪的鼻子是不是很厉害?”
“嗯,野猪的鼻子是很厉害,能把硬实的地面拱一个大坑,它的嘴巴更厉害,能咬碎从地里拱出来的石头……”郑凛耐心的给桓儿普及野猪的厉害之处,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孩子,就随口敷衍。
“哇,好厉害!”桓儿听的惊叹连连,直到这个时候才表现出一个五岁孩童该有的模样:“郑叔叔把那么厉害的野猪打死了,那郑叔叔不是比野猪更厉害?”
“嗯,郑叔叔比野猪更厉害,以后郑叔叔还会教桓儿习武,让桓儿比郑叔叔更厉害,好不好?”郑凛不介意被怀里的孩子拿来跟一头畜生比,还诱导桓儿跟他习武。
“郑叔叔,可以吗,桓儿真的可以跟郑叔叔习武吗?”桓儿不敢置信,他小小的脑袋里只想过以后能跟娘亲在一起就好,他从未想过郑叔叔这么好,会承诺教他习武。
“当然可以!”郑凛毫不犹豫,还伸出了小拇指:“桓儿要是不信,可以跟叔叔拉钩钩,这样叔叔就不能反悔了。”
拉钩钩桓儿跟小哥哥拉过,当即痛快的伸出了自己的小拇指,跟郑叔叔的大小拇指勾在了一起,童稚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是小狗!”
“好,变了是小狗。”看着桓儿的笑脸,郑凛紧紧地勾住了他的小指头,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悄悄地放下了。
桑叶看着容貌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偏偏和谐的像是一对亲父子,心里不无感慨,对于将要袒露的“实情”没有任何压力了。
有于氏和刘氏打下手,桑叶拿出家里现有的食材,做了满满一桌菜。
趁着这个空档,郑凛亲自向四位老人禀明了两人商量的结果,不过他只说婚前有许多事情要准备,年后就办喜事太过匆忙才挪到了中秋节后。
对此,郑家老两口没有意见,桑老实也没有意见,唯一有意见的木氏又说不出反对的话来,也只好顺着两个年轻人的意思,勉强答应了。
十几人的饭菜做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得桑叶厨艺好又有人帮忙,最终拾掇出一桌好饭菜。
吃饭时,人太多一张桌子坐不下便分了两桌。两张桌子都摆在堂屋里,倒也热热闹闹,吃的十分满足。
饭后,郑老头和孟氏就告辞离开了,郑凛没有一道走,主动留下来帮忙收拾放在院子里的大野猪。
野猪的个头不小,郑凛和桑家两兄弟合力抬起来过称,竟然有三百七十多斤,要不是血都流光了怕是还要再重一二十斤。
忙活了将近一个时辰,野猪才被收拾干净。三百七十斤的毛重剔除毛发内脏等,含骨头的肉重也有两百六十多斤。
看着院子里五六个堆满野猪肉的大盆子,木氏十分欢喜,对郑凛说道:“这么多好猪肉,全部腌成腊肉太可惜了,待会儿你拿一半儿回去,要是觉着吃不完,送些给亲戚做人情也是好的。”
“不用了婶子,家里之前买了半扇,再拿这些回去就真吃不完了,让人看到也不好看。”郑凛把一整头猪拉过来,就没想过再拉一半回去,更何况他家人少根本吃不了多少。
“可、可家里也要不了这么多啊!”木氏知道准女婿说的在理,这头野猪毕竟是作为年礼送来的,再送一半回去确实不好看,一时间纠结极了。
“娘,您别头疼了,我有法子处理这些猪肉。”桑叶端了一盆热水出来,给郑凛他们清洗油腻腻的手:“这些肉吃不完可以做成肉酥,肉酥还能做菜做点心,又能存放很久,到时就送一些给郑大伯和郑大娘尝鲜。”
肉酥就是肉松,这个时代已经有卖了。肉酥制作起来不难,不过做的好吃却不容易,京城几家卖肉酥的,在桑叶看到味道算不得好,她嘴馋了都是自己亲手做的。
木氏没有吃过肉酥,连听都没有听说过,陡然听见女儿说能做成自己没有见过的吃食,当即说道:“那就做成你说的肉酥,做好了再给亲家送一半去。”
郑凛倒是吃过肉酥,觉得味道十分寻常,甚至还有一股难闻的肉腥味儿。本想说不用这么麻烦,但是看未婚妻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没有开口制止,寻思着未婚妻兴许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一时间又变得期待起来。
此时,郑凛不知道,就为着这头野猪,家里已经酿起了一起不小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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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
桓儿小天使:娘,外婆喊你烧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