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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头:“是,媳妇儿最厉害!”
……
没过多久,剩下的鞋子卖的也只剩下一双,这一双还是要做样子才留下的。总之,这一次的鞋子比之前卖的还要快,来摊位前看热闹的人也比上次多,就是没有买到想下定金的人也有二三十人。
桑叶跟郑凛商量了一下,到底把定金收下了。毕竟那位大商立即给回音,最快也要半个月,在这期间再出两次摊不成问题。一旦那边不成,她还有别的路能走。
跟上次一样,待集市上的人渐渐散去后,三婶子等人就带着孩子们回来了。这一次看到摊位上仅剩的一双鞋,就显得很淡定了,只是淡定之下的那份喜悦,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照例下馆子吃了一顿,不过这一次吃的是相对便宜的肉丝面,众人也不要两口子破费,反倒抢着把两口子的面钱付了。
回去的时候,桑叶沿街买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大多是桑家初六宴客那天所缺的。虽然镇上也能买到,但是有马车直接带回去也方便。
一到家里,多花像只雀儿般飞快的扑到桑叶面前,兴奋的叫道:“伯母,小鸡出来了,有五只,奶奶说第一只出来的小鸡,交给花花养,花花把它养在房间里了。”
桑叶十分高兴,还亲自参与过挑蛋就格外想知道孵出来的小鸡长什么样:“小鸡在哪里?快,快带我去看看。”
“小鸡在我的房间里,弟弟看着呢,我们快过去。”多花拉着桑叶的手就往自己的房间走,不过她很照顾桑叶的身子,走的并不快。
刚孵化的小鸡十分脆弱,一个不慎就容易被还在孵其它蛋的母鸡踩死。所以刚孵出来的小鸡会跟母鸡隔离开,放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不能让小鸡冻着,不然很容易被冻死。
郑凛的手上拎着不少东西,眼睁睁的看着妻子侄女撇下自己头也不回的走远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伯母,小鸡毛绒绒的,声音小小脆脆的太可爱了。”路上,多花想尽了所有的能形容小鸡可爱的词语,极力的向桑叶传达自己对小鸡的喜爱。
“嗯啊,是很可爱。”桑叶附和了一声,不忍心告诉侄女,小鸡小时候黄嫩嫩的十分可爱,等胎毛退了能丑的不忍直视,长大后小小脆脆的声音也会变得吵闹刺耳,脾气不好的甚至会追着人啄……所以表面无害的东西,不一定就真的无害。
这些都是前世一个朋友心血来潮开农场,自己亲自养鸡养鸭养鹅后,告诉自己的血泪教训。
见伯母认同自己的话,多花突然停下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小鸡这么可爱,长大后还能天天下蛋,花花把蛋收起来给伯母吃,伯母就不要杀它吃肉好不好?”
桑叶一愣,总算明白小姑娘饶了个大圈子,是在这里等着自己,顿时哭笑不得。虽然这孩子对自己使了心眼儿,但是心里想着自己,要养鸡下蛋给自己吃呢,果然没有白疼!
看着小家伙认真严肃的小脸儿,桑叶哪里忍心拒绝她的乞求,双手搭在她的小肩膀上,郑重保证道:“放心吧,你养大的鸡属于你,只要你不愿意,伯母绝不会吃掉它!”
多花一听,小心翼翼的情绪瞬间不见,变得高兴起来:“太好了,谢谢伯母。”
她要抱走小鸡自己养,奶奶说小鸡要留着长成大鸡,杀了好给伯母补身子。这么可爱的小鸡,伯母肯定不舍得吃,看吧,伯母真不舍得呢。
很快一大一小就钻进了房间里,结果没有看到黄黄嫩嫩的小鸡,只看到趴在地上抱着熊掌的胖团和撅起小屁股,两只胖爪子不停地抠熊掌的虎头。
“虎头,你在干啥呢?”多花走上前想要把弟弟拽起来,免得他在地上打滚弄脏了今天刚换的衣裳。
“叽叽,叽叽在这里,胖团要吃。”三岁的虎头说话还不利索,见姐姐询问,焦急的拽着姐姐的手指着胖团大声的控诉着。
“胖团,快把熊掌拿开!”
多花还没怎么着,桑叶先吓了一大跳,连忙冲过去拯救落入熊掌的小鸡,生怕胖团当着小家伙们的面把小鸡吞了,给两个小家儿造成心理阴影。
胖团的注意力早就被铲屎官吸引了,它正要起身蹭一蹭铲屎官表达自己的亲昵,冷不防被铲屎官的大嗓门吓住了,不知所措的又蹲了下去。
桑叶松了口气,有些费力的蹲下身去掰胖团的熊掌。胖团心里正委屈呢,不肯把熊掌拿开,还冲着铲屎官低吼。
“伯母,还是我来吧。”多花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蹲在伯母的旁边,一边摸着胖团的脑袋轻声哄它,一边用小手去掰它的爪子,生怕晚一步小鸡就被肥肥的熊掌挤成肉饼。
“吼——”
胖团跟多花很熟悉了,又是亲眼看到多花怎么对待小鸡的。它又冲桑叶咆哮了一声,到底把肥厚的熊掌移开了,露出里被包裹在里面的毛绒绒的、正闭着眼睛睡觉的小鸡。
原来,胖团只是发现了新玩伴,正在跟小鸡玩,并没有真的伤害它。
桑叶见状,终于明白胖团为何生气了。她薅了一把圆滚滚的熊脑袋,在胖团抗拒的目光中,柔声哄道:“好了好了,是我错怪你了,待会儿多给你半块糖作为补偿好不好?”
胖团的智商不低,对糖这个字眼十分敏感。它根据铲屎官讨好的神情,慢慢判断出自己能多吃到糖,顿时高兴地伸长脖子,蹭了蹭铲屎官的脸:“嗷~”
“啧,你这家伙还真是成精了,”桑叶蹂躏着熊脑袋,眼里满满的笑意。
……
单独一只小鸡太容易受冻死亡,多花担心晚上睡着了顾不上,就用墨水在小鸡的脑袋上点了一个墨点做记号,把小鸡跟另外几只小鸡放在了一起。
到了晚上一家人快要睡觉时,两只母鸡又陆陆续续的孵出了十多只小鸡。不出意外,除了几个没有踩水的死蛋,剩下的二十多个鸡蛋明儿个就能全部孵出来。
孟氏担心夜里孵出的小鸡会被母鸡踩到,不肯早早回房睡觉,桑叶劝了好几次,还提议让郑凛守着,孟氏也不愿意。直到她发了脾气,赌气要留下来一起守,孟氏才去休息了。
不能抱着软软的媳妇儿睡,郑凛心里别提多郁闷了。要不是看在这些陆陆续续孵出的小鸡,将来会是自家媳妇和孩子的口粮,他哪里会撇下媳妇儿熬夜守着两只母鸡!
兴许是他的怨念太重,两只母鸡和它们翅膀下的鸡蛋格外争气,到了后半夜就全部孵出来了。剩下的几个死蛋,郑凛由着母鸡继续孵,把几只绒毛还是湿的小鸡放到小鸡群里,洗净手后打着哈欠搂着媳妇儿睡去了。
之后几天,三婶子等人就在各自家里,关着房门教人做虎头鞋,每天傍晚就到郑家向桑叶汇报教授的情况。尽管桑叶明确表示不着急,让她们慢慢教也不用天天到家里来,那些人依旧如此。
桑叶无法,只能任她们去了。到了初六前夕,新加入的三十多个人,有大半掌握了虎头鞋的制作方法,做出来的鞋子达到了入市买卖的要求。
最让桑叶意外的是,唯一一个纳鞋底的男人郑大成四天时间就纳好了十双小鞋底。小鞋底固然小,可是在四天内纳出十双来,是见很不容易的事,要知道另外几个纳鞋底的妇人,手脚最快的一个也只纳出了七双而已。
想到那天婆婆的提议,桑叶起了让郑大成试一试的心思,于是发出了邀请:“纳鞋底的人和纳出的鞋底会越来越多,都堆到我这里我也没有精力一双双的清点,以后我会让人把纳好的鞋底送到你家,你清点好了再拿到我这里来,我再格外算你一笔工钱,唔,先定一个月五百文。”
计数不难,难的是这事太琐碎,还很容易出错。五百文钱看似很高,真正能做下来,对于大字不识一个且计算能力差的人来说,有不小的难度。
一直低着头的郑大成,突然抬起头震惊的看着桑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要知道他纳出一双鞋底只有四文钱的工钱,平均一天纳两双也只有八文钱,一个月下来也才两百四十文。
如今多费一点时间,单单清点一下鞋子的数目就能拿到五百文,是自己纳鞋底的一倍多,这怎能不让他震惊?
------题外话------
6000字奉上,不用直播吃键盘,小命保住了!
PS:本来没有小鸡这段日常,结果突然想起14岁那年干的一件蠢事。那时家里的老母鸡刚刚孵出了第一只小鸡,不巧的是那天倒春寒,天特别冷,我只好一边看书,一边把小鸡捂在手心里。
后来要蹲坑,捂着小鸡不方便,又不知道放哪里,怕它冻坏了,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睡在喵窝里的胖橘。
没错,蠢作者忘记喵会吃小鸡,把小鸡塞到胖橘热乎乎的怀抱里。胖橘醒了,睡眼朦胧的瞅了小鸡一眼,又瞅了我一眼,眼睛一闭又睡过去。
蠢作者为自己的鸡汁点赞,得意的拿着厕纸准备蹲坑,在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脑子回来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拯救落入喵爪的小鸡,就看到胖橘已经把毛绒绒的小鸡脑袋含进了嘴里……(未完待续)
的头:“是,媳妇儿最厉害!”
……
没过多久,剩下的鞋子卖的也只剩下一双,这一双还是要做样子才留下的。总之,这一次的鞋子比之前卖的还要快,来摊位前看热闹的人也比上次多,就是没有买到想下定金的人也有二三十人。
桑叶跟郑凛商量了一下,到底把定金收下了。毕竟那位大商立即给回音,最快也要半个月,在这期间再出两次摊不成问题。一旦那边不成,她还有别的路能走。
跟上次一样,待集市上的人渐渐散去后,三婶子等人就带着孩子们回来了。这一次看到摊位上仅剩的一双鞋,就显得很淡定了,只是淡定之下的那份喜悦,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照例下馆子吃了一顿,不过这一次吃的是相对便宜的肉丝面,众人也不要两口子破费,反倒抢着把两口子的面钱付了。
回去的时候,桑叶沿街买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大多是桑家初六宴客那天所缺的。虽然镇上也能买到,但是有马车直接带回去也方便。
一到家里,多花像只雀儿般飞快的扑到桑叶面前,兴奋的叫道:“伯母,小鸡出来了,有五只,奶奶说第一只出来的小鸡,交给花花养,花花把它养在房间里了。”
桑叶十分高兴,还亲自参与过挑蛋就格外想知道孵出来的小鸡长什么样:“小鸡在哪里?快,快带我去看看。”
“小鸡在我的房间里,弟弟看着呢,我们快过去。”多花拉着桑叶的手就往自己的房间走,不过她很照顾桑叶的身子,走的并不快。
刚孵化的小鸡十分脆弱,一个不慎就容易被还在孵其它蛋的母鸡踩死。所以刚孵出来的小鸡会跟母鸡隔离开,放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不能让小鸡冻着,不然很容易被冻死。
郑凛的手上拎着不少东西,眼睁睁的看着妻子侄女撇下自己头也不回的走远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伯母,小鸡毛绒绒的,声音小小脆脆的太可爱了。”路上,多花想尽了所有的能形容小鸡可爱的词语,极力的向桑叶传达自己对小鸡的喜爱。
“嗯啊,是很可爱。”桑叶附和了一声,不忍心告诉侄女,小鸡小时候黄嫩嫩的十分可爱,等胎毛退了能丑的不忍直视,长大后小小脆脆的声音也会变得吵闹刺耳,脾气不好的甚至会追着人啄……所以表面无害的东西,不一定就真的无害。
这些都是前世一个朋友心血来潮开农场,自己亲自养鸡养鸭养鹅后,告诉自己的血泪教训。
见伯母认同自己的话,多花突然停下来,小心翼翼的问道:“小鸡这么可爱,长大后还能天天下蛋,花花把蛋收起来给伯母吃,伯母就不要杀它吃肉好不好?”
桑叶一愣,总算明白小姑娘饶了个大圈子,是在这里等着自己,顿时哭笑不得。虽然这孩子对自己使了心眼儿,但是心里想着自己,要养鸡下蛋给自己吃呢,果然没有白疼!
看着小家伙认真严肃的小脸儿,桑叶哪里忍心拒绝她的乞求,双手搭在她的小肩膀上,郑重保证道:“放心吧,你养大的鸡属于你,只要你不愿意,伯母绝不会吃掉它!”
多花一听,小心翼翼的情绪瞬间不见,变得高兴起来:“太好了,谢谢伯母。”
她要抱走小鸡自己养,奶奶说小鸡要留着长成大鸡,杀了好给伯母补身子。这么可爱的小鸡,伯母肯定不舍得吃,看吧,伯母真不舍得呢。
很快一大一小就钻进了房间里,结果没有看到黄黄嫩嫩的小鸡,只看到趴在地上抱着熊掌的胖团和撅起小屁股,两只胖爪子不停地抠熊掌的虎头。
“虎头,你在干啥呢?”多花走上前想要把弟弟拽起来,免得他在地上打滚弄脏了今天刚换的衣裳。
“叽叽,叽叽在这里,胖团要吃。”三岁的虎头说话还不利索,见姐姐询问,焦急的拽着姐姐的手指着胖团大声的控诉着。
“胖团,快把熊掌拿开!”
多花还没怎么着,桑叶先吓了一大跳,连忙冲过去拯救落入熊掌的小鸡,生怕胖团当着小家伙们的面把小鸡吞了,给两个小家儿造成心理阴影。
胖团的注意力早就被铲屎官吸引了,它正要起身蹭一蹭铲屎官表达自己的亲昵,冷不防被铲屎官的大嗓门吓住了,不知所措的又蹲了下去。
桑叶松了口气,有些费力的蹲下身去掰胖团的熊掌。胖团心里正委屈呢,不肯把熊掌拿开,还冲着铲屎官低吼。
“伯母,还是我来吧。”多花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蹲在伯母的旁边,一边摸着胖团的脑袋轻声哄它,一边用小手去掰它的爪子,生怕晚一步小鸡就被肥肥的熊掌挤成肉饼。
“吼——”
胖团跟多花很熟悉了,又是亲眼看到多花怎么对待小鸡的。它又冲桑叶咆哮了一声,到底把肥厚的熊掌移开了,露出里被包裹在里面的毛绒绒的、正闭着眼睛睡觉的小鸡。
原来,胖团只是发现了新玩伴,正在跟小鸡玩,并没有真的伤害它。
桑叶见状,终于明白胖团为何生气了。她薅了一把圆滚滚的熊脑袋,在胖团抗拒的目光中,柔声哄道:“好了好了,是我错怪你了,待会儿多给你半块糖作为补偿好不好?”
胖团的智商不低,对糖这个字眼十分敏感。它根据铲屎官讨好的神情,慢慢判断出自己能多吃到糖,顿时高兴地伸长脖子,蹭了蹭铲屎官的脸:“嗷~”
“啧,你这家伙还真是成精了,”桑叶蹂躏着熊脑袋,眼里满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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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一只小鸡太容易受冻死亡,多花担心晚上睡着了顾不上,就用墨水在小鸡的脑袋上点了一个墨点做记号,把小鸡跟另外几只小鸡放在了一起。
到了晚上一家人快要睡觉时,两只母鸡又陆陆续续的孵出了十多只小鸡。不出意外,除了几个没有踩水的死蛋,剩下的二十多个鸡蛋明儿个就能全部孵出来。
孟氏担心夜里孵出的小鸡会被母鸡踩到,不肯早早回房睡觉,桑叶劝了好几次,还提议让郑凛守着,孟氏也不愿意。直到她发了脾气,赌气要留下来一起守,孟氏才去休息了。
不能抱着软软的媳妇儿睡,郑凛心里别提多郁闷了。要不是看在这些陆陆续续孵出的小鸡,将来会是自家媳妇和孩子的口粮,他哪里会撇下媳妇儿熬夜守着两只母鸡!
兴许是他的怨念太重,两只母鸡和它们翅膀下的鸡蛋格外争气,到了后半夜就全部孵出来了。剩下的几个死蛋,郑凛由着母鸡继续孵,把几只绒毛还是湿的小鸡放到小鸡群里,洗净手后打着哈欠搂着媳妇儿睡去了。
之后几天,三婶子等人就在各自家里,关着房门教人做虎头鞋,每天傍晚就到郑家向桑叶汇报教授的情况。尽管桑叶明确表示不着急,让她们慢慢教也不用天天到家里来,那些人依旧如此。
桑叶无法,只能任她们去了。到了初六前夕,新加入的三十多个人,有大半掌握了虎头鞋的制作方法,做出来的鞋子达到了入市买卖的要求。
最让桑叶意外的是,唯一一个纳鞋底的男人郑大成四天时间就纳好了十双小鞋底。小鞋底固然小,可是在四天内纳出十双来,是见很不容易的事,要知道另外几个纳鞋底的妇人,手脚最快的一个也只纳出了七双而已。
想到那天婆婆的提议,桑叶起了让郑大成试一试的心思,于是发出了邀请:“纳鞋底的人和纳出的鞋底会越来越多,都堆到我这里我也没有精力一双双的清点,以后我会让人把纳好的鞋底送到你家,你清点好了再拿到我这里来,我再格外算你一笔工钱,唔,先定一个月五百文。”
计数不难,难的是这事太琐碎,还很容易出错。五百文钱看似很高,真正能做下来,对于大字不识一个且计算能力差的人来说,有不小的难度。
一直低着头的郑大成,突然抬起头震惊的看着桑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好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要知道他纳出一双鞋底只有四文钱的工钱,平均一天纳两双也只有八文钱,一个月下来也才两百四十文。
如今多费一点时间,单单清点一下鞋子的数目就能拿到五百文,是自己纳鞋底的一倍多,这怎能不让他震惊?
------题外话------
6000字奉上,不用直播吃键盘,小命保住了!
PS:本来没有小鸡这段日常,结果突然想起14岁那年干的一件蠢事。那时家里的老母鸡刚刚孵出了第一只小鸡,不巧的是那天倒春寒,天特别冷,我只好一边看书,一边把小鸡捂在手心里。
后来要蹲坑,捂着小鸡不方便,又不知道放哪里,怕它冻坏了,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睡在喵窝里的胖橘。
没错,蠢作者忘记喵会吃小鸡,把小鸡塞到胖橘热乎乎的怀抱里。胖橘醒了,睡眼朦胧的瞅了小鸡一眼,又瞅了我一眼,眼睛一闭又睡过去。
蠢作者为自己的鸡汁点赞,得意的拿着厕纸准备蹲坑,在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脑子回来了,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拯救落入喵爪的小鸡,就看到胖橘已经把毛绒绒的小鸡脑袋含进了嘴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