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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后,海青璇抹了把眼泪,面对陈志凌,似乎是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点失态了。平时跟鸿飞他们一起,我知道我没有软弱的资格,不过在你面前,无所谓了,反正你比我强。”
随后,海青璇又道:“说完我了,也该说说你。我问你个问题,你也得老实回答。”
陈志凌逗她开心,笑道:“我肯定不是处男了,我女儿都有了。”
海青璇扑哧一笑,道:“我是要问你,你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么环境,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才来。”
陈志凌笑,道:“这是在夸奖我咯。”
海青璇嫣然一笑,道:“当然。”
“我的遗憾?如果真要说遗憾,应该是没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初中读完,就被我的一位长辈安排入伍。”陈志凌说的长辈指的是叶东。以前喊东哥,现在东哥可算是他的岳父了。
“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成长到你现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璇由衷的惊叹,因为在第五部队那么优秀的军校里,也没有培养出一个如陈志凌这样的优秀战士。
如果第五部队的战士,能有陈志凌一半的质素。那么国家的武力会让世界震惊。
陈志凌没有细说,道:“我没有试过有同学,没试过进大学,上早自习,晚自习,或则大学的风花雪月。这是我人生的缺憾。”顿了顿,道:“从正式进入狼牙特种部队开始,那年我十五岁,所杀的人,到底杀了多少,到底从多少生死边缘跑出来。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海青璇道:“其实我倒觉得你不该遗憾没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适合你。你就该是现在这样,一怒之下,疾行千里,取人头下酒。”
或许有很多人会羡慕超级英雄的一身本领,羡慕他驰骋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绩,让世人为之惊叹。这份荣耀,可以迷倒万千少女,可以让无数热血青年为之翘起大拇指。更让许多老一辈的智慧老人也点头赞叹。
但谁能知道,在超级英雄的背后。承受了多少心酸,艰辛。陈志凌从小的生长环境就告诉他一个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没有资格软弱。他八岁就要开始照顾幼小什么都不懂的妹妹陈思琦。
没有人会来同情他,也没有人来施舍他。若不是他还有一些运气,遇到了爷爷赵正义。又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叶东。也许,他早已经在十二岁那年,因为被一群混混**,从而再也无法有正常的人生观。
也是因为那次**,让他发了疯的想要强大。他很聪明,很有灵性!赵正义教他国术,他很快就融会贯通,甚至青出于蓝。
进入部队后,凭借着聪明,扎实的功夫。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
他的枪法,各种狡诈战术,诡雷,全部学的炉火纯青。第一次杀人,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一枪开出,脑浆喷射,血水全部溅到陈志凌的脸上。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杀过后,教官请他吃饭。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还有猪脑。热气腾腾,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足足半斤猪脑。
那些猪脑,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
陈志凌当时明白,他必须吃下去。如果不吃,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那么,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辉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猪脑。拼死命的吃,吃的时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
吃完后,没有吐!
也是这样一堂课,让他习惯了死亡。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
在边境上,力战毒枭,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杀杀杀……在那一年里,在丛林里。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杀。
时至今日,陈志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他却已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人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陈志凌的心,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对待一切敌人,绝不留情。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但为敌人者,杀杀杀!
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像海青璇和陈志凌这样放声聊天,唱歌是为大忌。电视里,那种在战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乡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着。然后流出泪水,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来感人。可在现实中,身为班长的会第一个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战争时,最忌思乡和... -->>
唱完后,海青璇抹了把眼泪,面对陈志凌,似乎是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点失态了。平时跟鸿飞他们一起,我知道我没有软弱的资格,不过在你面前,无所谓了,反正你比我强。”
随后,海青璇又道:“说完我了,也该说说你。我问你个问题,你也得老实回答。”
陈志凌逗她开心,笑道:“我肯定不是处男了,我女儿都有了。”
海青璇扑哧一笑,道:“我是要问你,你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么环境,会培养出你这样的人才来。”
陈志凌笑,道:“这是在夸奖我咯。”
海青璇嫣然一笑,道:“当然。”
“我的遗憾?如果真要说遗憾,应该是没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初中读完,就被我的一位长辈安排入伍。”陈志凌说的长辈指的是叶东。以前喊东哥,现在东哥可算是他的岳父了。
“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成长到你现在的地步,不可想象。”海青璇由衷的惊叹,因为在第五部队那么优秀的军校里,也没有培养出一个如陈志凌这样的优秀战士。
如果第五部队的战士,能有陈志凌一半的质素。那么国家的武力会让世界震惊。
陈志凌没有细说,道:“我没有试过有同学,没试过进大学,上早自习,晚自习,或则大学的风花雪月。这是我人生的缺憾。”顿了顿,道:“从正式进入狼牙特种部队开始,那年我十五岁,所杀的人,到底杀了多少,到底从多少生死边缘跑出来。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海青璇道:“其实我倒觉得你不该遗憾没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适合你。你就该是现在这样,一怒之下,疾行千里,取人头下酒。”
或许有很多人会羡慕超级英雄的一身本领,羡慕他驰骋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绩,让世人为之惊叹。这份荣耀,可以迷倒万千少女,可以让无数热血青年为之翘起大拇指。更让许多老一辈的智慧老人也点头赞叹。
但谁能知道,在超级英雄的背后。承受了多少心酸,艰辛。陈志凌从小的生长环境就告诉他一个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没有资格软弱。他八岁就要开始照顾幼小什么都不懂的妹妹陈思琦。
没有人会来同情他,也没有人来施舍他。若不是他还有一些运气,遇到了爷爷赵正义。又遇到了人生的贵人叶东。也许,他早已经在十二岁那年,因为被一群混混**,从而再也无法有正常的人生观。
也是因为那次**,让他发了疯的想要强大。他很聪明,很有灵性!赵正义教他国术,他很快就融会贯通,甚至青出于蓝。
进入部队后,凭借着聪明,扎实的功夫。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
他的枪法,各种狡诈战术,诡雷,全部学的炉火纯青。第一次杀人,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一枪开出,脑浆喷射,血水全部溅到陈志凌的脸上。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杀过后,教官请他吃饭。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还有猪脑。热气腾腾,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足足半斤猪脑。
那些猪脑,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
陈志凌当时明白,他必须吃下去。如果不吃,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那么,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辉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猪脑。拼死命的吃,吃的时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
吃完后,没有吐!
也是这样一堂课,让他习惯了死亡。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
在边境上,力战毒枭,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杀杀杀……在那一年里,在丛林里。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杀。
时至今日,陈志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他却已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人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陈志凌的心,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对待一切敌人,绝不留情。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但为敌人者,杀杀杀!
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像海青璇和陈志凌这样放声聊天,唱歌是为大忌。电视里,那种在战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乡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着。然后流出泪水,乃至全部人跟着一起唱的情景看起来感人。可在现实中,身为班长的会第一个上前将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战争时,最忌思乡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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