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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烽挥刀之后没多会儿,四楼洗浴中心的经理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明天早上去二楼餐饮部报到。
工作问题落实了,黄海烽便安心下来听常征授课。
常征先给黄海烽分析,为什么那些都市江湖帮会的红书会红?别以为阿烽你混过帮会,你就能写出帮会的红书,踢过足球的职业球员,不见得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教练。当今武侠小说第一人、万神之神钟离剑,他练过那些武林秘籍吗?他所写的那些武林门派真的存在过吗?
不说他们,就说我苍神吧。我去了恐怖片世界轮回过吗?真的存在主神空间或是盒子世界吗?谁知道呢。
可读者明知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还看的如痴如醉。很简单,情节,人物。
创意、情节、人物、文笔,我刚才和阿烽你说过,先把前三项写好了,好文笔才能发挥作用。
武侠也好,都市也罢,写了这么多年,能写的文案几乎都被写完,基本很难再写出什么新的创意了。所以就得靠情节和人物取胜。
那些都市帮会红书,在阿烽你看来写的不真实超级烂。但不可否认,那些作者把情节写的很精彩,很吸引人。
最关键的是,读者们十中有九都是没混过帮会的∑,,他们也分不清孰真孰假。谁能把情节写的精彩顺畅,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读者们就会看谁的书,于是一个特定的小说氛围就被营造出来了。在这个特定氛围中,读者们就会善意的认为作者讲的故事是真实的,因而产生代入感。
举个例子,阿烽你说开香堂的时候,要烧黄纸、斩鸡头。鸡,一定要是十斤半的公鸡,多一两不行,少一两不可。你在书中花了不少文字来强调这点,来强调这只可怜的公鸡。
我知道,现实情况可能是这样的,你也许亲身参与过开香堂的场面,这只十斤半的杀头公鸡可能还是你亲自去禽肉市场买的。
但对于一本小说来讲,这不是重点。对于一本商业小说来讲,这只公鸡并不是卖点。读者们并不关心这只公鸡的体重,说实话,你随便安排只鸡给斩了喝鸡血酒也没关系,哪怕是只母鸡也行。
读者们关注的重点是,主角在开香堂的时候扮演什么角色,能带出什么样精彩的情节,他能得到什么?他是不是要亲手处决叛徒反骨仔,然后成为老大的心腹。结果后来主角功高盖主,老大很猜忌他,要弄死他以免养虎为患。主角不甘为鱼肉,任人宰割,就先下手为强把他老大给干掉了……
最后,主角成为称霸一方的地下皇帝,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手下猛人一干。他放出话,白天这座城市归条子管,晚上十点以后,归我管。瞅瞅,多牛逼啊。这才是读者想看的内容,而不是鸡的型号与杀法。
“所以,阿烽啊。”,常征连续讲了几十分钟,口渴,他喝口茶,继续道:“注意,我讲到重点了,能让你年收入过百万的重点。”
黄海烽眼中闪烁着兴奋和期待,他划拉着自己手机屏幕,说:“苍神请讲,我录音。以备日后温习。”
“走心,要走心吶!用心去记,就永远忘不了。别录了,我又不是犯人。”,常征拍拍自己心口,教导黄海烽听课的时候要走心,不要玩手机。
常征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面上写出八个字。
黄海烽看着水字,逐字念出:“过犹不及,舍本逐末。”
常征点头,然后快速擦干水字... -->>
黄海烽挥刀之后没多会儿,四楼洗浴中心的经理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明天早上去二楼餐饮部报到。
工作问题落实了,黄海烽便安心下来听常征授课。
常征先给黄海烽分析,为什么那些都市江湖帮会的红书会红?别以为阿烽你混过帮会,你就能写出帮会的红书,踢过足球的职业球员,不见得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教练。当今武侠小说第一人、万神之神钟离剑,他练过那些武林秘籍吗?他所写的那些武林门派真的存在过吗?
不说他们,就说我苍神吧。我去了恐怖片世界轮回过吗?真的存在主神空间或是盒子世界吗?谁知道呢。
可读者明知道这不是真的,为什么还看的如痴如醉。很简单,情节,人物。
创意、情节、人物、文笔,我刚才和阿烽你说过,先把前三项写好了,好文笔才能发挥作用。
武侠也好,都市也罢,写了这么多年,能写的文案几乎都被写完,基本很难再写出什么新的创意了。所以就得靠情节和人物取胜。
那些都市帮会红书,在阿烽你看来写的不真实超级烂。但不可否认,那些作者把情节写的很精彩,很吸引人。
最关键的是,读者们十中有九都是没混过帮会的∑,,他们也分不清孰真孰假。谁能把情节写的精彩顺畅,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读者们就会看谁的书,于是一个特定的小说氛围就被营造出来了。在这个特定氛围中,读者们就会善意的认为作者讲的故事是真实的,因而产生代入感。
举个例子,阿烽你说开香堂的时候,要烧黄纸、斩鸡头。鸡,一定要是十斤半的公鸡,多一两不行,少一两不可。你在书中花了不少文字来强调这点,来强调这只可怜的公鸡。
我知道,现实情况可能是这样的,你也许亲身参与过开香堂的场面,这只十斤半的杀头公鸡可能还是你亲自去禽肉市场买的。
但对于一本小说来讲,这不是重点。对于一本商业小说来讲,这只公鸡并不是卖点。读者们并不关心这只公鸡的体重,说实话,你随便安排只鸡给斩了喝鸡血酒也没关系,哪怕是只母鸡也行。
读者们关注的重点是,主角在开香堂的时候扮演什么角色,能带出什么样精彩的情节,他能得到什么?他是不是要亲手处决叛徒反骨仔,然后成为老大的心腹。结果后来主角功高盖主,老大很猜忌他,要弄死他以免养虎为患。主角不甘为鱼肉,任人宰割,就先下手为强把他老大给干掉了……
最后,主角成为称霸一方的地下皇帝,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手下猛人一干。他放出话,白天这座城市归条子管,晚上十点以后,归我管。瞅瞅,多牛逼啊。这才是读者想看的内容,而不是鸡的型号与杀法。
“所以,阿烽啊。”,常征连续讲了几十分钟,口渴,他喝口茶,继续道:“注意,我讲到重点了,能让你年收入过百万的重点。”
黄海烽眼中闪烁着兴奋和期待,他划拉着自己手机屏幕,说:“苍神请讲,我录音。以备日后温习。”
“走心,要走心吶!用心去记,就永远忘不了。别录了,我又不是犯人。”,常征拍拍自己心口,教导黄海烽听课的时候要走心,不要玩手机。
常征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桌面上写出八个字。
黄海烽看着水字,逐字念出:“过犹不及,舍本逐末。”
常征点头,然后快速擦干水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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