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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了,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划下的伤痕双倍疼痛。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红了,不时的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请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地好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我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那么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就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就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在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这副毛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他那么温柔而坚定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筐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一次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毛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对自己的好朋友都可以说得那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一方面,对于这个美好男子的依恋,可能只是我微薄的企慕,而对于白楚来说,他曾经给过我的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疼惜,可能只是一个成熟男子,对一个小小女孩的关爱,关乎人情,关乎冷暖,只是,无关爱情,另一方面,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千真万确,舍不得。
04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带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未改初衷。
他仍然还是那个让我心生暗喜的男子,是那个让我咬着苹果就美得不行,乐到抽筋的男子,而莫帆却依旧是那个让我想起就心酸的小男孩。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毛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借此赚取一些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多少有闲余的钱,可以给自己买一双不是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没有多贵但是比较有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我们家境一度非常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人”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的时候,接触的大多是美国小孩,所以汉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六年级,做一个六年级的大龄少年。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所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这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了一口气,说,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六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好不好?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他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地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地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光石火的对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他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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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了,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划下的伤痕双倍疼痛。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红了,不时的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请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地好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我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那么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就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就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在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这副毛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他那么温柔而坚定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筐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一次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毛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对自己的好朋友都可以说得那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一方面,对于这个美好男子的依恋,可能只是我微薄的企慕,而对于白楚来说,他曾经给过我的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疼惜,可能只是一个成熟男子,对一个小小女孩的关爱,关乎人情,关乎冷暖,只是,无关爱情,另一方面,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千真万确,舍不得。
04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带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未改初衷。
他仍然还是那个让我心生暗喜的男子,是那个让我咬着苹果就美得不行,乐到抽筋的男子,而莫帆却依旧是那个让我想起就心酸的小男孩。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毛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借此赚取一些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多少有闲余的钱,可以给自己买一双不是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没有多贵但是比较有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我们家境一度非常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人”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的时候,接触的大多是美国小孩,所以汉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六年级,做一个六年级的大龄少年。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所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这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了一口气,说,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六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好不好?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他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地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地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光石火的对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他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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