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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龙袍。
无论长相还是性格,他都很难有个确切的定论。
按照现在对于男人的主流的审美观来说,龙袍应该不能够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帅哥。现在的女人们好像普遍都倾向于喜欢那些眉清目秀、皮肤洁净白皙如同妇人一样的花样男子。
而龙袍却恰好相反,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他的五官每一样单独看上去都好像比平常人要大上那么一号,脸颊两边永远都是一片浓密的络腮胡须被刮掉之后却依旧残留下来的青茬。假如说如今的那些美男子像是温室内被刻意培育出来的鲜花,那么龙袍给人的感觉则如同一块矿坑中未经开发的花岗岩,粗粝厚重,带着扑面而来的原野味道。
但虽然如此,从我作为一个同性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觉得龙袍长得还是很好看。
他天生有着一种极为强势的压迫感,初次见面的时候,除了天生怪胎的险儿之外,我们其他兄弟包括胆大包天的胡玮在内,在这个光头男子跟前都情不自禁地有着几分拘束和敬而远之。
直到彼此慢慢熟悉了起来之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个外表粗豪狂野放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非常值得去交的朋友。
此刻,龙袍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瞪圆的两只眼睛里面满满都是作弄之色,直到我再也抵抗不住,准备要开口告饶之后,他这才站起身来,边向沙发后面走去边懒洋洋地调侃我道:
“小钦,老子裤子刚脱,就被喊起来了。你说你们这几个小子,怎么对得住我。你们一天到晚是不是不撩骚就过不下去?”
龙袍和海燕都经常去场子里面,也不像廖光惠那样打个转就走,大家在一起喝过很多次酒,互相之间熟多了,所以说话也没有什么顾忌。
袁伟见势也赶紧嬉皮笑脸地凑了过去:
“龙袍哥,真的对不起了。没有办法,不靠你们出马,真的搞不定!”
“嘿,马屁拍得还舒服啊!”
龙袍把正想搂着自己的袁伟一推,笑嘻嘻地从沙发后拿出了一个写着“八达岭旅游观光”的大帆布袋子,走到房间中央的桌子旁,把袋子打了开来,对着里面一指,极为神气地冲我们嚷道:
“来,我和海燕一人一把,其他有种开得起枪的人就各人过来拿。”
我们一起走了过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袋子里头,良久过后,地儿小声嘟囔道:
“我去他妈的,打仗都可以了!”
在此之前,我不是没有见过枪。
最常见的就是改装钢珠枪或者鸟铳,好一点的就是仿64仿黑星,最屌的则是双管。
但是除了在砍黄皮的时候,亲耳听到双管开枪的声音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震撼的感觉。
袋子里面长长短短放了五把清一色的正规制式枪。
四把锯短了枪管、取掉了手柄的来福,一把微型冲锋,就是我们在香港的枪战片里面经常看见的那种微冲。
形状各异的枪身上,黢黑的哑光漆在头顶灯光的照耀下投射出一种金属独有的冷冽美感,却又带着致命的危险。
我们相互对望着,却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拿。
站在一边的龙袍看着我们的这副模样,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欠打的笑容:
“哈哈哈,你们这些小麻皮,平时看你们人五人六,老子还以为你们胆子和人一般重呢,没得用啊,哈哈哈,吓到了吧。微冲是海燕的,给我留把来复,还愣着搞什么啊?麻利点。”
龙袍话一激,立马就有一只手对着袋子里伸了进去。大家猜的一点都没有错,这只手的主人就是险儿。
不过第二个拿的人并不是胡玮,而是地儿。
我并不是太奇怪,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下来,每一个兄弟的性格禀性我都差不多了解了。如果说,今天小二爷真有了个三长两短,那么我认为,第一个开枪的人很可能不是险儿,而是地儿。
胡玮也要拿,手刚伸进袋子,就被我一巴掌拍掉,转头把枪分给了袁伟。
枪这个东西,不管在险儿还是胡玮手上,都极有可能会弄出人命,但他们两个还是不同。对于险儿来说,枪只是他征服对手解决问题的一个工具,如果他开枪了,那肯定是因为需要开枪。而胡玮并不见得,枪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工具,而是玩具。一个向往多年念念不忘,却又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玩具。如果他得到了,是否值得开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定会千方百计开枪,不然他满足不了自己的好奇。
所以,这些年来,我办事有一个原则,只要我还不是真心想去杀某个人的话,我绝对不会让险儿和胡玮两个人同时都拿着致命武器,这不管是对于敌人,还是对于我们自己,实在是都太过危险。
分完枪不久,海燕也进来了,他和龙袍两个人详细地给我们讲解了一下枪支的用法。
胡玮两只... -->>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龙袍。
无论长相还是性格,他都很难有个确切的定论。
按照现在对于男人的主流的审美观来说,龙袍应该不能够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帅哥。现在的女人们好像普遍都倾向于喜欢那些眉清目秀、皮肤洁净白皙如同妇人一样的花样男子。
而龙袍却恰好相反,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耳朵,他的五官每一样单独看上去都好像比平常人要大上那么一号,脸颊两边永远都是一片浓密的络腮胡须被刮掉之后却依旧残留下来的青茬。假如说如今的那些美男子像是温室内被刻意培育出来的鲜花,那么龙袍给人的感觉则如同一块矿坑中未经开发的花岗岩,粗粝厚重,带着扑面而来的原野味道。
但虽然如此,从我作为一个同性的角度来说,我个人觉得龙袍长得还是很好看。
他天生有着一种极为强势的压迫感,初次见面的时候,除了天生怪胎的险儿之外,我们其他兄弟包括胆大包天的胡玮在内,在这个光头男子跟前都情不自禁地有着几分拘束和敬而远之。
直到彼此慢慢熟悉了起来之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个外表粗豪狂野放荡不羁的男子,其实是一个非常值得去交的朋友。
此刻,龙袍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瞪圆的两只眼睛里面满满都是作弄之色,直到我再也抵抗不住,准备要开口告饶之后,他这才站起身来,边向沙发后面走去边懒洋洋地调侃我道:
“小钦,老子裤子刚脱,就被喊起来了。你说你们这几个小子,怎么对得住我。你们一天到晚是不是不撩骚就过不下去?”
龙袍和海燕都经常去场子里面,也不像廖光惠那样打个转就走,大家在一起喝过很多次酒,互相之间熟多了,所以说话也没有什么顾忌。
袁伟见势也赶紧嬉皮笑脸地凑了过去:
“龙袍哥,真的对不起了。没有办法,不靠你们出马,真的搞不定!”
“嘿,马屁拍得还舒服啊!”
龙袍把正想搂着自己的袁伟一推,笑嘻嘻地从沙发后拿出了一个写着“八达岭旅游观光”的大帆布袋子,走到房间中央的桌子旁,把袋子打了开来,对着里面一指,极为神气地冲我们嚷道:
“来,我和海燕一人一把,其他有种开得起枪的人就各人过来拿。”
我们一起走了过去,目瞪口呆地看着袋子里头,良久过后,地儿小声嘟囔道:
“我去他妈的,打仗都可以了!”
在此之前,我不是没有见过枪。
最常见的就是改装钢珠枪或者鸟铳,好一点的就是仿64仿黑星,最屌的则是双管。
但是除了在砍黄皮的时候,亲耳听到双管开枪的声音之外,我还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震撼的感觉。
袋子里面长长短短放了五把清一色的正规制式枪。
四把锯短了枪管、取掉了手柄的来福,一把微型冲锋,就是我们在香港的枪战片里面经常看见的那种微冲。
形状各异的枪身上,黢黑的哑光漆在头顶灯光的照耀下投射出一种金属独有的冷冽美感,却又带着致命的危险。
我们相互对望着,却没有一个人主动去拿。
站在一边的龙袍看着我们的这副模样,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欠打的笑容:
“哈哈哈,你们这些小麻皮,平时看你们人五人六,老子还以为你们胆子和人一般重呢,没得用啊,哈哈哈,吓到了吧。微冲是海燕的,给我留把来复,还愣着搞什么啊?麻利点。”
龙袍话一激,立马就有一只手对着袋子里伸了进去。大家猜的一点都没有错,这只手的主人就是险儿。
不过第二个拿的人并不是胡玮,而是地儿。
我并不是太奇怪,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下来,每一个兄弟的性格禀性我都差不多了解了。如果说,今天小二爷真有了个三长两短,那么我认为,第一个开枪的人很可能不是险儿,而是地儿。
胡玮也要拿,手刚伸进袋子,就被我一巴掌拍掉,转头把枪分给了袁伟。
枪这个东西,不管在险儿还是胡玮手上,都极有可能会弄出人命,但他们两个还是不同。对于险儿来说,枪只是他征服对手解决问题的一个工具,如果他开枪了,那肯定是因为需要开枪。而胡玮并不见得,枪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工具,而是玩具。一个向往多年念念不忘,却又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玩具。如果他得到了,是否值得开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定会千方百计开枪,不然他满足不了自己的好奇。
所以,这些年来,我办事有一个原则,只要我还不是真心想去杀某个人的话,我绝对不会让险儿和胡玮两个人同时都拿着致命武器,这不管是对于敌人,还是对于我们自己,实在是都太过危险。
分完枪不久,海燕也进来了,他和龙袍两个人详细地给我们讲解了一下枪支的用法。
胡玮两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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