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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一时间也有些语穷,她自然看得到邢漠北看着叶亦欢时不一样的眼神,可是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且不说邢漠北和凌南霄针锋相对的利益关系,她如果搅和进去只会引发两个男人之间的一场恶战。单单是说叶亦欢死心眼的爱着凌南霄这件事,凌南霄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最高的优胜者。
她绝不会背叛凌南霄,可是又不愿一再的麻烦邢漠北。
难道就没有什么两全的法子么?
杭璐一时郁卒起来,沉静了一下,只好道:“你先别想这些了,对了,前两天小瑜来找你了。”
“小瑜?”叶亦欢一怔。
杭璐也是在美国学习心理学的,只不过叶小瑜是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而杭璐则是在加州的斯坦福大学。
叶亦欢虽然嘴上说讨厌叶小瑜,面上对她也永远都是一副冷漠至极的模样,可是在听到叶小瑜和杭璐同在美国时,即便两个人隔了十万八千里远,她还是特意拜托杭璐有空的时候就去新洲看看叶小瑜,因此杭璐也算得上是叶小瑜的半个学姐。
她明明关心叶小瑜,却偏生又要装出一副漠然处之的样子。
这一点来说,杭璐觉得她倒是和凌南霄很像,两个人都是面冷心热,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
叶亦欢没想到叶小瑜会来学校找她,回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小瑜打了电话。
彼时叶小瑜那边很吵,她似乎在酒吧那种地方,周围都是震耳欲聋的DJ声,叶亦欢不自觉的把手机移开耳朵一些,许久之后那边才安静了一些,叶小瑜微微喘息着问,“姐?”
“你干什么呢?”
叶亦欢的声音中难掩严厉,倒真的有了一份姐姐对于妹妹的管束和严苛。
“没什么,我来找个人,哈哈。”叶小瑜干笑两声掩饰自己的慌乱,随即岔开话题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前几天来学校找我了?”
“哦对!我都把这个事情忘了。爸让你今晚和姐夫一起回家吃饭,你知道他的,什么为我接风洗尘之类的,洗什么尘啊,我都回来快一个星期了,美国的气息早就已经洗光了,倒是替我洗洗榕城的雾霾还差不多。”
她的话里带着不耐和反感,似乎比叶亦欢更不想去参加那个家宴。
叶亦欢被她的话逗得微微一笑,安抚道:“好了,我知道了,晚上我会回去的。”
挂了电话之后,她却又陷入了沉思,她会回去,可是凌南霄呢?她可没什么信心能请得动他。
手机握在手里,一直到放学,她也没给凌南霄打出去电话,最后只好微微叹了口气,出了学校打车回了叶家。
算了,他不回就不回吧,大不了就是被叶书华骂一顿,反正她从小到大吃叶书华的排头也吃的不少,又不在于这一次了。
如果说凌家大宅所在的榕城东南角都是榕城乃至京都的高官商贾,那么叶家老宅所在的西北角则是榕城的文人教授的聚集地。
出租车越往西北方向去,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不一样了,远离了市中心的喧嚣和纸醉金迷,这附近便显得愈发的静谧沉寂,就像是一座沉睡了千年的宫殿古迹,带着浓厚的历史底蕴,让人能感受那份与众不同的厚重感。
车子在老宅附近停下,这里现在都住着一些有名望的老教授,为了维持安静的氛围,周围不允许大型车辆和出租车的出入。
叶亦欢付钱下了车,缓缓地走向那所复式的宅子。
比起凌家那所恢弘气派的大宅,叶家这所房子更显得极其有历史气息,乍然看上去像是一座明清年代的名胜古迹,考究而沉郁。
这所宅子是她外公林琛亲自设计的,算得上是她外公送给她母亲林晓君的嫁妆,林琛是六七十年代时京都最有名望的建筑设计师,榕城很多地标性的建筑都是出自林琛之手。
林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而林晓君则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她和叶书华的结合,虽然也曾一度被传为佳话,可是林晓君嫁给叶书华,多多少少也是有点委屈的。
叶亦欢推开青藤缠绕的大门,缓缓走进花园里,踏在青石板上,回头望着这片花园。
这里曾种着很多合欢树,她母亲生前很喜欢合欢花,每逢花期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藤椅坐在树下,手里捧着一个速写本,画着她心心向往的珠宝设计图,那副美景,纵是是五岁的叶亦欢,也忍不住为母亲心动。
林晓君总是觉得这个名字美好极了,合欢合欢,情人相聚一起为合,夫妻相濡以沫为欢。
就连女儿的名字中也忍不住带了这个字,她一直觉得叶子是一个飘零无依的植物,所以给女儿取名叶亦欢,即便飘摇,也要一直开开心心的生活。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女儿的未来,就因为丈夫的冷落和无视,用一个薄薄的刀片了结了自己风华正茂的生命。
后来伊人已逝,新人眼尾带笑的喧宾夺主,合欢树被连根拔起,成片的合欢花飞荡在空中,就像是在给林晓君送行,最终飘落在地上,零落成泥,成了叶书华给吴茵种月季花最好的肥料。
当年生在空中柔情似水的合欢已然不见,而如今地上是艳俗而又妖媚的月季花。
叶亦欢仰头擦掉眼泪,移开视线走向主宅。
推开门的前一刻,她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用上好的楠木制成的牌匾,林琛苍劲有力的行书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晓园。
这座房子的一切都是属于林晓君的,就连名字都是取自她的名,因此在她离世之后,叶书华便迫不及待的想要抹去一切与她相关的信息,甚至连宅子的名字都要改成——茵园。
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你今天敢改这园子的名字,我一定会用我的血染了这座房子。”
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欢,听话,把刀放下,我们不改名,不改。”
她的视线又投向一旁的叶书华,看着他浑身颤抖的点头,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
然而她的刀一放下,叶书华就猛地冲了上来,抓着她的衣领劈手给了她一个耳光,那么响亮的耳光,打得她嘴角都流出了血,耳朵里嗡嗡作响。
可是她一点也不后悔,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母亲的画室,对着林晓君的照片流着泪笑了,轻声说:“妈妈,我把这个园子给您保住了。”
不能想,一想就心痛,心痛就忍不住想流泪。
叶亦欢吸了吸鼻子,推开大门走了进去。
让她意外的是,一进客厅,她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在和叶书华说话的凌南霄,叶书华满脸堆笑的和他说着什么,他微微俯首,不时点头迎合两下。
是她高烧还没退吗?凌南霄怎么会和叶书华这么融洽的坐在一起?
听到响动,沙发上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叶书华的眼中明显出现了嫌弃和厌烦,而凌南霄则是微微扬着下颚,眼神中略带清冷。
他当然没有忘记她白眼狼的事,可是还记得那天叶小瑜在医院叮嘱他的话,所以今天公司没事了就来了,可是他没想到,叶亦欢居然比他来的还晚。
叶书华看她傻站在门口,皱眉催促道:“你还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过来跟南霄说说话?”
他在凌南霄面前到底是不敢太给叶亦欢脸色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也怕凌南霄生气。
叶亦欢不想和叶书华争,只好换了鞋走向凌南霄,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他和早上那个颓废的男人已经判若两人,下颚的清渣已经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的清爽整洁,白色的衬衫衬得他清润了一些,没有打领带,袖口浅浅挽在小臂上,露出一小节精壮的手臂,又是一副恣意乖张的样子。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凌南霄等着她先开口,却只见她冷着脸坐在身旁,完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叶书华看着两个人相顾无言,觉得叶亦欢回来把他刚刚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翁婿之间的好氛围都打破了,一时间又气又恼,语气不耐道:“坐下来就没反应了?南霄累了一天,不懂得去给丈夫泡茶解乏吗?!”
真的是一分钟都不能让她消停,他天天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哪有一点疲乏的意思?倒是她刚从病床上下来,才更应该被体谅一下吧?
凌南霄总说凌振霆偏爱叶亦欢,她倒觉得在叶书华眼里,凌南霄才是他的亲儿子,他俩还真是投错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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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点叶老师的母亲,哎,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关于杭璐的专业,我在前文写她是音乐老师,那是我当时设定出错了,应该是心理辅导师才对~抱歉。
昨天才看到有亲给我留言,说是无法评论,问我群号。不好意思亲们~图图现在木有弄群,不过你们可以关注我滴微博“陌家小图”,可以我或者私信我,我都会认真回复滴~~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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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一时间也有些语穷,她自然看得到邢漠北看着叶亦欢时不一样的眼神,可是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且不说邢漠北和凌南霄针锋相对的利益关系,她如果搅和进去只会引发两个男人之间的一场恶战。单单是说叶亦欢死心眼的爱着凌南霄这件事,凌南霄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最高的优胜者。
她绝不会背叛凌南霄,可是又不愿一再的麻烦邢漠北。
难道就没有什么两全的法子么?
杭璐一时郁卒起来,沉静了一下,只好道:“你先别想这些了,对了,前两天小瑜来找你了。”
“小瑜?”叶亦欢一怔。
杭璐也是在美国学习心理学的,只不过叶小瑜是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而杭璐则是在加州的斯坦福大学。
叶亦欢虽然嘴上说讨厌叶小瑜,面上对她也永远都是一副冷漠至极的模样,可是在听到叶小瑜和杭璐同在美国时,即便两个人隔了十万八千里远,她还是特意拜托杭璐有空的时候就去新洲看看叶小瑜,因此杭璐也算得上是叶小瑜的半个学姐。
她明明关心叶小瑜,却偏生又要装出一副漠然处之的样子。
这一点来说,杭璐觉得她倒是和凌南霄很像,两个人都是面冷心热,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
叶亦欢没想到叶小瑜会来学校找她,回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小瑜打了电话。
彼时叶小瑜那边很吵,她似乎在酒吧那种地方,周围都是震耳欲聋的DJ声,叶亦欢不自觉的把手机移开耳朵一些,许久之后那边才安静了一些,叶小瑜微微喘息着问,“姐?”
“你干什么呢?”
叶亦欢的声音中难掩严厉,倒真的有了一份姐姐对于妹妹的管束和严苛。
“没什么,我来找个人,哈哈。”叶小瑜干笑两声掩饰自己的慌乱,随即岔开话题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前几天来学校找我了?”
“哦对!我都把这个事情忘了。爸让你今晚和姐夫一起回家吃饭,你知道他的,什么为我接风洗尘之类的,洗什么尘啊,我都回来快一个星期了,美国的气息早就已经洗光了,倒是替我洗洗榕城的雾霾还差不多。”
她的话里带着不耐和反感,似乎比叶亦欢更不想去参加那个家宴。
叶亦欢被她的话逗得微微一笑,安抚道:“好了,我知道了,晚上我会回去的。”
挂了电话之后,她却又陷入了沉思,她会回去,可是凌南霄呢?她可没什么信心能请得动他。
手机握在手里,一直到放学,她也没给凌南霄打出去电话,最后只好微微叹了口气,出了学校打车回了叶家。
算了,他不回就不回吧,大不了就是被叶书华骂一顿,反正她从小到大吃叶书华的排头也吃的不少,又不在于这一次了。
如果说凌家大宅所在的榕城东南角都是榕城乃至京都的高官商贾,那么叶家老宅所在的西北角则是榕城的文人教授的聚集地。
出租车越往西北方向去,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不一样了,远离了市中心的喧嚣和纸醉金迷,这附近便显得愈发的静谧沉寂,就像是一座沉睡了千年的宫殿古迹,带着浓厚的历史底蕴,让人能感受那份与众不同的厚重感。
车子在老宅附近停下,这里现在都住着一些有名望的老教授,为了维持安静的氛围,周围不允许大型车辆和出租车的出入。
叶亦欢付钱下了车,缓缓地走向那所复式的宅子。
比起凌家那所恢弘气派的大宅,叶家这所房子更显得极其有历史气息,乍然看上去像是一座明清年代的名胜古迹,考究而沉郁。
这所宅子是她外公林琛亲自设计的,算得上是她外公送给她母亲林晓君的嫁妆,林琛是六七十年代时京都最有名望的建筑设计师,榕城很多地标性的建筑都是出自林琛之手。
林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而林晓君则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她和叶书华的结合,虽然也曾一度被传为佳话,可是林晓君嫁给叶书华,多多少少也是有点委屈的。
叶亦欢推开青藤缠绕的大门,缓缓走进花园里,踏在青石板上,回头望着这片花园。
这里曾种着很多合欢树,她母亲生前很喜欢合欢花,每逢花期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藤椅坐在树下,手里捧着一个速写本,画着她心心向往的珠宝设计图,那副美景,纵是是五岁的叶亦欢,也忍不住为母亲心动。
林晓君总是觉得这个名字美好极了,合欢合欢,情人相聚一起为合,夫妻相濡以沫为欢。
就连女儿的名字中也忍不住带了这个字,她一直觉得叶子是一个飘零无依的植物,所以给女儿取名叶亦欢,即便飘摇,也要一直开开心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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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亦欢仰头擦掉眼泪,移开视线走向主宅。
推开门的前一刻,她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用上好的楠木制成的牌匾,林琛苍劲有力的行书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晓园。
这座房子的一切都是属于林晓君的,就连名字都是取自她的名,因此在她离世之后,叶书华便迫不及待的想要抹去一切与她相关的信息,甚至连宅子的名字都要改成——茵园。
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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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欢,听话,把刀放下,我们不改名,不改。”
她的视线又投向一旁的叶书华,看着他浑身颤抖的点头,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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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高烧还没退吗?凌南霄怎么会和叶书华这么融洽的坐在一起?
听到响动,沙发上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转过头,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叶书华的眼中明显出现了嫌弃和厌烦,而凌南霄则是微微扬着下颚,眼神中略带清冷。
他当然没有忘记她白眼狼的事,可是还记得那天叶小瑜在医院叮嘱他的话,所以今天公司没事了就来了,可是他没想到,叶亦欢居然比他来的还晚。
叶书华看她傻站在门口,皱眉催促道:“你还站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过来跟南霄说说话?”
他在凌南霄面前到底是不敢太给叶亦欢脸色看,毕竟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也怕凌南霄生气。
叶亦欢不想和叶书华争,只好换了鞋走向凌南霄,正襟危坐在他旁边。
他和早上那个颓废的男人已经判若两人,下颚的清渣已经刮的干干净净,头发也打理的清爽整洁,白色的衬衫衬得他清润了一些,没有打领带,袖口浅浅挽在小臂上,露出一小节精壮的手臂,又是一副恣意乖张的样子。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凌南霄等着她先开口,却只见她冷着脸坐在身旁,完全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叶书华看着两个人相顾无言,觉得叶亦欢回来把他刚刚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翁婿之间的好氛围都打破了,一时间又气又恼,语气不耐道:“坐下来就没反应了?南霄累了一天,不懂得去给丈夫泡茶解乏吗?!”
真的是一分钟都不能让她消停,他天天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哪有一点疲乏的意思?倒是她刚从病床上下来,才更应该被体谅一下吧?
凌南霄总说凌振霆偏爱叶亦欢,她倒觉得在叶书华眼里,凌南霄才是他的亲儿子,他俩还真是投错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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