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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月余。
当李十一和金裕联合破军上下,撒网式的搜寻钱多多的下落时,最终将目标定在了皇宫。
金裕数次夜探,皆无功而返。
皇宫那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夜探的吗?有一次金裕差点就被藏在暗中的宫廷侍卫给擒拿,最后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句“放他走”,他才能险象环生地逃离而出。
那个声音……
金裕不知道那人为何救他,又为何不杀他,他连那人是谁是什么身份一无所知,只依稀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
是谁?他究竟是谁?
谁会在皇宫里凭一句话便能号令大内侍卫住手?谁会愿意助他脱身?会是皇帝吗?
怎么可能?
他闯的可是皇帝老儿的紫金城,杀他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下令放他走?
难道,破军成员也有人秘密潜伏于皇宫之中,碰巧还认出了他,及时出声喝退侍卫,助他脱身?
这可能吗?
怀着巨大的疑问,金裕一边配合找人一边努力回想这个熟悉的声音,究竟在什么地方听过。思来想去,终于有一日被他想到了。
“是他!”
“谁?”李十一侧目望来。
金裕神秘一笑,道:“一个已死却未死之人!可惜,好像进宫做了太监!你猜猜!这个人是谁?”
李十一皱眉,低头沉思。
金裕不耐道:“査瑜身边的四大护卫之一!”
李十一眼前一亮,惊呼:“朱雀?”
“对!就是他!”
“他没死?”李十一惊疑不定,问道:“你说他……太监?”
他的眼神下意识地朝金裕腰部以下瞄了瞄,脑袋上立时挨了一巴掌。
“谁知道这里面有什么阴谋诡计!不过,他既然能在皇宫救了我,想必地位不低,正好找到他来问一问,兴许能打听出点眉目。”
“也好!”
二人商定,于是,开始派人守着,只能朱雀从皇宫走出,他们便将人劫走。
说来也真巧!
一次大内采买时,贴着内务府标志的马车驶出了皇城,驾车的正是本该是已死之人的……朱雀。
那张刚毅的脸,很难认错。
只不过,想到那晚救人时出口的那声音,又尖细又沙哑,比之公鸭还更难听。藏身暗处尾随的金裕,默默地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朱雀似早已察觉有人跟踪,但他假装不知,只管驾车在城内东绕西绕,存心考验后面尾随之人的耐心。
“站住!”
金裕和李十一终于暴喝一声,飞身拦下马车。车上的朱雀,一手勒住缰绳,懒懒抬起眼皮。
瞬间!
金裕和李十一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疤,从左眼一直到右耳。这刀疤,是何人所伤?他的眼神,又为何如此冰冷?
二人齐齐一震,他们和朱雀也算熟悉,虽然十多年未见,但之前毕竟相处过三年,很熟悉此人虽然寡言少语,却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可今日再见到他,却觉得他连心也冷了。
看来,十多年的时间,每个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只是不知,朱雀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十一沉声唤道:“朱雀!”
金裕漫不经心道:“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朱雀淡淡掀了掀眼皮,似乎透过眼前两个风采依旧的男子,遥想自己当年的风姿,可他随即摸了摸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眼神微垂。
“喂喂!什么表情?像个娘们似的!别要死不活的臭德行!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道伤疤吗?爷身上多的是!要不要脱给你看?”
“滚!”朱雀嫌弃地瞥了一眼金裕,嘴角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金裕却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这就对了!走走走!咱哥仨久未见面,找个地方好好喝两杯!”
李十一更果断,直接上前长臂一伸,勾住朱雀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带着瞬间僵硬的他,朝附近一家酒楼走去。
忽然,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没有嫌弃,没有畏惧,没有躲闪,没有恶言相向,甚至没有人开口问一句他脸上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却待他一如从前。
故人重逢,本该好酒好菜招待,却只有三坛酒,三个带豁口的瓷碗。
三人对此却很满意!
一人一坛酒,二话不说,先喝为敬!这是一场拼酒比赛,看谁先把自己灌醉。从一碗一碗喝,到直接拎着酒坛喝,三个人一个比一... -->>
接连月余。
当李十一和金裕联合破军上下,撒网式的搜寻钱多多的下落时,最终将目标定在了皇宫。
金裕数次夜探,皆无功而返。
皇宫那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夜探的吗?有一次金裕差点就被藏在暗中的宫廷侍卫给擒拿,最后黑暗中忽然传来一句“放他走”,他才能险象环生地逃离而出。
那个声音……
金裕不知道那人为何救他,又为何不杀他,他连那人是谁是什么身份一无所知,只依稀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似乎在哪里听过。
是谁?他究竟是谁?
谁会在皇宫里凭一句话便能号令大内侍卫住手?谁会愿意助他脱身?会是皇帝吗?
怎么可能?
他闯的可是皇帝老儿的紫金城,杀他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下令放他走?
难道,破军成员也有人秘密潜伏于皇宫之中,碰巧还认出了他,及时出声喝退侍卫,助他脱身?
这可能吗?
怀着巨大的疑问,金裕一边配合找人一边努力回想这个熟悉的声音,究竟在什么地方听过。思来想去,终于有一日被他想到了。
“是他!”
“谁?”李十一侧目望来。
金裕神秘一笑,道:“一个已死却未死之人!可惜,好像进宫做了太监!你猜猜!这个人是谁?”
李十一皱眉,低头沉思。
金裕不耐道:“査瑜身边的四大护卫之一!”
李十一眼前一亮,惊呼:“朱雀?”
“对!就是他!”
“他没死?”李十一惊疑不定,问道:“你说他……太监?”
他的眼神下意识地朝金裕腰部以下瞄了瞄,脑袋上立时挨了一巴掌。
“谁知道这里面有什么阴谋诡计!不过,他既然能在皇宫救了我,想必地位不低,正好找到他来问一问,兴许能打听出点眉目。”
“也好!”
二人商定,于是,开始派人守着,只能朱雀从皇宫走出,他们便将人劫走。
说来也真巧!
一次大内采买时,贴着内务府标志的马车驶出了皇城,驾车的正是本该是已死之人的……朱雀。
那张刚毅的脸,很难认错。
只不过,想到那晚救人时出口的那声音,又尖细又沙哑,比之公鸭还更难听。藏身暗处尾随的金裕,默默地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朱雀似早已察觉有人跟踪,但他假装不知,只管驾车在城内东绕西绕,存心考验后面尾随之人的耐心。
“站住!”
金裕和李十一终于暴喝一声,飞身拦下马车。车上的朱雀,一手勒住缰绳,懒懒抬起眼皮。
瞬间!
金裕和李十一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疤,从左眼一直到右耳。这刀疤,是何人所伤?他的眼神,又为何如此冰冷?
二人齐齐一震,他们和朱雀也算熟悉,虽然十多年未见,但之前毕竟相处过三年,很熟悉此人虽然寡言少语,却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可今日再见到他,却觉得他连心也冷了。
看来,十多年的时间,每个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只是不知,朱雀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十一沉声唤道:“朱雀!”
金裕漫不经心道:“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朱雀淡淡掀了掀眼皮,似乎透过眼前两个风采依旧的男子,遥想自己当年的风姿,可他随即摸了摸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眼神微垂。
“喂喂!什么表情?像个娘们似的!别要死不活的臭德行!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道伤疤吗?爷身上多的是!要不要脱给你看?”
“滚!”朱雀嫌弃地瞥了一眼金裕,嘴角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金裕却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这就对了!走走走!咱哥仨久未见面,找个地方好好喝两杯!”
李十一更果断,直接上前长臂一伸,勾住朱雀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带着瞬间僵硬的他,朝附近一家酒楼走去。
忽然,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
没有嫌弃,没有畏惧,没有躲闪,没有恶言相向,甚至没有人开口问一句他脸上这道伤疤是怎么来的,却待他一如从前。
故人重逢,本该好酒好菜招待,却只有三坛酒,三个带豁口的瓷碗。
三人对此却很满意!
一人一坛酒,二话不说,先喝为敬!这是一场拼酒比赛,看谁先把自己灌醉。从一碗一碗喝,到直接拎着酒坛喝,三个人一个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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