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老爱德华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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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这天离他不远了。一生的罪恶让他感到恐慌,恐慌自己可能上不了天堂,所以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友维纶神父,让他来送自己最后一程,通过临终前的最后祷告替自己赎罪。
不过,唐易还是一个手刀将老维纶打晕了。老约翰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年轻牧师牧师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样貌。
老眼昏花加垂危的老约翰花了不少时间才认出眼前的年轻人是他之前的大学同学史密斯爱德华的教子,这些年这个叫唐易的中国年轻人没少跟他作对.......
老约翰没有喊叫呼救,而是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视他为仇敌的年轻人,看到唐易让他回忆起之前的很多事情,回光返照的力量让老约翰似乎回到了那遥远的时光,他与爱德华是两个志同道合的好友,他们在大学里一起做着自己热爱的药物研究,一起合作论文,一起吃饭、喝酒、聚会,一起在校外租着房子,甚至在同一家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后老约翰凭借自己不错的口才弄到了一笔很可观的投资,创办了史莱克公司,爱德华的几个研究成果让当时一穷二白的老约翰在经历十几年的拼搏后,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上了纽约杂志的封面,就在老约翰春风得意的时候,一个fbi女特工找到了老约翰,要与他们合作一个军方项目。
爱德华在很久之前的一次无意中的实验发现了一种可以让正常的人变的无比强大的能量物质,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血液,爱德华深入分析了自己的血,并找到了合成方法,但小白鼠用行动告诉爱德华,这种合成出来的物质在大量注射后会让人暴躁、嗜杀,在匆匆在大学的网站上发表了学术性的论述后,将实验报告封存,便没有再去理会。
然而没几年后,阿富汗战争爆发了,这种物质的特性正好符合美国政府对大兵在中东某些地区的要求,强大的力量,狂暴的杀念,和逐渐迷失的自我........变成完美的杀戮机器。
更不需要去控制或者善后,因为随着剂量的增加这些士兵要么会七窍流血而死,要么会被嗜杀的念头折磨的疯掉,到时候一份很轻松的阵亡报告外加一笔可观的抚恤金就可以轻松打发家属,那些疯了的就会被送到各个州的州立精神病院.....
而美利坚在战争中获取的石油矿床等等开发收益远远超过发放的抚恤金和精神病人治疗的费用......
当老约翰向爱德华索取这种物质的提炼制作方式时,认识以来第一次遭到爱德华拒绝,但政府许下的大量诱人条件让本性不怎么正直的老约翰不顾一切。
终于,在一次聚会时,爱德华被灌醉了,他的实验室保险箱被撬开,那份提纯报告也离奇失踪,不久,美国大兵以七窍流血为特征的死亡明显增加,各州的州立精神病院也开始接收一些疯了的大兵。
爱德华当时很愤怒,与老约翰大吵一架后负气离去,并创办了爱德华公司......
不久,爱德华公司开始收治那些在州立精神病院治疗的病人,被治好后的病人说出了自己再伊拉克的遭遇,被曝光了美国政府给去伊拉克的士兵的饮食中参杂了某些不好的东西,让士兵非死即疯,美国民众愤怒了,开始有众多上街示威游行的民众,那些黑鬼们也乘机上街抢砸。
当时美国政府急于堵住爱德华的嘴,在911恐怖袭击过后不久,一辆汽车在纽约繁华市中心以120码的时速撞上了正在给刚来美国两三年的教子唐易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老爱德华。
在爱德华死亡的消息传出后,以为可以一家独大的史莱克公司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以低廉的成本,昂贵的售价销售一些低劣的、功效不佳的药品,以此来谋取暴利,美国政府由于有很多见不了光的研究都委托给了史莱克公司,也对史莱克格外的照顾,对这些伪劣产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每次在史莱克公司这么干的时候,爱德华公司总是以更低的价格,向市场抛售效果很出色的同类药物,几年下来,弄的史莱克公司焦头烂额。
老约翰更是几次派人想把那个中国小子干掉,但每次派过去的人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四肢不全的出现在纽约的下水道里。这些尸体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尽管全身各处伤口很大,但却没有哪怕一滴血液在血管里,而且,十分统一的在脖子上动脉血管的地方有两个小孔。
让老约翰从回忆中惊醒的是唐易那冷冷的声音:“呦,尊敬的老约翰叔叔,很抱歉打扰您宝贵的时间,您也许急着去见上帝去,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不会让你这种恶棍在临终前得到救赎的,您应该去的地方是地狱,我想像您这种恶棍是不需要在临终前祷告的。”
老约翰吃力的发出沙哑的声音:“没错,我就是个恶棍,可是你看,我不是活的比你教父久么,他什么都没享受到就死了。。。。。嘿嘿。”似乎觉得这件事情是他一生当中做的最满意的事情,既除去了一个学识高于自己的竞争对手,又为自己一手创建的史莱克公司扫掉了一个发展路上的绊脚石。
唐易俯下身,掏出手机,翻开了一张照片给老约翰看:“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的教父,史密斯爱德华并没有死!呵呵,是的,他还好好的活着!”
躺在床上的老约翰听到似乎觉得这是个玩笑,于是奋力睁开他那双昏花的眼睛,他惊恐的发现,他那死了的老对手爱德华正举着手机露着调皮笑容自拍,照片的背景就在老约翰庄园的大门口,让老约翰差点咽气的是照片上有自己的儿子刚买一周的一辆跑车。
“呵呵,不知道您还是否记得那次车祸撞死的几个黄皮肤的中国人,说起来还要感谢您呢!”唐易在床边坐下,不阴不阳的提醒这老约翰。
唐易的话彻底唤醒了老约翰的记忆,在他的印象中爱德华的样子似乎一直没有变化,从大学的第一天,到后来毕业后的20几年里。
老约翰也没有亲眼见到爱德华的尸体,事故的报告他看过,现场报告上只有几张穿着奇怪的亚洲人尸体的照片,衣服上的图案自己认识,是中国的太极八卦图。
这是一个只有唐易才知道的秘密,一辆汽车是怎么撞都撞不死爱德华的,当时,他跟爱德华两个人也不是在逛街,而是在躲避几个中国某些机构派来的茅山道士的追杀,没错,爱德华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僵尸,还是一只老僵尸,算到现在,已经活了几百年,他是第一批登上大清朝土地的洋人,是来采购茶叶的。
由于当时的一次one night in beijing,去青楼哈啤,不小心被一只正在卖的母僵尸(其实是故意待在那里吸人血)给咬了,变成了一只僵尸,之后就回到了美国,恰好避过了清末茅山对本土僵尸的铁血清洗,在大洋彼岸茁壮成长为一只的飞尸。
僵尸这玩意只需要时间久,随着时间推移纳幽阴月华,偶尔吸吸人血,就可以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由黑僵进化到跳尸,再进化到牛逼的飞僵,再给爱德华几百年时间,就可以进化到僵尸的大神境界——旱魃。
谁也不明白中国的组织机构是怎么发现在美国还有一只僵尸正在快乐成长的,这都是爱德华自己作的结果,漫长的岁月让爱德华不甘寂寞,知识十分的丰富,这让爱德华制药公司成为了全球顶尖的企业,媒体采访时,爱德华露出了微笑,就是这个微笑把他该死的尸牙暴露在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上。。。。。。。
不经意间,远在中国的某个道观ceo翻阅杂志时看到了这张照片,于是几个道士成了老约翰的车下亡魂。。。。。
不过,唐易还是相当感激爱德华的,当时他只身一人漂泊在美国街头,爱德华收留了他,并看出了他体内的锁元丹以及丹田的创伤,爱德华的游历甚广,指点他去了黄石公园,找到了那颗女娲遗石。
在那之后,两人臭味相投的走到了一起,一个是丹鼎宗的弃徒,一个是喜欢发明药物的老僵尸。。。。。。
于是爱德华多了个东方来的教子,唐易成了爱德华公司的少东家。其实老约翰无关痛痒的撞了爱德华这事没什么,这也可以让爱德华名正言顺的躲起来,躲避来自中国牛鼻子道士的追杀,关键是他这些年一直派人来,想把唐易干掉,无奈派过去的人不知道唐易很少去公司,都是在中医馆度日的。
所以,这些年老约翰除了给爱德华送点夜宵之外,啥事都没干。
打劫不死鸟血液完全出于商业目的,有人出了更高的价格,自然谁出的钱多谁就是爷,唐易透过窗户的百叶窗看了一眼楼下的小约翰,最后对老约翰说了一句话:“是您的孩子小约翰出了三倍的价格,顾我打劫了您的不死鸟血。。。。”
老约翰听到后剧烈的咳嗽起来,最后两眼一瞪,咽气了。。。。。。。。
就知道这天离他不远了。一生的罪恶让他感到恐慌,恐慌自己可能上不了天堂,所以他想起了自己的好友维纶神父,让他来送自己最后一程,通过临终前的最后祷告替自己赎罪。
不过,唐易还是一个手刀将老维纶打晕了。老约翰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年轻牧师牧师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样貌。
老眼昏花加垂危的老约翰花了不少时间才认出眼前的年轻人是他之前的大学同学史密斯爱德华的教子,这些年这个叫唐易的中国年轻人没少跟他作对.......
老约翰没有喊叫呼救,而是平静的看着眼前这个一直视他为仇敌的年轻人,看到唐易让他回忆起之前的很多事情,回光返照的力量让老约翰似乎回到了那遥远的时光,他与爱德华是两个志同道合的好友,他们在大学里一起做着自己热爱的药物研究,一起合作论文,一起吃饭、喝酒、聚会,一起在校外租着房子,甚至在同一家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后老约翰凭借自己不错的口才弄到了一笔很可观的投资,创办了史莱克公司,爱德华的几个研究成果让当时一穷二白的老约翰在经历十几年的拼搏后,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上了纽约杂志的封面,就在老约翰春风得意的时候,一个fbi女特工找到了老约翰,要与他们合作一个军方项目。
爱德华在很久之前的一次无意中的实验发现了一种可以让正常的人变的无比强大的能量物质,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血液,爱德华深入分析了自己的血,并找到了合成方法,但小白鼠用行动告诉爱德华,这种合成出来的物质在大量注射后会让人暴躁、嗜杀,在匆匆在大学的网站上发表了学术性的论述后,将实验报告封存,便没有再去理会。
然而没几年后,阿富汗战争爆发了,这种物质的特性正好符合美国政府对大兵在中东某些地区的要求,强大的力量,狂暴的杀念,和逐渐迷失的自我........变成完美的杀戮机器。
更不需要去控制或者善后,因为随着剂量的增加这些士兵要么会七窍流血而死,要么会被嗜杀的念头折磨的疯掉,到时候一份很轻松的阵亡报告外加一笔可观的抚恤金就可以轻松打发家属,那些疯了的就会被送到各个州的州立精神病院.....
而美利坚在战争中获取的石油矿床等等开发收益远远超过发放的抚恤金和精神病人治疗的费用......
当老约翰向爱德华索取这种物质的提炼制作方式时,认识以来第一次遭到爱德华拒绝,但政府许下的大量诱人条件让本性不怎么正直的老约翰不顾一切。
终于,在一次聚会时,爱德华被灌醉了,他的实验室保险箱被撬开,那份提纯报告也离奇失踪,不久,美国大兵以七窍流血为特征的死亡明显增加,各州的州立精神病院也开始接收一些疯了的大兵。
爱德华当时很愤怒,与老约翰大吵一架后负气离去,并创办了爱德华公司......
不久,爱德华公司开始收治那些在州立精神病院治疗的病人,被治好后的病人说出了自己再伊拉克的遭遇,被曝光了美国政府给去伊拉克的士兵的饮食中参杂了某些不好的东西,让士兵非死即疯,美国民众愤怒了,开始有众多上街示威游行的民众,那些黑鬼们也乘机上街抢砸。
当时美国政府急于堵住爱德华的嘴,在911恐怖袭击过后不久,一辆汽车在纽约繁华市中心以120码的时速撞上了正在给刚来美国两三年的教子唐易购买笔记本电脑的老爱德华。
在爱德华死亡的消息传出后,以为可以一家独大的史莱克公司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以低廉的成本,昂贵的售价销售一些低劣的、功效不佳的药品,以此来谋取暴利,美国政府由于有很多见不了光的研究都委托给了史莱克公司,也对史莱克格外的照顾,对这些伪劣产品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每次在史莱克公司这么干的时候,爱德华公司总是以更低的价格,向市场抛售效果很出色的同类药物,几年下来,弄的史莱克公司焦头烂额。
老约翰更是几次派人想把那个中国小子干掉,但每次派过去的人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四肢不全的出现在纽约的下水道里。这些尸体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尽管全身各处伤口很大,但却没有哪怕一滴血液在血管里,而且,十分统一的在脖子上动脉血管的地方有两个小孔。
让老约翰从回忆中惊醒的是唐易那冷冷的声音:“呦,尊敬的老约翰叔叔,很抱歉打扰您宝贵的时间,您也许急着去见上帝去,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不会让你这种恶棍在临终前得到救赎的,您应该去的地方是地狱,我想像您这种恶棍是不需要在临终前祷告的。”
老约翰吃力的发出沙哑的声音:“没错,我就是个恶棍,可是你看,我不是活的比你教父久么,他什么都没享受到就死了。。。。。嘿嘿。”似乎觉得这件事情是他一生当中做的最满意的事情,既除去了一个学识高于自己的竞争对手,又为自己一手创建的史莱克公司扫掉了一个发展路上的绊脚石。
唐易俯下身,掏出手机,翻开了一张照片给老约翰看:“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的教父,史密斯爱德华并没有死!呵呵,是的,他还好好的活着!”
躺在床上的老约翰听到似乎觉得这是个玩笑,于是奋力睁开他那双昏花的眼睛,他惊恐的发现,他那死了的老对手爱德华正举着手机露着调皮笑容自拍,照片的背景就在老约翰庄园的大门口,让老约翰差点咽气的是照片上有自己的儿子刚买一周的一辆跑车。
“呵呵,不知道您还是否记得那次车祸撞死的几个黄皮肤的中国人,说起来还要感谢您呢!”唐易在床边坐下,不阴不阳的提醒这老约翰。
唐易的话彻底唤醒了老约翰的记忆,在他的印象中爱德华的样子似乎一直没有变化,从大学的第一天,到后来毕业后的20几年里。
老约翰也没有亲眼见到爱德华的尸体,事故的报告他看过,现场报告上只有几张穿着奇怪的亚洲人尸体的照片,衣服上的图案自己认识,是中国的太极八卦图。
这是一个只有唐易才知道的秘密,一辆汽车是怎么撞都撞不死爱德华的,当时,他跟爱德华两个人也不是在逛街,而是在躲避几个中国某些机构派来的茅山道士的追杀,没错,爱德华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僵尸,还是一只老僵尸,算到现在,已经活了几百年,他是第一批登上大清朝土地的洋人,是来采购茶叶的。
由于当时的一次one night in beijing,去青楼哈啤,不小心被一只正在卖的母僵尸(其实是故意待在那里吸人血)给咬了,变成了一只僵尸,之后就回到了美国,恰好避过了清末茅山对本土僵尸的铁血清洗,在大洋彼岸茁壮成长为一只的飞尸。
僵尸这玩意只需要时间久,随着时间推移纳幽阴月华,偶尔吸吸人血,就可以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由黑僵进化到跳尸,再进化到牛逼的飞僵,再给爱德华几百年时间,就可以进化到僵尸的大神境界——旱魃。
谁也不明白中国的组织机构是怎么发现在美国还有一只僵尸正在快乐成长的,这都是爱德华自己作的结果,漫长的岁月让爱德华不甘寂寞,知识十分的丰富,这让爱德华制药公司成为了全球顶尖的企业,媒体采访时,爱德华露出了微笑,就是这个微笑把他该死的尸牙暴露在了时代周刊的封面上。。。。。。。
不经意间,远在中国的某个道观ceo翻阅杂志时看到了这张照片,于是几个道士成了老约翰的车下亡魂。。。。。
不过,唐易还是相当感激爱德华的,当时他只身一人漂泊在美国街头,爱德华收留了他,并看出了他体内的锁元丹以及丹田的创伤,爱德华的游历甚广,指点他去了黄石公园,找到了那颗女娲遗石。
在那之后,两人臭味相投的走到了一起,一个是丹鼎宗的弃徒,一个是喜欢发明药物的老僵尸。。。。。。
于是爱德华多了个东方来的教子,唐易成了爱德华公司的少东家。其实老约翰无关痛痒的撞了爱德华这事没什么,这也可以让爱德华名正言顺的躲起来,躲避来自中国牛鼻子道士的追杀,关键是他这些年一直派人来,想把唐易干掉,无奈派过去的人不知道唐易很少去公司,都是在中医馆度日的。
所以,这些年老约翰除了给爱德华送点夜宵之外,啥事都没干。
打劫不死鸟血液完全出于商业目的,有人出了更高的价格,自然谁出的钱多谁就是爷,唐易透过窗户的百叶窗看了一眼楼下的小约翰,最后对老约翰说了一句话:“是您的孩子小约翰出了三倍的价格,顾我打劫了您的不死鸟血。。。。”
老约翰听到后剧烈的咳嗽起来,最后两眼一瞪,咽气了。。。。。。。。